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锟斤拷锟斤拷锟教帮拷锟斤拷锟斤拷 > 灵修 > 随笔 > > 正文

进化的假说

2018-06-13

进化的假说 时间:2010-02-08 17:42 来源: 作者: 《新人》 点击: 次     “进化”(evolution)一词,十九世纪后用于生物学,专指生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变化,又称作演化。达尔文( 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1882)的进化论认为,地球上的生物,随着环境的变迁,有一个由低级生命形态向高级生命形态逐渐进化的必然趋势。 在达尔文的进化论问世之后,英国的哲学家、社会学家郝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提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将达尔文进化论中自然选择的思想应用于人类社会,他认为社会进化是一个趋向理想社会状态的进步过程,而其最终结果则与“乌托邦思想”不谋而合。 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简略介绍进化的假说。 一 生物进化的假说 达尔文的《物种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 1859)一书,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生物进化的学说。该书记述了他在Galapagos群岛的观察研究,包括各种生物的现象,进而从他所观察到的现象,对自然界的生物从低级到高级进行分类。 他发现在一个物种之内,随着物种外在环境的差异和变化(如地理位置、食物来源等),生物可以出现许多不同的变化。这就是所谓的微进化论、或微观进化论(microevolution),是达尔文所观察到自然界的一个现象。于是他大胆推论,提出了物种可以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一“种”变化到其他“种”的假说,这就是所谓的广进化论 (macroevolution)。 描述种内变异的“微进化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生物学家所一致认同。所有支持进化论的证据都是支持“微进化论”。生物受环境影响而产生某种的变异,但这种变异并不产生新的物种。例如在飞蛾的工业黑化中,残存的黑色飞蛾并未变成一种不是飞蛾的生物,或是“进化”得更为高等。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达尔文进化论的中心思想。他认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生物就存留下来,不适应的就被淘汰。然而,经过环境选择作用的适者并没有产生真正的进化。我们在自然界所观察到的,乃是生物对所处的环境,具有高度的适应性。自然淘汰的结果,不过是保存了生物的适应性而已。就如Morris和Parker在他们的著作中所说的:“ 天择并没有带来连续的改良,如进化论所述,它不过保持生物体原有的特色罢了……。” 达尔文“适者生存”的理论,可用于在一定范围内解释生物对环境的改变所发生的变化。然而,他把“生物的适应”与“进化”联在一起,把种内有限的变异,推广到跨种间生物的变异,而提出的“广进化论”或“自然进化论”,则是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假说。科学研究允许在现有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假说。但科学上的假说必须得到充分的证明才能上升为科学理论。到目前为止,在现存的生物中并没有发现介于两个物种间的生物;而在许多已被发现的化石中,也没有找到介于两种生物之间的化石证据。 进化论若要以实验证明,需要数以万计的动物和植物,经过数万年的观察。这些实验所需要的条件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广进化论”或“自然进化论”这一假说是无法用科学实验来证明的。事实表明,“广进化论” 已超出了科学的范畴,成了一种无神的哲学和宗教。 二 社会进化的假说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 斯宾塞将达尔文的学说运用到人类社会中,形成一股“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而他也被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斯宾塞认为社会是一个活的有机体(living organism),它的进化和生物的进化,遵循同一条规律;因此他提出了社会有机体论。他认为社会进化是一个趋向理想社会状态的进步过程,他把所谓的生物进化模式搬到社会学中,认为人类社会也是在自由竞争、自然淘汰过程中,保持连续发展并进化。 社会达尔文主义将变异、自然选择和遗传等生物学概念用于社会学研究,进而解释社会的变迁。在众多早期社会进化论代表人物中,以泰勒(Sir Edward Burnett Tylor,1832-1917)和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1818-1881)最具典型意义。他们认为人类社会文化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各民族的社会发展大致经历相同的顺序。人类社会存在的各种差别,主要由于其发展速度不同。他们将当时的欧洲社会视为人类社会发展进化的顶点,并以之为尺度,将其它社会和文化放在不同的进化位置上顺序排列。 社会达尔文主义在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体系中得到了发展。支持该理论的社会学家认为,进化的目标并非可以在一幅和平的图景中轻易实现。社会历史可被划分成一系列进化的阶段。在整个社会进化的进程中,每个阶段的社会制度都是下一阶段社会制度的母体,也就是说,一个新的社会阶段,是在它之前的那个社会阶段中孕育而成的。推动历史进程的社会主体是阶级。一个特定社会在其发展过程中,其社会关系和制度形式会逐渐落后而阻碍社会发展。这时会有代表社会发展的新兴阶级出现,经过阶级斗争而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建立新的社会关系和制度形式。如此过程一再发生,人类社会最终会到达一个完美的状态。 这些社会理论都认为,人类社会必然朝向一个终极、最高、最完美的状态发展。这个理论与乌托邦的理想非常相象。 三 乌托邦的理想 乌托邦的理想首先由托马斯?莫尔(Sir Thomas More,1478-1535)在《乌托邦》(Utopia, 1516)一书中提出。他的乌托邦是一个完全理性的共和国,那里一切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生活用品按需分配,人人从事生产劳动,而且有充足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娱乐,那里没有酒店、妓院,也没有堕落和罪恶。事实上,乌托邦思想古已有之。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理想国》(Republic, 390BC)主要探讨理想国家的问题,被认为是西方最早的乌托邦。 莫尔之后,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 )的《新大西洋大陆》(New Atlantis,1620)和康帕内拉(Tommaso Campanella,1568-1639)的《太阳之都》(City of the Sun,1637)表现出人们相信科学的进步,有可能把乌托邦由理想变成现实。于是,乌托邦不再是一地点,而是一时间,存在于未来发展之中,而不在未知的异国绝域。 与柏拉图的《理想国》同期,中国有儒家描述的“大同社会”。《礼记?礼运大同篇》里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在中国历史上,很多文人、思想家都有这样的想法。比如,康有为试图把中国文化的“大同”精神融汇到中国近代社会政治与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去,幻想建立一个“大同之世,天下为公,无有阶级,一切平等”的乌托邦理想社会。 理想社会将实现于未来的这一信念,乌托邦思想家圣西门(Comte de Saint-Simon,1760-1825)言之最切。他说,“人类的黄金时代不在我们背后,而在我们眼前;它就在社会秩序的完善之中。我们的祖先从未得见,我们的子孙有一天却会抵达那里;我们的任务就是为他们清除道路。”在十九世纪,乌托邦在圣西门、傅立叶(Charles Fourier,1772-1837)、欧文(Robert Owen,1771-1858)等人那里,由文学的虚构变成社会实践的思想基础。乌托邦遂成为人类历史上一次最大规模的社会实验。 殊不知,人类对理想社会的憧憬与寻求皆建立在一个尚未经过科学证实之进化假说的基础上。   摘自:《新人》福音季刊

1

扫码关注公众号弦外飞音


大家都爱看
查看更多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