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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1)

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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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道经文】路加福音7:41-43,创世记2:16-17

【主题思考】

1- 什么是罪?

2- 罪为什么严重?

【思考一】《路加福音》7:41-43主题是什么?是犯罪的量的区别吗? 

主耶稣讲这个比喻的主要目的是在问,人对自己的罪到底了解多少。那了解少的人,对罪没有深刻的认识,对罪得赦免的宝贵救恩自然就不看重、不珍惜。这就好像比喻中那自认为只欠了五两银子的人,他对自己的罪认识少,他的感恩之心也是小的。但那对自己的罪认识深刻的人,必然对自己的罪深恶痛觉,他能体会到自己内心与罪的争战。尽管在生活中他并不比前一种人好到哪里,这两人都是一样的罪人,但是他更多认识到自己是个怎样的罪人,也更迫切意识到自己需要完全的救赎。这就好像比喻中那个欠债五十两银子的人,当他被债主豁免债务时,他的感恩一定也是大的。 

【思考二】何为罪? 

罪,是一种偏差,是一种偏离基准点、偏离正确、离开正确的非正确。人生最大的困难是人无法自己解决罪以及罪的后果问题。

【思考三】谁为人定基准点?这个基准点

那么,既然罪是人偏离了方向,就意味着原来有一个基准点,或者叫靶心,也就是正确的方向,有一个人思想和行为的统一的正确的标准,但人没有达到这个标准,这就是人的罪。好,那么这个标准在哪里?这个标准是什么?谁来定这个标准?我们知道,天地万物都是上帝所造的,人也是上帝所造。因此,就是造物主上帝为人设立了标准,也就是万物运行的秩序,人也在这个秩序/标准之中。 

那么,这个秩序/标准又是什么呢?概括起来有两点:第一是人对上帝的信靠,第二是人在本性上的圣洁,也可以把它称为道德上的圣洁。这个标准就是人的“原义”,是人在没有犯罪之前的义。各位,不知你是否想过人在未犯罪前的光景,那是没有受过玷污的高贵和圣洁。所以,今天一切的罪恶和苦难,并非来自神的创造,也不是神原初所设计的,更不是来自神美善的旨意,神造我们不是为了成为今天这个样子,这是神不愿意看到的。我们当确实的知道,我们本不该成为今天这个样子,如此犯罪堕落、无知、诡诈、败坏;我们本应该拥有一颗绝对信靠上帝的心,并维持着一个圣洁无瑕疵的本性,那才是神为人所设定的本位和标准。 

可悲的是,人从起初就偏离了这个标准,而表现为罪的两个方面:第一是人对上帝的不信;第二是人对自身圣洁本性的悖逆。我们通常将这两方面的罪,叫做是信仰上的罪和道德上的罪,[1] 而人对上帝的不信是一切罪恶和污秽的根源,是人对自身圣洁本性违背的基础。圣经上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2]

人对上帝的不信甚至悖逆是人最大的罪。信与不信上帝不仅仅是一个人自身的选择。人在很多事上有自由,但人一旦运用了这个悖逆上帝的自由就意味着人与神永远的隔绝。因为人自己从来不是判断万事万物的绝对标准,是上帝为人立法,不是人为自己立法。[3]罪,不仅是关乎对与错的事,或仅仅是关乎善与恶的事,实际上罪是人与神之间的问题。没有神,就无所谓罪的对与错、善与恶的标准,人随时随地可以相对化。我们的生存乃是要向一位更高者、那位造物主负责,违背了他所定下的统一标准就是罪。罪的影响不仅是深刻的,还是长久的。今天这些罪依然在玷污着我们的灵魂,叛逆着我们的本性。人对上帝这个不信的选择,是一切罪恶的起始,是从始祖亚当和夏娃就开始的人犯罪的起点,也正是人心偏离上帝的起点。

按着圣经的教导,万物中唯有人是按着上帝的形象和样式造的,上帝这样造人的用意乃是为了与人建立一种亲密的关系,一种密切的信任,也就是说人应该完全的信靠神。这种“信任”的关系,就体现在神为人所设的第一条禁令之中。《创世记》2:16-17,神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看似一条禁令,好像是神对人的限制,实际上这是在考验是人对他的信。

这个信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在真理上对上帝的信,另一方面是人对神爱的信。人应该相信上帝是对的。上帝怎样说,事实就是怎样的。人应该相信神所说的话都是真理,相信神就是真理的本体。然而,人类的始祖却恰恰跌倒在这信上。 

亚当和夏娃不相信上帝的话,他们不信他们吃分别善恶树上果子的日子必定死。如果他们相信的话,他们就不会吃了,谁都不会宁愿冒着死的危险去得到智慧。始祖们不信上帝的话:“一定死”,反而相信魔鬼藉着蛇所说的:“你们不一定死”(创3:4)。这就是人对上帝在信上的悖逆,虽然看似只有一点点的怀疑。这刚刚被造的亚当和夏娃,可能在伊甸园里还没来得及住上一宿,就已经悖逆了上帝。人居尊贵之中,是何等的短暂!从此以后,人对上帝那不信的悖逆之心如影随形,经上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

