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随笔
核心提示:第五篇
第五篇 教会被掳于巴比伦序言
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书的结尾中路德说,他还有一首关于罗马的小歌,如果罗马教徒耳朵发痒,他要用高调唱给他们听。罗马教徒中果有不少耳朵发痒的。其中有两人写了论文,特别激动了路德。一篇论文是由不自量力的亚勒威所写的,另一篇是由一位匿名为“意大利的格里摩拿某修道士”所写的。这两篇论文是使路德发表教会被掳于巴比伦的直接原因,但他在一五二○年
路德在此书中对罗马教会的教训所予的打击,较他以前其他著作更甚。从积极的建设方面说,他在此书中所揭橥的圣礼观和平信徒皆为祭司的真理成了复原教的两大柱石。按罗马教会是建立在圣礼主义和教士特殊阶级制度上面。她认为圣礼共有七个,即圣洗,圣餐,告解,坚振,婚姻,授圣职,临终膏油,并认为一切恩典单是由此七圣礼而来,且惟有教士才有权执行。路德却只承认由基督自己藉有形之物赐无形之恩所设立的才是圣礼,而合此条件的只有圣洗和圣餐。在此书开始处,他还以为告解礼也可算为圣礼,但在结论中说:“严格说起来,上帝的教会只有两个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因为仅在这两个圣礼中,我们找着神所设立的记号,和赦罪的应许。”
路德虽然和罗马教会一样以洗礼和圣餐为圣礼,但彼此间还是有很大的歧见。他驳斥罗马教会忽略了洗礼的应许和对应许的信仰,而专注意于洗礼的记号,以为有了记号,便有了救恩。其实使人得救的并不是记号,而是应许和对应许所发的信仰。他又认为人只能一次受洗,并只应经常回到受洗归入基督时所发的愿,所以他否认罗马教会的修道誓愿,和以修道为第二次洗礼的看法。
但路德把弥撒减缩为圣餐,乃是将罗马教会整个信礼制度的核心击中了。罗马教会相信弥撒是重演基督道成肉身和钉死十架。在弥撒中饼酒由神甫献上以后便变了质,即基督再成肉身,再死在祭台上,而机械式地赐给受餐者;又因恐平信徒不慎打泼了基督的血,所以不将杯给他们,而只给神甫。路德反对这种法术的圣餐观,使圣餐从罗马教会的三种奴役中,即从化质说,以圣餐为献祭,和不将杯给平信徒的奴役中,解放出来。他认为圣餐中的饼酒并未变质,不过因应用基督设立圣餐的话,基督的体血便临在饼酒中而赐下恩典,决不是由神甫用弥撒使基督再成肉身,或以基督为献给上帝的祭,因为基督道成肉身和钉死都只有一次。惟有那亲自用信仰领受圣餐中的应许,纪念基督之死,存心感谢的,才能蒙恩得赦。饼酒二者一并赐下了,所以平信徒也应当领受杯。领受圣餐既是由个人用信仰接受恩赐,所以路德反对罗马教会为罪恶,补赎,死者,或本人和他人的需要而献上弥撒,并主张在举行弥撒时应当使用方言,以便激发参加信徒的信心。
对于告解礼已如上述,路德在此书开始处认其为圣礼,但在结论中还是把它排除于圣礼之外,因为此礼虽有基督所赐的赦罪应许,却缺少基督所设立的有形记号,而且只能算是回到洗礼。他反对罗马教会将基督所赐赦罪的应许变成了他们的权柄,将神藉神甫赦罪的宣布变成了神对神甫赦罪的追认。他斥责罗马教会将应许和信仰废弃而代以痛悔,认罪和补罪,将真心的痛悔变成了下等痛悔,将私人自愿的认罪变成了强迫的认罪,并将罪保留,又将补罪置于宣赦之后,以致补罪成了敷衍了事的行为。
路德对罗马教会的其他五个圣礼绝对予以否认。他看坚振礼只是按手礼,而不是圣礼,因其没有神的应许。这样一来他就将罗马教会辖制青年人的武器解除了。
罗马教会根据以弗所书五章卅一节以下原文中“圣礼”字眼,把婚姻礼作为圣礼。路德以经解经,证明罗马教会在此处所谓的“圣礼”,在希腊文新约中原是“奥秘”,更且此段经文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他又引经证明神甫应当结婚。他非难罗马教会因贪婪所规定的婚姻阻碍,而只认为性能的消失,对已成立的婚姻的无知,和守童身的愿才足以构成婚姻的阻碍。他对性能的消失使婚姻无效的主张,以及他以后私下赞成亨利第八和黑森的腓力(Philip of Hesse)的重婚,是不免受人批评攻击的。但他在这里所提出的建议原是给听认罪者的劝告,以求解决他们的困难,并解救处于危险中的心灵,而并非给一般人所定的准则。再者罗马教会和当日德意志若干地方也有这种非常的解法,而离婚一举则在绝对禁止之例,且为路德本人所深恶痛绝。他根据马太十九章,认为淫乱是离婚的惟一原因,却未注意这段经文只提到丈夫对妻子,并未提男人性能消失结了婚,妻子是否可以离婚。虽然在这一点上路德不免有受人非难之处,但他只以婚姻为神圣的,而非为圣礼,就将罗马教会辖制成年人的武器解除了。
关于授圣职礼路德认其为教会选择传道人的一种仪式,而非是圣礼,并不能将一种不可磨灭的性质印在受职者身上,使其有超乎平信徒的地位,也并不是为人获得救恩所必须的。他竭力阐扬平信徒皆为祭司的教义,在一方面使平信徒知道,他们靠基督在上帝面前已经取得了平等地位,并享有作上帝儿女的权利;在另一方面使他们个人与上帝面对面,而不能靠教会得救。所谓神甫不过是经会众同意,分派出来传道并施行圣礼的人。在非常情形之下任何平信徒也可由会众派立,执行此种职权,故无所谓教士特权阶级。因此路德便使一切平信徒从罗马教会用所谓授职圣礼来辖制人的奴役中解放出来了。
最后路德指明罗马教会根据雅各书五章设立临终膏油礼,乃是何等谬误,因为这里所讲的,只是为病人抹油祈祷,希其痊愈并蒙赦免,罗马教会却把它变为临终膏油圣礼了!如是他便将罗马教会辖制老年人和病人的武器也解除了。
当时人认为路德的教会被掳于巴比伦一书是最急进的。伊拉斯母看到此书说:“分裂不可挽救了。”英王亨利第八作对七圣礼的维护一文反对本书,拥护罗马教会的圣礼制度,赢得教皇所畀“信仰干城”的美名,但路德痛予驳覆,以亨利为恶毒的仇敌。当时许多罗马教徒因读本书而皈依了复原教。例如先为博学的修道士神学家,后为著名改教家的布根哈根(John Bugenhagen)本来对路德攻击赎罪票大为不满。他读本书原是为加以驳斥起见,但结果他觉得“全世界可能错误,但路德是对的。”
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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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wieber, Lutherand His Times, pp. 473-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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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被掳于巴比伦
奥古斯丁修道士路德马丁问朋友杜里赫黑尔门安
因有许多
其次厄克(Eck)和恩麦色(Emser)以及他们的同志曾企图将教皇的至上权教训我。在这里为求对这些有学问的人不忘恩起见,我也要承认他们的努力对我的帮助是多么大。因为,过去当我否认教皇的神权时,我还是承认他的人权。但我在听到并读到这些纨裤子巧妙地用以维持他们的偶像的诡计以后,(因为在这些事上我的脑筋并不是完全不可教的),我现在才确知罗马教权是巴比伦和那有力的猎户宁录的权力。所以为使这一切对于我的朋友有利起见,我再一次要求读者和售书人把我曾对那题目所出版的书焚毁,并且持守:“教皇权是罗马主教很大的狩猎”一命题。这是从厄克,恩麦色和来比锡城的圣经讲师的论点所得来的结果。
现在他们又把我放在学校里,将圣餐饼酒同领和其他重要问题教训我。我务须尽力学习,以免听了这些教师而不能获益。
有一个意大利克乃蒙那(Cremona)修道士,写了一文名叫“马丁路德对教皇的弃绝”——那就是,并不是我弃绝什么(照其所言),乃是他弃绝我。那就是意大利人现在所开始写的一种拉丁文。还有来比锡的一个德意志修道士,就是那一位自命为全部圣经的讲师,关于圣餐饼酒同领写了一部书反对我,而且照我所知道的,还正在计划更伟大更奇妙的事。那意大利人颇为狡猾,他不署名,或者因为他恐怕与迦耶坦(Cajetan)和许勒威斯特遭同样的命运。但这来比锡人真不愧为一位凶猛勇敢的德意志人,他在封面上不仅署名,而且夸耀他的履历,他的圣洁,他的学问,他的职务和荣誉,甚至差不多夸耀他的木屐。毫无疑问,我在这里将要得到不少的消息,尤其因为他那题献是给上帝的儿子的。这些圣徒和在天上掌权的基督有如此密切的关系!再者在这部书里面我听到三个鹊噪声,第一个噪声是美好的拉丁文,第二个噪声是较好的希腊文,第三个噪声是最纯粹的希伯来文(按系讽刺语)。黑尔门阿,请你想想,我除了竖起耳朵以外,还有什么办法呢?因为这东西是从来比锡法兰西斯派圣十字架修道院发出来的。
过去我是一个愚人,我曾经想到,假如由教会会议决定将圣餐饼酒都给平信徒,那就好了。那位太有学问的修道士想要纠正我,声明基督和使徒都没有命令我们或向我们建议将圣餐饼酒都发给平信徒,所以在这事上何所适从应听凭教会处断,并且大家应该服从教会。这是他的意见。
你也许要问,那个人发了什么疯,或问,他著书攻击谁呢,因我并没有说,若只将圣餐饼给平信徒,乃是不对的,我不过主张把平信徒也领受酒一问题交给教会决定,而这正是他所主张的,他却用来攻击我,我的答覆即是,这种辩论是凡写文章来攻击路德的人所惯用的;他们所主张的正是他们所攻击的,他们是立起一个草人来以便他们攻击。许勒威斯特,厄克,和恩麦色是如此的,科伦和卢文的神学家也是如此的,倘若这位修道士不是和他们同流合污的,他就决不会写了文章来攻击路德。
但这个人有一点是比他的同党要高明些。因为关于平信徒领受圣餐饼和酒一问题,当他想证明我们既没有命令,又没有建议可资决定,而只能任凭教会去决定的时候,他提出了经文来证明基督只命令将饼给平信徒。所以按照这位新释经家的意见,基督未曾命令只将饼给平信徒,同时又命令了!你知道,这种新奇的辩论乃是来比锡辩证家的特长。恩麦色在他较早的著作中说他是以友爱的精神来对待我,但在我证明他犯了嫉妒和撒谎的罪时,他在那驳斥我的较后的著作中,岂不是公开承认他过去是以友爱与不友爱的两种精神来论到我吗?你看他真是一个多么甜蜜的人。
请注意听我们这位出类拔萃的“种类”区分者,在他看来,教会的意志和基督的命令,以及基督的命令和非基督的命令都是二而一和一而二的!他很巧妙地证明,照基督的命令,即照教会的意志,平信徒只领圣餐饼。他用大楷字母写着:“这是不能错误的基础”。据此他以不可思议的智慧来看约翰福音六章。在这章圣经里面,基督说到从天上来的粮和生命的粮,即祂自己。这有学问的人,不仅以这些话为指圣坛上的圣餐,而且因为基督说,“我是生命的粮”,没有说“我是生命之杯”,如是他就下结论说,这段经文证明给平信徒所设立的圣餐仅需用饼。但基督往下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又说:“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当这位好修道士意味到这些话无可否认地是指圣餐饼酒同领,而反对只领饼的时候,他便急速说基督讲这些话只是指凡领受一种的,即是领受了肉和血。他避免这困惑是多么又惬意又博学啊。他便以此作为法兰西斯圣洁和属天的严格派的“不能错误的基础”。
现在请你从此和我一道学习,把基督在约翰福音六章所吩咐的只看为饼酒之一,同时又把祂的吩咐看为把这事留待教会决定;再者把基督在这章所说的看为只涉及平信徒,不涉及神甫。原来那从天上来生命的粮,不是属于神甫的,只有那从地狱来死亡的粮,才是属于他们的啊!执事和副执事既不是平信徒,也不是神甫,那又怎样办呢?按照这位聪明作者的意见来说,他们就既不应该领饼酒之一,也不应该兼领了!亲爱的杜里赫,你看这是法兰西斯严格派解释圣经何等新奇的方法。
但我们还要学习,看基督在约翰福音六章所说的,是指圣坛的圣餐而言,可是祂自己却教训人说,祂的话是指对那成了肉身之道的信仰而言,因祂说:“信上帝所差来的,这就是作上帝的工。”然而来比锡的圣经教授却能够随便引证圣经来任意证明任何一事。因为他是一个阿那察哥拉派的(Anaxagorian),或亚里斯多德派的神学家,认为名词和动词是可以互相交换的,是可以指同样的事和任何事的。他在他的全书中,是那样适当引圣经为证,所以他若要证明基督临在圣餐中,他开端就会毫不犹豫地说:“圣约翰的启示录在此开始”。他所有的引证,都是和这个引证一样恰当,这自作聪明的人,妄想藉着一大堆的引证来掩饰他的诳语。其他的我不必说了,免得你在这污秽的厕所里窒息了。
在结论中,他提出哥林多前书十一章。在这里保罗说,他从主领受的,并传给哥林多人的是饼和杯两种。在此处我们那种类的区分者又用他素常的聪明来解释圣经,说保罗并没有将饼和杯传给哥林多人,只是许可他们而已。你问他是从哪里得来的证据呢?这是出自他自己的心裁,正如他对约翰福音六章所行的。因为要这位讲师给他的主张一个理由,乃是不大相宜的;他是属于那凭自己的幻想去施教并证明万事一派的人。因此我们在这里所得的教训,即是使徒在这一段经文中所讲的,不是对哥林多教会全体,而只是对平信徒——但这样一来他对教士就没有“许可”什么,而圣餐也完全从他们夺去了!——而且按照一种新式的文法,“我从主领受的”,便变成了“为主所许可的”了。“我传给你们的”,便变成了“我许可你们的”了。我请你好好注意及此。因为若用这位先生的方法,不仅教会,而且每一个恶棍,都可以随便把基督和使徒的命令,制度,与典章变成一种“许可”了。
