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的子女
2019-08-27
弗5:8-14
我们常常听见人们把信主之人叫做:基督徒,神的儿女,耶稣的门徒,其实圣经里面还提到一个称呼,光明的子女。
圣经里类似的称呼至少出现了四次。
第一处: “主人就夸奖这不义的管家作事聪明。因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路16:8)在这个比喻里,耶稣基督将信主的人称作光明之子,称不信主的人为今世之子,有时候光明之子不如今世之子,因为今世之子都知道为自己的将来打算,筹划,预备;但是属于上帝的光明之子,却不知道为自己积攒天上的属灵的基业。
第二处: “耶稣对他们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12:35-36)在这里,耶稣告诉我们,他自己是光,我们应当跟从他,成为光明之子,脱离黑暗。
第三处:“你们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昼之子,我们不是属黑夜的,也不是属幽暗的。”(帖前5:5)凡是信靠上帝,接受耶稣基督做救主的人就是光明之子。
第四处:“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弗5:8)没有信主之前,我们都活在暗昧当中(暗昧就是黑暗),做了很多见不得光的事情,而如今跟随了光明之主,行事为人就应该像光明的子女。
为什么称为光明之子呢?
因为上帝是众光之源,创造了日月星辰来驱除黑暗,使我们生活在光明之中;耶稣基督宣告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8:12)耶稣基督来到这个世上,他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舍命,将我们从黑暗之中领出来,让我们进入永恒的光明国度。当一个人接受耶稣基督作为生命之主,并且顺服他的权柄,按照他的教导去活着,这人就脱离了黑暗,就成为光明之子。
一.信徒像光明子女的理由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神是光,黑暗是光的对头,所以黑暗就是撒但。我们未得救前,我们的性质和本性就是黑暗,全被黑暗充满,所以不只在黑暗里,且就是黑暗。如今主进到我们里面来,主就是光,我们就有光的性质调在我们里面,因此我们不只在光里是光明的,而且就是光。
以弗所书第二章第10节告诉我们,我们在基督里面被造,是新造,我们与从前不一样,我们都是在基督里面被造成的,因为基督的光照耀我们,所以说你们在主里面是光明的,已经有了光明的生命,有了光明的地位。行事为人就像光明的子女。按地位而论,我们已经是光明的子女,按生活而论,我们应当活像光明的子女。
那么光明的子女是怎样的呢?主耶稣说:好树结什么?好果。好树结好果,坏树结坏果。你从果子就知道它的树。你有多丰盛,你就结多丰盛的果子,果子的存在就是生命的记号,果子的存在是品种的记号,果子的存在是你生命丰富程度的记号。
“光明的子女,”光的儿女就是有光的生命、光的性情,过光的生活,效法神就是把神是光的性质活出来。我们蒙恩以后就成为光明的子女,所以一面该抛弃已往暗昧的行为,另一面要具体地活出光明的生活。
二.光明果子的性质
对于光明之子,弗5:8里告诉我们他的生命之中有两个非常鲜明的对比, “暗昧”与“光明”对比,“从前”和“如今”对比。这是时间的对比,更是生命光景的对比。按雨果的《悲惨世界》的说法,人类的真正区别是这样的:光明中人和黑暗中人。
光明之子应该结出光明的果子。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是在光中活出来的;就里面的性质说,就是光;就外面的行为说,应该有光的果子。
“良善,”即没有不好,不单是指一件事的性质,更是指对人的态度; “公义,”即没有不合理,正直公平,无可指摘;“公义”是神本体的素质,藉着耶稣基督的宝血,将新生命赐给我们,让我们的生命也有“公义”的素质。 “诚实,”即没有虚假,不仅是指言而有信,也是说心意诚挚,正直坦率。神的显出就是真实。“诚实”是表里一致,是生命中流露出诚信的素质。
