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受圣灵”的问题
2019-05-01
时间:2013-04-29 08:45:13 来源:讲章分享 作者:倪光道 浏览:次T|T
经文:弗1∶13—14
这段经文的主题是“受圣灵”。虽然这是基础性的、入门的道理,但从教会现实情况来看,无论在刚刚蒙恩还是蒙恩多年的弟兄姊妹中间,都会有不少人需要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免得因为不明白而出现偏差、产生混乱。
我们要思考和讨论三个具体问题:
一、受圣灵要具备哪些条件?
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再听听圣经的话:“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
这就很清楚了,受圣灵的条件只有听福音、信基督。这一点必须肯定,不可含糊。否则,就有可能出问题。我们看圣经里的一个例子。《加拉太书》3章1—2节记载:“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由此可见,加拉太人的无知,就是对受圣灵的条件模糊不清,所以,在受到迷惑的时候,就以为单单听信福音还不够条件,还要加上守律法才有把握。这说明,关于受圣灵的条件,不但初蒙恩的弟兄姊妹要明白,就是蒙恩多年的弟兄姊妹也要接受提醒。保罗对加拉太人的责问,足以证明这一点。
然而,新约圣经中有三处经文,很容易使人产生异议,所以有必要提出来加以思考和讨论。
第一处经文是《使徒行传》2章38节:“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
有人根据这节经文,认为受圣灵的条件还要加上悔改、受洗这两条。从圣经明文看来,的确如此。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彼得所说的悔改、受洗,是指听了福音、觉得扎心的人从不信到笃信的一种变化,是在主面前的一种决志。我们要想想,彼得叫大家“悔改”、“受洗”,他们当场都受洗了,而他们是怎么悔改的?他们拿什么证明已经悔改了呢?显然,他们当时的悔改,实际上就是决志信靠主。
我们更要知道,圣经里的“悔改”有两种,一种是世人的悔改,如耶稣所传的:“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上面彼得所说的正是这种悔改。另一种是信徒的悔改,一如《彼得后书》3章8—9节所记:“亲爱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们不可忘记,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又如《启示录》2章4—5节所记:“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临到你那里,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我们只要把两种不同的悔改分清楚,就不会对彼得的话有误解,这样对受圣灵的唯一条件也就明确了。
第二处经文是《路加福音》11章13节:“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他的人吗?”
有人说:你看,圣经明明说“将圣灵给求他的人”,可见圣灵是我们求来的。他们的意思是,想要受圣灵,单单听信福音是不够的,还要付出祈求的代价。于是,教会里就有一种“求圣灵”的说法,也有一种鼓励弟兄姊妹去求圣灵的现象。这种说法和做法,对吗?答案是:不对。因为,主的话是说人向天父祷告祈求,天父会把圣灵赐给他们,并不是说祷告祈求的人要存心刻意去求圣灵。我们不能误解主的话。况且,主所说的,跟“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是同一个意思,因为祷告祈求也是信主的必要表现之一。一个人若真心信主,不仅是一种悔改,也必然会求告主名,其实,这样的人已经受了圣灵,用不着再去求圣灵了。或许有人是含糊不清地把求某种属灵恩赐说成是求圣灵;若是这样,也是一种错误,因为任何属灵恩赐都不是我们求来的,乃是“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参林前12∶11)。所以,我们需要正确地理解圣经,免得因为误解圣经而产生似是而非的说法和做法,给教会带来混乱。
第三处经文是《使徒行传》8章17节:“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
有人根据这处经文和《使徒行传》19章1—7节,证明受圣灵还需要使徒的按手,并且加以引申,自己也到处给人按手,要叫他们受圣灵。这对吗?答案也是:不对。因为圣经只记载彼得、约翰和保罗等使徒按手叫人受圣灵,并没有记载其他同工也可以这样做。使徒是主亲自授权的,不是人可以自封的。今日教牧同工,无论是专职的还是义务的,都不是使徒,谁也无权给人按手叫人受圣灵。如果不明白这一点,就有可能使初信者误入仰赖人不仰赖神的歧途。而且关于按手的问题,保罗曾经提醒提摩太说:“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参提前5∶22)。请想想,连提摩太尚且如此,何况我们呢!
总之,我们必须肯定,受圣灵的根本条件只有听信福音或信靠基督这一条,此外,人所增添的种种条件,都是对圣经的误解。所以,我们需要谨慎,免得出现一些似是而非的事,免得像加拉太人那样受到迷惑。
二、受了圣灵会有哪些表现?