所以我看出这个人是为魔鬼的使者所驱使,他和他的同伴都无非是想藉我成名,做个配和路德交锋的人物。但他们的希望终成泡影。我不会重视他们,今后甚至永远不会再提他们的姓名。这一个答覆就足够回答他们所有的书。假如他们是配的话,我求基督怜悯他们,使他们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否则,我希望他们不停止写这样的书,也希望真理的敌人决不配读别的书。有句真确的谚语说·
“我知道一个真理——无论何时我与污秽的东西争辩,或胜利或失败,我总是把自己弄脏了。”
我看出他们有许多空时和稿纸,我要他们有充分的机会著作。我要跑在前头,并当他们对我的所谓异端庆祝光荣胜利的时候,我要设计一种新的“异端”。因我也希望这些勇敢的领袖在战争中得着许多头衔和勋章。所以,当他们控告我主张将圣餐饼酒给平信徒,并致力于这最重要和有价值的问题的时候,我愿意进一步表示,凡不将饼酒都给平信徒的人便是坏人。为求更方便如此行,我要写一部书论罗马教会被掳。当博学的罗马教徒答复了这一部书时,我在适当的时候还有更多的话要说。
我如此行,以免那偶然读到这本书的虔诚读者,因我讨论到这样龌浊的事而不高兴,又因在这书里指不到训练或激发思想的东西而发怨声,因为你知道,我的朋友因我为这些人卑鄙的幻想浪费时间而怎样不耐烦,他们说这些幻想一阅读便都充分被驳斥了;他们期望从我看见更伟大的事,但撒旦用此法来阻挠我。我至终决定听从他们的劝告,让那些黄蜂去争吵咒骂。
关于那位克乃蒙那地的修道士我不愿说什么。他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愚人,他想用少许词令便把我召回到罗马教皇,其实我自己还不知道已经脱离了罗马教皇,这一点也没有人能向我证明。他特意要在那些笨拙的节段中,表明我应该因着我修道的誓愿,更应该因着德意志承受了一个帝国的事实而受感动。这样好像他所写的,不是要“弃绝”我,而是要称赞法兰西人和罗马教皇。让他在他的小书里证明他的忠心;这是他所能做到的。他不值得受我苛刻的待遇,因为我想他不是为恶意所驱使;他也不值得我用很多的学问来驳斥,因为他的饶舌是纯粹出于无知和愚蠢。
开始我就必须否认有七个圣礼,目下只承认有三个圣礼,即洗礼,告解礼和圣餐礼。这三个圣礼可怜地为罗马教廷所掳去,教会完全丧失了自由。当然,假如我按照圣经的意思来引用这一辞,我就只许有一个圣礼。不过它有圣礼的三个记号;这个问题留待适当的时候再详细讨论。
圣餐礼
我要将我研究这圣礼的举行所得的进步告诉你。当我发行论圣餐一论文的时候,我还是墨守成规,毫不涉及教皇对不对的问题。但现在既受到挑战和攻击,甚至被推进决斗场,我将放肆发表我的思想,让一切罗马教徒共同啼笑。
第一,约翰福音六章完全不在讨论之列,因它没有一点一画提到这圣礼。因为不仅这圣礼还没有设立,而且整个上下文都清楚表明基督是指对道成肉身的信仰而言,如我上面说过的。因为基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这表明基督所讲的是灵食,叫凡吃的就有生命,犹太人却以为基督是指口食,所以和祂争论。但吃不能给人生命,除非是用信心吃,因为那才是属灵的和给生命的吃,奥古斯丁也说:“为什么准备牙齿和口腹呢?只要相信,你就已经吃了。”吃圣餐的饼并不能将生命给人,因为有许多人吃是不配的。所以基督在这一段经文里所讲的,不能说是指这圣礼而言。
这些话真是被错误引用为指这圣礼而言,如在教谕Dudum和其他地方所屡见的。但误引圣经是一回事,了解圣经的正确意义另是一回事。假如基督在这经文里是吩咐人领圣餐的话,那么祂既说,“你们若不吃我的肉,不喝我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祂就对一切婴孩,病人,和那些因事不能领圣餐的人(不拘他们有多大的信仰)加以定罪了。奥古斯丁在他反犹利安第二卷中,引英诺森的话,证明甚至婴孩虽没有领这圣礼,也吃了基督的肉,喝了祂的血,即是他们因教会的信仰而分享它们。我们要承认约翰福音六章不是指此圣礼而言,这是定案。因为这个缘故,我在别处已经写道,波希米亚人不能用这段经文来作他们领圣餐饼酒的根据。
但有两处经文显然是论到这圣礼,即福音书上关于设立圣餐的记载,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所说的。让我们个别加以查考。
马太马可和路加都认为基督是以整个圣餐交给了他所有的门徒,而且保罗所传给的圣餐也实在有饼和酒。谁也不敢有相反的主张。再者,据马太的报告,基督论到饼没有说:“你们都吃”·论到杯祂却说:“你们都喝这个”;照样马可没有说:“他们都吃”,只说:“他们都喝了”。马太和马可都提到杯的普遍性,而没有说及饼的普遍性,好像圣灵预知这分裂要来,使一部分人不能领受杯,但基督是要大家都能领受。假如他们发现了“都”一字并不是和杯连在一起,而是和饼连在一起,你想他们对我们会何等愤怒!他们不会留一个小小的罅隙给我们逃走,他们会大声骂我们为异端分子,他们会给我们加上分裂派的罪名。但现在因为事实是有利于我们,而不利于他们,他们不会受任何逻辑的约束,这些意志最自由的人,就连属上帝的事也常常改变,把一切的事都弄得一塌糊涂了。
但请你想像我是面对罗马教徒站着,向他们质问。我说,整个圣餐仅是给神甫的,不然它就也是给平信徒的。若圣餐如他们所想的仅是给神甫的,那么把饼或酒给与平信徒都是不对的了,因为当基督设立圣餐的时候,凡基督所未曾给与的人,现在也不要草率给与他们。若我们将基督的一个规定改变,我们就使祂的一切律法都无效,而且人人都要大胆地说,他不为基督的律法或规定所束缚。因为有了一个例外,尤其是在圣经中,就可以使全体无效。若圣餐也是给与平信徒的,那末饼或杯都不得不给与他们,乃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有人把平信徒所愿望的加以限制,不给与,他们就是违反了基督的作为,榜样,和规定。
我承认我被这无可置答的论据所克服,我也承认我对它从来没有读到或听到,或找到什么反对理由。因为这里基督的言语和榜样稳如泰山,当祂说:“你们都喝这个”,这不是许可,乃是命令。若是基督命令大家都要喝,而且这话不能解释为仅是对神甫说的,那么不给平信徒所愿望的杯,就是不敬的行为,即令天使这样做,也是不敬的。当他们说圣餐饼酒同分配乃归教会决定的时候,他们的这种说法既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威的根据;它是不足令人重视的,又是不足说服那以基督的言行为根据来反对我们的敌人的。这样的敌人必须用基督的话去反驳,但这话是我们所没有的。
如果教会有权在圣餐中将一部分不给平信徒,那末它也有权在洗礼和告解礼中将一部分从平信徒夺去。洗礼和解罪既然必须是整个地给与平信徒,圣餐礼也应该整个地给与凡愿望领受的平信徒。他们说神甫在弥撒中决不可只接受饼,如违就犯了大罪,他们一致说,唯一的理由就是有了饼和酒才构成完全的圣餐,这圣餐是不能分割的。当我听见他们这样说的时候,我很诧异。我要请他们告诉我,为什么对平信徒就要把圣餐分割?又为什么对他们不给整个的圣餐?照他们自己所说的,他们岂不知道,或是要将饼酒给与平信徒,或是若仅给饼就不是有效的圣餐吗?在圣餐中只用饼,怎么对平信徒算是完全的,对神甫就不算是完全的呢?他们为什么要在我的面前夸耀教会的权威和教皇的权力呢?这权威和权力都不足以破坏上帝的道和真理的见证。
再进一步,如果教会能够不把酒给平信徒,也就能够不把饼给他们;所以教会能够把整个圣餐不给平信徒,对他们完全取消基督所设立的。试问这是凭什么权威呢?假如教会不能不给饼或饼和酒,当然也不能不给酒。教会对于饼或酒的权柄和对于二者的权柄必须都是一样的,假如教会对于两者没有权柄,它对其中之一也没有权柄,这是无可置辩的事实。我很想知道,罗马的谄媚者对这一点有什么说的。
我觉得最关重要的即是基督的话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你们并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这里我们看得很清楚,基督的血为谁的罪而流就给与谁,谁敢说它不是为平信徒而流呢?当祂给杯时,你岂不知祂是对谁说话吗?祂岂不是给大家吗?祂岂不是说给大家流的血吗?祂说:“为你们”,好,我们且让这是指神甫;祂说:“为多人”,这不是指神甫,而且祂还说:“你们大家喝”。在此处我也能容易说无谓的话,使基督的话成为笑柄,如同我那亲爱的玩弄者所行的一般;但凡倚靠圣经来反对我们的,我们就当拿圣经去反驳。不管波希米亚人是好是歹,我其所以没有定他们的罪,就是因为他们的有基督的言和行,而我们一样也没有,只有人的空洞设计,即是“教会已经把它规定了”。其实规定这些事的并不是教会,乃是教会的霸主。他们没有得教会即上帝子民的同意,便擅自规定。
人人既都同意,平信徒虽没有圣礼的表号,也领受圣礼的恩典,那么在整个世界中那里有需要,宗教的责任,和实际的惯例不许平信徒领圣餐饼酒二者,即有形的表号呢?若他们肯把恩典,就是更大的事,给平信徒,为什么不肯把表号,即较小的事,也给他们呢?因为表号在每一个圣礼当中,都要比它所表的东西不重要多了。他们既能让与较重大的事,有什么阻止他们不能让与较小的事呢?我仅能看出一个理由;这是由于发怒的上帝许可而来,好使教会发生分裂,叫我们知道,我们虽久已失掉圣礼的恩典,却在较不重要的表号上争论,与那最重要和最主要的事作对,正如有些人为仪式的缘故争论,与爱作对一样。这可怕的邪恶在我们为这世界金钱的缘故起来反对基督的爱的时候,似乎就开始发生了。因此上帝用这可怕的预兆向我们指明,我们重视表号甚于表号所表的本体。假若我们承认洗礼的信仰已赐给那等候受洗的人了,但不愿把信仰的表号即“水”给他,那将是何等荒谬的事呀!
最后,当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他是屹立不能摇动,堵住每个人的口。他没有说:“我当日许可你们的”,如那修道士撒谎所说的一般。有人以为保罗将圣餐饼酒都传给,是因为在哥林多教会里面发生了争议。其实不然。因为经文表明,他们的争议不是关于圣餐的饼酒,乃是关于贫富间的轻视与嫉妒,如经文明明记着说:“甚至这个饥饿,那个酒醉,叫那没有的羞愧”。再者,保罗说这话的时候,不是他将圣餐传给他们的时候,因为他不是说:“我现在传给你们的,是从主领受的”,乃是说:“我领受了而且传给了”——即是当他最初远在发生争议以前,在他们当中传道的时候就如此行了。这表明他所传给他们的是圣餐饼酒二者;而且“传给了”的意思,和“命令了”的意思是相同的,因为他在别的地方用这个字,也具有这种意义。因此这与那修道士所谓许可是毫不相干,他说的都不是根据圣经和理智的,简直是一盘杂货。他的对手所质问的,不是他做了什么梦,乃是圣经对这事有什么教训。他不能从圣经里面引一点或一画来支持他所做的梦,他们倒是能够发出强有力的怒喝来支持他们的信仰。
你们这些教皇的谄媚者一齐来吧!有人控告你们不敬,专横,背叛福音,毁谤弟兄,你们为自己辩护罢。你们反对圣经上明显有力的话,将那不效法你们怀空想的诋为异端派。倘若有人真可被称为异端派和分裂派,那一定不是波希米亚人和希腊人,因为他们没有离开福音的立场;你们罗马人倒是异端派和不敬的分裂派,因为你们凭自己的幻想,反抗上帝明显的圣经。假如你们能够的话,你们就躲避这一击罢。
那修道士说保罗写这些话,或给这个许可,不是为普世的教会,乃是为哥林多人的教会。修道士讲这样的话,还有什么比这更可笑和更幼稚的吗?他的证据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呢?是从他惟一的仓库,他那不敬的头脑得来的。若普世的教会在各点上接受,阅读,依照这书信,那么它为什么对书信中的这一部分不能同样接受呢?倘若我们承认保罗的任何书信,或书信的任何部分,不适用于普世的教会,那么,保罗的整个权威就要一败涂地。哥林多人就要说,保罗在罗马人书中关于信仰的教训不适用于他们。还有什么亵渎和疯狂比这更厉害呀!保罗所讲的一点一画,绝无不为普世的教会所必须遵守的!过去的教父直到这危险的现代,都不曾这样做。保罗对这现代曾经预言,必有亵渎者和瞎眼张狂的人起来,这修道士就是其中之一,甚至是其中的头目。
我们姑且假定这不能容忍的疯狂是对的。假如保罗将许可给了一个特殊的教会,那么,就依照你们的观点看,希腊人和波希米亚人还是对的,因为他们是特殊的教会;因此他们只要不违反保罗所许可的就够了。再者,保罗所许可的,不能违反基督所设立的。所以我要代替希腊人和波希米亚人用基督和保罗的这些话来叱责你们这些罗马人和谄媚你们的人。你们也不能证明你们有权威可以更改圣经,你们更没有权威控告那些鄙视你们的骄傲的人为异端派。相反的,你们倒应该被控为犯了亵渎和专制的罪。
再者,有居普良一个人就足够制服罗马教徒,他在他的论沉沦者第五部中表明在他的教会中惯常是将圣餐饼和酒一概给于平信徒,甚至给与小孩,并且把主的身体交在他们大家的手里;关于些事他举了许多例证。譬如他对教会中的某些教友曾痛责如下:“那亵渎的人因不得立刻用肮脏的手领受主的身体,也不得立刻用污秽的嘴唇喝主的血,而对神甫发怒。”你看他所说的是平信徒,是那想从神甫领受主的体和血的不敬的平信徒。你这可怜谄媚者,在此处你有什么要辱骂吗?你说甚至这一位圣洁的殉道士,且以使徒的精神著称的教父,也是一个异端份子,在一个特殊的教会里应用了那种许可罢!
