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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圣经时的疑惑

2019-04-30

核心提示:一.万物皆神创造,何故神定某些动物为不洁,某些为洁净呢?圣经(尤其是专论献祭的“利未记”)定某些动物为“洁净”,某些为“不洁净”,完全是为“献祭条例”,和“卫生条例”两方面。在“献祭条例”方面来说,因为祭牲是用来预表无罪的主耶稣基督为担当我们的罪而受刑罚,所以不能用性情凶残的动物,生活污秽的动物,于...



一.万物皆神创造,何故神定某些动物为不洁,某些为洁净呢?

??圣经(尤其是专论献祭的“利未记”)定某些动物为“洁净”,某些为“不洁净”,完全是为“献祭条例”,和“卫生条例”两方面。在“献祭条例”方面来说,因为祭牲是用来预表无罪的主耶稣基督为担当我们的罪而受刑罚,所以不能用性情凶残的动物,生活污秽的动物,于是就定这些动物为不洁。在“卫生条例”方面,性情凶残的动物多是吃死尸肉的,因此容易染上细菌,生活污秽的动物因吃食不洁的东西,更是如此。只是、在旧约时代,因为还没有显微镜,人类对细菌仍未认识,对其他病毒或不良的化学成分就更无法了解,于是神就将“卫生条例上的不洁”混合在“献祭条例上的不洁”,一方面为要叫以色列人藉此可以想象到“罪”是污秽的,从而叫他们讨厌犯罪;另一方面又叫他们因讨厌吃食不洁的动物而避免感染细菌的疾病。以上的条例,发展到新约之时,就有了很奇妙的变化,原因是主耶稣亲自到世上来为我们一次献上自己成为永远有效的赎罪祭,以后我们就用不着再献任何祭牲,于是“献祭条例上的不洁”就被废除,至于“卫生上不洁”的问题,也因为煮食的方法大大改进,肉食中绝大多数的杀菌都被杀死,所以“不洁”的问题就迎刃而解。然而、犹太人不明白“不洁条例”的原意,只按字面的意义死守这些条例,对主耶稣和他的门徒作出诸多的批评,所以主耶稣向大声宣告出一个大原则,说“凡从口里进去的,不能污秽人;唯独从人心里出来的,乃能污秽人。”这就是“属物质层面的任何事物,都不能影响属灵层面的状态。物质只能影响物质,属灵的才能影响人的灵魂或灵性。”主耶稣这个大原则,也就是保罗在罗马书十四章十四节那里所指出的,他说:“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新约圣经之所以劝我们不要吃不洁之物,并非为食物本身,乃是为“因爱心的缘故不要为食物而绊跌人”而已(参罗14:13-23)。

 

二.约伯记记载撒但到神的面前来控告约伯,神怎么会允许撒但来到神的面前呢?

??约伯记原是一出戏剧,为要将约伯受苦,和受苦的属灵原因写出来。根据约伯记所形容的,“有一天、神的众子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撒但也来在其中。耶和华问撒但说,你从那里来,撒但回答说,我从地上走来走去,往返而来。耶和华问撒但说,你曾用心察看我的仆人约伯没有,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撒但回答耶和华说。”我们仔细思想这样的形容,就不难发现、这只不过是用戏剧的方式,又借用人间君王与群臣会谈的场面,来表达出约伯受苦的隐藏属灵因素,就是神准许撒但前去试探约伯,为的是要证实约伯真是完全正直。有人不明白圣经,看到这样的形容,就认为神与撒但“打赌”,就将约伯拿来作“赌注”,其实反而是神借用撒但的攻击来成就他的计划,为要写成“约伯记”,好帮助日后普世千千万万受苦的圣徒,叫他们得到安慰。至于神为什么准许撒但来到神的面前?我们要指出、这不是说撒但有权有能可以自由来到神的面前,因为根据圣经真理,我们知道神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提前 6:16),主耶稣也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路 10:18)撒但既被神打到地上来,它又怎可以随意再到天上在神面前出现呢?根据启示录十二章十节,撒但被称为“昼夜在神面前控告弟兄的”这句话,我们知道,神之所以准许撒但来到他的面前,是因为“撒但的控告”,如同地上的君王接见任何前来投诉的国民一样。撒但的控诉,就如罗马书第七章所形容的“痛苦人”,说:“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所以、撒但利用律法来控诉神不应爱护那些软弱犯罪的基督徒,或控诉神不应该过份爱护不配的罪人,就如约伯一样。撒但既然按律法前来投诉,神是不能不“接见”它的,神要向它指出、所有软弱犯罪的基督徒,虽然他们犯了罪,但已经有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替他们受罚,所以神仍然爱护这些软弱的基督徒还是公平的;神又要向撒但指出、神所拣选的人,虽然像约伯一样受尽各样的苦难,他们仍然会爱神,不肯跟随撒但去背叛神,所以神赐福给他们是公平的。

