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乃之约:圣洁与国度
2018-06-13
时间:2015-10-22 08:26:54来源:恩典在线约稿作者:骆颂恩浏览:次T|T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后,满了三个月的那一天,就来到西乃的旷野。他们离了利非订,来到西乃的旷野,就在那里的山下安营。摩西到神那里,耶和华从山上呼唤他说:‘你要这样告诉雅各家,晓谕以色列人说: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们都看见了,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摩西去召了民间的长老来,将耶和华所吩咐他的话都在他们面前陈明。百姓都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摩西就将百姓的话回复耶和华。”(出19:1-8) “约”是一个双方的承诺,是一种契约。西乃之约,又称摩西之约。这是神藉摩西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具有代表性意义。其背景是以色列人在埃及作奴仆,神就兴起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埃及为奴之地,即可到达神所应许的迦南美地,作侍奉独一真神的代表,“选民”的属灵意义就此开始。但以色列人必须遵守神的约,在立约的关系中以色列人才可以持续不断地享受神同在的喜乐与丰盛的恩典。 西乃之约,是亚伯拉罕之约的延续。神应许亚伯拉罕,说:“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创17:8-9)。但是,这应许却不会在亚伯拉罕有生之年,得以实现。反而,神告诉亚伯拉罕:他的后裔要到一个外邦的国家,受欺压,做奴隶四百年之久。然而,神应许亚伯拉罕:他会在四百年之后带领亚伯拉罕的后裔离开那国家,进入神所应许赐给他后裔的迦南美地。事实上,神没有忘记他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四百多年之后,当时以色列百姓,即蒙神拣选的亚伯拉罕的子孙,在埃及这个外邦国家,受尽欺压时,神呼召摩西作为以色列民族的属灵领袖,在神的同在及引领之下,把以色列百姓带离埃及那为奴之家。 当以色列百姓出了埃及,到了西乃的旷野,神就与亚伯拉罕的后裔,即以色列百姓立约,再次向他们确定:神必定按照他向亚伯拉罕,以撒及雅各所作的应许,将应许之地赐给他们。 西乃之约,是神要兑现亚伯拉罕之约的应许,赐给亚伯拉罕后裔,迦南美地永远为业,并赐福给他们,永远作他们的神,将永远的福分赐给他们。西乃之约,同时也强调了那些领受应许之人的责任,在神的诫命的考验之下,表明他们顺服之心以及委身给神的信心。否则,神的审判必定要临到背约的子民。日后,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上也证实了这一点。 西乃山(又名何烈山),是以色列历史上最神圣的地区之一,位于西乃半岛的中南部。摩西曾在这个山的荆棘火焰中遇见神。如今,神又在这里与以色列人立约,并在此将律法和圣洁生活的原则赐给他的百姓。他们知道顺服神则会蒙福(出34:4-28),不顺服则会陷入悲惨的境地(出34:32)。 当年,神告诉以色列民,拯救他们脱离为奴之地,是要他们成为祭司的国度、圣洁的子民,人人可坦然无惧地来到他面前。但是不久都因百姓心里的罪恶,便破坏了神的计划。于是神从利未支派之中,拣选亚伦的后裔为祭司,以代表全民族(参利8:1-9:24)。因着基督耶稣降世,神的计划再一次涵括到所有的基督徒。我们同是圣洁“君尊的祭司“(参彼前2:9)。藉着基督的受死与复活,我们都可以坦然来到神的面前,享受神子民的福分。 “属我的”,这字指君王私有的“特殊珍宝”(如代上29:3),其含义包括了特殊价值和特别关系。神知道地上没有一族配称为他的子民,且成为他“宝贵的产业”。神拣选以色列人,并不是因为他们做了什么大事,而是因他的慈爱和怜悯。神并不计较他们过去与将来的罪过。神要透过他们,表明他所定的生活方式,并使用他们,把他的道教导世人,成为普世得救的启示根源。神曾应许“地上万族”都必因亚伯拉罕的后裔而蒙福(参创18:18)。以赛亚先知预言,外邦人和君王,都要藉着以色列人来到主面前(参赛60:3)。神的爱子——弥赛亚的肉身,也将要藉以色列族而降生。神拣选一个民族,严格地训练他们,经过旷野生活中的锤炼,使他们至终成为普世蒙福的器皿。 以色列拥有普世祭司的身分,他们为世上万国作神的代表,又向万国代表神,这就是以色列的使命(参见创12:3)。到了新约,这一使命显明在我们基督徒身上。使徒彼得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神拣选以色列的“特殊”恩宠,是有其“普世救恩”宗旨的。因为,神在创世记中与亚伯拉罕立约,应许使他的后裔成为大国(参见创15:5-21;17:1-27)。现在与他的子孙以色列人重申那约的时候,过去的应许已经部分实现了。神应许要赐福给他们,眷顾他们;他们也应允要顺服神,双方的约就此定立。“百姓都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摩西就将百姓的话回复耶和华。”(出19:8) “属神的子民,祭司的国度和圣洁的国民”。这表明以色列人在神未来的计划中所担当的重要角色,但他们的特殊身分却是有条件的,在乎他们对神完全的顺服。可惜百姓心里的决心不久就消失了。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中他们多次背叛神,离弃神的律法,且受神严厉的管教,直至他们悔改蒙拯救。 神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固然是为叫他们脱离外邦的压迫,但更重要的意义是他要作以色列民的神,他们要成为他的子民。这是神和以色列人所立的约,在这约之下,以色列人当完全顺服神的旨意而行,建立以神为最高主权和统治的国度。 这里的“圣”字,最初只是“奉献”给神的意思,在道德上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含义。后来在神所启示的本性中,才将满了尊严的道德意味增添在这个对神“圣洁”的形容上。到了最后,神圣洁的属性,对他子民成了强而有力的道德要求(利20:7)。新约也再次强调神百姓称圣以及选民的祭司身分(彼前2:9)。 神主动的拣选与应许都是出于他丰盛的恩典与慈爱;律法远不如应许,因应许比律法更久远,律法也不能代替应许。应许是靠神的主权与能力,并藉着人的信心得以成全;而律法乃是辅助神恩典之约的工具。以神治为中心的以色列人,乃要遵守神的律法才能存活(利18:5;申26:26;林后3:7-8);但律法的功用是叫人知罪,使人认识神的公义和圣洁(罗3:20, 4:15, 5:13;加3:19);至终是将人引到基督面前,使人因信称义(加3:24)。 神与挪亚立约,以彩虹为记号;神与亚伯拉罕立约,以割礼为凭据;神与以色列人立约,则以律法为代表;这都显明神的慈爱与怜悯,以及神对他子民圣洁、仁爱、公义的生活要求。 今天,我们在基督里作神的选民,却不在律法下作奴仆,是在恩典中作一个真正自由的人。依靠圣灵,生活在神的公义、圣洁、良善、慈爱的性情里面,与神建立起永恒的关系(参见加3章至5章)。假如我们一直持续不断地坚守这样的信仰与生活,必得着神永远的祝福(参见来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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