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施马加登信条序言随笔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浏览:
路德选集 核心提示:第十三篇 施马加登信条序言路德早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中,便建议召开一次全体教会会议,进行改革。教皇保罗第三(一五三四至一五四九年)当一五三六年六月宣布,订于一五三七年五月在曼土阿(Mantua)召开此种会议,同时指派一红...

路德选集

核心提示:第十三篇 施马加登信条序言路德早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中,便建议召开一次全体教会会议,进行改革。教皇保罗第三(一五三四至一五四九年)当一五三六年六月宣布,订于一五三七年五月在曼土阿(Mantua)召开此种会议,同时指派一红衣主教委员会,调查罗马教会情形,作成报告,提出改革方针。教皇此举使路德及其...


第十三篇  施马加登信条序言

路德早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中,便建议召开一次全体教会会议,进行改革。教皇保罗第三(一五三四至一五四九年)当一五三六年六月宣布,订于一五三七年五月在曼土阿(Mantua)召开此种会议,同时指派一红衣主教委员会,调查罗马教会情形,作成报告,提出改革方针。教皇此举使路德及其同仁不得不表示他们对会议的立场。

在未论及路德及其同仁对会议的立场之前,我们必须明白他们所采取之立场的背景。迟在一五三○年,他们在奥斯堡信条序言的结尾处,曾向皇帝查理第五表示,他们愿意参加真正自由的教会会议,为自己的立场辩护。然而在奥斯堡国会以后,信奉罗马教的皇帝和诸侯,竟以战争威胁复原派信徒,他们当中的诸侯和城邦,乃于一五三一年二月在施马加登(Schmalkalden)缔结同盟。此同盟声势浩大,同时土耳其人又入侵,皇帝不敢轻侮该同盟,乃在一五三二年女仁堡国会时,与该同盟订立了宗教的和约,允许复原派有宗教自由,直到召开教会会议时,再从长计议。惟后来事态的演变,表明复原派在将来的教会会议中,不会得到公允待遇,而路德及其同仁所要求的改革,也不会被会议所采纳。所以当教皇于一五三五年二月,向德意志复原派探询,他们对他所宣布召开的会议有什么意见时,施马加登同盟乃于是年十二月,提出参加会议的四个条件:(一)会议必须是自由的,而非由教皇控制的;(二)复原派参加会议,应享受平等地位,不得被视为异端派;(三)会议的判断必须以圣经,而非以教皇的权威为根据;(四)会议在可能范围内,应在德意志境内召开。

在这种情形之中,路德应撒克迅选侯腓勒德力约翰之请,着手预备一种信条,说明什么是必须信守,不能与罗马教妥协的,什么的是有讨论余地的。这些信条打算先经撒克迅的神性家签署,然后提交施马加登大会。

路德此时,业已放弃藉教会会议使敌我复和的希望。然而他写此信条,有着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要将他所领导的复原教与罗马教不同的地方尖锐地表明出来,因为他觉得墨兰顿的奥斯堡信条和辩护都太低估了双方的歧异。第二个目的,是他相信自己不久于人世,想藉此信条使后代知道他的立场到底怎样。

此一文件共含二十一信条,于一五三六年十二月脱稿。翌年正月由斯巴拉丁把它带交选侯。选侯大加赞赏,拟在未来的全体教会会议中为之辩护。他于一五三七年二月在施马加登召开诸侯及神学家大会,作为未来参加教会会议的准备。路德偕    墨兰顿与布根哈根前去赴会,抵达时不幸卧病不起,乃由倾向妥协的墨兰顿代替。因为这信条对圣餐的看法,与慈运理派的看法相左,所以选侯虽望它为大会所采纳,然而大会在墨兰顿和政治领袖黑森的腓力(Philip of Hesse)领导之下,将它搁置了,而将墨兰顿的奥斯堡信条和辩护加以采纳。

由此可见路德得这信条称为施马加登信条,是不很恰当的,但是会中的神学家大都署名其上,其中有数位主要的神学家,即约拿犹士都,布根哈根,克哲格(Crentziger),安斯多弗(Amsdorf),斯巴拉丁,墨兰顿,雅其科拉(Agricola),业于新年在威登堡签署过了。