 

三.约2:4主说:“母亲(原文是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呢?”这种口气并不尊重亲生的母亲,对吗?

??翻译中文圣经的译者们,为尊重马利亚的缘故,故意将“妇人”二字译作“母亲”是不对的,幸好译者们还将原文的原意写出来,供读者参考。天主教就是因为尊重马利亚的缘故,称她为圣母,神母,天后,以至在历史上渐渐将她的地位提升,指她的慈爱大过耶稣,鼓励信徒到马利亚面前祈祷,不要到主耶稣和天父的面前祈祷;继续形容马利亚掌管了救恩的分配,指她不但听人祷告,更随时随地出现保护求她的人;最后、到了一八五四年十二月八日,教皇比乌第九世( PIUS IX )将马利亚升得更高,他通过了一条信条,指马利亚“无原罪成孕”,与主耶稣一样。这样将马利亚提升,目的不外是要将马利亚升为“女神”,好叫天主教徒更多地向马利亚祷告祈求,不到主耶稣和父神那里祈求。可是、我们要明白,如果马利亚因为怀孕生耶稣就伟大起来,那么怀孕生马利亚的,就是马利亚的母亲,耶稣的祖母,岂不是更伟大?如此类推,最伟大的岂不是始祖夏娃?可见这理论的错谬。圣经的记载给我们显示,马利亚向天使自称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使女”,她又称她肚腹里的耶稣为“大”、为“主”、甚至为“救主”,表示她也有罪,需要“救主”来拯救她(参路1:38,46-47)。原来马利亚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女子,她的伟大只不过是肯谦卑,让神借用她的肚腹生产耶稣基督的肉身,至于耶稣的神性,那位向马利亚报讯的天使明明指出、“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 。”(路 1:34)因此、当主耶稣十二岁上圣殿时,马利亚到处找耶稣,及至找着了,她就怪责耶稣说:“我儿、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呢!看哪!你父亲和我伤心来找你。”耶稣却回答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么?”(路2:48-49)马利亚不明白主耶稣这句话,因为她不明白主耶稣所说的“父的事”,就是指他关心“殿中的事”,也就是他与教师们讨论记载于“圣经中的事”,简言之,马利亚注意的是她与主耶稣肉体的关系,而主耶稣所注重的是他与天父的神性关系。以后、当主耶稣出来传道之时,马利亚曾经带着主耶稣的弟妹前来找耶稣,耶稣却指着门徒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8:19-20)主耶稣的意思是将马利亚与他的关系,看为与一般信主的门徒的关系一样,至于主的神性,马利亚是与主完全没有关系的。因此、约翰福音二章四节记载,当马利亚将筵席没有酒的事告诉主耶稣之时,主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呢?”意思是在行神迹和公开出来传道的事上,主耶稣的身份就是神子的身份,与马利亚无干,马利亚不应以“母亲”的身份来吩咐主耶稣去行神迹,因为面对主耶稣的神性,马利亚只不过是一个“妇人”而已。

 

四.约3:5,主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这“水”指何?

