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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照亮自己

2019-05-01

核心提示:.Tdc199 { display:none; } 时间:2006年7月 经文:罗2:7-24;路6:39-42 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盲人去拜访了他的朋友,告辞时天已经很晚。朋友对他说:“天太黑了,没有月亮,伸手不见五指,我给你点一盏灯笼。”盲人说:“你给我点灯笼有什么用?不是有一句话叫作‘瞎子点...


时间:2006年7月 经文:罗2:7-24;路6:39-42 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盲人去拜访了他的朋友,告辞时天已经很晚。朋友对他说:“天太黑了,没有月亮,伸手不见五指,我给你点一盏灯笼。”盲人说:“你给我点灯笼有什么用?不是有一句话叫作‘瞎子点灯白费蜡’吗?”朋

      时间:2006年7月

  经文:罗2:7-24;路6:39-42

  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盲人去拜访了他的朋友,告辞时天已经很晚。朋友对他说:“天太黑了,没有月亮,伸手不见五指,我给你点一盏灯笼。”盲人说:“你给我点灯笼有什么用?不是有一句话叫作‘瞎子点灯白费蜡’吗?”朋友说:“还是点上吧,你看不见,可别人看得见,省得别人把你给撞了。”盲人觉得有道理。于是就打着灯笼上路了。这天的夜黑风高,风特别地大,走了一段路,突然一个人撞了他,使他摔了一个大斤斗。盲人心里很不是滋味,抓住那人就理论:“你为什么撞我呀?”那人说:“天太黑了,什么都看不见呀?”盲人说:“你没有看见我手里点着的灯笼吗?”那人说:“哪里有什么灯笼,你的灯笼是熄灭的。”

  虽说“瞎子点灯是白费蜡”,点上灯的瞎子虽然还是不能让自己看见,但至少可以让别人看见呀。这个故事好像是说,对于瞎子,如果他能够让自己光亮起来,展示出来,让别人看清楚,看明白,这样才能让别人有目标。

  这个故事可以引申到我们生活中这样一个道理,一个想要照亮别人的人,首先自己得照亮自己;如果自己不能照亮自己,要想照亮别人是不可能的。对于我们基督徒来讲,是否可以这样来理解呢?担负着传讲耶稣基督的真理的人,自己就应该很好地实践耶稣基督的真理;这个问题很清楚,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出现那种要别人效法基督,要别人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一旦是自己做得不好, 要去教导别人效法基督就缺乏力量,没有示范的作用,就很难有说服力。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要阐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就是针对耶稣基督的信靠,必须解决长久存在于犹太民族对律法的认识和态度。这段经文中有两层意思,从17小节到20小节是一层。这里保罗针对犹太人是在律法的熏陶之下成长的一种特殊的心态。这是一个什么心态呢?这个特殊的心态就是“选民的心态”。我们来看保罗怎么说的,在这段经文的一开始就说:“你称为犹太人,又依靠律法,且指着上帝夸口。”

  我们知道,律法是犹太人在耶和华神给这个民族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赐给他们的,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上帝给他们的特殊的礼物;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律法,犹太人才得到上帝子民的身份。因此他们以为有神的律法,又以为与神有立约的关系,自以为明白神的旨意,外邦人无知识,简直像小孩,像瞎子和笨人,从而视自己为人类道德的教师和黑暗中的光,并傲视其他的族群,瞧不起外邦人。

  “选民”的心态,进而带来的是一种好为人师的心态,保罗接着说,他们“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 并且在“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保罗在接下来的论述中,提出了自己的批评。指出犹太人的糟糕就在于,你一边教训人,而自己的情况却是一团糟。一句话:正人却没有先正己。

  保罗以律法的教训和那些好为人师的人的做法进行对照:律法上称不可偷窃,你们也用“不可偷窃” 来教训别人;可是你们却干着偷窃的事;律法上说“不可奸淫”,你们便用这条诫命来教训别人,结果你们反倒“犯奸淫”。至于说,一边表现出对偶像的憎恶,但另一边却把庙中的偶像偷来供奉。