施马加登信条虽未被施马加登同盟所采纳,但路德仍以此作为他给路德宗信仰所作的见证,并认为教会会议将来如果举行,它仍可作为讨论教义的基础,一五三八年春他细心把它修订,予以出版。

路德死前,在解决许多教义的疑问上,它的重要性已超过奥斯堡信条和辩护,而在以后内部的争辩中,它的重要性有加无已,因为它把路德的立场与墨兰顿的妥协划分清楚。它是路德宗脱离罗马教的正式宣言。今日路德宗教会把它列为他们所遵奉的信条之一。

参考书

谷勒本:教会历史下册,八五至八六面。

华尔克:基督教会史,四○四至四○五面。

Book of Concord, 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1950, pp. 12, 136-149.

Grisar, Martin Luther, His Life and Works, pp. 438 ff.

Kidd, B. J., Documents Illustrative of the Continental Reformation,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11, pp.302 ff.

McGiffert, Martin Luther, The Man and His Work, pp. 355. ff.

Philadelphia Edition, Works of Martin Luther, vol.V, pp.127 ff.

Schwiebert, Luther and His Times, pp. 740 ff.

 

施马加登信条

导  言

既然教皇保罗第三去年宣布,要在曼特亚约于圣灵降临节时召集教会会议,以后又要变更地址,以致现在尚不知道他要把会址定在何处,而我们或是也会被召赴会,或是(我们怕难免)不会被召便被定罪;所以我受了委托来编篡我们的信条,表明我们愿意并且能够向教皇党徒让步的是些什么,并可以到什么程度,又表明在些什么点上,我们决心坚持到底。

因此我们编篡了这些信条,向我们这方提出来了。这些信条我们这方也接纳了,全体承认了,并且议定,只要教皇及其附和者不行欺诈,诚恳信实地大胆举行一个真自由的基督教会议——这真是他所当行的——我们就公开发表,作为我们信仰的陈述。

但是教廷非常畏惧自由的基督教会议,无耻地避忌光亮,甚至使它本身一方面的人也不再希望它会容许――且不提它会自动召集――一次自由会议。因此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大感不满难安。他们看出,教皇宁愿让全基督教毁灭,所有灵魂遭永劫,而毫不愿让他自己或他的属下受到改革,他的专制受到限制。因此我决意把这些信条发表付印,以便我若在会议举行以前去世(这是我所预料的,因为那些避忌光亮和白日的恶汉力图延阻会议开幕),那些在我以后活着的人可以将我现在的见证,加上我从前所发表,直到如今仍为我所持守,并且靠着上帝的恩典,定必持久的信条提出来。

我要说什么呢?我要怎样抱怨呢?我还活着天天从事著述,讲道,教书,就不仅在仇敌中,而且在自称为属于我们一方面的假弟兄中,就有无耻之徒,于引用我的著述和教训,来直接反对我,叫我在旁望着听着——虽然他们明知我所教训的并不是如此——并且用我的工作来掩饰他们的恶毒,用我的名字来欺骗可怜的人。哀哉!我若死了,他们会怎样行呢?

我真应当在我还活着的时候答复这一切。但我怎能独自止住魔鬼所有的口呢?尤其我怎能独自止住那些(因为他们都中了毒)不听或不注意我们所写的,却只愿极无耻地力图扭曲败坏我们的一点一画之人的口呢?这些问题我姑让魔鬼,或是让在最后他们所该受的上帝的忿怒去答复。我常想起那好人格尔森(Gerson)来,他怀疑应不应该将好东西发表。若不发表,就将许多可能得救的人忽视了;但若发表,就有魔鬼用他无数的毒舌扭曲万事,使果子产生不出来。可是他们所得的报应,乃是显然的。因为他们虽这般无耻地撒谎攻击我们,要用谎言把持人民,上帝却继续推进了祂的工作,使跟从他们的人减少,使跟从我们的人加多,并且藉他们的谎言一向使他们蒙羞。

我必须讲一个故事。有一位博士从法国被派到威登堡来,当着我们面前公开说,他的王确信在我们中间没有教会,没有官长,没有结婚生活,大家都如牛马杂处,人人为所欲为。试想想,那些藉着著述将这种赤裸裸的谎言作为纯粹的真理,注入于国王心里及其他国家的人,当那日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怎好面对我们呢?我们大家的主和审判者基督,深知他们一向在撒谎;祂的审判是他们必得听的,那是我所确知的。愿上帝使那些能归正的人归正!至于其余的人,要永远听到:哀哉,有祸了!