??这段经文是记载主耶稣与法利赛人的官尼哥底母谈话时所说的一句话。主耶稣向尼哥底母解释“重生”的真理,指出这并不是指人的肉体再进母腹里生出来的意思,乃是指“属灵层面”的意义,就是从“水”和“圣灵”生。按后来的经文详细记载主耶稣讲解何谓从“圣灵”重生,而没有解释何谓从“水”重生,这样的现象分明是表示,尼哥底母早就明白何谓从“水”重生,所以主耶稣就认为无需为他解释这一点。或问、为什么尼哥底母早就明白何谓从“水”重生?是不是表示这方面的道理是人人都知道的,是非常浅白的,是不用追问下去的?对了,当时提到从“水”重生,人人都明白是什么,因为当时人人都出到旷野去受约翰的“洗礼”。约翰出来传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因此约翰的“洗礼”又称为“悔改的洗礼”。所以,主耶稣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在尼哥底母的领会来说,从“水”重生就是指“要悔改才能迎接即将来临的天国”。我们千万不要以为“洗礼”带有神奇的力量,能叫人“重生”或“进天国”,其实“洗礼”本身只不过是一个见证,见证受洗的人立志要脱离犯罪的生活,好象旧约时代那个长大麻疯的乃幔在约但河里洗去他的大麻疯一样,这就是群众出去受约翰洗礼,公开作见证的原因了。

 

五.始祖曾与神面对面说话,所以他们必信神。及至他们被赶出伊甸园后,其子女们也信真神,这说明亚当夫妇把神传给其子女,所以始祖亚当和夏娃都应该得着永生,对吗?

??圣经没有明文指出始祖亚当和夏娃是信神的,但我们可以从经文的含意中得知,他们两人极可能是信主得救的。要解决这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旧约的人,就是主耶稣降世之前的人,也是因信耶稣而得救的。正如主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 8:56)保罗也在罗马书及加拉太书中多处证明亚伯拉罕也是因信称义的。最显着的还是希伯来书第十一章,这一章经文详细指出,自古以来,极多伟人都是因信称义的,就如亚伯,以诺,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摩西,喇合,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等,到了这一章的最后,作者更指出:“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却仍未得着所应许的,因为神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来11:39-40)这是说,旧约这些信心伟人将来必定与我们一同复活,一同得进天国。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埋怨主耶稣降世太迟,无法拯救旧约时代的人,因为神的救赎工作原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所以不论旧约时代,不论地球上那里的人,凡愿意信的,神都会安排他们有机会相信主而得救。举例说、倘若神知道中国内地有一个人愿意寻求他,神就感动一位宣教士前往中国,将福音传给他听,使他得救。神能安排那些愿意信主的人生存在可以得到福音的时代和地域里,因为圣经说,凡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开门。现在我返回来讨论始祖会不会因信得救的问题:根据圣经记载,当神审判蛇之时,神曾说:“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 3:15)我们知道这句话原是指着主耶稣后来借着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而说的,始祖因为相信这句话,就将之记住,并且传给子子孙孙,为要等待那个后裔出生,好为他们带来救恩。因此我们看见亚当的两个儿子该隐和亚伯献祭给神,因为亚当和夏娃从小就教导他们相信,只不过该隐因杀兄弟而不能得救,但亚伯是因信得救的。亚伯死后,亚当又生塞特代替亚伯,等到塞特长大生第一个儿子以挪士的时候,圣经说:“那时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创 4:26)这时亚当和夏娃还健在,相信他们两人都会在这个时候一同求告耶和华的名,我们知道,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如果是这样,他们就可能因信称义了,正如路加福音记载主耶稣的家谱之时,称亚当为“神的儿子”,表明亚当是得救的一样。

 

六.主复活升天前,古圣徒的灵魂在那里?地下极热,不会是在那里吧?