居普良在同一处记载一件他所观察到的事。他详细描写一位执事怎样将杯给于一个小女孩,她避开,执事便把主的血灌入她的口里。我们读到圣多纳徒也行过同样的事,他的破杯被这可怜的谄媚者轻描淡写地说:“我读到一个破杯,但未读到给于了血”。这是不足为奇的!那随己意在圣经里发现什么的人,也必随己意在历史中读到什么。但用这样的方法,可以建立教会的权威,或驳倒异端派吗?罢了!我写了这本书并非是要回答那不值得回答的人,不过是阐扬真理而已。
我现在总结起来说,若不将圣餐饼酒都给于平信徒,便是邪恶专制的,这样做,不仅天使没有权力,任何教皇或会议更没有权力。君士坦思会议也不能使我踌躇,因为假如它的权力很关重要,为什么巴塞尔会议的权力就不关重要呢?巴塞尔会议经过许多争论以后,决定了波希米亚人可用整个的圣餐,这有会议现存的记录和文书可资证明。这无知的谄媚者竟拿这个会议来支持他的幻梦,他的全部论文充满了这样的智慧。
所以这圣礼的第一种奴役是在于它的本质或完整一方面,这个本质或完整已经为罗马的专制所夺去了。那领圣餐饼的人并没有得罪基督,因为基督并没有命令人领圣餐饼酒中任何一种,祂让各人用自由意志决定,因为祂所说的是:“你们每逢行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5)。但那对凡要行使这自由意志的人不肯给与圣餐饼酒的,实在是犯了罪。这个错不在平信徒而在神甫。圣餐不是属于神甫的,乃是属于大家的,而且神甫不是主人,乃是仆人,有责把圣餐饼酒都给予那些愿意领受二者的人,并且要常常满足他们的愿望。若他们从平信徒身上剥夺了这种权利,他们就是霸主,但平信徒没有错误,不论他们是缺少圣餐的一部或全部;同时他们要用他们的信仰和领整个圣餐的愿望来支持自己。正如神甫即是牧人,就有责对那寻求洗礼和宣赦的人施洗宣赦,因为凡寻求的人,就有这权利领受。假如神甫不为他们施洗宣赦,那寻求的人至少有他信仰的圆满功德,溺职的神甫却将在基督面前被控为恶仆。古时候住在沙漠的圣教父一连许多年也不领受任何圣餐。
所以我不主张用暴力夺取圣餐饼酒二者,好像我们受了命令,非领二者不可;但我要训诲人的良心,他们既知对圣餐的权利因自己的罪而被罗马的专制所剥削,就只好忍受。我只希望大家不要以罗马的专制为合理,不要以为它不把整个圣餐给平信徒是行得好;我们倒应厌恶它,不予同意,忍受它,正如我们被土耳其人俘虏,忍受不能领受任何圣餐的苦一样。所以我曾说,我认为最好是由教会会议的命令来结束这种奴役,从罗马暴君的手里给我们恢复基督徒的自由,使人人都有自由领受圣餐,正如他有自由领受洗礼和告解礼一样。但现在他们年复一年强迫我们只领受圣饼,将基督所给我们的自由完全夺去了。这不过是我们妄恩所当得的报应。
圣餐的第二种奴役对良心的害处不大,但对那攻击这种奴役的人,且不说对那将它禁止的人,便有最严重的危险。他们将不止息地称我为威克里夫派和异端派。但这算什么呢?罗马主教既已不成其为主教,作了霸主,我并不怕他的教谕,因为我知道,他和教会会议都无权制定新信条。
多年以前,当我深研经院神学的时候,空布锐(Cambray)的红衣主教(按指戴依Piere d’Ailly)在他对语录(按系伦巴都Peter Lombard 所著)第四部的评论中,给了我一些思考的资料。他很灵敏地辩论说,若以为在圣坛上的是实在的饼和酒,而不仅是它们的偶像,那就更为可靠,而且更少需要不必要的异迹——假如教会未曾另有所规定就好了。以后当我知道那作这种规定的教会,即是阿奎那多马的教会,也即是亚里斯多德的教会,我就更加勇敢了。我漂流于疑海之上,最后在上述的观点上为我的良心找着了安息。这观点即是说,饼酒实在是饼酒,同时在其中有基督真正的肉和血临在,而决不是如他们所假定的,在所谓偶像下酒饼就少是实在的。我得了这结论,因为我知道多马派的意见,虽得了教皇和教会会议的许可,依旧不过是些意见,决不能成为信条,即领天使有与此相反的命令,也是不行的,因为凡不以圣经或可靠启示为根据的说法,都只能算为意见,而没有相信的必要。但多马的这种意见是这么完全不着边际,不根据圣经和理性,甚至他好像忘记了他的哲学和逻辑。对于主体和偶性的看法,亚里斯多德和多马的完全不同,所以我觉得这位伟人是很可怜的,因他不仅在信仰的事上从亚里斯多德求得他的意见,而且他虽对亚氏的意义完全不懂,却企图把自己的意见建立于其上,这是将不幸的上层构造建立在不幸的基础上。
所以我许可每一个人去选择这两种观点之一。我现在唯一关怀的,即是要解除良心上的一切疑虑,好使人若相信圣坛上的是实在的饼酒,他可不怕犯了异端的罪,又好叫人人可自由去思想,主张,并信仰这两种观点之一,而不危及他的得救。但现在我要将我的观点更充分地加以说明。
第一,我毫不重视他们的叫嚣,说我的教训是威克里夫派,胡司派和异端派,是违反教会决议的,因为在赎罪票,自由意志和上帝的恩典,善功和罪恶等事上,他们正是被我定了多种异端罪的人。假如威克里夫曾经有一分异端,他们便有十分异端;若被他们这些异端派和邪恶的诡辩派所怀疑所控告,倒是一种快乐,若讨他们的喜欢,倒是极不虔敬的事。此外,他们惟一能证明自己的意见并否认他人的意见的办法,便是说:“那是威克里夫派,胡司派,异端派!”他们的舌上只有这一套无力的反驳,此外别无所有。假如你要他们提出圣经上的证明,他们就说:“这是我们的意见,和教会的决定,——即是我们自己的决定!”这些在信仰上可被弃绝和不可靠的人,就是如此厚颜来假借教会的名义,把他们自己的幻想当做信条,摆在我们面前。
但我的观点却有充分的理由,尤其是有这一个理由,即圣经不得被人或天使所毁坏,我们对圣经的原义应该加意保存,除非上下文明明表示异议,就要按照文法和字面的意义去领悟,免得敌人有讽刺圣经的机会。古时候俄利根因蔑视文法的意义,把乐园里的树木和其他的事一律看为寓意,好像上帝没有创造树木,所以他遭人斥驳。当福音书作者明白写道,基督拿起饼来就擘开,而使徒行传和保罗也同样称饼为饼,我们也就要把饼当做实在的饼,把酒也当做实在的酒,正如把杯当做实在的杯一样,因为甚至他们也不主张杯是变了质的。圣餐由于神的权力而化了质的一说既是不必须的,那么此说便是人的幻想,因为它既没有圣经也没有理性作根据,这是我们将要看得出来的。
所以以饼指“饼的形式或偶性”,以酒指“酒的形式或偶性”,都是一种荒谬,又是拿字来变那闻所未闻的戏法。他们为什么不以其他一切的事都是指它们的形式或偶性呢?即令他们对其他一切的事都这样办,但这样曲解圣经的意义还是不应该的。
再者,截获副一千二百多年中有过真的信仰,那时圣教父们从来没有一次提到过“化质说”——这真是用来表达思想的一个奇怪名词!——一直要到亚里斯多德的伪哲学在教会中猖獗起来,所以在最近三百年中,有许多别的事都被人错误地下了定义,例如有所谓神的本质既不是生的,也不是受生的;又有所谓灵魂是人身属本质的形式,诸如此类的说法,正如空布锐的红衣主教所承认的,是毫无理智或意义。
他们也许要说,为求避免偶像敬拜的危险,饼酒不应是真的了。这是何等可笑!一般平信徒对于他们所谓本质和偶像的哲学从来就不熟悉,即领把这哲学教他们,他们也不能了解。此外,假若他们对看不见的本质有敬拜的危险,他们对看得见尚存的偶像,就也有敬拜的危险。假如他们所敬拜的不是偶像,乃是藏在偶像下面的基督,那么他们对看不见的饼的本质,哪里有敬拜的危险呢?
基督为什么不能把祂的身体包含在饼的本质中,如同包含在偶像中呢?当一块铁烧红了的时候,火与铁的两种本质是分不开的,以致每一部分是铁又是火。为什么基督的身体不能也包含在饼的本质各部分中呢?
我们相信基督出生的时候,祂是从祂母亲关闭的腹里出来的。他们将怎么说呢?让他们在这里也说童女的肉身同时是消灭了,或者如他们更喜欢说的是化质了,以致基督既被包藏在其偶性中,最后便由偶性中出来!关于基督出入关闭的门和封闭的墓,而不予骚动,就也必须用同样的说法了。因此就发生了那种和本质不同的定量哲学的杂碎,直到他们自己对什么是偶性,什么是本质,也不再明白了。因为有谁毫无疑义地证明了热,色,冷,光,重量或形态,仅仅是偶性呢?最后他们幻想上帝为圣坛上他们所谓的偶性创造了一种新的本质。这完全是由于亚里斯多德的影响,他说:“偶性必须是某种本质的偶性”;他们还幻想出其他无穷的怪物。其实这些怪物,只要他们承认实在的饼是在目前,就都可以除掉了。我引为很愉快的事,即是对这圣礼的纯朴信仰,仍然在普通一般人中可以发现,因为他们并不明了,也不争论那在眼前的是偶性还是本质,他们只用纯朴的信仰来相信基督的身体和血是真包含在饼酒中,至于对饼酒的争论,他们让那些闲人去自扰。
但或者他们要说,亚里斯多德告诉我们,在一个肯定命题中,主位和宾位必须一致,或用他自己在他的玄学第六卷的话来说:“一个肯定命题的主位和宾位必然一致”,因此当圣经上说:“这是我的身体”,他们就说,主位不是指饼,而是指基督的身体。他们用亚里斯多德和人的学说来决定这些崇高和神圣的事,我们将怎样说呢?我们为何不抛弃这种好奇心,只谨守着基督的话,自甘不懂那在此处所发生的,以基督实在的身体因设立圣餐的话而临在为满足呢?还是我们必须仔细了解神的运行呢?
虽然亚里斯多德认为本质是首要的主位,但他假定属性也是主位。由是照亚氏看,那原来为宾位的“这白的”,“这大的”等,也都是主位,且可以有宾位。假如那是正确的,我就要问:若是为免以饼的本质为指基督的身体,就必须来一个化质说,那么,为免以饼的偶性为指基督的身体,为何不也来一个化偶性说呢?因为若有以饼的本质为指基督的身体的危险,便也有以那被假定为主位的“这白的”或“这圆的”(按系指饼)为指“我的身体”的危险。所以他们既因主位和宾位一致的理由而必须来一个化质说,那么他们就要因同样的理由而必须来一个化偶性说了。
然而我们不要过于涉猎哲学了。基督指着酒是说:“这是我的血”(太26:28)“Hic est sanguis Meus”(按Hic为男性),而不是说:“Hocest sanguis meus”(按Hoc为中性)。基督岂不是可佩服地预先就知道这种好奇心吗?祂又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林前11:25)。祂用了一个“杯”字,意义就更加明显。这岂不是好像祂要我们有单纯的信仰,以便我们相信祂的血是在杯里吗?就我而论,若我不能测度饼怎样是基督身体,我将使我的理智服从基督,仅把握着祂所说的话,不仅坚信基督的身体是在饼里面,而且坚信饼即是基督的身体。因为我有圣经为证明:“祂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拿着吃,这〔那就是指祂拿起并擘开的饼〕是我的身体”。保罗也说:“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么?”他不是说,我们在饼里同领基督的身体,乃是说,我们所吃的饼即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如果哲学不能了解这一点,那有什么关系呢?圣灵比亚里斯多德更伟大。哲学难道了解他们的化质说吗?他们自己承认,此处所有的哲学都失败了。在希腊文和拉丁文中,“这”一代名词同“身体”相合,乃是由于在这两种语言中,这两个词语同属于一性。但在没有中性的希伯来语言中,“这”与“饼”是相合的,所以说“这是我的身体”“Hic est corpus meum”, 是行得通的。语言的用法和常识也都证明了这一点,当他说,“这是我的身体”,即是说这饼是我的身体的时候,主位所指的实在是饼不是身体。
所以基督如何,圣餐也如何。为求神性寓于基督里面,我们并不需要使人性化质,使神性包含在人性的偶性中,但这两种性都是完整的,而且“这人是上帝”,和“这上帝是人”,都是很对的说法,即令哲学不了解这个道理,但信仰可以了解,而且圣经的权威大于我们的理解力。所以,为求基督实在的身体和血可以临在圣餐中,我们也毋须使饼和酒化质,使基督包含在饼酒的偶性中;但两者都仍旧存在,真可以说“这饼是我的身体,这酒是我的血”,反之亦然。目下我愿意这样了解它,因为我尊敬圣经,不容许人用无聊的辩论来废弃并曲解圣经的意义。同时我让别人依从Firmiter教谕所规定的意见,但要如我上面所说的,他们不要压迫我们接受他们的意见为信条。
圣餐的第三种奴役是一切弊病中最坏的,以致今日成为教会中最流行的意见,即把弥撒当做一椿善功和献祭。这种弊病带来了无数其他的弊病,以致人对圣餐的信仰完全消灭,把圣餐变成了交易,酒店,和商场。因此共享,同仁,代求,功德,周年纪念,纪念日,和其他类似的商品都在教会里买卖交易,神甫和修道士靠此为生。
我现所攻击的是一件难事,这事也许是不可能取消的,因为它藉数百年来的风气和一般人的认可,已经根深蒂固,以至于必须废止大部分流行的书籍,改变教堂几乎整个的外表形式,并介绍或恢复完全不同的仪式。但我的基督是活着的,我们必须谨慎,听从圣经过于听从人们和天使的思想。我要履行我的职责,表现事实;我要白白地不怀恶意地阐扬我所接受的真理。但人人都当关心他自己的拯救;我要忠实地尽我的本分,免得我们站在基督审判台前的时候,有人因缺少信仰和真理的知识而归咎于我。
首先,我们为求安稳地得到关于圣餐真实和公正的知识,就必须特别留心废除由人的热忱对原始和单纯的圣餐所加添的一切,如礼服,装饰,唱诵,祈祷,风琴,蜡烛,和其他一切外表的虚华;我们只当全心全意重视基督所设立的圣餐,只专注于基督设立圣餐时使它完全,而且将它交付我们所说的话。因为弥撒的权力,性质,和整个本质都只寓于基督的话中。其他的一切都是人加到基督的话上的行为,没有这行为,弥撒还是弥撒,照样可以举行。基督设立圣餐时所说的话乃是这样:
“当他们吃晚饭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将要赐给你们的身体。祂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和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太26:26以下;林前11:24-25;路22:20)。
这些话也由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传授,并更充分地解释了。我们若不愿像过去一样被背弃真理的人们一切邪恶的学说所摇动,我们就必须倚靠并建立在这些话上,如在一个坚固的基础上。因为在这些话里面,凡对圣餐的完整,使用,和效果,都没有省略,同时凡是冗赘的,毋须为我们所知道的,也都没有包括在内。关于弥撒,凡背弃这些话,随己意默想或施教的人,都是将邪恶的鬼怪学说教训人,那把圣餐当做“因功生效”和献祭的人便是如此行了。
所以让我们开始就把这个当做我们不能动摇的命题,——弥撒,或圣坛的圣礼,是基督所立的约,在祂死时留下分给祂信徒的,因为祂的话“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约”,便是这个意思。我说,让我们把这个真理当做一个不可动摇的基础,我们所要说的一切都是以此为根据。你们将要看到,凡人们在最宝贵圣礼上所引进的一切亵渎意见,我们都要推翻。基督是真理,祂真实地说,这是用祂的血所立的新约,这血是为我们流的。我一再申述这一句话,不是没有理由的;这事关系重大,我们必须对它有最深刻的印像。
所以让我们探讨约是什么,同时我们就会知道弥撒,它的用途,和效果,以及它的弊病是什么。人人都知道约是由一个将死的人所给的应许,在这个应许中,他指定他的遗赠和继承人。所以一个约第一包含立遗嘱者的死,第二包含遗赠的应许和继承人的指定。保罗在罗马书四章,加拉太书三章和四章,以及希伯来书九章对约的性质都有详细的讨论。在基督所讲的话中,也可以清楚看到这同样的事。当基督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这是我的血,为你们流的”,祂是指明祂的死。当祂说:“使罪得赦”,祂是指定遗赠。当祂说:“为你们和多人”——即是指凡接受并相信立遗嘱者的应许的人——就是指定继承人;因为如我们将要看出的,这里使人为继承人的,就是信仰。
你们知道,我们所谓弥撒,即是上帝对我们赦罪的应许,这应许是为神子的死所印证的。约与应许的区别即在于约包含那发应许者的死。一个立约者是一个将死的人给一个应许,但那给应许的人不是一个将死的立约者。自从世界起始以来,基督的这约在上帝所有应许中都早已预示了,而且凡是以前的应许所有的价值,都是从这由基督而来的新应许所得来的。所以“约”和“主的遗命”两辞,常在圣经中出现,这些辞表示上帝有一天将会死。因为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死了(希伯来书九章)。上帝既立了遗命,所以祂必得死。但上帝不能死,除非祂变成人。因此基督的道成人身和祂的死都简短地由约或遗命一辞所包含了。
什么是对弥撒的正用和误用,什么是领弥撒适当的准备和不适当的准备,一看上面的事实,就马上明白了。假如弥撒如上所言,是一种应许,就不能靠任何行为或力量或功德领受,而只能靠信仰领受。因为一旦有从上帝的道而来的应许,就必须有人的信仰来领受。所以显然我们得救的第一步是那坚守上帝应许的信仰。上帝毋须我们努力,便因祂白白的怜悯而主动,把祂的应许提供给我们。“祂发命医治他们”(诗107:20)。祂并没有因我们的行为而医治我们。上帝的道是在一切之先,有道然后有信,有信然后有爱,由爱行出一切的善事,因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人除藉信以外,没有其他方法来到上帝面前,与祂交往;那就是,使人得救,不是人靠他自己的行为,乃是上帝藉着祂的应许,所以万有都是倚靠祂权能的道,也为祂的道所托住,保存,祂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祂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上帝在亚当堕落以后,为要扶起他,就给了他一个应许,因上帝对蛇说:“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她的脚跟”(创3:15)。亚当和属他的,都因这应许的话仿佛是被抱在上帝的怀里,他因信这话而被保存,忍耐等候着上帝所应许那要伤蛇头的女人。他抱着这样的信心和期望而死去了,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或怎样那女人要来,然而他毫不怀疑她会来。因为这样的应许,既是上帝的真理,便要保守那些相信并等待应许的人,纵使他们是在地狱里。这事以后,另有一应许给了挪亚——其效一直继续到亚伯拉罕的时候——上帝以云彩中的虹为记号,挪亚和他的后裔因相信这应许而发现了一位仁爱的上帝。这事以后,上帝又应许了亚伯拉罕,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的后裔得福;而这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被带到的他的怀里。以后上帝对摩西和以色列人,尤其对大卫,明明应许要差遣基督,藉此显明了古时给他们的应许有何意义,而且最后有最完全的新约的应许,在新约中生命和救恩都白白地应许了,叫凡相信应许的人都能得着。而且祂用特别的标记来表示这个约和旧约不同,而称为“新约”。因为上帝藉着摩西所立的旧约,并不是罪得赦免或永远之事的应许,乃是今世的应许——即迦南地——不能使人心意更新,把握着天上的产业。所以那时必要宰杀哑吧牲畜,作为基督的预表,以便用它们的血来印证所立的约。因此血如何约也如何,牺牲如何应许也如何,但在这里祂说:“这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不是用别的血,乃是用祂自己的血,并且祂因这血藉圣灵应许施恩,赦免罪恶,使我们承受产业。
所以弥撒无非就是基督前面所说的话,——“拿着吃”;祂好像说:“看哪!你这有罪且被定罪的人啊,在你还没有渴望或配得之前,我因对你纯粹和白白的爱,又因诸般慈爱天父的旨意,用这些话应许饶恕你一切的罪,而且应许给你永生。我为求使你对我这不能改变的应许最有保证起见,舍了我的身体,流了我的血,这样我以我的死印证这应许,并且把我的身体和血留给你,当做这应许的记号和记念。所以每当你领圣餐的时候,你要记念我,称赞,尊大,感谢我对你的爱和赠品”。
因此可见适当地举行弥撒,并不需要别的,只需要倚靠这应许的信仰,相信基督的这些话是实在的,并且不怀疑祂赐给了这些无穷的幸福。有了这种信仰,人的内心自然马上会发生最甜蜜的感觉,精神为之振奋,这即是因信仰基督而由圣灵所赐给的爱使他为那恩慈善良的立约者——基督——所吸引,变成了新造的人。人若坚信基督那无量的应许是属于他的,谁不因向基督所有的快乐而喜得流出泪来,甚至晕厥呢!一个人本来不配得这样的恩赐,居然能够得这样大的财富,和这永远的产业,他对于这么大的恩主怎能不爱呢?
