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坚定---李约翰见证
核心提示:时间:2014-07-31 08:52:39来源:《忠仆》作者:YIMING浏览:次T|T 李约翰,原名李沐恩,字子忠,山东牟平县人,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十九世纪末,山东大旱绝收,全家逃荒至烟台,靠打零工维持最低生活,此间信靠了耶稣基督。李约翰自幼在烟台教会学校读书,由于他喜爱音乐,且有音乐天赋...
时间:2014-07-31 08:52:39 来源:《忠仆》 作者:YIMING 浏览:次T|T
李约翰,原名李沐恩,字子忠,山东牟平县人,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十九世纪末,山东大旱绝收,全家逃荒至烟台,靠打零工维持最低生活,此间信靠了耶稣基督。李约翰自幼在烟台教会学校读书,由于他喜爱音乐,且有音乐天赋,学校免费培养他学习钢琴和小提琴。1921-1924年,任烟台基督教青年音乐团团长,每当教会崇拜或教会节日,他总要组织并指挥圣乐团献唱。1924-1926年,他又去益文学校,半工半读听课,同时教授音乐课,不拿薪金,免交学杂费和伙食费。1926年秋毕业后在洋行工作,待遇优厚。
1934年前后,李约翰脱离内地会,参加烟台地方教会----基督徒聚会处,改名李是新。1936年随公司迁至青岛,与张子洁、周彼得等共建青岛基督徒聚会处。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沦陷区日军勒令所有教堂必须悬挂天皇像,且在崇拜时会众须先向天皇像鞠躬。聚会处不能接受这一拜偶像的命令,遂将教会关闭,转入地下分散到各个家庭聚会。那时李约翰所在公司也被迫关闭,他的两个儿女在济南齐鲁大学读书,学校关闭迁校至成都。儿女们不甘做亡国奴,随同学去成都续读。因日本宪兵屡次查问,李约翰处境十分困难。经禁食祷告与教会印证后,他带领全家离开山东,甘愿到西北边荒地带传福音。李约翰之妻于恩荣(1889-1988),系烟台培真女子职业学校毕业,曾在烟台教书、传道数年,1941年随丈夫儿女同去兰州。李约翰到兰州后先在甘肃学院附中工作,所得工资除支付最低生活费外,其余全部奉献为建立教会之用,聚会处就设在他所住的广武门外水车园,后迁至公园路5号孙务信弟兄私宅内。1945年他曾去永昌等地传道,并建立地方教会;抗战胜利后又回到兰州,边在西北农专工作,边在教会事奉。1946-1950年间,教会事工大有进展,李约翰和他的同工们先后在兰州地区、天水、平凉、夏河、临夏、永昌、酒泉等地建立了教会。
1951-1952年,全国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李约翰当时在西北农专所属的兰州兽医学院工作,竟被打成"老虎"。一个65岁老人被工作组搞疲劳战,轮番轰炸。工作组人员轮流换班,他却不得休息,站立不住东倒西歪,就被揪头发、拔胡须,头发几乎被拔光。李约翰一再声明:自己是基督徒,一生两袖清风,除工资外绝不贪赃枉法、旧社会在沿海工作时,有多次合理的集体发财的机会他都放弃;解放后更不会贪污。但工作组就是不相信,限制李约翰自由达半年之久,并多次突击搜查他的家。但除了破旧棉絮,破衣烂衫;青菜玉米糊和腌咸菜外,搜查者一无所获,面带愧色离去。1953年,工作组给出平反结论,并应李约翰要求在二千多人大会为其公开平反。经过这场痛苦试炼之后,李约翰于1954年辞职,以专职做教会工作。
1958年初,李约翰与妻子于恩荣在甘肃省兰州市基督教代表会议期间,由于不拜偶像,拒绝向领袖像敬礼等问题,先后被划定为"右派分子"。又因于恩荣传递纸条给别人,嘱其拒拜偶像,加戴"反革命分子"帽子。1958年7月,李约翰与妻一同被捕,同案各判刑12年。法庭受审时,李约翰面如坚石,大义凛然,拒绝在别人强加的判词上签字,也不上诉,"因为所遭遇的是出于主,我就默然不语"(诗39:9)。1959年8月17日晚,年老体弱的李约翰死于狱中,终年73岁。
于恩荣被捕后,于1958-1960年间,先后在畅家巷和八里窑坐牢,多次挨批斗。她只要表态不再信仰耶稣即可当场获释,当时有的人否认耶稣被立即释放,有的人却坚贞不屈。于恩荣坚定不移地以约伯"虽被杀仍要相信"的话语自勉,虽老年浮肿,几乎要死,却能平静安稳。在牢狱中虽然她睡在仅80公分宽的地铺上,但她多年如一日持守著晨更祷告----为教会、为弟兄姊妹、为受逼迫的人,也为逼迫人的人祷告。1960年以后,于恩荣被押往新疆阿勒泰监狱劳改。因其衰老不能随队出工,每天被分配外出砍柴。在那一望无际的茫茫戈壁中,虽只身孤单凄凉,且易迷失方向或被豺狼伤害,但她靠著信仰度过种种难关。她常常在荒凉的旷野中大声祷告、唱诗,在患难中经历神的同在和看顾。这使她重新得力,以喜乐的心奔走前面的路程。在一次定期的学习汇报会上,轮到她发言时,她竟滔滔不绝地讲起信靠耶稣的福音见证来,因此她被视为"顽固不化"的人。
1964年底,监内医生根据她血压甚高,屡次晕倒的病状,向上级汇报建议说,于恩荣年已老迈(75岁),需要保外就医改换环境。因此,1965年春,于恩荣获准保外就医。劳改队的汽车在路上经过十几天颠簸,才把她送到乌鲁木齐火车站。乌市一位老弟兄为她买了火车票,送她回到兰州。因当地派出所拒报户口,她只好去江西南昌找儿子抚养。在南昌落户后她租房独居,仍受当地政府管制。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她再次被遣送农村监督劳动,直到1977年下半年,才被女儿接回兰州居住。
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政府开始拨乱反正,落实宗教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约翰和于恩荣案重审后,认为当年对他们以反革命论罪不当,故于1979年12月撤销原判,宣告二人无罪。
1980-1986年这七年间,年纪老迈的于恩荣仍然于每主日去骆驼巷教会参加崇拜活动;1987年后,因眼花行动不便,只好留在家中,像圣经中的老雅各一样,"扶著杖头敬拜神"(创47:31)。以圣经教导子孙,告诫儿孙不要发怨言,以免失掉祝福;并常用新约哥林多前书第4章第5节勉励探望她的亲友:"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1988年9月22日,她带著喜乐安息了,终年9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