??虽然基督教内部有一些神学家相信,主耶稣死时曾下阴间,将旧约时代的圣徒救上天上乐园里,但笔者认为,没有足够的经文显示出这个事实,反之、按神公义的性情来说,神若将古圣徒的灵魂撇在阴间受苦,直到主耶稣下阴间才救他们出来,这样对待古圣徒有点不公平。研究圣经的用词,在旧约时代,因神的启示还未完全,古圣徒不知道自己死后到那里去,至于他们所说的“阴间”,其实是“坟墓”的形容而已,就如启示录预言将来:“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启 19:13)这里的“海”和“阴间”分明是指全地球所有的死人,相对之下,“阴间”就是指着“坟墓”而说的。及至到了新约时代,主耶稣就更清楚地启示信主的人死后到那里去,主形容“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指出不信的财主死后到“有火烧着的阴间”去,但信主的拉撒路却到天上亚伯拉罕的怀里。请记取,主耶稣这个故事是形容旧约时代的,因为这时主耶稣还未被钉死。至于主耶稣死时,主对那个肯悔改信主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 23:43)相信主所说的“乐园”,就是指亚伯拉罕和拉撒路所在的地方。以后,保罗述说他曾被提“第三层天上”去,就是来到“神的乐园里”(林后12:2,4)我们相信,现在主耶稣在这“乐园”里“预备地方”,将来预备好了,“乐园”就变成“新耶路撒冷”,就是我们一般人所说的“天堂”。

 

七.到新约时代,主复活后我们守主日,为何出埃及记31:16-17说要世世代代守永远的安息日呢?

??出埃及记所说的“安息日”,是为以色列人定的,希伯来书的作者以两方面来形容这“安息日”,第一是以约书亚领导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应许之地作为进入“安息”,第二是以神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作为“安息日”的根据。可惜这两方面的“安息”都因以色列人的不信而被破坏了。希伯来书的作者根据神怒中责备以色列人说:“他们不可进入我的安息。”(来 3:11)证明“有必进入的安息”,于是就推论“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神的子民存留。”(来4:9-10)究竟这“另有一安息日”是指着什么而说?相信是指希伯来书四章尾那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所带来给我们的救恩,就是指得以进入“天上的安息”而说的。约书亚不能领以色列人进入地上迦南的“安息”,主耶稣(按希伯来文即是“约书亚”)却能领我们进入天上的永远的安息。因此、今天我们守“主日”,也就是主耶稣复活的日子,而不是守旧约时代的“第七日安息”,正表明了“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的真正意义。这是说、神本来应许以色列人可以永远守安息日,因以色列人的不信,神就将这日改为“主日”,靠主耶稣的救恩“成全”了,正如主说:“莫想我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 5:17)所以我们今天守主日,就是神应许旧约以色列人可以永远守安息日的实际应验。

 

八.传道书3:19-21,“身体死后,魂与体都往入地,灵往上升”,请问,不信神者的灵往上升向那里?而信徒的魂怎么会往下入地呢?