我们在世界上有这许多弥撒,然而没有人或很少有人肯承认,思考,接受这些应许和财富,这是我们的不幸。基督的这些话和应许即是真的弥撒。我们为求藉着这种每天的记念来运用,培植,增添并加强我们的信仰起见,我们真是只应以最大的热诚去注意,默想,并思考基督的这些话和应许。因为这是祂所吩咐的:“你们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这是传福音的人所当行的,好使一般人对这应许有真实的印象,并激发他们的信心。但现在知道弥撒是基督之应许的人有多少呢?有些邪恶的传奇家专讲人的遗传,而不讲这应许。关于他们我不愿说什么。即令他们讲基督的这些话,也不是把它们当做应许或约来讲,因此并不能唤起人们的信仰。
这是多么可怜呀!在这种奴役之下他们小心翼翼,惟恐平信徒听到基督的这些话,仿佛这些话太神圣,不可向普通人说一般。我们这些做神甫的人真是疯狂了,我们妄自以为那些所谓奉献的话,只能由我们自己把它们当秘密的话说出来,然而这些话甚至对我们也没有益处,因为我们也没有把它们当做加强信心的应许或约。我们不相信它们,反倒用莫名其妙的迷信和邪恶的幻想去恭维它们。我们的这种不幸难道不是魔鬼的计划,要把整个弥撒从教会里完全消灭吗?然而同时魔鬼却使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充塞了许多弥撒,那就是损害戏弄上帝所立的约,使世界加重敬拜偶像的罪恶,更被定罪。还有什么偶像崇拜比用邪恶的意见损害上帝的应许,忽略或消灭对它们的信仰,更坏的吗?
上帝除了用祂应许的话以外,不会,也从未曾用别的来与人交接,这是我已经说过的。再者我们除信仰祂应许的话以外,也不能用别的来与上帝交接。我们与人交接,和对自己都是以行为为基础,但上帝既不渴望也不需要我们的行为。祂所需要的,乃是我们承认祂信守祂的应许,忍耐等候祂,以信,望,爱敬拜祂。祂在我们当中就是这样得着荣耀,因为我们能以得着各样的幸福,并不在乎我们自己的奔跑,只在乎发怜悯,应许和恩惠的上帝。这就是我们在弥撒中对上帝所必须有的真敬拜和服事。但若没有宣布应许的话,那里还有什么信仰的运行呢?既没有信仰,谁能够有望或爱呢?既没有信,望,爱,还有什么礼拜呢?所以今日神甫和修道士以及他们的主教等,因对弥撒,或圣餐,或上帝之约的无知,滥用和玩忽,都是崇拜偶像的人,是处于最危险的情形中,这是无疑义的。
任何人都不难知道,应许和信仰两者必须相辅而行。因为没有应许,就无从相信,没有信仰,应许也不能生效,因为应许是藉信仰成立并应验的,因此人人都容易知道,既然弥撒不过是应许,就只能用这信仰去举行,若没有这信仰,其他一切祈祷,准备,行为,十字架的标记,或跪拜,都不能操练虔敬,反倒是亵渎,因为他们以为有了这样的准备,就有资格接近圣坛,其实他们由于没有信心,比在别的时候和别的事上更少有资格。你们每天可以看到许多可怜虫神甫,在献弥撒祭的时候,只要犯了一点小小的错误,如穿错了礼袍或忘记了洗手,或祈祷有些支吾,他们就自以为是犯了可怕是罪过。但他们既不重视,又不相信弥撒的本身,即神的应许,他们对这一点丝毫无所动于中。我们这最邪恶最忘恩的时代的宗教真是无价值!
因此相信弥撒,那即是说,相信神的应许,才是对弥撒惟一适当的准备和领受。所以凡想接近圣坛,领受圣餐的人,要小心,不可空手朝见上帝。除非他对于弥撒或这新约有信仰,他就难免不是空手。他的这种不信把上帝当作是撒谎的赐空头应许的,他还能犯什么比这反对上帝真理更可悲的恶行么?所以最妥当的作法,就是要用听从上帝其他应许的精神去参加弥撒,就是说,只要相信并接受神甫所宣布的都是应许给了你的,不要准备或献上许多的行为。假若你不是以这种精神去参加弥撒,最好根本就不要参加,以免被定罪。
所以我说弥撒的全部力量,是在于基督的话,在这话中祂保证凡相信祂为他们舍了身体和流了血的人,都可罪得赦免。因为这个缘故,凡参加弥撒的人,应该殷勤地以充分的信心来思念这些话,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了。除非他们这样做,否则,他们所做的其他一切都是徒然的。
然而弥撒虽是以基督的话为本,但上帝对祂的每种应许几乎都加一个记号做应许的标记或记念,使我们对祂的应许能更忠实地保持,也更强有力地受它的训诲。例如祂为履行对挪亚的应许,不再以洪水毁灭世界,祂就在云彩中以虹为记,表明祂必记念祂所立的约。祂应许亚伯拉罕有后裔以后,祂以割礼为记当做他因信得义的印证。祂对基甸以羊毛的干湿为记,以保证祂战胜米甸人的应许。关于亚哈斯战胜叙利亚王和撒玛利亚王,祂藉以赛亚给了他一个兆头,以加强他对应许的信心。关于上帝的应许这类的预兆,我们在圣经中可以找到许多。
祂对弥撒——祂的一切应许之冠——也是一样,祂在饼和酒里面加上祂的身体和血,当做这伟大应许有记念性的记号,如祂自己说:“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4)。在洗礼中祂在应许的话以上也加上了浸入水中的记号。从此我们知道,在上帝的每一应许中,有两椿事是给我们的,即是话和记号,所以我们要了解话是所立的约,但记号乃是圣礼。这样,在弥撒中基督的话就是约,饼和酒就是圣礼。话的能力既比记号的能力更大,所以约的能力也比圣礼的能力更大,因为一个人没有记号或圣礼,还是能够持有并使用话,或所立的约。奥古斯丁说:“只要相信,你就已经吃了”。但一个人除了相信应许的话以外,还有什么可相信的呢?所以我每天,甚至每一点钟都可以举行弥撒,因为我能够屡次把基督的话摆在我的面前,使我的信仰复新,增强。这就是实在属灵的吃喝。
我们这些语录的神学家产生了什么伟大的事,你在此处可以看得出来。那最主要的事,即是应许的约和话,他们当中没有一个加以讨论。这样他们就废弃了信仰和弥撒的整个能力。但弥撒的第二部,即记号或圣礼,他们却斤斤加以讨论,然而他们在这里所教导的,也不是信仰,而是他们的准备工作,所谓“因功生效”,仿佛这些就是弥撒,直到他们陷入化质说的空论,和玄学上无限的曲解,把圣礼和约的正当解释与用途都毁灭了,也将信仰完全破坏了,而且使基督徒对上帝忘记了无数的日子,正如先知所说的一般(参耶2:32)。你要让别人谈论参加弥撒的诸般果实,将你们的心意转到这里来,同先知一样说,一样相信,上帝在你敌人面前为你摆设筵席,叫你的灵魂吃了可以强大。但你的信仰只能从神所应许的话得培养,因为“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4:4)。因此在弥撒中你必须要特别注意应许的话,如同你注意那丰盛的筵席,绿色的牧场,和名贵的点心一般;你必须尊重这话超乎其他一切,也要信靠它超乎其他一切,虽在死亡和罪恶中,你都要很坚定地保持这话。你这样做,不仅能得到有些人所谓“弥撒的果实”的碎屑,而且能得着生命的泉源,即得着对这话的信仰,从这信仰有各种幸福流出来,正如约翰福音说:“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7:38),又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4:14)。
通常有两椿事,最容易引诱我们丧失弥撒的果实:第一件事就是,我们都是罪人,罪孽深重,不配领受这样的大事;第二件事就是,即令我们是配领受,但这些事如此崇高伟大,我们软弱的人性对它们也不敢有所希冀。因为我们以上帝作我们的父,我们作祂的儿女和祂产业的继承人,乃是由罪得赦免和永生而来的大福。凡对这些有正确认识的人,在它们面前谁不惊惶,而敢希望得着它们呢?我们为对付这双重软弱,必须谨守基督的话,要注视祂的话,过于注视自己的软弱,因为“主的作为本为大,祂照着祂的旨意而行,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诗111:2;弗3:20)。假如它们不超过我们的德行,理解和思想,它们就不是属神的了。基督也曾鼓励我们说:“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12:32)。那感动我们再全心全意爱上帝过于一切,专心信靠祂,撇弃万事,而且准备为祂忍受一切的,乃是这不可思议的上帝藉着基督丰丰富富所赐给我们的大慈大爱。所以这圣礼适当地被称为“爱的泉源”。
让我们用日常生活来说明这一点。假如一个富人把一千块钱币遗赠给一个乞丐,或一个不配得的坏仆人,这个人一定会勇敢地接受这一份遗赠,而不会顾虑到他自己太不配,或遗赠是太大。若有人要反对他,说他不配受这样大的遗赠,你想他将怎么说呢?他一定会说:“这与你有什么相干呢?我所接受的,不是由于我的劳绩,或由于我个人的权利,我知道我不配,并且我所接受的多于我应该接受的,甚至我所配得的正与此相反。但我要求这一份遗赠,因为这已经写明在遗嘱中,并且这是出于这人的慈爱。假如他把这么大的一份遗赠送给一个不配得的人,并不以为是一椿不适当的事,我为什么因我的不配就拒绝接受呢?甚至我愈不配,我就愈有理由接受这人的恩赐”。我们需要用这样的思想加强人的良心,抵御一切的不安和疑虑,叫他们领受圣餐,是用坚定不移的信心保持基督的应许,千万不要倚靠他们自己的忏悔,祈祷,和准备,反要对这些失望,但要对给应许的基督存充分的信赖。因为我们已一再说过,应许必然在纯粹的信仰中操最高之权,而且这样的信仰乃是唯一和最充分的准备。
上帝容让邪恶的教师向我们隐藏这约的话,因此尽他们所能消灭了信仰,由此可知,祂是何等恼怒我们。信仰毁灭的结果,现在是很明显的,即是产生了对行为最邪恶的迷信。因为信仰一经消灭,信仰的话一经沉默,行为和行为的遗传就即刻拥进来了。我们被它们逐出自己的家乡,如被掳于巴比伦,并且我们所有宝贵的财产都被抢去了。弥撒的遭遇就是如此。弥撒因恶人的教训变为了一种善功,这善功他们称为“因功生效”,藉此他们妄想自己对上帝是万能的。于是他们走到疯狂的顶点,他们既捏造谎言,说弥撒自动有效,且更进一步说,祂虽对举行弥撒的坏神甫不利,但对别人却是有利的。他们的祈求,共享,会社,周年纪念,和无数其他赚钱的手段,就是建立在这沙土的基础上。
这种引诱是如此强烈,普遍,深入,除非你牢记弥撒的真正意义和上面所说的,你就难以胜过它们。我们已经明白,弥撒不外是神的应许或基督的约,这约是为基督的身体和血的圣礼所印证的,假如那是对的,你就会明白,这不可能是行为之一,而且与行为没有关系,除用信仰以外,不能用别的方法参加。信仰不是行为之一,乃是一切行为的主人和生命。谁在世界上那样愚蠢,竟把他所接受的应许或约,看为他对遗赠者所行的善呢?谁个儿子接受父亲的遗嘱和遗产,竟以为是对亡父施恩呢?所以当我们来接受上帝的约的时候,我们还以为是对祂行善,这是何等的亵渎呀!他们对约这样糊涂,对圣礼这样奴役,岂不是不胜悲痛吗?当我们本应为所得的益处感恩的时候,我们倒存着骄傲来,反受为施,极无礼地嘲笑施主的慈爱,把我们所接受的恩赐,当做我们所施舍的善,使立约者,由恩赐遗赠者变为我们善功的接受者了,这样亵渎的行为是应该铲除的!
谁会疯狂到把洗礼看为一椿善功,或相信受洗是在行一件善事,以献给上帝,并传达给别人呢?假如在这圣礼或约中没有什么善功可以传达给别人,在弥撒里面也没有什么善功可以传达给别人,因为弥撒也不过是一种约和圣礼。所以为罪恶,补赎,死者,或自己和他人的需要而献上弥撒,显然都是一种极大的错误。只要你深信弥撒是神的应许,除对那有信心的本人能有益以外,对别人没有益处,也没有关系,不能为别人代求,也不能传达给别人,于是你就很容易看见上述一点的真理来。接受上帝的应许既需要每个人本身的信仰,谁能代替别人接受呢?我能将上帝的应许给那不信的人吗?我能代替别人相信,或使别人相信吗?假如我能够把弥撒传达给别人,这就是我应该做到的了;因为在弥撒中只有两件事,即上帝的应许,和人接受应许的信心。假如我真能这样做,那么我也能为别人听信福音,我能为别人受洗,我能为别人罪得赦免,我也能为别人领受圣餐,而且——照他们所谓的圣礼来说——我也能为别人结婚,为别人受圣职,并为别人受坚振礼和临终膏油礼!总而言之,为什么亚伯拉罕不为所有的犹太人相信呢?为什么对亚伯拉罕的应许需要每一个犹太人自己去信呢?
