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居随笔
核心提示:“基督徒未婚可以不可以和异性朋友同居”,这个问题能够在教会里提出来讨论,足以表示大部分弟兄姐妹及朋友们在当今这个世俗的风气中,在同居、试婚都习以为常的时代,有自己的思考和见解。首先让我们从生理和心理的角度来看看人为什么会有这个需要。人在青少年时期,由于激素的分泌增加而加速生长发育,并出现明显的性别特...
??“基督徒未婚可以不可以和异性朋友同居”,这个问题能够在教会里提出来讨论,足以表示大部分弟兄姐妹及朋友们在当今这个世俗的风气中,在同居、试婚都习以为常的时代,有自己的思考和见解。
??首先让我们从生理和心理的角度来看看人为什么会有这个需要。
??人在青少年时期,由于激素的分泌增加而加速生长发育,并出现明显的性别特征,由于雌、雄激素的作用不同,出现男女明显的体征不同,同时也出现心理上的区别,男性刚强、主动、保护者意识强,女性细腻、敏感、依赖性强些,这些都是神的创造,圣经上也明明地说,女人是男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女人在体力上比男人弱。从另一方面来说,男人和女人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彼此的需要也是神对人美好的祝福,经历过恋爱和婚姻的朋友都知道,每个人都有被爱被肯定的需要,而爱的最高峰就是相看两不厌,希望终身相依相守、不离不弃。经历过婚姻或说得更白些,有过性经验的人都知道,当我们在做爱时,生理和心理同时达到最大的满足和舒缓,甚至让人有死不足惜的感觉,男性的这种感觉应该比女性更强烈些,因此才有了“英雄难过美人关”之说。
??总的说来,婚姻的美妙是神赐给人类的祝福。也可以说是神让人真正体会爱与被爱的一种方法,记得前几天论坛上还讨论了为什么有爱和有爱的需要这个问题,有人提到是神让我们更能体会什么是神的爱,也让我们知道应该怎样去爱神。我很赞同这个说法。圣经也说到神创造的奇妙有四样是人无法参透的,其中包括了男女交合之道。
??可是我们如何来慎重地对待神给我们的祝福呢?婚前性行为是否可以允许和容忍呢?我觉得不是用一个“可以”或“不可以”就能说服人的。由于人有了我上面所说的需要,什么是生理需要?就象人饿了要吃、渴了要喝一样,说一句忍耐克制很容易,但做起来却不容易。记得我在大学时,面临恋爱的阶段,我尊敬的父亲写给我一段话对我帮助很大:“人有感情,但不是动物,因为人有理智。人有理智,但不是机器,因为人有感情。”正是因为人有理智,就不能像动物那样一有生理需求就要寻找满足,也就是说如当今世俗的风气,把找小密、包二奶、偷情、**都放在人本能需要的谎言下而使之合理化。我这里之所以不把婚前性行为包括进去,是因为它还属于神设立的一对一的合理婚姻之内。
??那么让我们也来看看如何对待婚前性行为和同居这个问题吧。在男女一开始触电后,最大的满足是与心上人在一起,每天脑子里都是心上人的影子,每天都设想着如何与自己的心上人共度美好时光,当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自然而然彼此会有肌肤相亲的渴慕,这时感性往往占了上风,而理智显得苍白无力,这时候男孩会表现得主动,而女孩温柔顺服的天性,信赖和不想伤害自己心上人的善良,或者再加上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会导致她们忘记廉耻,作出顺从委身的决定。
??禁果是那么的吸引人,只要偷吃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然而,偷吃禁果会带来后果的,而人是必须为自己的后果负责任的。
??借着自己当医生的便利和好奇,我曾有意地了解和研究过男女对待自己性伴侣的心理变化。
??对于女孩来说,贞操是她最大和最宝贵的礼物,她要将它献给自己最信赖最心爱的人,换一句话来说,她会把自己的幸福和生命拴在她委身的个人身上(我这里不包括那些不知廉耻的人),并企求独占他,企求尽快结婚或和这个她愿付出一切的男人生活在一起,我个人认为婚约或婚礼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保护女性的利益设立的(当然对于信神的人,神的祝福也是很重要的部分)。
??对男孩来说,常常是“贪得无厌”的(希望我在这就事论事而没有伤害弟兄们),他们会更重视实质而轻忽形式,甚至会用“条件不成熟”或“何必要受约于一纸婚书”,还有“你已经是我的人了,干嘛还拒绝我”等甜言蜜语让女孩一次又一次地就范直至最后麻木。
??看过一个离婚原因的统计,例出了十大离婚原因,其中婚前性行为好象例在第四位。这则报道给我的印象很深,我记得当时在心里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女人是自己作贱自己”。为着这个原因,我有意地去了解男孩对于与他们在正式结婚前就上床的女孩子感觉如何。得到的回答是:任何女孩在与之所爱男孩上床前都有无比的吸引力,但当男孩借着花言巧语让女孩在婚前就上了床的话,他便会发生很大的心理转变,他会变得不那么珍重她,会对她随之而来的过分依恋产生反感并厌烦,甚至在他对她热情降温时还会想:她这么轻易地与我上床,谁能保证她不与其他男人如此呢?这种事例和报道实在是太多了。
??记得我与我先生领了结婚证后,有一天去看他,正遇下暴雨,他说,别回去了,就在这过夜,我明白他的意思,但那时我的思想保守到认为,要摆了酒、请了糖,让亲戚朋友都知道和承认了我们的关系后,才算是正式结婚。因此,坚持要他雨停后送我回单位宿舍。后来有一回我问起他为什么结婚这么多年了,还这么宠我爱我信任我放任我对我这么好,从不阻止我的社交生活。他提起了那个晚上的事,并说:我知道你是一个对待生活严肃的人,因此我信任你。
??记得圣经上提过,什么罪都不如淫乱的罪大,人的身子是神的殿,不可玷污。就我个人的理解,履行正式结婚手续之前或之外的性关系都属淫乱的范畴。
??最后我想用哥林多前书第六章第十二节与大家共勉:“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愿神祝福和保守每一位弟兄姐妹的恋爱和婚姻。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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