??按传道书3:19-21经文并不如问题所问的,经文指出:“因为世人遭遇的,兽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都归一处,都是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土。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故此,我见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因为这是他的分,他身后的事,谁能使他回来得见呢?”要解释这一段经文,我们先要明白,传道书是所罗门王写的,它的主旨是“日光之下的,都是虚空”,意思是凡世上的任何事物,都不能永存,因此都是虚空的。所罗门王在传道书中并没有谈论到“日光之上的事”,就是属天、属灵、永恒的事,因此传道书所论的不能作为基督教信仰的根基,或恒常的真理,只能作为享受世界的经验之谈而已。神故意提拔所罗门王,使他享尽人间的荣华富贵,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借着他来告诉我们,不要追求世界,因为所罗门王藉他的经验告诉我们,“日光之下的,都是虚空的”。况且,圣经告诉我们,所罗门王晚年之时犯罪离开神,他娶了三千妃嫔,因而为各国的公主建造偶像的庙宇,引诱以色列人拜偶像,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我们从以上这个角度来看这段经文,我们就明白,若不考虑“日光之上的事”,只考虑地上属物质的事,人就真的和兽一样活,一样死,人不能强于兽,而且都是虚空,因为兽与人的“肉体”都要归于尘土。论到非物质的“灵魂”,所罗门王表示一无所知,他不知道的有四样:1)他不知到人的灵如何往上升;2)他不知道兽的魂如何下入地;3)他不知道人的灵,与兽的魂有什么分别;4)他不知道人“身后的事”如何,因此他卤莽地下一个结论,说:“因此,我见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其实人的灵“往上升”的意思是“往天上那里去”(得救者进入天堂,不得救者则进入地狱),兽的魂“下入地”的意思是“随身体被埋葬”而一并被消灭,我们从整部圣经的启示知道得救的人的灵确实如此,兽的魂也确实如此,但所罗门却说“谁知道呢?”因为他不领会“日光之上的事”。按“灵、魂、体”的分别,神学家分为三派,一派称为“三元论”,指人可以分开灵魂体三个单元;一派称为“二元论”,指人可以分开“灵魂”和“身体”两个单元,因为这一派认为“灵”与“魂”原是相同的;还有一派称为“一元论”,指灵魂体组合成一个人,是不能分开的,若一旦分开了,“体”就变为无用,只像尘土一样;“魂”若分开了也不能单独存在,只有“灵”能存在,因为“灵”就是人的“真我”,“魂”只不过是人的意志思想和感情的总称,可以说是“灵”的“自我资料”而已。因此,人的“魂”必要随着人的“灵”,或天堂,或地狱,永远分不开。兽却不是这样,兽因为没有灵,所以它的魂必会随着身体死亡而消失了。

 

九.主的灵怎么只传福音给挪亚时未信主而死的人?那么挪亚后世代未信主而死的怎办?信徒的亲人好友和同情帮助信徒者,他们未信主而死了,他们将来神对其有无救法呢?(彼前3:19,4:5-6)

??彼得在这一段经文所说的,在神学上引起很大的争辩。有人认为,根据这一段经文,从前挪亚时代不信的人,死后还有机会听到福音,就是主耶稣死后未复活之前,曾经到过阴间去传福音给他们。但这种讲法很难叫人接受,首先,经文所说的“传道”,在原文并没有传福音的意义,它只不过是一种“宣告”而已。似乎是说,主耶稣死后未复活之前,曾经到过阴间去宣布他的得胜;另外,圣经一贯的真理告诉我们,人要悔改就只能在今生,死后就再没有机会悔改了,就如主在路加福音十六章“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所说的,在阴间的财主再没有悔改的机会给他一样。因此,有圣经学者认为,这段经文的意思是指主耶稣死后未复活之时,曾到阴间向污鬼们(有说是不信主的死人)“宣告”他的得胜。笔者认为这样的解释也是不合理的,因为主要宣告得胜,无须下到阴间去,也无须亲自向“监狱里的灵”宣告,他大可以差遣天使来做这个工夫。所以笔者认为,这一段经文最容易的解法,就是“主耶稣曾经借着他的灵,在挪亚时代向那些活着的世人传道,他们不肯信主,后来他们死了,他们的灵魂现在在监狱里。”笔者这样解法,因为按经文的前文后语来看,那些“监狱里的灵”并没有因为主耶稣“传道”而后来信了主。经文的中心思想只在说明一件事,就是挪亚进方舟时“借着水得救的只有八个人,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所以经文的重点是要指出,挪亚时代的洪水将两种人分开,一种因不信而死,一种像挪亚因信而得救;同样今天我们的“洗礼”(应该是“浸礼”,因浸礼才能象征挪亚时代的“洪水”)也将两种人分开,一种因信基督而与基督一同复活,一种因不信基督而被留在“监狱里”,与挪亚时代不信的人一同被囚,这就是“监狱里的灵”的意思了。因此,人要信主得救,就只能趁今天仍然活着的时间,因为人死了,他就立即离开这个物质的世间,去到灵界的阴间受苦,这时他已经看见灵界的“秘密”,再没有“信”的必要,因为人要“信”,就必须在“未见”的状态中作出决定(参来11:1),一旦看见了就不能信了。

 

十.使徒行传16:3,主己复活升天,已到新约时,已建立了教会,为何还要给提摩太行割礼?