所以要让这不能驳倒的真理坚立不移。每个人必须对神的应许表明自己的立场,必须有自己本身的信仰,必须自己交帐,必须由自己负责,如马可福音末章所说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16:16)。同样每个人只能用自己的信心从弥撒中得福,不能代替别人领受圣餐,正如神甫不能把圣餐给与任何要代替别人领受的人,只能把圣餐给与每个自己来领受的人,因为神甫只是举行圣餐的,我们不能藉着他们来献上善功或来与上帝发生关系,乃是接受应许和记号,由上帝与我们发生关系。这就是在一般平信徒中一直存到今日的风气,因为从来没有说他们领圣餐是来行善,乃是来接受善。但神甫偏离正道,把上帝用以赐福的圣餐和约当做传达并提供给别人的善功了。
但你会问: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你岂不是把数百年来使教堂和修道院兴盛的习惯和教训一笔勾销了吗?因为弥撒是它们的周年纪念,代求,祈祷,拜受圣餐等项的基础——换一句话说,即是它们发财的基础。我要回答说:这正是使我不得不写教会被掳的实在原因,因为由于一般恶人的意见与传说,上帝尊严的约就这样被邪恶的买卖所束缚。这些恶人不顾圣经,提出他们自己心里的意念,把全世界引入迷途。我对那些犯此错误的人数如何众多,影响如何浩大,何必顾及呢?真理比他们都更有力量。基督说,弥撒是一种圣礼和约,假如你能驳倒基督的话,我就承认他们是对的。又或假如你能够说,那从约接受益处的人,或那为要接受益处而领受这带应许的圣礼的人,是在行一件善功,我就乐意把我自己的教训定罪。但这两样你既都不能做到,你为什么迟疑不背弃那些作恶的一大群人,归荣耀于上帝,承认祂的真理呢?这真理就是:现在的神甫们以为弥撒是一件可以解救自己和死人或活人的困苦的善功,这是大错特错的。我所说的这些事,是骇人听闻的,但如果你审察弥撒的意义,你就知道我所说的是真理。我们的过错是由于怠惰,因此我们不能察觉上帝是正在对我们发怒。
虽然如此,我愿意承认,我们聚集参加弥撒时,在上帝面前所发的祈祷,乃是我们互相赋予传授并献上的善行或惠益,正如雅各教训我们,要我们互相代求,使我们可以得救(雅5:16),又如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二章吩咐我们,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这些都不是弥撒的本身,而是弥撒的行为——假如内心和嘴唇所发出的祈祷可称为行为的话——因为它们是从圣餐所着起或增加的信仰发出来的。弥撒既是上帝的应许便不是由祈祷所完成,而只能由信仰所完成,但当我们有信仰的时候,我们就也必祈祷,行各样善事。但是有多少神甫是这样献弥撒祭,相信除了祈祷以外,他们并不献上什么呢?他们都以为是对天父上帝献上基督,作为完全的祭,而且以为对他们所要裨益的人做了善事。他们信靠弥撒所完成的工作,而不把这工作归之于祈祷。因此错误渐渐增加,直到他们把属于祈祷的归之于圣餐,而且把应该从上帝所领受的益处,当做献给上帝的。
所以在约或圣餐与圣餐中的祈祷之间,必须划一道明显的界限;同样也必须牢记,除非是先用信心领受圣餐,祈祷对于祈祷者本人或他人都没有什么用处。那使祈祷得以献上并蒙垂听的只是信心,正如雅各书一章所教训的一般。祈祷与弥撒之间的区别是很大的。祈祷可以及于许多人,反之,弥撒就只能由有信心的人自己领受,而且是照他信心的大小而领受的。我们不能把弥撒给于上帝或别人;惟独上帝藉着神甫才把弥撒赐给那只用信心接受,而不靠任何行为或功德的人。因为当一个褴褛的乞丐从富人领受礼物时,没有人敢于疯狂地说,乞丐行了一件善事。上面已经说过,弥撒是由上帝的应许而来的恩赐,是藉着神甫的手赐给大家的。可见弥撒不是一种可以传达给别人的善功,乃是信仰的对象,可以加强并培养一个人的信心。
但还有一种绊脚石必须排除,这绊脚石是最大最危险的一种,即通常相信弥撒是献给上帝的祭。甚至教会的律例也是这种趋向。它们有“这些礼物”,“这些供奉”,“这圣洁的祭物”等说法,还有“这祭品”的说法。他们又明明地祈祷说:“求主接受这供物像接受亚伯的供物一样”,因此基督被称为“祭坛上的供物”。此外还有圣教父是说法,许多的例证,和全世界往常的用法与习惯。
这一切虽然是根深蒂固,但我们要用基督的话和榜样来坚决反对。除非我们坚持真理,以弥撒为基督的应许或约,如基督的话所明白说的,我们将丧失整个福音和我们所有的安慰。即令有天上来的使者另有所传,我们也不能容忍。因为在这些话里面没有提到善功和祭物。再者我们还有基督的榜样站在我们这一边。因为当基督在最后晚餐设立圣餐并立了这约时,祂并没有将自己献给父上帝,也没有代替别人行善事,仅对同席每一个人立下了这个约,给了一个记号。我们的弥撒和基督在最后晚餐中所举行的第一次弥撒愈相类似,就愈是基督化了。但基督的弥撒非常简单,没有礼服,跪拜,诵唱和其他仪式的虚华。假如把弥撒当做一种献祭是必须的,那么,基督所设立的弥撒就还不完全。
这不是说,任何人因普世教会用许多额外的礼仪来铺张弥撒,就可痛骂普世教会。我们所争论的,就是任何人不应该为繁华的仪式所欺骗,被许多炫耀的外表所纠缠,而因此丧失了弥撒的纯朴,奉行一种化质说,即失掉弥撒单纯的本质,徒有外表许多不必要的浮华。凡在基督的话和榜样上所加添的一切,都是弥撒所不必要的,应该同那盛圣饼的物,即所谓圣体显陈台和圣餐巾,一般看待。弥撒既是立约,或接受应许,而与献祭迥异,那么称弥撒为献祭乃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弥撒是我们所领受的,而献祭是我们所奉上的。同一事物不能同时又领受又奉献,也不能由同一个人来又取又给,恰如我们的祈祷和我们由祈祷所得的不能是一样,或我们祈祷的动作和那对所祈祷的加以接受的动作不能一样。
然则,我们对弥撒的律例和教父的教训当说什么呢?第一,即使它们是无可非难的,但比较妥善的办法还是宁把它们都弃绝,而不可承认弥撒是一种善功或献祭,以免我们背弃基督的话,将信仰和弥撒一起推翻。但我们并不是完全否认律例和教父,所以我们要说以下的话: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教训我们,基督的信徒同来守弥撒的时候,照例携带饮食,他们称这为“捐献”,仿照使徒们在使徒行传四章所行的榜样,按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那经过祝谢作圣餐之用的饼和酒就是从这储藏中取出来的。这储藏的饮食是按照摩西所订希伯来的仪式被举起来(利8:27),因上帝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前4:5)。这举起或奉献所用的话和仪式传到了我们,但献上这举起之物的习俗则久已废弛了。照样在以赛亚书三十七章中希西家吩咐以赛亚在上帝面前为余民扬声祈祷。诗篇的作者唱着:“你们当向圣所举手”,又唱着:“我要奉你的名举手”。提摩太前书二章也说:“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因为这个缘故,“献祭”和“祭物”两个名词并不是指圣餐和约,乃是指这些捐献,因此Collect一辞,流传到现在,有弥撒祷辞的意义。
神甫在祝谢以后,立刻把饼和杯举起来,并不是将什么奉献给上帝,因为他在这里连一句关于祭品的话也没有说。但这种举起或是由希伯来人以感谢之心把所领受之物举起奉还给上帝的仪式所存留下来的,或者是对我们的一种劝告,使我们对那由神甫用基督的话显示出来的约激起相信的心,所以他现在也把约的记号显示给我们看。所以神甫举起饼时,很适当地是在说“这是我的身体”一句话的“这”字时。照样他举起杯时,也是在说“这杯是我所立的新约”一句话中的“这”字时,因为神甫用这举起的动作所当激发的,无非是我们的信心。当他在我们眼前公开举行这个记号或圣餐的时候,我们希望他也在我们耳中用方言,把约明朗地念给我们听,以便更有效地激发我们的信心。念弥撒,既可以用希腊文,拉丁文,以及希伯来文,为什么不可以用德文和其他的语言呢?
所以在这险恶的时代献弥撒祭的神甫第一要小心,不要用含有献祭强烈风味的祷文来指圣餐,而要用来指所奉献的饼和酒,或他们所作的祈祷。饼和酒在最初就奉献了,以使它们藉着道和祈祷成为圣洁,但在把它们奉献以后,就不再把它们奉献了,而是要把它们当做从上帝手里所领受的恩赐。神甫应该牢记福音是在人为的一切律例和祷文之上,而且如上所云,福音并没有批准称弥撒为献祭。
再者,当神甫举行公众弥撒的时候,他应该决心不作别的,只将圣餐分给自己和别人;同时他可为自己和别人祈祷,但他必须小心,不要以为他是奉献弥撒。当他举行私下弥撒时,他要决心自己领受圣餐。私下的弥撒和平常一般平信徒从神甫手里所领受的圣餐没有什么分别,也没有更大的效果,所不同的,乃是神甫作特别的祈祷,并且自己一面祝谢,一面领受饼酒。以弥撒和圣餐所赐的而论,不论我们是神甫或是平信徒,大家都站在一条线上。
假若一个神甫受请举行所谓还愿的弥撒,他切不要因举行弥撒而接受报酬,或妄以为是献还愿的祭;他应该苦口婆心告诉人,他是为死者或生者祈祷,在他的内心应该说:“我只是为我自己领圣餐,当我领圣餐的时候,我愿为这人或那人祈祷”。这样他可以收纳购买衣食的报酬,但这不是因举行弥撒,乃是因代人祈祷。他不要因为大家所信所行的与此相反,就迁就起来。你有最可靠的福音,你信赖福音,就可以藐视人的意见。但若你藐视我,一定坚持是奉献弥撒而不只是奉献祈祷,你就当知道我已经忠实地警告了你,我在审判的日子是无可指责的,你自己要独自担负你的罪。我以弟兄对弟兄的关系,为叫你的灵魂得救,把我所必须说的话都说了。假若你肯听从,你便得益,假如你忽视,你就吃亏。若有人甚至将我所说的定罪,我要用保罗的话来回答他说:“只是作恶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恶,他们自己走迷,也使人走迷”(提后3:13)。
由上所述,人人都易明了教皇贵勾利的话,他说:“一个坏神甫所举行的弥撒,比一个虔敬的神甫所举行的弥撒,效果并不小些,若圣彼得和卖主的犹大都举行了弥撒,前者所举行的并不比后者所举行的好些”。这种说法被许多人用来作掩护他们恶行的外衣,而且因为这种说法,他们捏造了“因功生效”,和“因人生效”的区别,以便他们自己放肆度邪恶的生活,但还要造福别人。其实贵勾利所说的是对的,只是他们曲解并误用了他的话。毫无疑问,约或圣餐从坏神甫手里发给并领受的,比起从最圣洁的神甫手里发给并领受的,是同样完全。谁怀疑福音也被恶人传讲呢?弥撒是福音的一部份,甚至是福音的总括和本体,因为因为除了赦罪的好消息以外,还有什么是整个的福音呢?凡关于赦罪和上帝的慈爱所能说的,都简单地包括在这约的话中。所以普通的讲道,除解释弥撒以外,不应该包括其他的事项,即只应宣扬这约中神的应许,这样作,就是真训练信仰,建立教会。但在我们今日解释弥撒的人,都用人为仪式的譬喻来发挥,来玩弄人民。
所以,正如一个坏神甫可用应许的话和水的记号给一个请求领洗的人施洗,同样他也可以宣扬圣餐的应许,并发圣餐给人,甚至他自己也可以参加,正如卖主的犹大参加了主的晚餐一样。圣礼和约是总不改变的,在信徒心中作成了它自己的工,在不信的人心中成就“奇异的事”(赛28:21)。但一讲到献祭就完全不同了。因为献给上帝的不是弥撒,而是祈祷,所以显见一个坏神甫的奉献乃是无用的,但正如贵勾利所说的,若所选择的是一个没有价值的代求者,法官的心必更加不愉快。所以我们不可弄混了弥撒与祈祷,圣餐和善功,约和祭物。因为一种是上帝藉着神甫赐给我们,需要我们有信仰领受的,另一种是从我们的信仰发出来藉着神甫达到上帝,需要上帝答复的。前者是下降的,后者是上升的。所以前者不需要一个有价值和虔敬的教士,但后者需要这样一个教士,因为上帝不听罪人的话。祂会藉恶人降福,但祂决不接受任何恶人的作为,如祂对该隐所表示的一样,又如箴言十五章所说:“恶人献祭,为主所憎恶”,及罗马人书十四章说:“凡不是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我们为要结束这第一部分,还要将可能被人反对的剩下一点提出来。我们从上所述,可以作一个结论说,弥撒是为那些忧愁,困苦,不安,困惑和有过失的人预备的。只有这样的人,才是配领圣餐的。因为神在圣餐中既应许赦罪,所以不论什么人,或是因对过去追悔,或是为将来坏事的引诱而烦恼,都可以坦然无惧地近前来。因为基督的约是对过去,现在,和未来一切罪恶唯一的补救,只要你是有坚定不移的信仰,相信约所宣布的话,是白白赐给了你。倘若你不相信,无论在什么地方,也无论你自己怎么努力,你也决不能够找到内心的平安。因为只有信仰才能使你的良心平安,惟有不信才会使你的良心烦恼。
洗礼的圣礼
赞美上帝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祂按照祂丰富的慈爱,在祂的教会中至少保存了这圣礼,没有被人的法规所污染,并将它白白赐给各民族和人类中的每一阶级,也没有被那污秽和邪恶的贪婪与迷信的怪物所辖制。因为祂要那没有贪心和迷信的小孩们,可以藉着这圣礼被接入圣道纯朴的信仰中,成为圣洁,甚至今日洗礼对小孩还是主要的神恩。但是倘若这圣礼是为成年人而设的,我想它决不能保持它的权力和荣耀,以对抗贪婪和迷信的专横。这种专横如今到处使圣事都荒废了。毫无疑问,属肉体的智慧在此处也会要设计所谓准备,资格,保留,限制,和其他无数搜括金钱的罗网,直到水的价钱要和现在羊皮纸赎罪票的价格涨到一样高。
但是撒旦虽不能摧毁洗礼对小孩的权力,却摧毁了洗礼对一切成人的权力,以致成人中几乎没有人想起洗礼来,更少有人以洗礼为荣耀;他们另外发明了许多免除罪恶,达到天堂的办法。这些错误的意见起源于圣耶柔米一种危险的说法——这或是由于粗心,或是由于误解——把补赎称为船坏以后的“第二块木板”,好像洗礼不是补赎一般。因此当人们陷入罪恶中的时候,他们就对“第一块木板”(即船)绝了望,仿佛它是已经沉没了,于是把他们所有的信仰都寄托在第二块木板上,即寄托在补赎上。这就产生了无穷的誓愿,宗教的善功,补罪,朝圣,赎罪票和修道派,由是发出了无数的著作,“问题”,意见,和遗传,使全世界都容纳不下。这种暴虐对上帝教会的蹂躏,甚至比任何暴君对犹太人或天下其他民族的蹂躏还更厉害。
教皇本当减少这样的罪恶,并当殷勤领导基督徒回到洗礼的纯洁,以便叫他们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基督徒应该怎样行。但他们现在反倒领导人远远离开他们的洗礼,使所有的人陷在他们压迫的洪流中,又使基督的子民如先知所说的,有无数的日子忘记了祂。今日凡号称为神甫的,都是何等不幸啊!他们不仅不知道,也不行神甫本分内的事,而且他们应该知道些什么,行些什么,他们也不明白。他们正应验了以赛亚书五十六章所说的话:“那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没有知识:这些牧人不能明白,各人偏行己路,各人求自己的利益。”
在洗礼中,第一椿应该注意的事就是神的应许,这应许是:“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我们当把这应许置于一切善功,誓愿,修道派所有的光荣,以及人的一切造作之上。因为我们得救全在乎这应许。但我们必须用信心接受这应许,决不怀疑,我们一经受了洗,就已得救了。因为除非受洗时有着或领受这信心,洗礼对于我们就非但没有什么益处,甚至成为我们受洗时和一生中的阻碍;因为那种不信是等于控告上帝的应许为谎言,这乃是最大的罪恶。假若我们自己要存这样的信心,我们立刻就可以领会到,要相信上帝的这应许是何等困难。因为我们的人性软弱,我们既知道自己有罪,若要相信自己得救了,或将要得救,乃是最困难的一椿事;然而除非我们有这样的信心,就不能得救,因为我们不信上帝应许拯救的真理。