事实上,始祖违背上帝命令的结局,并没有像撒旦说的那样。他们吃了禁果后并没有像神一样,反而失去了人纯洁的心灵;他们也没有像撒旦说的那样,不一定死,而是死临到了全人类,临到每一个人。并且,他们的眼睛更没有像撒旦说的那样明亮了,能知道善恶了,对于真理而言,人的眼睛非但没有明亮,反而昏暗了。人从此偏离了真理,进入到无知和谬误之中;相反,对于关乎个人利益的知识,人的眼睛却明亮了。[4] 他们知道用叶子为自己遮羞(创3:7),甚至立刻不用学就知道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推卸责任(创3:12-13)。

对上帝的不信使人陷入全然的虚假与绝望中。撒旦从一开始就是谎言之父(约8:44),人被唆使着就离开了真理的神,离开了真理,人便活在虚假之中。这就是为什么人从不愿意认识真实的自我,而倾向于包装美化自我;人不喜欢听逆耳的忠言,而喜欢听别人的奉承和美言;人不愿意通过个人的努力,而喜欢寻找各种捷径;人不愿意听有关上帝审判的教导,而喜欢直接抓住上帝对自己有利的应许,而且这个应许还要马上看得见;人不愿意付任何代价,就要直接得到今生所有平安顺利,人要今生快乐、永世圣洁,而不是今生圣洁、永世快乐。这些就跟撒旦欺哄人说“吃了树上的果子就能与上帝一样”的谎言如出一辙,是一种纯粹的欺哄。虚假,是撒旦给人类的礼物,从起初它就是假的,也从来不会有真实的结果。

人对真理的不信使人与认识上帝的知识渐行渐远,而那关乎各人利益的知识,却在历史中越积越多。人们对于上帝和圣洁的愿望越来越少,人们甚至不在乎上帝是怎样的一位上帝,什么圣洁、公义、审判统统不重要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只要爱就行,而且只要爱我、保佑我全家、听我祷告、每次我一祷告就蒙垂听,这就是真神,我就信他拜他。人们没有多大兴趣要成为一个敬虔的人,人们也没有多大兴趣要成为一个秉性圣洁的人。这些能给人带来什么现实的好处呢?人在乎的是自己怎么能活得更顺利、更舒服、更成功,诸如此类关乎各人利益的所谓的知识充斥了我们的内心。这些知识从来不是上帝的教训,不是基督教的教训,不是真的,是虚假的。然而,人们却一心追求着这些,人私欲的眼睛一旦亮了,就再也闭不上了。这是罪使人在真理上的偏离,看似失之毫厘的偏差,实则谬以千里!弟兄姐妹们,这样深的罪,回头容易吗?上帝说,罪的工价、罪的代价、罪的结局乃是死。上帝创造了我们,赐给我们生命,但是同时上帝亲自定了标准,犯罪的代价就是死,死路一条,没有其他办法,只有死,永远的死。如果真有第二个办法,无罪的救主耶稣基督何必一定要亲自为有罪的人类钉死在十字架上来付上罪的代价呢?

以上这些是关于人对上帝不信的第一个层面,人在真理上不信上帝。在始祖亚当和夏娃的犯罪中我们看到,人对上帝不信的第二个层面是:人对上帝爱的不信。《创世记》2:16-17,神的禁令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你必定死”,这使始祖们产生了怀疑:神的命令似乎是对他们的限制,这是暴君啊,独裁啊,凭什么限制我们,不给我们吃,吃了就要死,凭什么?不是对他们的保护。而撒旦正是迎合了人的这种怀疑,成功的挑拨了神人的关系:你看上帝多小气多自私啊,上帝限制你们,上帝要比你们高,不让你们跟他一样有智慧,吃吃有什么关系呢,非说要让你们死,其实又不一定会死,我可是悄悄告诉你啊,你看只有我对你好吧。这,是撒旦邪恶的伎俩。

神命令背后的意念从来都是对人的保护,神实实在在是全善的,他向人所发的意念全部是善。神是爱的本体,是一切美善的源头。“耶和华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诗86:5;100:5;106:1;107:1)这是旧约诗人所反复发出的颂赞。神是爱的本体,使徒约翰见证说:“神就是爱”(约一4:8)。他因爱而创造我们,因爱而保护我们,又因爱而拯救我们。然而,这样的爱却不被人所重视,也不被人所相信。我们始祖亚当和夏娃起初的不信,一手制造了人类从此永无休止的苦难。

弟兄姐妹们,神就是爱,他藉圣经对我们一切教导的背后,都是为我们的好处。哪怕一些看上去严厉的甚至苛刻的要求与命令。《诗篇》84:11:神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主耶稣也曾说对上帝之爱作见证说,“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吗?”(太7:11)   