且言归正题。我真望有一次真的基督教会议举行,以求解决许多事,帮助许多人。我们并不需要它,因为我们的教会蒙上帝施恩,现在得了光照有了纯正的道和圣礼的正当用处,并知道各种身分和正当的行为,所以就我们一方面说,我们并不要求召集会议,而且在这些事上也并不希望从会议得到益处。但我们到处看见许多教区荒凉,真使人痛心,可是主教和副主教都不关心可怜人们的死活——但基督却为这些人死了——也不准他们听见祂如牧人一般向他们说话。这使我战栗,怕祂在一个时候要差遣一群天使来到德意志,把我们全都灭了,像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因为我们这样狂妄用会议来嘲弄祂。

除这类必要的教会事务外,也有政治界无数的大事等待改进。在诸侯与城邦间彼此有不和;重利和贪婪如洪水泛滥,而成为合法的了;淫恣放荡,奇装艳服,荒宴赌博,邪风恶俗,和人民,仆役,工人商人的倔强,以及农人的勒索(这一切谁能数算呢?)都大大增多了,就是有十个会议和二十个国会,也不能予以矫正。若要在会议中商讨这类属灵和属世的反抗上帝的大事,那么他们就要很忙,而无暇顾及礼袍,大圆光头,宽肩带,主教或大主教的帽子或职杖,以及这类儿戏和荒唐了。我们若遵行了上帝对属灵和属世生活的命令,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改改革衣食,圆光头,和袈裟。但若我们要将骆驼吞下去,将蠓虫滤出来,忽视梁木,论断刺,我们也就真可满意会议所能做到的了。

因此我只提出了少数信条,因为我们在教会,国家,和家庭中,另外上帝许多的命令,是我们永不能遵行的。若人们对上帝的这些主要命令不重视,也不遵行,那么会议制定许多教谕和条规,有什么用处和利益呢?好似祂对我们的戏法必得予以尊重,作为我们践踏祂神圣命令的一种报酬一般。但是我们的罪恶重压着我们,使上帝不施恩给我们因为我们不肯悔改,并且要保卫各种可憎之事。主耶稣基督阿,愿你自己召集一次会议,愿你荣耀的降临拯救你的仆人们!教皇和其党徒休了,他们毫不需要你。我们这些可怜的,贫穷的,和恳切向你呼求的人,愿你照着你所赐给我们的恩典,藉着那与你和圣父一同活着掌权永远可称颂的圣灵,帮助我们。阿们。

 

第一部  论尊荣的神至高的信条

一、父,子,圣灵,是有同一神质和神性三位一体的上帝;祂创造了天地。

二、父非受生;子为父所生;圣灵是由父和子出来。

三、既非父,也非圣灵,而是子成了人。

四、子成了人,乃是这样:祂不经人的合作,因着圣灵成孕,从圣童女马利亚所生。祂后来受难,死了,葬了,下到阴间,从死里复活,升天,坐在上帝的右边,将来必来审判活人死人等等,正如使徒信经,亚他那修信经,和小孩通用的基督徒要学所教训的。

关于这些信条大家并无争辩,因为双方都承认它们。所以现在用不着多讨论它们。

 

第二部 论耶稣基督的职务或我们得救的信条

第一和主要的信条就是:

我们的神和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为我们称义复活了(罗4:25)。

惟有祂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上帝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53:6)。

世人都犯了罪,却蒙上帝施恩,因基督耶稣宝血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3,24)。

既然我们必须如此相信,而且不能靠任何行为,律法,或功德称义,那么显然惟有这信才能使我们称义,因为圣保罗说:“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又说:“好使人知道祂是义的,又是称信基督的人为义的”(罗3:26)。