这教训应许不断地深印于人的心,这应许也应该不断地传入于人的耳。我们要一再使他们回忆他们的洗礼,时刻唤起并培养他们的信心。因为神的这应许一旦向我们宣布,就继续是真理,直到我们死时,所以我们对这应许的信心应当永不中断,反要藉着继续回忆那在洗礼中所给我们的应许而加以培养和增长。所以当我们脱离罪恶的时候,我们不过是回到洗礼的权力和信仰,而且是转回到那在犯罪时所背弃的应许。因为应许一经赐予,是永不改变的,当我们转回的时候,它总是接纳我们的。假如我没有错误,那么,这就是所谓洗礼,乃是一切圣礼的开端和基础,若没有洗礼,其他圣礼都无从领受。
所以一个悔罪的人,最好是牢记他的洗礼,回忆那为他所背弃的上帝的应许,倚靠这应许向上帝祈求,以自己受了洗,因此还在拯救的堡垒中为乐,而且厌恶自己忘恩,以致从这应许的信仰和真理堕落了。当他想到神所赐给他的应许,是那样可靠,牢不可破,而且是不为任何罪恶所改变的时候,他的心灵必得着奇妙的安慰,必更有勇气希望蒙怜悯;如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二章所说:“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上帝的这真理必定支持他。其他一切都可以落空,只要他相信这真理,它决不会使他失望。因为在这真理中他有一个抵御敌人一切攻击的盾牌,一个对那困扰良心的罪恶所作的答案,一服对付死亡和审判的恐惧的解毒剂,和一种在诸般引诱和试探中的安慰。这一切都是由这唯一的真理而来。他可以说:“那应许我们的上帝是信实的。我在洗礼中已经领受了他的记号。上帝若帮助我,谁能敌挡我呢?”(来10:23;罗8:31)。
每当以色列人悔罪的时候,他们首先必想到出埃及的事,而且每念及此,就回到那救他们出来的上帝。这种回忆和避难所,许多次由摩西提醒他们,以后大卫也如此行了。我们也应该想起我们出埃及的事,并且一想起,要再回到那藉重生的洗领我们出来的上帝。我们因此便受了命令,要记念这重生的洗。这就是我们在圣餐中所最宜于作的。在古时候,告解礼,洗礼和圣餐,是同时举行,彼此相互补充。我们也知道有某一位圣洁的童女,每逢被引诱或试探的时候,她总是把洗礼当做她唯一的防御,简单地说,“我是基督徒”,如是魔鬼就马上离开了她,因为他知道她的洗礼和她那把握着上帝之应许的信仰,是大有权力的。
所以一个基督徒或一个领了洗的人,是何等的富有啊!即令一个人犯了许多的罪,他还是不能丧失他的拯救,除非他不肯相信。因为除了不信的罪以外,任何罪都不能将他定罪。假如人恢复或保留着那对上帝在洗礼中的应许的信仰,那么其他一切的罪都藉着这信仰或上帝的真理立刻消除了,因为只要你认祂,坚信那应许的祂,祂不能背乎自己。倘若你专心于痛悔,认罪,和补罪,以及人精心结构出来的其他办法,却忽视上帝的这真理,那么这些办法都会忽然使你失望,使你比以前更加可怜。因为凡对上帝的真理没有信仰的行为,都是虚空的虚空,和心灵上的窘困。
再者,把补赎看成船沉了以后的第二块木板,是何等的危险和错误!因我们有罪,就以为洗礼的权力已粉碎了,船已沉没了,这一种错误是何等的有害啊!不,那唯一坚固和不沉没的船是常常存在的,决不会裂成飘流的木板,它将所有的乘客带到得救的彼岸。这就是上帝的真理在圣礼中将它的应许赐给我们的。固然有许多人惶惶然从船上跳下在浪涛中淹死了,这是由于他们背弃对应许的信心,而陷入罪恶之中。但船本身是依然无恙,仍旧安稳前进,假如一个人能够再回到船上,性命得救,这不是由于任何木板,乃是由于这只好船。那回到船上的人,就是用信仰回到上帝确实永不改变的应许的人。所以彼得在彼得后书责备那些犯罪的人,因为他们忘记了他们旧日的罪已得洁净了。毫无疑问,他在这些话里面,责备他们忘记了洗礼的恩惠,怀着邪恶的不信。
若著许多论洗礼的书,却不阐扬这对应许的信仰,那有什么益处呢?设立圣礼,为的是培养信仰,但这些恶人完全忽视了信仰,甚至说,一个人对罪得赦免,即对一切圣礼的恩典,不敢有确定的把握。他们以这种邪恶的教训欺骗世界,不仅奴役洗礼,而且完全毁灭了洗礼。这洗礼原是我们良心上的最大光荣。同时他们用他们的痛悔,惶恐的认罪,仪式,补罪,善功,和其他无数的荒谬来疯狂地向人们不幸的灵魂,施以猛烈的攻击。所以我们读语录第四卷要特别小心,最好是对它的作者和所有的注释者加以鄙视,他们至多不过是讨论到圣礼的物质和形式,即是讨论到圣礼的死文字,和叫人死的文字,而完全忽视了圣礼的精神,生命,和用途,即是忽视了神的应许的真理和我们的信仰。
所以你不要被善功的炫耀,和遗传的欺骗所误引了。你要小心,好使你不致贻误神的真理和你的信仰。假如你想得救,就当从相信圣礼开始,毋须其他任何行为;但有了信仰必然有行为,不要轻忽信仰,信仰即是一种行为,而且在一切行为中是最优美和最困难的。你唯有因信才能得救,即令你无法行别的,也能得救。因为如保罗所说,这是神的作为,不是人的作为。在其他的工作上,上帝是要我们相助,藉着我们运行,惟独在信仰这工作上,上帝不要我们相功,在我们心中运行。
由这一点我们能看得清楚,在洗礼中施洗的人和主动的上帝是有区别的。人一面是施洗的,一面又不是施洗的:他是施洗的,因为他执行施洗的事,把受洗的人浸入水中;他不是施洗的,因他不是靠自己的权力施洗,乃是代替上帝施洗。因此我们从人的手里受洗,仿佛是从基督自己,甚至上帝自己的手里受洗一般。因为从人的手里所领受的洗,不是人的洗礼,而是基督和上帝的洗礼;正如我们假他人之手所用的其他受造之物,是上帝的一样。所以你要小心,切不要把洗礼分做两部,将外表的一部归于人,内在的一部归于神。你要把两者都归于上帝,把那施洗的人看为上帝的工具,藉这工具坐在天上的上帝是亲手把你浸在水中,而且用祂仆人的口,在地上用人的声音,应许赦免你的罪。
神甫施洗时所说的话,就可以将这表明出来,他说:“我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给你施洗”。他仿佛是说:“我所行的,不是靠我自己的权力,乃是奉上帝的名代祂行的,因此你应该把这事看为是主亲自行的。主动者和执行者是不同的,但两者的工作是同一工作,甚或可说这完全是主动者的工作,不过假手于我而已”。我以为“奉某某的名”,是指主动者,所以当工作正在进行的时候,不仅要称呼主的名,而且要奉主的名并代替主来做这工作,而不是把这工作当作是自己的。基督说:“有许多人要冒我的名来”(太24:5),就是这个意思。罗马人书一章也有话说:“我们从祂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祂的名信服真道”。
这种见解我极其赞成,因为若一个人知道,他不是由人受了洗,而是由三位一体的上帝藉着一个在我们当中奉祂的名而行的人受了洗,乃是对信仰大有安慰和帮助的。这就将那对设立洗礼的话,即所谓洗礼的形式所发生的无谓争论化为乌有了。希腊人说:“愿基督的仆人受洗”,拉丁人却说:“我施洗”。还有些学究认为“我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你施洗”,是不恰当的!不过我们从使徒行传确知这是使徒所用的方式,他们以为惟一恰当的方式是:“我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给你施洗”。他们的论点是无效的,因为他们没有根据,只是痴人说梦。洗礼确实可以救人,不论用什么方式执行,只要是奉主的名,而不是用人的名执行。而且我相信,假如一个人是奉主的名受了洗,尽管邪恶的施洗者不是奉主的名施洗,他自己还是奉要的名实在受洗了。因为洗礼的功效不是靠施洗者的信仰或用法,乃是靠受洗者的信仰或用法。关于这一点,我们有戏剧演员诙谐受洗是事作为例子。这类焦急的争辩和问题都是由那些把一切都归于工作和仪式,而不归于信仰的人在我们心中所激起的。实则我们的一切都是从信仰,而非从仪式得来的,信仰使我们精神自由,不受那一切疑难和幻想的束缚。
洗礼的第二部分是记号或圣礼,即是浸入水中,洗礼一名也由此得来,因为希腊文Baptizo意即我浸,又baptisma意即浸洗。那对神的应许所加的记号,如前所说,是代表话所指的事,或如他们现在所说,是代表圣礼“有效所指”的事,我们要看这究竟包含有多少真理。大多数的人惴想,有一种隐藏的灵力,在话里和水中运行,在受洗者的心灵里产生上帝的恩惠。有些人否认些说,主张圣礼没有什么权力,恩惠的给与只是出乎上帝,祂照祂所立的约辅助祂所设立的圣礼。但大家一致认为,圣礼是恩惠有效的记号,而他们得了这个结论,是由于以下一个论点:假如新律法的圣礼仅是“表明”,那么,它们在那一方面超过旧律法的圣礼,就不明显了。因此他们只得把很大的权力归于新律法的圣礼,甚至以为它们也有益于犯了大罪而不悔改的人,并且它们不需要人有信仰或恩惠,只要人不存心反对圣餐就够了,那就是只要人不再存心犯罪就够了。
我们对这些见解应小心防避,因为它们既是违反信仰和圣礼的性质,所以是邪恶不敬的。因为看新律法的圣礼和旧律法的圣礼的区别,是在于它们“表明”的效力上,这乃是一种错误。“表明”的效力在两方面都是一样的。现在用洗礼救我们的上帝,古时用亚伯的祭物救了亚伯,用虹救了挪亚,用割礼救了亚伯拉罕,并用其他记号救了别人。以“表明”而论,圣礼在新律法和旧律法当中没有什么区别,假若你所谓旧律法是指律法时代上帝在族长和其他先祖中所行的。但那些给与族长和先祖的记号,必须和摩西在他的律法中所定的预表,如祭司的仪式,像关于礼服,器皿,食物,住所等一类的东西,有严格的区别。在这些东西和新律法的圣礼中间有很大的区别,但它们与上帝给与生在律法以下的先祖的记号,如基甸的羊毛,马挪亚的祭物,或以赛亚书七章给亚哈斯的兆头,也有很大的区别,因为上帝对这些记号都赋予了一个应许,这应许叫人对上帝要有信心。
这就是律法的预表和新旧记号中间的区别——上帝对前者没有赋予那向人索取信仰的应许。因此它们不是称义的记号,因为它们不是那使人称义之信仰的圣礼,而只是行为的礼;它们整个的力量和性质全在于行为,而不在于信仰,那履行它们的人,虽不用信仰去履行,还是把它们完成了。但上帝对我们和先祖的记号或圣礼都赋予了应许,这应许向人索取信仰,它们不是用其他的行为所能完成的。所以它们是称义的记号或圣礼,因为它们是使人称义的信仰的圣礼,而不是行为的圣礼。所以它们的整个效力都在于信仰,而不在于行为,因为凡相信它们的人,虽没有做一件工作,也完成了它们。所以有句话:“称义的不是圣礼,乃是对圣礼的信仰”。这样割礼并不使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称义,然而保罗称它为因信称义的印证,因为他那对应许的信仰才使他称义,并应验了割礼所表明的,因为信仰是一种除掉心里污秽的割礼,以肉体的割礼为象征。同样亚伯的称义显然也不是由于他的祭物,乃是由于他的信仰,他藉这信仰把自己完全献给上帝,外表的祭物不过是这信仰的象征。
那使人称义或有益处于人的不是洗礼,而是那对应许所发生的信心,而洗礼是加在应许上面的。这种信仰使人称义,而且应验了洗礼所表明的。因为信仰是旧人的沉没和新人的兴起。所在新旧圣礼之间不能强作区别,因为两者都有神的应许,和同一信仰的精神;然而它们因有应许而与古时预表断然有别。今天果然是如此,那外表炫耀的礼服,圣洁的处所,食物,和其他无穷的仪式虽都确有尚待属灵应验的良好象征意义,但因为它们没有包含应许的话,所以决不能同洗礼及圣餐的记号相比,也不能使人称义或有益,因为它们虽不为人用信仰履行,也得以完成了。只要履行它们,它们就算完成了,正如使徒保罗在歌罗西书二章所说,“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反之,圣礼被人遵行,并未得以完成,但被人相信,就得以完成了。
所以圣礼决没有使人称义的效力,也决不是恩惠的有效记号。这一切的说法适足以破坏信仰,而且是起于对神的应许没有认识。除非你之所谓有效,是指它们因着信仰的临在便有效地赋予恩惠而言。但现在并不是用这意思来说它们为有效,因为现在是说它们对一切的人都有益,甚至对邪恶和不信的人也有益,只要他们不存心反对圣餐,仿佛这种不信的本身对恩惠不是最顽强的反对一般。他们乃是这样坚决地要把圣礼变成为一种命令,把信仰变成为一种行为。假如我因领了洗就能得着恩惠的话,那么,我所得的恩惠便是由于我的行为而不是由于我的信心了;我所把握的,便不是圣礼的应许,而是上帝所设立所吩咐的记号了。你看不见圣礼是怎样被我们的语录神学家完全误解了吗?他们讨论圣礼,既不计及信仰,也不计及应许,只拘守记号和记号的应用,而且引我们离弃信仰,来到行为,离弃应许,来到记号。因此他们不仅奴役了圣礼(如前所云),而且竭力把圣礼完全破坏了。
所以我们要张开眼睛,多注意应许,少注意记号,多重视信仰,少重视行为或记号的应用,要牢记一有神的应许,便要有信仰,二者彼此互相需要,若彼此分离,就都不能发生效力。因为没有应许,就无从相信,若不相信,应许就无从成立。但若二者并行,它们就对圣礼发生实在和最可靠的效力。所以离开应许和信仰去寻求圣礼的效力,乃是徒劳无功的,而且是难免受罚的。基督说:“凡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祂在这句话里向我们表明,信心在圣礼中是如此重要的部分,即令没有圣礼,信心也能救人,为着这个缘故,基督不曾说:“凡不信且不受洗的必被定罪。”
这样,洗礼表明两椿事,即死亡和复活,即是充分和完全的称义。教士把小孩浸在水里,是表明死,把他从水里提起,是表明生。保罗就是这样在罗马人书六章说:“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称这死和复活为新创造,重生,从灵生的。我们不要看它仅是象征在罪恶上死,在恩惠上生,像许多人所了解的,倒要把它看为实际的死和复活。洗礼的意义不是一种相像中的意义;非到我们今世所有的这罪身毁灭,罪恶就不会完全消灭,恩惠也不会完全发生,这是正如保罗在同一章所教训的。因为当我们的肉体存在的时候,肉体的欲望就必不断地刺激而且被刺激。所以我们一开始相信,我们就开始向这世界死,并在永生中向上帝活;所以信仰真是死和复活,那即是,这是属灵的洗礼,在这洗礼中我们一面沉没,一面兴起。
说洗礼是洗去罪恶,这话乃是正确的,不过这话是太软弱无力,不足以表达洗礼完全的意义,其实洗礼是死和复活的象征。因为这个缘故,我喜欢使凡领洗的人照洗礼一字所含的意义和圣礼所表明的将全身都浸入水中。我不是认为非如此不可,乃是认为对这样完美的一椿事,要有一个完美的记号;毫无疑问,基督也是这样设立洗礼的。罪人需要洗涤,更需要死,好使他做一个完全的新人,与基督的死和复活相称,藉着洗礼他和基督一同死,一同复活,一同复活。虽然你可适当地说,基督死而复活时,是将死洗净了,但这与你说祂是完全改变了再生了比起来,是一种较弱的说法。同样,你说洗礼是表明我们完全的死,和进入永生的复活,与你说洗礼仅表明我们从罪得洗净比起来,是更有力量的说法。
在此处你要明白圣洗,即就记号而论,也不是暂时的事,乃是继续下去的。虽然洗礼的执行为时很短,但洗礼所表明的事,一直要继续到我们死,不,要到末日我们复活。因为当我们活着的时候,我们是继续做着洗礼所表明的事,即是死而复生。我们死,不仅是在思想和感情方面抛弃这世界的罪恶和虚荣,而且我们实在死,我们开始离开肉体的生命,把握着未来的生命;所以如他们所说的,有一个真实,甚至属肉体的解脱,超出尘世而达到天父面前。
所以我们必须小心谨防以下的人。这些人把洗礼的权力贬到了零的地步。他们说,上帝的恩惠固然被注入于洗礼中,但以后因罪恶又被倒出来了,因此一个人要到天上必须另找途径,好像洗礼完全变成无用的了。你切不可如此主张,你当知道洗礼是表明你的死和再生,所以不论是由补赎或别的方法,你不过是回到洗礼的权力,重新行你的洗礼所表明的,和叫你去行的事。洗礼绝对不会丧失权力,除非你自己绝望,拒绝回到它的救恩。诚然你在某一个时候也许离开了洗礼的记号,但这并不能使记号归于无效。这样,你受圣洗礼不过是一次,但你必须在信仰中一再受洗,也必须不断地死和不断地再生。洗礼沉没了你的全身,再使它起来;同样洗礼所表明的事也应该沉没了你身灵的整个生命,在末日再使它复活,穿上光荣和永生之袍。所以我们决不是没有洗礼的记号,也不是没有洗礼所表明的事;我们必须更完全地受洗,直到我们末日完成了这个记号。