上帝拯救我们,祂就要我们,在祂的公义里面,在祂的良善里面,在祂的诚实里面有份,因为这样的人就是行在光中的人。公义、良善、诚实这就是光明的果子。如果你里面有光的生命,你外面应当有光的生活,如果你里面是光的种子,外面一定结光的果子,如果你里面有光的本性,外面一定有光的德行,来显明你是真的。
你们从前在黑暗中间,如今在主里面你们是光明的,你们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光明的子女结光明的果子。“果子”是生命成熟自然结出的东西,所以我们只要培养“光”的生命,自然就有一切的良善、公义和诚实。
凡出于光的行为,是经得起良善、公义、诚实这三点的考验的,所以在我们的行事为人上要问我们自己,这件事的性质是否善的,手续是否合法的,目的是否为着神的。
三.光明的意义在于能显明黑暗
光明之子要完全把自己暴露在上帝的面前,将自己的心思、意念、想法、行为都完全放在光明之下,接受光的检验和审查。现在媒体上经常出现“曝光”一词,曝光就是将很多的事情,本来大家不知道,当然这些事情也不是好事,通过报纸、电视、网络让大家都知道。
以弗所书五章11节“那暗昧无益的事,”指不善、不义、不真的事,是不敢见光、需要保守秘密而不正当的事。
“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就是用爱心、聪明、机敏、警戒他们的恶行,这是一种困难、令人不欢喜的任务。因此倘若自己偶然不慎犯错,也当勇于认错,责备自己所行。
耶稣基督这样形容我们:“你们是世上的光”(太5:14),使徒保罗说:“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2:15),就如弗5:11所说的:“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这里的“责备”,不是让我们去责骂他们,而是去指正他们,让他们知错。当我们去指正别人的时候,首先要指正我们自己。我们常常为自己的犯罪找借口,为自己辩护、掩饰,这样并不是真心悔改。真心悔改的人应该是常常反省自己,责备自己,为自己所犯下的罪孽献上悔罪的祷告,而且是真的去悔改。
我们作为‘光明之子’的责任,不单是成为光,也要责备那些隐蔽的恶行,去光照它们,也接受指责,就是接受基督的光照。
基督的光,常是借着肢体的交通而显出功用。我们也需要光反面的功用,来显明我们的本相,看见自己的邪恶。凡不肯接受外面责备的人,定规是里面黑暗、下沉、不明亮的。
我们本性是喜欢黑暗的,许多的事物不能见光,所以要常被光照。
四.要醒过来,基督才会光照
主说:你们这睡觉的人,你们要起来,从死里复活,基督的光就要照耀你们。谁啊?对基督徒讲的。基督徒是谁啊?光明的子女。基督徒应该有什么?应该有光明的见证,应该有光明的果子。什么是光明的果子?就是要良善、就是要圣洁、要诚实、要公义。那今天竟然对基督徒说:你们这些沉睡的人,光明的子女沉睡了,起来。叫谁起来?叫光明的子女起来。为什么呢?因为光明的子女还照样活在黑暗的中间。所以你要起来,好像死人复活一样,让基督的光照耀你。愿上帝赐福给我们,使我们行事为人不要像过去黑暗中间行事,要把光明的果子显明出来光照大地,光照世界,光照在黑暗中间。
“睡着的人,”指在黑暗中行事为人的,就灵性说都是睡了的人。
一个人在黑暗中,不光是睡了,而且是在死亡中,所以指责不只是恢复光,而且是恢复生命。
约8:12“耶稣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从前我们没有主的生命,是活在黑暗中,如今 我们有了主的生命作我们的光,能看见什么是神所定罪的,什么是神所称义的。有了生命之光,跟着就有了信心之光、希望之光。
只要有耶稣的善和生命在身上,你肯定是开心的人,幸福的人。这样的人眼、心、耳、口跟一般人不同,他的眼看的是耶稣和别人的长处;耳听的是神的声音和人的好;心想的是主欢喜;口出来的是造就人的话。
赛42:16说:“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领他们走不知道的路。在他们面前使黑暗变为光明,使弯曲变为平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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