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思考“圣灵为印记”这句话找到答案。因为“为印记”原文意思是“印上印、盖印封存”。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上帝就把他所应许的圣灵赐给你们,作为你们归属于他的印记”。这就是说,我们受了圣灵,就是被圣灵盖了印,表明我们已经归属于神。
我们都知道,盖上什么样的印章,就会有什么样的图像。同样的道理,我们受了圣灵的印记,就会有相应的表现。那么,受了圣灵的印记、表明已经归属于神,会有哪些表现呢?
一提出这个问题,有人可能首先会想到圣灵的恩赐。诚然,受了圣灵,当然会有属灵的恩赐。然而,属灵的恩赐是多种多样的,各人所得的恩赐又不一样,有的很希奇,令人羡慕,有的却很平常,甚至不觉得有什么恩赐。因此,我们不能把有没有某种属灵恩赐作为有没有受圣灵的主要凭据。正是因此,保罗论到属灵的恩赐,开头就说“我不愿意你们不明白”,可见我们在这个方面会有不明白的地方。这个不明白的地方是什么呢?显然是片面强调圣灵给人某种恩赐却忽略了圣灵叫人得生命,把某种属灵恩赐当作受圣灵的凭据,却无视圣灵叫人得生命的应有表现。所以,我们必须注意,保罗在论述各种恩赐之前,首先明确指出:“你们作外邦人的时候,随事被牵引、受迷惑,去服侍那哑巴偶像,这是你们知道的。所以我告诉你们: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2—3)保罗为什么这样说?很显然,这是告诉我们,受圣灵的第一个表现,最重要的表现,是我们对主耶稣的态度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以往,我们是服侍哑巴偶像却不信真神;而受了圣灵以后,就会被圣灵感动,凡被圣灵感动的,绝不会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或许有人觉得这样太容易了。容易吗?请想想:你要你那不信的亲人、朋友、同事像你一样认耶稣为主,容易不容易?肯定不容易。为什么不容易?因为他们没有圣灵感动;我们为什么容易?因为我们有圣灵感动。保罗特地指出这一点,就是要提醒我们不可忽略这个受圣灵的首要表现。如果有谁忽略这一点,却片面强调会说方言才是有圣灵,那肯定是走进了误区。我们可想而知,既然圣经肯定那些“说耶稣是主的”人已经被圣灵感动,那怎么会没有受圣灵呢?没有圣灵的人,怎么会被圣灵感动说耶稣是主呢?
受了圣灵第二个表现是《约翰福音》16章8节:“他(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我们知道,虽然正常人都有是非之心,做错了事,会有内疚感,所以古人有“人无完人”之说,也有“一日三省吾身”之说;但是,人们的是非之心、内疚感以及自省,不会都很准确,也不会都很敏感。甚至恶的人会明知故犯,以恶为善;善的人会自以为义,文过饰非。而人一旦受了圣灵,就不一样了。圣灵在我们内心是一种光照,会叫我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会促使我们在主面前承认“我是个罪人”(参路5∶8,18∶13),并且“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参林后7∶10)。从此,我们对罪不但很敏感,而且很反感,如果有错、有恶,内心就很难受,非认罪悔改不可。我举一个例子。有一个年轻的惯偷,一次混进教会要伺机作案,却被牧师所传的福音吸引住了,并且决志信主了。经过牧师同他个别谈话和帮助祷告,他尝到了宝血赦罪的救恩滋味,平安喜乐,一身轻松。可是第二天早晨他就按着他的老习惯——他每天早餐都是“免费馒头”,这次他从馒头店经过,不由自主地抓了几个馒头,正要啃,却如雷击顶:“啊!我又犯罪了?!”他非常痛苦。“怎么办?还信耶稣吗?哪有资格!不信吗?又不愿意。”他只好去找牧师。牧师听了他的诉说之后,就问:“过去你偷了东西都这么难受吗?”他说不会的。牧师又问:“那今天为什么会这样呢?”他说不知道什么缘故。牧师就告诉他:“赞美主,主已经救了你了!”这个少年人大惑不解。牧师说:“正因为你的信,蒙了主的拯救,有了圣灵,所以你今天犯罪与往常不一样,就会如此痛苦。”牧师还告诉他:“从今以后,你要学会顺着里面的圣灵,认罪、恨罪、决心离罪,就会成为新人。”这个例子说明,受了圣灵的第二个表现,就是对罪很敏感,也很反感。这也是圣灵叫人得生命的表现之一,因为神的生命是喜欢公义恨恶罪恶的。正如经上所记:“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又说:‘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提后2∶19)