所以我们在现世生活中为克制肉体和培养心灵生活所行的,都属于洗礼,我们离开现世的生活愈快,我们完成洗礼也愈早,我们愈受磨折,我们就愈和洗礼相称。因此当殉道者终日被杀,人看到他们如将宰的羊的时候,即是教会光荣的日子,因为那时洗礼的权力统治教会;但今日我们因人的许多工作和学说已是不能看见这权力了。我们整个的生命应该是洗礼和记号或圣洗的完成。我们既从其他一切得了自由,就被交于洗礼,即被交于死和复活。
我们这种光荣的自由,和对洗礼的认识,在今日都被奴役了。我们除向罗马教皇和他的专制致谢以外,还能向谁致谢呢?教皇既是为首的牧者,他应比别人都更要以宣讲并拥护这种自由和认识为首务,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四章所说的,“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上帝奥秘事或圣礼的管家”。教皇既不如此行,反倒用他的教谕和法规来压迫我们,把我们控制在他的淫威之下。我奉上帝的名要问:教皇凭什么权柄用法规来箝制我们呢?我暂且不提他不将这些奥秘事教训人所犯的又邪恶又可诅咒的疏忽罪。他破坏我们在洗礼中所得的自由,谁给了他这权柄呢?(我说过)在我们一生中只有一件事是我们奉命应当行的,即是应当受洗,那即是说,因信基督死而复活。惟有这种信仰才是应该由人去宣讲,尤其是由为首的牧者所传讲的。但现在没有一个字提到信仰,教会被那谕行为和仪式的无穷法规所毁坏,洗礼的权力和对洗礼的正确认识已被搁置,对基督的信仰也受了阻碍。
所以我说,教皇,主教,以及其他任何人,若未经基督徒同意,就没有权柄把法规的一点加到他身上。假如有人这样做,那就是专制的作风。所以教皇在他的教谕中对祈祷,禁食,捐赠,及其他一切所发的无数邪恶的命令和要求,都是擅权的;不论什么时候他企图做这样的事,都是犯了反对教会自由的罪。今日的教会当局对教会的自由都是热烈的拥护者,不过他们所拥护的自由,是木材和石头的自由,以及土地和租金的自由,因为今日将“教会的”和“属灵的”混为一谈了。他们用那样的虚构不仅将教会的真自由奴役了,而且完全毁灭了。他们反对使徒的话:“你们不要作人的奴仆”(林前7:23),他们对待我们比土耳其人坏多了。因为我们受他们那专制的法规和条例所辖制,真是做了人的奴仆了。
这不敬虔和狂妄的专制是由教皇党徒所养成的。他们在这里把基督说的:“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路10:16)一句话引进来,加以曲解。他们把这一句话大吹大擂,藉以支持他们的遗传。虽然这句话是基督当使徒出去传福音的时候,向他们说的,并且仅适用于福音,但是他们却抹煞了福音,而把这句话仅适用于他们的杜撰上面去了。基督在约翰福音十章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不听生人的声音”,因此祂把福音留给我们,叫教皇可以发出祂的声音来,但他们只发出他们自己的声音,要人听他们自己。再者保罗说,他被差遣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为传福音(林前1:17)。所以任何人都不受教皇遗传的束缚,并且除非教皇所教的是基督和福音,也毋须听从他;而教皇也只应该将最自由的信仰教训人。但基督既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而且他不是仅对彼得说,“听从你的”,教皇为什么不也听别人的话呢?总之,哪里有真信仰,哪里就必有信仰的话。一个没有信心的教皇为什么不偶尔听从他的一个有信仰的话之仆人呢?教皇实在是盲目。
还是些人更无耻,他们根据马太福音十六章“凡你所捆绑的”等语,便把制订法规的权柄归于教皇,其实基督在这一节经文所讲论的是罪的捆绑和释放,而不是以法规来奴役教会,压迫教会。所以这种专制乃是利用谎言,来讲论一切,竭力强解圣经,歪曲圣经。诚然,我承认基督徒应该照基督的话:“若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5:39),忍受这可咒诅的专制,正如他们应该忍受世界上其他一切的强暴一样,但我要控告邪恶的教皇,他们自以为有权制订法规,又用他们的这巴比伦来假装为教会谋福利,且用此虚伪来蒙混全人类。因为他们做了这样的事,我们忍受了他们的强暴,假如大家都深知这是邪恶和专制的,那么我们就大可以把这样的事算为那足以抑制肉体,完成洗礼的一种训练,而且可以在良心上以所受的损害为荣耀。但现在他们竟要剥夺我们良心上的自由,而且还要我们相信他们所做的,都是很好的,不许人对他们的过错有所责难。他们本是豺狼,却带着牧人的假面具,他们本是敌基督者,却要被人尊为基督。
我纯粹为着良心的自由,要提高嗓子,毅然断然喊道:不论是人的法律或天使的法律,除非得着基督徒的同意,都无权加到他们身上,因为我们对万事都是自由的。假如有任何法律加到我们身上,我们要在保存自由的良心一限度内予以忍受,并且要知道要坚持,这种法律的制订乃是不义,这种不义我们要忍受,并以之为荣,但不要以暴君为义,也不要反抗他的专制。彼得说:“你们若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彼前3:13)“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罗8:28)。
然而,既然只有少数人知道洗礼的荣耀,和基督徒自由的福分,并且因教皇的专制而无法知道,所以我为对得住我的良心,要对教皇和罗马教徒提出以下的控诉:除非他们愿意废除他们的法规和遗传,恢复基督教会的自由,而且在教会当中宣讲自由,那么他们就是得罪了一切在这悲惨奴役中灭亡的人,而且教皇制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巴比伦,甚至是敌基督者的国!若那坐在教会中严然是上帝,在教会中用他的教义和法规来增加罪恶,加速灵魂沉沦的人,不是“那大罪人”和“沉沦之子”,那么谁个是呢?这许多世纪以来,教皇的专制将此应验了,是有过而无不及的;它毁灭了信仰,蒙蔽了圣礼,压制了福音;但它本身的法规,虽不仅是不敬的,亵渎的,而且是野蛮的,愚蠢的,却无限地增添了。
试看我们被掳的凄凉,先前满有人民的城邑,现在何竟独坐!先前在列国中为大的,现在竟如寡妇;先前在诸省中为王后的,现在成为进贡的!没有人安慰她,她的朋友都轻视她(哀1:1-2)。基督徒孜孜于这许多的修道派,许多的仪式,许多的教派,许多的誓愿,努力和工作,以致忘记了他们的洗礼,他们因这些蝗虫,蝻子,和蚂蚱,没有一个还能记得他们是受了洗的,或洗礼给了他们什么福分。我们本应该像新近受了洗的小孩一样,没有参加任何工作,样样都是自由的,只靠洗礼的光荣稳妥得救了。因为我们实在是小孩,继续在基督里重新受洗。
也许有些人要以婴儿的洗礼来反对上面所说的。他们说,婴孩不能了解上帝的应许,对洗礼也不能有信仰,如是或者信仰是不必要的,或者婴儿的洗礼是无效的。这里我要说大家所说的:婴儿得助于别人的信仰,即得助于那些带他们来受洗之人的信仰。因为上帝的话一说出来,是有大能的,甚至可以改变一个邪恶的,聋而无力不亚于婴儿的心。一个婴儿藉着那把他带来受洗的教会的万能祈祷也可为注入的信仰所改变,洗净,和更新。我也不怀疑,甚至一个恶人也能够被任何圣礼所改变,只要教会为他祷告,把他带来正如我们在福音书里面看到一个瘫子,因别人的信心而得医治。照这意义说,我承认新律法的圣礼,不仅对那些不存心反对圣餐的人能够有效地给与恩惠,就是对那些存心反对圣餐最顽强的人,也同样可以给与恩惠。有什么阻碍是不能为教会的信仰和信仰的祈祷所克服的呢?我们岂不相信司提反以这种有力的方法改变了使徒保罗吗?可见圣礼所成就的事,不是由于它们自己的能力,乃是由于信仰的能力,前面已经说过,圣礼没有信仰,任何事都不能成就。
这有一个问题,就是给一个尚未出生,只伸出一只手或一只脚的婴儿施洗,是否合理。这里我不愿草率决定什么,我承认我的无知。有些人提出一个理由说,灵魂完整地寓于身体的每一部分,我不确知这理由是否充分;因为外面用水受洗的是身体,而不是灵魂。又有人说,凡没有出生的人,就不能重生。虽然这一说有相当的力量,我也不能附和这种意见。我把这些事付托圣灵的指导,同时让个人有个人的意见。
我还是要补述一椿事,这椿事我希望能够说服大家都去做,即是要完全废除或避免一切的誓愿,不管是加入修道派的誓愿也好,朝圣或行任何善事的誓愿也好,以便我们保持洗礼最合宗教和最富善功的自由。誓愿普遍的诱惑是多么把洗礼降低了,把基督徒对自由的认识隐藏了,真是一言难尽;至于许愿的疯狂和不加思索的卤莽是多么每日对灵魂增加难以形容和无限的危险,我暂且不说。最邪恶的教皇和可怜的牧师啊,你们鼾睡,放纵邪情私欲,不为“约瑟的苦难”(摩6:6)担忧,乃是多么可怕,充满危险呀!
许愿,尤其是关系终身的许愿,应该用法令禁止,使大家常常回忆洗礼时所许的愿。否则我们要警告人,不要随便许愿,我们也不要鼓励任何人许愿,并且不得已才许可人许愿。我们在洗礼中所许的愿是已经很够了,而且是比我们所能实践的还要多;假如我们专心致力于履行这一个愿,也就够我们行的了,但如今我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许多人入教,我们使世界充满了神甫和男女修道士,使他们被终身的愿所禁锢。你将发现有些人争辩,而且肯定说,还愿的行为,比非还愿的行为要更高尚,而且在天上将有无穷的赏赐。你们这些盲目和不信的法利赛人,你们是用行为的大小,数量,或其他的性质来衡量正义和圣洁的!但上帝是仅用信仰来衡量行为,在上帝看来,行为并没有什么分别,惟一分别在是不是出于信仰。
这些恶人大言不惭,宣传他们的虚构,鼓吹人的行为,引诱不假思索的人民,这些人民差不多总是被行为的炫耀所引诱,使他们的信仰船坏了,忘记了他们的洗礼,轻视了他们基督徒的自由。因为愿是一种法律或要求,所以当愿加多的时候,法律和行为也必然加多了,这样一来,信仰就毁灭,洗礼的自由也牺牲了。还有人不以这些邪恶的诱惑为满足,更进一步说,参加修道派是一种新的洗礼,这新的洗礼以后每当人重新立志度宗教生活的时候,就可以重演。这些“许愿的人”把一切公义,拯救,和荣耀都归于自己,以为那些仅受过洗的人,没有什么可以和他们比较。那为一切迷信根源的罗马教皇,甚至以冠冕堂皇的教谕和特许来批准赞扬这一种生活,对于洗礼却没有人认为是值得想一想的。他们用这种光耀夺目的虚荣,(如我们所说过的)使那些容易被领导的基督徒陷于不幸,所以他们对洗礼丝毫不存感恩之心,以为他们由行为所成就的事,比跟人由信仰所成就的更大。
所以上帝又以弯曲对待乖僻的人,对许愿者的忘恩和骄傲加以报应,使他们或是破坏所许的愿,或是使他们异常劳苦地还愿,而且使他们沉于其中,永远不知道洗礼和信仰的恩惠,使他们虚伪到底——因为他们的精神不是上帝所嘉许的——而且最后使他们成为全世界的笑柄,常常追求公义,却永不能得着,这正应验了以赛亚的话说:“他们的地满了偶像”(赛2:8)。
我对于私人和甘心的愿决不加以禁止或阻挠,因为我不完全藐视或谴责许愿。但我坚决反对把许愿为作一种公共生活的方式。每个人有私权自甘冒险许愿,也就够了,若把许愿当作一种公共生活的方式,我就认为对于教会和个人都是最有害的。我如此主张,第一是因为这与基督徒的生活有着直接的冲突,因为一个愿是一种礼仪律,一种人的遗传或僭越,是一个基督徒藉着洗礼已经打破了的。因为一个基督徒除了上帝的律法以外,不受任何法律所束缚。而且在圣经中并没有这样许愿的例子,尤其没有许终生童身,服从,和贫穷的愿的例子。凡没有圣经作根据的,就都是危险的,都不应该介绍给人,更不应该立之为普通和公共的生活方式。然而凡愿意的人就可有自由去冒险,自作自受。因为有些事是由圣灵在少数人身上作成的,但它们不能作为大家的榜样,或生活的方式。
再者,我很怕修道派的这些生活方式,乃是属于保罗所预言的那些事,他说:“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止吃肉,就是上帝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提前4:2)。谁也不能用那发起或培植修道派的圣伯尔拿,圣法兰西斯,圣多米尼古,或其他的人作为护符。上帝对人的子孙所有的计划乃是可畏的,奇妙的。祂能够使但以理,哈拿尼雅,亚撒利雅和米沙利在巴比伦的朝廷——即是在邪恶中——保持圣洁,祂为什么不也能使那些处于危险生活方式中的人成圣,或以祂的圣灵特别的运行去领导他们,却不立他们为大家的榜样呢?更且他们当中没有一人是因他的愿和他的宗教生活而得救的,他们得救只是因信,这信是万人所必须赖以得救的,又是与那由许愿而来的奴役最相冲突的。
但每个人对样这一点可持有他自己的意见。我要回到我的论点来。我现在要为教会的自由和洗礼的光荣说话。我觉得自己为责任所驱使,不得不公开提出我在圣灵领导之下所得的劝告。所以我劝告教会的主脑人物,首先要废除所有的愿,或至少不要赞成或鼓励它们。若他们不愿意这样做,我就要劝告凡愿意确知自己得了救的人,要禁戒许愿,尤其是那有关终身的大愿。我这劝告特别是对儿童和青年提出的。我这样做,第一是因为这种生活方式,如我上面已经说过的,没有圣经的根据,不过是由于教皇教谕的吹嘘,这些教谕真是些泡沫(按教谕bulls一名词,兼有泡沫的意义)。第二是因为这种生活方式,由于它外表的炫耀和异常的性质,大大趋于虚伪,蔑视一般基督徒的生活。假如没有其他的理由,仅有以下一个理由就够废止这些愿,那就是,这些愿忽视信仰和洗礼,提高行为的地位,这样有害的结果就产生了。因为在一切修道派千万人当中,难有一个人不把行为看得比信仰还重要,并且他们在这疯狂的基础上彼此还分出“更严格”和“更松懈”的界限来。
所以我忠告人,甚至劝阻人,不要做修道士或神甫,除非他事先确实知道,修道士与神甫的工作不论怎么圣洁与辛苦,在上帝眼中看来,与田间的劳动工作或妇女的家庭工作并没有什么不同。在上帝面前,一切的工作都是只以信仰为衡量,如耶利米说:“主啊!你的眼目是注视信仰”(5:3),又如传道经说:“你要用信仰去看你的每一件工作,因为这就是遵守诫命”(32:23)。他又应该知道,一个女仆或一个男仆的家庭工作比一个修道士或神甫的禁食和旁的工作,是常常更容易为上帝所嘉纳,因为后者缺少信仰。许愿在今天似乎只使人荣耀行为,使人骄傲,所以恐怕没有别的地方比在神甫,修道士和主教中间还更缺少信仰和忽视教会。这些人实在是异教徒或假冒伪善的人,但他们还自以为是教会的核心,“属灵的”,和教会的领袖,其实他们完全不是,又恐怕他们真正是“被掳的人民”,在他们当中,那本来藉着洗礼白白赐给我们的,现在都被掳去了,同时“土地上的人民”却被留下,又穷困又稀少,并且像那些已婚者的命运一般,在他们眼中被看为卑劣的。
我们由上面所说的知道罗马教皇犯了两种显明的错误。第一,他准许解愿,仿佛在所有基督徒当中只有他有这权柄。恶人的卤莽和无耻至如此极。假如解愿是可能的话,那么任何弟兄就都能为他的邻舍,甚至为他自己解愿了。假如一个人不能为邻舍解愿,那么,教皇也没有权做这样的事。他从那里有这权柄呢?是从钥匙权而有的吗?但钥匙是属于大家的,并且只对罪恶才有用处(太18章)。他们自己也声称愿是“属于神的权利”。在“属于神的权利”的事上不能颁特许,教皇为什么在这种事上颁特许来欺骗毁灭可怜人的灵魂呢?他在“发愿和解愿”一节中,真是胡说。他根据律法的规定,凡头生的驴要用羊羔来代赎(出13:13),便以为自己有权变更愿,好像头生的驴和他所命令随时随地许的愿是同一物一般,或是好像当上帝在祂的律法中命令人用一只羊羔代赎一只驴,一个不过是人的教皇便可以立刻要求同样的权力,而这种要求好像不是根据他自己的法规,而是上帝的律法一般!那制订这种教谕的不是教皇,而是代替教皇的驴子,这是何等无意识,何等邪恶呀!