就令天地和地凡不永存的东西都毁坏,我们在遵守这信条上,一点也不能让步。彼得说:“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经上又说:“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着医治”(赛53:5)。我们对抗教皇,魔鬼,和属世的言行,都根据于这信条。所以我们对必须坚信这教理,而不怀疑,否则一切都要失败,而教皇,魔鬼,和世界就要胜过了我们。

第二信条:论弥撒

教皇制度中的弥撒必然是最大最可怕的可憎之事,因它直接与这主要信条剧烈冲突,然而它在教皇他的偶像崇拜中,乃是最金玉其外的。他们认为弥撒的这种献祭或作为,即使是由一痞徒举行,也能使人在今生和炼狱中解脱罪恶,然其实这是只有上帝的羔羊才能做到的,正如以上所云。关于这信条没有可以让步的,因为第一信条对此不容许。

若有讲理的教皇党徒,我们就可用温和友谊来这样说:第一,请问他们为什么要严格地保守弥撒。因为它不过是人的捏造,并没有为上帝所命令,而人的捏造是我们可以废掉的,因为基督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第二,它是不必要的事,舍弃它,是并无罪无危险的。

第三,我们领受圣餐,有较好和更蒙福的办法(其实惟一蒙福的办法),就是依照基督设立圣餐的办法。既有更蒙福的另一办法,来领受圣餐,他们为什么要因捏造和不必须的事,把世人驱入祸患和悲哀中呢?

我们对民众要公开宣讲,那作人呓语的弥撒,能以废弃而无罪,而不守弥撒的人也并不被定罪,他反倒能不用弥撒而用更好之法得救。我担保不仅在粗陋的平民中间,而且在所有虔诚,有理智,敬畏上帝的基督徒中间,弥撒就必自趋销沉了。当他们听说弥撒是一件危险的事,为人所捏造而非出于上帝的旨意和道时,它就必要更自趋销沉了。

第四,就令弥撒本身也有多少益处,然而买卖弥撒既然在全世界产生了无数丑不堪言的弊害,那么只为阻止这种弊害,也应当废除弥撒。既然它是完全不必要的,无用的,有害的,并且我们靠一更必要的,有益的,靠得住的方法,而无需弥撒,就能得着一切,那么我们当怎样更加把它废除,以便永远防止这些可怕的弊害呢?

第五,但因为弥撒无非是(正如教条和所有书本所宣称的)人的作为(甚至是恶棍的作为),藉此人企图是使自己和别人与上帝和好,赚得赦罪和恩典(最好的弥撒是为此而举行的,否则它的目的安在呢?)所以我们必须把它弃绝。因为它与主要信条直接冲突,这主主信条说,那除去我们罪孽的,并不是恶或善举行弥撒的庸工及其作为,而是上帝的儿子和羔羊。

但如有人以敬歧为藉口,要给自己发圣餐,他就不诚实。因为他若要用诚实来领圣餐,最妥当最好的方法,就是遵守基督所设立的圣餐。但给自己发圣餐,乃是人的想法,不可靠的,不必须的,甚至是被禁止的。他不知道他所作的是什么,因为他违反上帝的道,服从人虚假的意见和捏造。所以一个人照着自己个人的虔诚,违反上帝的道,在教会公共的圣餐以外,又私下领圣餐,加以玩忽,乃是不对的(就令这事在别方面是对)。

这一论弥撒的信条不免要占据会议的全部时间。因为他们纵使在其他信条上可能向我们让步,但他们在这信条上总不能让步。正如坎伯纠(Campegius) 在奥斯堡说过,他与其让弥撒被废,宁让自己被撕裂;照样我靠上帝扶持,与其让举行弥撒的一个善或恶的庸工,被看为与我的救主基督耶稣同等,甚或更高,我也宁让自己被化为灰烬。因此我们是永远分离,彼此为敌。他们很知道,弥撒一衰败,教皇制度便荒凉。在他们容许这事发生以前,他们若能做得到,便要把我们都处死。

此外,这条龙尾,既弥撒,又产生了各种偶像崇拜的毒种。

第一是炼狱。他们用那为灵魂所举行的弥撒,晚祷,以及每周,每月和每年的葬礼祝典,又用共同周(按即米迦勒日——九月二十九日——后一周),万灵节(按即十一月二日),和灵魂浴,把他们的贸易带到炼狱去,以致弥撒差不多只是为死者,其实基督设立圣餐,只是为活人,所以炼狱和与之相连的仪式和商业,都应看为只是魔鬼的幽灵罢了。因为它与主要信条相冲突,这信条教训人,惟独基督而非人的行为,才能使灵魂得释放。且不提上帝,并没有吩咐我们对死者作什么。所以假如这不是错谬和偶像崇拜,也是可以安全地省略的。