??不错、保罗曾经为外邦人信主不应该要他们受割礼的问题,特别跑到耶路撒冷去,向那里教会的使徒们请教,结果在会议中,彼得起来引据他从前被主差派到外邦人哥尼流的家去传福音为例,证实他们信主得救是神主动地接纳他们的,也没有要他们受割礼,因为那一次、彼得还在讲道之时,哥尼流全家就说起方言来,与五旬节圣灵降临之时,全体使徒说方言的现象是相同的。然后、保罗又起来将他在各地向外邦人传福音之时,神借着保罗的手行了许多神迹奇事见证出来,表示神也主动地接纳各地的外邦人归主。最后有主耶稣的亲弟弟雅各也起来,引据旧约圣经来证明,神早就计划要接纳外邦人,使他们在救恩上有分。于是会议通过,写一封信给各地所有外邦人的教会,告诉他们,不用行割礼也可以得救。不过、虽然会议是这样通过了,但奉割礼的犹太人的势力还是非常之大,根据保罗在歌罗西书四章十至十一节指出、“奉割礼的人之中,只有三个人是为神的国与保罗一同作工,叫保罗心里得安慰的”,可见当时保罗感到十分孤单。在保罗心中,他明白,受割礼与不受割礼是无关重要的,叫人得救的全因为“信”和“神的恩”。不过、为了要得到这些“奉割礼的犹太人”,保罗主张“向犹太人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就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19-23)。因此、当保罗提拔提摩太出来传道之时,路司得那里的犹太人不顾保罗的反对,硬要提摩太受割礼,保罗见不能避免了,才由得他们这样做,因为反正日后也方便提摩太传福音给犹太人。

 

十一.马太27:45写主气绝于申初,未记被钉时间,午正到申初遍地黑暗;马可15:25说巳初主被钉,申初主气绝,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路加23:44记主气绝于申初,未记被钉时间,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总括以上所言,主于巳初被钉,申初气绝,但约翰19:14-16,正午时彼拉多还在审问主,他未记主被钉与气绝时间,请问约翰怎么写午正时主还在受审呢?

??根据经文的描述,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所记载主被钉的时间都没有冲突,主大约是在巳初,即上午九时被钉的,约在申初气绝,即下午三时身亡。如今问题只发生在约翰福音所记载的时间,为什么约翰会说,到午正,即正午十二时之时,主耶稣还是在受彼拉多的审讯?我们研究约翰福音记载主耶稣受审的过程是这样的:第十八章记载彼拉多盘问耶稣是不是犹太人的王,及至听到主耶稣指出,他的国不属这世界,彼拉多就知道,主耶稣并不是犹太人所指控的革命党领袖,于是就想要释放耶稣,无奈犹太人喊叫,宁愿释放大盗巴拉巴,也不要释放耶稣。然后第十九章记载彼拉多吩咐兵丁将耶稣鞭打戏弄一番,以为这样就可以息犹太人的怒气,耶稣就可以释放了。谁知告耶稣的犹太人定意要杀死耶稣,并且指出、如果彼拉多释放耶稣,就不是罗马大帝该撒的忠臣。彼拉多听见这话,想要知道这是不是全体百姓的意愿,于是就带耶稣来到外面一个公众广场,名叫铺华石处,要听听群众的意见。经文记述到这里,就突然写出第十四节这样的一句话说:“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约有午正。”然后接续下去继续记载百姓高声喊叫说:“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看全体百姓都清楚表示要杀死耶稣,于是就决定不理这事,干脆交给犹太人任由他们把耶稣带去钉十字架就算了。