其实,这个信说说容易,做起来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今天也同样会怀疑神的爱,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疑惑的心。当圣经应许说,“凡祈求的就得着时”,我们相信神就是爱;但是当主耶稣要求我们放弃眼前看得见的东西,背着十字架跟随他时,我们还相信神就是爱吗?当环境顺利,当我们的健康状况、生活条件、家庭关系都不错时,我们会感谢神的恩典,我们相信神是爱我们的。但是一旦我们遭遇了那“屋漏偏逢连夜雨”的处境,我们还相信神爱我们吗?我们今天谁能像约伯那样,一无所有的时候,还对他的神不离不弃吗?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   

回到经文《创世记》2:16-17节,神的这道命令中,所蕴涵的是人与神之间最合宜的信任关系:人在真理中信上帝、人在爱中信上帝。这是一种纯粹的信,是一种小孩子对父母的信,是一种在尚未知道事实和结果之前确切而真实的信。神要的只是人这种单纯的信靠和仰望,这是人作为被造者与造物主之间唯一正确的秩序,而我们的罪正是我们对这唯一正确秩序的偏离,这是一种极其可憎恶的偏离。

人偏离了被造者的位份,企图获得更高的地位,这便产生了人心的僭越;人偏离了造物主的限制,企图获得更多的自由,便产生了人心的放纵;人偏离了对上帝的信任,转过头来只相信自己,便产生了人心的骄傲;人偏离了认识上帝的知识,只认识关乎各人自身利益的知识,便产生了人心的世故;人偏离了对上帝的爱,转过头来只爱自己,便产生了人心的自私;人偏离本性中的圣洁,去主动制造各种不义,便产生了人心的各种诡诈和污秽。

罪恶就这样不断在人对神关系的偏离中滋生出来,这不仅是方向上的一点点偏差,实质上是一种悖逆,是方向完全的相反。正如信与不信、爱与不爱之间没有的缓冲地带一样,罪的偏差是向相反方向的悖逆,是人对上帝以及人对自我的背叛,好像一匹脱了缰的野马,沿着与上帝相反的方向狂奔,并且越奔越远。

所以,罪是人自我从本位的偏离,罪的方向是完全背离上帝,与上帝造人为要与人亲密的最初意愿完全相反。罪是人对上帝的不信的悖逆,罪是人对自身圣洁本性的悖逆,罪是人灵魂的败坏,才滋生出各种罪恶的心思和行为来。(人)在每一个悖逆的罪上,都有一颗悖逆的心。 

弟兄姐妹们,当我们在分析始祖犯罪时,我们不是像观影的局外人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其中的主角。罪不是已过的事,罪不仅是亚当和夏娃的事,罪不仅是遥远的伊甸园中的叛逆,罪现在就流淌在你我的血液中,出入在你我的心思和行为里。我们不只是罪的受害者。我们每个人曾经都是罪恶的参与者,也许我们如今仍是罪恶的制造者。古教父曾说过,“我们每个人的里面,都有一个我们的亚当”。即或我们已经在基督里的,本质上我们仍不是完全人,我们依然是罪人,只是上帝将主耶稣的义算在我们的头上。罪这种悖逆的倾向和影响仍在我们的生命里面,所以我们需要每一天的悔改,我们需要每一天靠着上帝的恩典生活。

结论:

各位,罪的影响极其深重,只能以死为代价,罪使人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是感谢神,人有尽头,神没有尽头,人的尽头就是神的起头。神是创始的神,也是成终的神。神爱世人,他不愿意人死在罪中,于是差遣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亲自来为我们赎罪,只有一个毫无罪恶的义者的生命,才能挽回我们的罪恶,把我们从必死的结局中挽回,脱离罪的捆绑、脱离罪的权势,让我们再次回到神的标准中,这就是基督舍命流血的救恩。

弟兄姐妹,我们知道基督救赎的工程有多么宏伟吗?也许还不完全知道,但至少我们可以反思自己欠下了多少的债,才有可能了解并明白基督的爱,究竟有多么的长、阔、高、深,才能使我们对神的感恩不仅停留在口中。只有我们深深的痛恨悔悟自己的罪过,才能使我们对上帝生发出真正感恩至死的心。这也是在主耶稣比喻中,那位自知欠了五十两银子人的心态,他的感恩是真实的,是迫切的。愿我们在大斋期的悔罪反省中,立志成为这样的人,求神引导我们成为这样的人,被神得着,为神使用。

[1] 冉候·尼布尔:《人的本性与命运》,上海:中国基督教两会出版,2008年,第156页。

[2] 奥连:《基督教之信仰》,谢受灵、王敬轩译,香港:道声出版社,1999年,第268页。

[3] 罪不仅是关乎对与错的事,或仅仅是关乎善与恶的事,实际上罪是人与神的问题。没有神,就无所谓罪

的对与错、善与恶的标准,人随时随地可以相对化。我们的生存乃是要向一位更高者、那位造物主负责,违背了他所定下的统一标准就是罪。罪的影响不仅是深刻的,还是长久的。今天这些罪依然在玷污着我们的灵魂,叛逆着我们的本性。

[4] 何光沪教授对人吃禁果后眼睛明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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