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之约:信心与行为
2018-06-13
时间:2015-10-13 08:36:33来源:恩典在线约稿作者:骆颂恩浏览:次T|T 救赎的历史,正如创造的历史一样,是以神说话(即神的自我启示)作起点,道出了神对人类永恒的计划,你我都在这个计划之中蒙恩,成为神的儿女。而亚伯拉罕正是这个计划的关键性人物,没有他对神完全的顺服,就没有日后以色列选民的蒙福道路,基督的道成肉身也受到了阻碍,新约的教会也不复存在。因此,亚伯拉罕的蒙召,是神救赎计划中极其重要的一个里程碑,他开辟了神子民蒙救赎的道路,直至弥赛亚基督的来临。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12:1-3) 当亚伯兰(即亚伯拉罕,下同)一听到神的呼召,就凭着信心离开哈兰,前往迦南。神与他立约,告诉他将要建立一个大国。神还说不单这一族要蒙福,地上万族都要因亚伯兰的后裔得福。以色列由亚伯兰而出,他要跟随神,并影响与他有邦交的国家。耶稣基督降世拯救人类,也是从亚伯兰的直系所生,世人靠着他得以与神建立关系,得到无穷福乐。 在这个圣约中我们看到:神计划要建立一个民族,称为属他自己的子民。他呼召亚伯拉罕离开一个不敬奉真神、又以自我为中心的吾珥城,前往肥沃的迦南地,建立一个以神为中心、注重道德的国家。亚伯拉罕相信神的应许,神就以此为他的义。这个约完全是神主动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彰显出神的拣选与慈爱,不是条件交换,没有代价付出,亚伯拉罕只要信就可以了。我们得到神的拣选也是如此,是神白白的给予。人算甚么,竟然蒙神顾念,世人算甚么,竟然得神眷顾(诗8:4)。圣经从起初就十分强调,人对神的顺服是人蒙神救赎的基本态度。亚伯拉罕顺服神的话语,毅然离开了他的父家和本地,坚定地相信神的眷顾、引导和应许,成为他一生蒙福的开始。 “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赏赐你。’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以利以谢。’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创15:1-5) 到目前为止,亚伯拉罕的信心受考验的范围,主要是在安全方面。他饱尝了焦虑与企盼的压力(没有亲生的儿子)。如今,压力转向一个新的中心,即得儿子的应许,这个希望又延续了二十五年之后才实现。即使到了以撒的出生,却又突然引起另一项危机,即关于承受产业的纠纷(创21章)。至此,亚伯拉罕经受的最大考验,是神要他将自己一百岁时所生的独生儿子以撒献作燔祭(参见创22章)。 “亚伯兰信……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6)。这是圣经中首次提到“信与义”的属灵关系;在旧约圣经中,信心有双重含义:1、“信靠”或“依赖”;2、“忠实”或“信实”。所以本节中“信”一词是指以顺服、忠诚为表现方式的恒久信赖。亚伯拉罕拥有的正是这样一种信心,他的心一直向着神,恒久地信靠、顺服和遵从神的话语。 神看到亚伯拉罕内心这种真实的信心,就以此算为他的义。“义”意味着人与神建立了正常的相交关系,并且完全行在神的旨意当中。不仅如此,神与亚伯拉罕的关系正式成为立约的关系,亚伯拉罕因此圣约而接受神了作他的盾牌和赏赐,接受神赐给他许多后裔和土地这一应许。到了新约,这一应许转化为属灵的意义;即信徒在基督里承受属天的产业。 在新约的关系中,人领受神的赐福、与神建立正常的关系也都是凭着人的信心而完成。这也是新约圣经中的一条信仰的主线(参见罗4:3;加3:6;雅2:23)。亚伯拉罕因此成了一切“信之人的父”(罗4:11)。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创15:17-21) 因为神与亚伯兰立约是认真的。约代表从神而来的满了慈爱的应许,和他赋予亚伯兰的重大责任。为证实他的应许,神给亚伯兰一个记号:“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火和烟”表示神的圣洁、行公义的热心和对列国的审判。神采取主动,给予证实,并履行所应许的。亚伯兰能亲眼看见神在肉块中经过,所以表明神所立的约是真实可靠的。 “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亚伯兰俯伏在地;神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创17:1-8) 亚伯拉罕之约显明了神至高无上的旨意,要藉着亚伯拉罕实现神对全人类的计划,并且安排基督降生,作一切相信的人的救主。神和亚伯拉罕订立此约经过的时间很长,中间最少相隔二十四年(比较创12:4;17:1)。当亚伯兰年九十九岁时,神向他重申此约,并且给他改名“亚伯拉罕”,意思是“多人的父”。神同时指定历世历代所有在此约上有份的以色列人,都须以受“割礼”为与神立约的记号(参创17:9-14)。 神为什么再三申述他跟亚伯兰所立的约呢?他在以前(参创12:1-3;15:1-5)已经提过两次。不过,他在这里是要把焦点集中在这个应许上,并准备履约。神向亚伯兰显明这约的几个重点:(1)他要赐给亚伯兰许多后裔;(2)必有多族从他而出;(3)他也要向亚伯兰的后裔坚守这约;(4)他要将迦南地赐给亚伯兰的后裔。 如今,这个神圣之约,在基督里已经得到完全的应验。新约圣经反复强调;“那以信为本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参见加3:6-9)。同样,这样的信心也是基于他的实际行动。因此,圣经指出:“亚伯拉罕因着信,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来11:8)又说:“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来11:17) 新约的雅各指出:“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2:21-22) 是的,真正的信心,必然在基督里产生行为的果效,即生命的改变。因此,“因信称义”的信,是一个“本于信,以至于信”的信(参见罗1:17),即坚定持守的爱与永不改变的信心;也是一种生发仁爱的信心(参见加5:6)。这样的信,才与神永恒的旨意相匹配。 总之,亚伯拉罕之约,成为新旧两约的基础。这约是以恩典为本,不是以律法为本(加3:17-22)。为了实现这一应许,神将带领他的百姓出埃及(参见出2:24),并差遣他的儿子耶稣基督到世上来,作人类的救主(参见路1:72、73)。 今天,我们每一位基督徒,因信成为亚伯拉罕属灵的子孙,与亚伯拉罕一同蒙受神永远的祝福,并且远超过我们一切所求所想的。但愿一切的荣耀、尊贵和权柄都归与三一真神。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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