??按上述的记叙方式来说,作者分明是以十四节为转折点,和主被杀整件事的关键性时刻,让我们来细心研究这第十四节:“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这句话,是为要暗示耶稣好象“逾越节羊羔”一样,就在这个时间“预备好快被杀了”;“约有午正”这句话,关键是在“约”字,它暗示、“逾越节羊羔预备好”是因为这时候全体百姓决绝地决定要杀死耶稣,而那个决定,是由百姓喊叫“除掉他”开始,发展到“午正”就完全肯定了,正如下文犹太人为耶稣的罪状与彼拉多争辩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他自己说我是犹太人的王”。所以作者以“午正”为耶稣被杀过程中最叫人触目的时刻,因为这时刻最少有两个含意:其一、为表示百姓在“光天化日之下,清清楚楚地表示不要耶稣做他们的王”;其二、这时“遍地就都黑暗了”,这不单是密云遮了太阳的意思,应该还有“黑暗势力掌权”的意思。

 

十二.神是三位一体的神,那么说“升天的主坐在父神右边”,难道神右边的座位是空着的吗?

??首先我们要明白,圣经的惯用词“坐在右边”的意义是什么。原来“右边”一直被犹太人看为“最蒙福,最大权,最有力”的暗示,就如雅各为约瑟的两个儿子祝福,他故意将右手转过来搭在约瑟的小儿子身上,左手反过来搭在约瑟的长子身上,为他们祝福.约瑟看见了,还以为雅各年老,分不清长子和小儿子是谁,于是上前提醒他的父亲雅各,但雅各却表示他知道一切,他是故意立小儿子为长子的。所以,圣经说主升上去坐在父神的右边,其含意实在是被父神立为最大权、最蒙福,如同长子一样承受父神一切的丰盛。至于“三位一体”的关系,我们从启示录第四章和第五章所记载的天上敬拜,可以看到天上只有一个宝座,到第五章记载“羔羊”,即圣子耶稣基督出现的时候,我们仍然没有看见为他和圣灵另外设立宝座。这一点使我们想起启示录第三章主耶稣所说的一句话,主说:“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他同坐一般。”这是说,圣父、圣子和圣灵同坐在一个宝座上,其真实意义是为要指出,神是三位一体的神,他们坐在宝座上是一位,当圣子和圣灵被差到世上来之时,宝座并没有空置,因为还有圣父坐在那里。

 

十三.始祖亚当夏娃吃禁果前,怎么会不知自己是赤身露体的呢?

??根据创世记第二章二十五节的记载,亚当和夏娃在未吃禁果前,是知道自己赤身露体的,只是他们并不感到羞耻而已。经文说:“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到了第三章七节,他们接受了魔鬼的引诱,伸手摘了禁果来吃,经文说:“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这里所说“才知道”,是因为他们的“眼睛明亮了”,意思是“现在才看见自己赤身露体的羞耻。”我们这样推断,是因为相信亚当和夏娃在未犯罪之前,是全身发光的,及至他们犯了罪,他们身上可以遮体的荣光就消失了,露出他们的羞耻来。圣经指出,神就是光。圣经又形容摩西在山上与神“面对面谈话”四十天,结果摩西的面皮也就发出光来。圣经又指出、将来我们信主得救的人,复活升天之时,我们也“发光如星”,正如但以理书的预言说:“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智能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但12:2-3)这样、我们可以推想,将来得救的人会发光,照理亚当和夏娃在未犯罪之前也必定会发光,不然他们是无法与神常常来往谈话。但是当他们吃了禁果,犯了罪之后,他们遮体的荣光就消失了,正如罗马书所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 3:23),“亏缺”二字英文是 come short of ,应该译作“失落”,意思是人犯了罪,就失落了神所赐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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