  保罗在这里显然情绪很激动:你夸口有上帝的律法,你们自己是不是却触犯律法,玷污上帝呢?这里的质问,是要撕下他们的伪装。

  末了,保罗说:“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这话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犹太人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作法,并非始于今日,早在旧约时代,他们就存在。上帝的圣名在旧约时代就被他们羞辱了。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保罗在这里称:“正如经上所记的”。类似的句子在新约圣经中是不乏其见的。这样的人,一边口称自己信靠耶和华神,但做的事情却是败坏和羞辱耶和华神名的事,很显然,这样的信仰者怎么能成为别人在信仰上的领路人呢?这样与上帝要求的他们要成为“祭司的国度,圣洁的国民”不是相去甚远么?到了新约时代,耶稣就曾经批评那些法利赛人是 “瞎子岂能领瞎子,两个人不是都要掉在坑里吗?”(路6∶39)可谓生动的说明。

  教会中过去常有的一些纷争,就与信徒对圣经真理的理解的不同有关。我们说,对圣经真理理解的不同是很正常的,同样捧着圣经一本,但是对于圣经的认识和理解就是存在着事实上的差异,所建立起来的神学也大相径庭。对于这种分歧和不同,我们应该有的态度是彼此分享、彼此尊重。我常以为,信仰是很个人化的,很难以一个模式来加以统领。当然话又说回来,对于圣经的理解,也不是没有一个相对的标准。马丁路德的人人皆祭司的思想,打开了每一位基督徒直接通向上帝的大门,也为他们对于圣经提出自己的见解作了思想上的解放。但是自己的见解怎么才能符合圣经的真道,确实存在着一些需要克服的问题,比如断章取义,着重于字面而忽略其精义。当然也包括那些把信仰的追求存留于空洞的说教,让别人如同听天书一般的空话,不接触我们信仰生活的现实,基督教神学弄成玄学,那将是很糟糕的。

  当福音在往外邦传播的过程中,保罗清楚地看到,如果担负着传福音这项事工的人,自己没有对福音的本质有清楚的认识,自己没有好的见证,那么,这样会羞辱福音,败坏上帝的名。“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这道理同样是对我们今天担负起传福音工作的人说的,我们如果做得不好,不仅不能很好地带领别人来归主,反倒成为别人愿意归向主的拦阻。

  今天在我们教会的队伍中,我们基督徒大都胸怀拯救世人的大志向,要去拯救世人,传福音,救灵魂。传福音,不错,本着耶稣基督的大使命,我们要将耶稣基督的福音,通过我们的口往普天下传讲,让更多的人知道耶稣基督。

  我们都说自己是信上帝的,那么我们所信的上帝到底与我有什么关系?我们领人归向上帝,难道仅仅就是为让他们得到一张进入天国的门票么?如果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耶稣也就用不着去批评那些法利赛人、文士、批评那少年官、那律法师——要知道这些人都宣称自己是神的子民,都是信神的。从耶稣的批评中我们确实看到,想要进入天国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换句话说,你仅仅拥有信上帝的名分并不意味着你就能够进入天国。信仰上帝不是一句空洞的言辞,如果不让上帝和他的教导进入我们每日的生活中,统治我们每日的生活,那么,我也不知道这样的信仰有何意义。

  上帝的那些真理都涉及到人的道德品质,涉及到做人,做好人的基本。基督徒不是人么?要想把人们对基督徒与现实中的人抽离出去是做不到的。基督徒与生活中的人应该有的面貌,包括他的品质、为人处世,他的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紧密相连的。

  上帝拯救了我们,让我们成为上帝手中的器皿,我们进而担当起神在这个世上拯救灵魂的工作。在要别人清理门户的时候,我们首先要紧的还是把自己的门户清理一下。在高喊去拯救别人灵魂的时候,首先查看一下,或清理一下我们的灵魂的状况如何。我以为这样做很重要。否则的话,我们所做的一切难以服众。你们要“作祭司的国度,圣洁的国民”,肩负着如此重大的使命,仅仅是在教训别人上有一套,而自己的生活却是另一套的话,那么就是等于瞎子领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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