我们再看受了圣灵的第三个表现,这就是《以弗所书》4章3节中的一句话:“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
这是说,我们什么时候受了圣灵,什么时候就会有一颗“合而为一的心”。这是圣灵所赐的,不是我们信主之后求来的,也不是慢慢培养起来的。谁都知道,我们在没有信主受圣灵之前,看见信主的人总觉得有点不顺眼,甚至格格不入,如果缺乏理性和爱心,就很难合得来。而一旦信主受了圣灵,就完全不同了,看见主内弟兄姊妹,就觉得特别可亲可爱,有一种奇妙的内聚力,有一种一家人的感觉。这也是圣灵叫人得生命的表现之一,因为“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约壹5∶1)。圣经还告诉我们,我们蒙恩以后的责任,就是要“竭力保守”这个“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
上述三点:对耶稣的认信、对罪过的自责、对弟兄姊妹的合一之心,都是圣灵叫人得生命的必有经历,也是受了圣灵为印记的主要表现。正如《圣经启导本》解释“印记”所说的:“圣灵进入人里头,产生生命的改变,这是有圣灵同在的记号”。有了这些记号,再加上圣灵所给的其他某种恩赐,当然很好;如果有了上述记号,却没有你所要的某种恩赐,就不必担心自己“没圣灵”,也不必强求了。对此,我们不能不明白。
三、受了圣灵可得哪些福份?
这个问题,第14节经文已有明确的答案:“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
这节经文,我们要懂得两个词的意义,才能明白受了圣灵会有什么福份。
第一,什么叫做“得基业”?“基业”一词,吕振中译本和思高译本都译为“嗣业”。《原文汇编》说是“财产、神应许所赐给他百姓的东西,所分得之物”。因为“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16),所以有资格得这份“嗣业”,这就是彼得所说“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参彼前1∶4)。
第二,什么叫做“得基业的凭据”?和合本圣经已注明:“凭据”一词原文作“质”。“质”是什么意思?吕振中译本译为“质定”。《原文汇编》说是“定钱(由买主付出,如不买齐则不退)任何一种定质,抵押保证金,凭据,保证”。《圣经启导本》解释说:“‘凭据’的希腊原文为arrhabon,原指腓尼基商人交易达成协议后预付的按金,以保证在指定时间内,货款全部付清。住在人心里的圣灵,是信徒可得到天上基业的‘按金’”。
这就是说,我们这些因信基督受了圣灵的人,都是神的儿女,与基督同作神的后嗣,所以必得神所应许的嗣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是神用重价买来的,神不仅为我们付出耶稣舍命流血的赎价(参彼前1∶18—19),而且将圣灵赐给我们,作为我们将来得天上基业的“定钱”、“抵押保证金”。
弟兄姊妹!我们看到了吗?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竟然是神为我们付出的“定钱”、“抵押保证金”。这是何等希奇的恩典!这恩典,一方面说明神何等看重我们,一方面说明神的救赎何等可靠和稳固。这恩典,可以坚固我们的信心、激发我们的爱心,使我们更加自觉地顺从圣灵,体贴圣灵,做到不消灭圣灵的感动,不抗拒圣灵的引导,不叫圣灵为我们担忧。圣经把受圣灵带给我们的福份说得如此清楚,目的就是激励我们追求实质性的属灵进步,而不是标榜自己有什么与人迥别的属灵恩赐。我们可以肯定,凡真正明白的人,决不会自以为属灵随意说别人没圣灵或不属灵,而只会存着荣耀的盼望,谨慎自守,专心等候得赎的日子,也会心被恩感常常颂赞神的荣耀!
总而言之,受圣灵虽然是基督徒入门的经历,但至关重要,因此明白相关的问题,非常必要。尤其是那些认识模糊的弟兄姊妹、已经出现混乱现象的地方,更需要在这个方面补补课。我今天与大家一起专门思考和讨论上述三个问题,就是一种补课。恳求主加上祝福,叫今天的补课能对一些弟兄姊妹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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