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父的事为念
2019-08-27
经文:路2:42-52
经文背景:犹太的男孩子十二岁的时候,就算作成年人。此后他就是律法之子,要遵行律法。因此,耶稣十二岁的时候,祂首次上去守逾越节。但是,当父母回家时,他仍然在后头流连忘返。并不是由于他们不小心,便找不着祂。通常坐蓬车的妇人老早便登程,因为车队的行程较慢。男人由于脚程较快,所以会较迟出发,而他们会在黄昏扎营落脚的时候相遇。这一次是耶稣第一次的逾越节。很明显的,约瑟以为祂陪着马利亚,而马利亚则以为祂和约瑟在一起;直至黄昏驻营的时候,他们才发觉祂不见了。
耶稣还是孩童的时候便懂得我们今天成人一直在寻求懂得的事:以天父的事为念,顾念天上的事。但正是这一看似很简单的事,孩童耶稣便已经懂得,而我们已是成人,应当懂得的,却不懂得。
而一个以天父事为念的人,一定懂得天父的心意,因此,我们应该渴慕寻求神的话语。
1、 渴慕寻求真理
当耶稣的父母焦急的回到耶路撒冷寻找耶稣,而耶稣这个时候在做什么呢?经文中告诉我们,他坐在教师中间一面听,一面问。
在逾越节期间,犹太的拉比们会在圣殿里头,当着众人面前公开探讨律法、宗教、神学等问题,为一般百姓解惑。这里并不是说,耶稣像一个过于早熟老成的孩子,在考问这些拉比、与长辈在争拗;相反,他像一般正常的孩子那样,谦虚安静的向教师学习。聆听与发问是犹太人学生从师受教的写照。所以在学习过程中,他也会发问了一些问题,因为人都希奇他的聪明和他的应对。
因此,这里的听和问并非出于挑衅,想要试探对方,紧紧只因为想要知道的更清楚、更多。12岁的小耶稣,可以坐在教师中间一面听一面问,并且对答如流,使当时的人都稀奇他的聪明。不难想象耶稣对于神话语的渴慕,以及在这之前小耶稣所做的功课。
首先,需要渴慕读神的话
对于今天的我们是否也有着这样的渴慕寻求的心呢?有人很喜欢收集各种版本的圣经;有人很喜欢买圣经,家里有好几本圣经,一定会保证手上的圣经是新的。但是,我们会花多少时间真正的去研读圣经呢?这样我们只是渴慕买圣经,但却不渴慕神的话。
渴慕神的话,不是要我们不停的更换圣经,而是当你有一本圣经时,你会常常话时间去研读它。对真理的渴慕,会让你主动去读经,并且去学习圣经。
其次,需要渴慕明白神的话
当耶稣尚仅有12岁时,就已经对圣经、对律法有了很深的了解,懂得去问,愿意去求知。坐在教师中间“一面听,一面问”。今天对于我们没有问题的人来说,并不是我们真的没有问题,而是我们不懂得去问,不会去思考。与其说不会去思考,说不愿意去思考要更合适。因为圣经对我们来说仅仅只是周日来聚会的课本,即使偶尔去读一下,但也很少去真正的研读、默想,所以,对于神给我们的启示总是一知半解,甚至毫无所知。因此,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应该学习、效法耶稣,真正去渴慕神的话,并渴慕去理解、明白,这样,我们才能明白天父的旨意,说我们去遵行神的话,才有遵行的可能。
2、遵行天父旨意
一个能够以天父的事为念的人,他不仅仅只是懂得天父的旨意,更能够遵行天父的旨意,在有生之年活出天父要我们活出的样子。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耶稣发现自己身份的日子。但是在这里请注意──这发现并没有为他带来骄傲,使祂轻看自己的他肉身之母马利亚和约瑟,这是耶稣在地上的双亲。当约瑟和玛利亚寻找到小耶稣,虽然小耶稣说了一些让玛利亚他们感到奇怪的话,但是他还是愿意随着他们回家,并且顺从他们。
耶稣是神的儿子,但他却不因为自己这以荣耀的身体便鄙弃地上的人伦关系。相反,他非常看重在地上的本分。真正属于 神的人并不鄙弃世事;正因为祂是属 神的,所以祂越发要以至忠至诚来尽为人的本份。因此一个以天父事为念的人,不是脱离现实生活,而是更加懂得如何在世生活中荣耀神。
1) 弄清我们的身份
因着基督的救恩,我们有了新的身份:天上的国民。但是我们现在仍然在世上生活。因此我们要清楚,我们虽然活在世上,但是我们不属于这个世界,我们是属神的儿女。但是,我们并不是要离开这个世界,而是在世上生活,但却与世俗分别为圣,因为我们有神给我们在这地上的责任和本分。
2) 明白我们的本分
弗4:1 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
神把我们每个人放在不同的位置、不同的环境,拥有不同的角色,是要让我们在这些位置、环境和角色中荣耀神的名。一个人不是成为基督徒之后就没有了作为人的责任和义务,相反的是,成为基督徒之后,更加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了(eg.家庭、教会、社会;生活、工作、服侍等)。传9:10 凡你手所当做的事要尽力去做;因为在你所必去的阴间没有工作,没有谋算,没有知识,也没有智慧。
因为透过我们的生命,要去完成神所托付给我们的大使命。
3) 完成我们的使命
神给我们每个人的使命我们都非常清楚。耶稣传道时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耶稣在复活后,升天前也将这个使命给了我们,要我们去传福音给万民。将福音带给人,不仅仅是我们去说。耶稣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当耶稣发现自己的身份时,便有了这个认识,12岁的耶稣对自己的父母说:“我岂不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今天我们是否也能够有这样的认识呢?愿我们每一为基督徒真正能以天父的事为念,在这地上效法耶稣的榜样,成为神荣耀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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