教皇党徒在这里援引奥古斯丁和若干教父的话,说他们论到了炼狱,以为我们不懂得他们如此说的动机安在。圣奥古斯丁并没有在著作中说有炼狱,他也没有圣经的见证使他必须如此主展,他不过把炼狱的有无付诸疑问,说他的母亲曾请他在圣台前或圣餐中纪念她。这一切都不过是人的虔敬,并不足以建立信条,因为这是上帝的特权。

然而教皇党徒引用人的这种言论,以求使人相信他们为炼狱中的灵魂举行弥撒所产生的可怕,亵渎和可咒诅的贸易,等等。但他们永不能从奥古斯丁证明这些东西。当他们废除了那为炼狱中的灵魂举行弥撒的贸易——这是奥古斯丁从未梦想到的——然后我们要与他们讨论,是否当接受奥古斯丁那不根据圣经的说法,是否应在圣餐中纪念死者。因为根据圣教父的言行来建立信条,乃是不行的;否则就要把他们的饮食,衣服,住屋等,也都变成信条,正如已把遗物变成了信条一样。然而我们另有一条准则,那就是:惟有上帝的道才能建立信条,此外任何什么,甚至天使,都不能建立信条。第二,由是邪灵现形为死者的灵魂,作为多端,用不堪述说的谎言和欺诈来索取各种弥撒,晚祷,朝圣,和其他施舍。以往我们非接受这一切为信条,予以遵行不可;教皇也把这些东西和弥撒以及其他可憎的事,都一概批准了,在此我们也一点不能让步。

第三,由是便与起了朝圣。在这里人们也追求各种弥撒,赎罪,和上帝的恩典,因为弥撒的观念操纵了一切。这种朝圣并不是出于上帝的话,并没有吩咐给我们,也并不是必要的,因为人们能由更好的方法得牧养,并且能省略这些朝圣而无罪无危险。那么他们为什么撇下教区,上帝的道,妻子,儿女等等,即他们受了吩咐必须照顾的,而去追随魔鬼的这些不必要,不安全,有害的私意崇拜呢?这无非是因魔鬼把教皇弄成疯狂,叫他称赞并成立这些办法,使人民一再反抗基督,依靠自己的行为,竟坏到极处,成了敬拜偶像的,再这,这乃是不必要,也未经吩咐的,倒是无意识的,可疑的,有害的。因此在这里我们也不能让步。我们要宣讲,以这种朝圣为不必要的,有害的;这样,朝圣就要自归消灭了。

第四,是各种会社。它们由修道院,小礼拜堂,教区神甫将那替活人死人所举行的弥撒和善功派给并卖给。这不仅纯是人的玩具,违反上帝的道,绝对不必要,和未经吩咐的,而且是违反论救赎的主要信条的。所以这是无可容忍的。

第五,圣徒遗物就令有些好处,但我们在其中找着许多关于犬马骨头的欺诈和蠢笨,甚至魔鬼对这种恶事也要嘲笑;它们老早就当被废除,况且它们并没有上帝的话为根据;它们既是未经吩咐的,也是未经劝告的,又是完全不必要的,无用的。但最坏的事乃是:他们认为这些遗物可以赦免人的罪,且把它们尊为善功和对上帝的服事,像弥撒一样。

第六,这里我们要连带讨论那颁给活人死人的昂贵的赎罪票(只是为着金银),藉此亵渎的犹大,即教皇,把基督的功德,以及诸圣徒和全教会的额外功德出卖了。这些事是不可容忍的,不仅是没有上帝的话为根据,没有需要,没有命令,而且是违反那主要的信条。因为基督的功德不是用我们的功德和金钱可以获得的,而是不要金钱和功德,由因信而来的恩典所赐于的;并且不是藉教皇的权柄,而是藉传讲上帝的道向人提供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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