教皇的第二种错误乃是这样。凡已订婚的男女,如有一方未得对方同意,进了修道院,教皇就可以解除婚约。请问,什么魔鬼把这样奇怪的思想注入到教皇的心里呀!上帝命令人守信,不要食言,要用他们自己所有的去行善,因为上帝恨恶“抢夺和罪孽”(赛61:8),这是祂藉着以赛亚的口所说的。但配偶任何一方必须因婚约向对方守信,他不是他自己的。他不能以任何权利为藉口而失信,他所做的,若未得对方同意,就等于抢劫。一个负债的人,为什么不也可循例加入一个修道派,以便免除债物,随意食言呢?这是甚于盲目哪!上帝所吩咐的信实,和人所规定的愿,那一个更重大呢?教皇啊,你不是人的牧者吗?你们这些以此教人的,你们不是圣神学博士吗?那么你们为什么要教这些东西呢?原来是因为你们把愿看为一件比婚姻更好的行为,不高举那提拔一切的信仰,反高举行为,这些行为在上帝看来实在算不得什么,就功德说,它们都是一样的。
所以若所许的愿是正当的,我就深信任何人或天使都不能解愿。但如今人所许一切的愿,是不是都算为愿,我不能十分决定。例如,父母在儿女出生以前,或在婴儿时期,就把他们奉献给“修道的生活”,或永远的童身,这简直是愚蠢,而且决不能称为许愿。人对己力所不能及的事许愿,就等于以上帝为儿戏。至于修道派的三重愿,我越想越不懂,而且我不知道叫人许这种愿的习俗是从哪里来的。我更不知道要在什么年龄许愿才算是合法和有效的。他们大家一致认为在青春期以前所许的愿,都作为无效,我对于这一点感到愉快。然而他们欺骗许多不知自己年龄和不知许愿为何物的小孩。他们不待小孩达到青春期,便予以收纳。这些小孩在许愿以后,就被不安的良心所奴役所吞噬,俨然他们业已于后来自己对那愿予以同意了。好像一种原来无效的愿经过相当时间以后,就可以变成为有效一般。
人若为别人规定你不能为自己规定的愿,这在我看来乃是荒唐的。我也不懂为什么在十八岁所许的愿就应该有效,在十岁或十二岁所许的愿就无效。倘若说,因为一个人在十八岁的时候感觉自己有情欲,这乃是不中用的。有时一个人在二十岁或三十岁很少感觉到情欲,或是在三十岁比在二十岁要多感觉到情欲,那么又怎样呢?他们对于贫穷和服从的愿,为什么不也加以年龄的限制呢?你说一个人在什么年龄才会感觉到有贪心和骄傲呢?一个最属灵的人也很难察觉这些情绪。所以非到我们成了属灵的人,所许的愿就都是无效的,而到了那时就没有许愿的必要了。你看,这些事是没有一定的,而且是危险的,所以最好是把这类崇高的生活方式交付圣灵,不为愿所束缚,如古昔一样,并且决不可把它们改变为束缚人一生的规法。关于洗礼和洗礼的自由,现在不再赘述,关于许愿,遇有适当的机会,再详细讨论,因为真是有这需要。
告解的圣礼
我们现在要谕到第三项,即告解圣礼。我在过去对这题目已经发表了论文和辩论,将我的意见详细阐明了,因此引起了不少的攻击。现在我必须将这些意见简单地重述一番,以便暴露专制的假面具,这种专制的横行在这里不亚于在圣餐中。因为这两种圣礼乃是发财的最好机会,所以牧人利用它们来剥削基督的羊群。虽然我们在讨论许愿的时候,已经看到成人洗礼,也变成了贪婪的奴仆,但是并不像圣餐礼和告解礼一样严重。
他们对告解圣礼第一和主要的误用乃是:他们完全废除了这种圣礼,甚至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因为他们推翻了神的应许和我们的信仰,这应许和信仰乃是这圣礼和其他圣礼的要素。基督在马太福音十六章说:“凡你所捆绑的”等等,在马太福音十八章说:“凡你们所捆绑的”等等,又在约翰福音最后一章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等等。他们把这些话里面的应许引来支持他们的专制。其实这些话是为唤起忏悔者的信心,使罪得赦。但在他们所有的著作,教导和讲道中,他们所关怀的不是把这些话里面所应许的,基督徒所应当相信的,与在这些话里可能找着的大安慰去教导基督徒,而是仅以暴力扩张他们自己的专制,直到他们有些人已经开始命令天使,而且用疯狂的邪恶来妄自夸大,以为在这些话中,他们得以在天上地上掌权,而且还以为有权在天上施行捆绑。他们对人民靠着得救的信仰完全没有提及,仅吹嘘教皇的专制淫威,然而基督所讲的,完全不是权力,而只是信仰。因为基督在教会中没有委任执政的,掌权的,祂只委派了执事,正如我们从保罗所知道的,他说:“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上帝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当基督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祂唤起领洗人的信心,只要他信而受洗,他就因这应许而确知自己得救了。祂的话并不赋予任何权力,仅设立施洗者的职份。同样,当基督说:“凡你所捆绑的”等语,祂是唤起忏悔者的信心,使他藉这应许确知,他若受了宣赦而且相信,他就在天上得蒙赦免了。这里完全没有提到权力,仅提到宣赦者的职份。这些盲目和骄傲的人没有利用洗礼的应许来将专制权力归于自己,这是令人很希奇的。但是他们既在洗礼一方面没有擅用权力,为什么在告解礼的应许一方面要擅权呢?因为两者有相等的职份,相似的应许,和一样的圣礼。所以假若洗礼不仅是属于彼得的,那么,将掌管钥匙权只归于教皇,乃是一种邪恶的擅权,这是无可否认的。再者,当基督说:“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拿着喝,这是我的血”等语,祂是唤起领受者的信心,好叫他们藉着这些话可以因信仰而壮胆,并且可以确实知道罪得赦免。在这里基督也没有说到权力,而仅说到职份。
因此洗礼的应许,至少是为婴儿保留了一部分;圣餐的应许是被破坏了,而且为贪婪所利用,使信仰变成了行为,使约变成了献祭物;至于告解礼的应许更是为穷凶极恶的专制所掳去,且被用来建立一种甚于俗世的统治。
我们的这巴比伦还不以这些事为满足,竟将信仰完全毁灭,蛮横地否认它在告解礼中的必要性。假如有人说,信仰是必要的。那么这巴比伦甚至要用敌基督者的邪恶来称此为异端。这专制还有什么是未曾作的呢?真的,锡安啊,当我们一想到你,我们就在巴比伦的河边坐下,哭泣。我们把琴挂在那里的柳树上(诗137:1-2)。愿主对河边那些无种子的柳树加以咒诅!阿们。
现在我们要看,他们把应许和信仰废弃以后,用什么东西来作代替。他们把告解礼分成三部分,即痛悔,认罪,和补罪;在这三者中若有任何好处,他们也加以摧毁,好施用他们的贪婪和专制。
第一,他们说,痛悔位于对应许的信仰之前,比信仰重要多了,以致不以它为信仰的工作,而以它为一种功德,他们甚至根本不提及信仰。他们沉迷于行为和圣经所载论许多人因痛悔和内心的谦虚而蒙恩的例证中,却不愿及那产生痛悔和忧伤的信仰,如约拿书三章论尼尼微人所说:“尼尼微人信服上帝,便宣告禁食”等语。还有些人更加胆大妄为,捏造所谓“下等痛悔”,用钥匙权使之成为痛悔,其实关于钥匙权,他们一无所知。他们让那些邪恶没有信心的人只要有下等痛悔便够了,这样就根本废除了痛悔。这样的事竟在基督教会中传授,这是上帝对我们所发的多么难受的忿怒啊!他们既毁灭了信仰和信仰的行为,我们就在人的意见和学说中进行——是的,我们进行到毁灭的地步。一个痛悔的心是宝贵的,但它只能在那对上帝的应许和警戒存活泼的信仰中才可以发现。这样的信仰既专注于上帝不变的真理,就使良心受到惊吓,发生痛悔,然后使良心得着振奋,安慰,和保守;所以上帝威吓人的真理就是痛悔的原因,上帝施应许的真理,一经人相信,就是安慰的原因。由于这样的信仰,一个人的罪恶获得赦免。所以在其他一切之先,应该教导并唤起信仰;既有信仰,就必有痛悔和安慰。
他们说痛悔是起于对罪恶的回忆和沉思,这虽颇有理由,但他们若不首先说明痛悔的开始和原因——即上帝的威吓和应许的不变之真理——那么些他们的说法就是危险邪恶的。他们应该使人更加注意上帝那把人摔倒又把人提起的真理,而不至于注意罪恶的深重,若离开了上帝的真理去看罪恶,罪恶适足以引起并增加犯罪的欲望,而不领人到痛悔。至于他们因要叫我们应为每一罪恶构成痛悔所加上的不能忍受的负累,我现在不愿说什么。若要照他们的话行,乃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我们对于自己的罪只能知道一小部分,而且就连我们的善行也是罪过,这是照诗篇一百四十三篇所说:“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只要哀痛现在那困扰我们良心的罪,和我们所能回忆的罪过就够了。凡抱这种心志的人,毫无疑问会对他所有的罪过发生悲痛和恐惧,而且他在将来一旦想起有罪恶,也会同样悲痛和恐惧。
所以你务要小心,不要信靠自己的痛悔,也不要把罪的赦免归功于自己的忧伤。上帝重视你,并不是因着这,而是因着你对祂的威吓和应许所有的信仰,这信仰在你的心中产生了那样的忧伤。可见在我们忏悔中若有什么良善,这不是由于我们枚举罪恶,乃是由于上帝的真理和我们的信仰。其他一切都是由此而自然产生的行为和果子,它们并不能使人变为善良,它们只是由一个因对上帝的真理有信心而已经变为善良的人所行出来的。正如诗篇十八篇说:“那时因祂发怒,山的根基也震动摇撼,冒烟上腾”。首先有祂那焚毁恶人的威吓的恐怖,然后那接受这恐怖的信心使痛悔的云上腾。
然而痛悔受专制和贪心的害,还少于受邪恶和瘟疫般的教训的害。但认罪和补罪却成了贪心和专制的主要工场。让我们首先讨论认罪。毫无疑问,认罪是必须的,而且是上帝所命令的。我们在马太福音三章读到,“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约翰的洗”,又约翰一书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若圣徒也不得不认罪,那些有显然重大罪恶的人,当怎样更加认罪啊!但成立认罪最有效的证据,是马太福音十八章。在这经文里面,基督教训我们,一个犯罪的弟兄应该受谴责,由教会判断,他若不听从,就把他逐出教会。但他若接受谴责,承认他的罪,他就是听从了。
讲到现在所实行的私人认罪,虽不能从圣经上找到证据,但我十分赞成。它是有用和必须的,我也不主张将它废除,而且我因它存在于基督教会中而欢喜,因为它对痛苦的良心予以无与比伦的医治。因为当我们向弟兄敞开良心,私下将内心潜伏的邪恶告诉他,我们就从弟兄嘴唇上接受上帝所说的安慰话。若我们用信心接受这话,我们就因上帝藉着我们的弟兄向我们所表的慈爱而得平安。但我所厌恶的,即是把这种认罪降服于教皇的专制和勒索之下。他们甚至把隐藏的罪保留起来,吩咐人把它们向他们所指定的听认罪者认出来,这适足以使人的良心发生不安。教皇作威作福,却完全蔑视宣传福音照顾穷人的真责任。是的,这些邪恶的暴徒让普通神甫听认大罪,却把不十分重要的罪,像在Coena domini教谕中所提那些可笑和虚构的事,为他们自己保留起来。他们甚至变本加厉,不仅保留罪过,并且将那些反对服事上帝的罪恶,以及那些反对信仰和主要诫命的罪恶,即如朝拜圣地,敬拜圣徒,捏造圣徒轶事,信靠各种工作和仪式等,予以赞成,并教导人。这么一来,他们便毁灭了人对上帝的信心,鼓励了人对偶像的崇拜,正如我们今日所看见的。我们今日也有像古时耶罗波安在但和别是巴所派立敬拜金牛犊的祭司,这些人不懂上帝的律法,信仰,和喂养基督的羊是什么,他们用恐怖和暴力来将他们自己的虚构灌输给人民。
我的忠告是这样的:我们要忍受这保留事件的迫害,一如基督曾吩咐我们要忍受人的暴虐,并教导我们要服从这些剥削者。不过我不承认他们有保留权,我也不相信他们能够丝毫证明他们有此权。我倒要证明他们无此权。第一,基督在马太福音十八章论明显的罪说,当我们谴责那有罪的弟兄时,假若他听从我们,我们便救了他的灵魂,他若不听从,才把他带到教会面前,好使他的罪在弟兄们当中得以纠正。若一个弟兄,对另一个弟兄承认隐藏的罪,岂不更容易得到赦免吗?这样就毋须告诉教会。这教会被这些空谈家解释为主教或神甫了。我们在同一章圣经还有一个证明,那就是基督说:“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因为这话乃是对每一个基督徒说的。基督在同一个地方又说:“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一个弟兄既把他自己隐藏的罪,告诉他的弟兄,要求饶恕,那么他一定是在真理——基督——中在地上和他弟兄同心合意了。关于这一点基督为证实祂前面的话更清楚地说:“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因此我不怀疑,每一个人若私下在任何弟兄面前将他隐藏的罪自愿承认,或在被谴责以后承认,寻求赦免,努力更新,他便得了赦免,不论教皇怎样愤怒,反对,都无关系,因为基督甚至已经把赦免显明的罪的权柄赐给每一个信祂的人。我还要加上一点意思,假如保留任何隐藏的罪为有效,以至于除非这些罪都被赦免,一个人就不能得救,那么,他的得救就必最易被前述的善功和偶像崇拜所阻碍了,而这些善功和偶像崇拜就是今天教皇所教训的,然而,倘若那最严重的罪都不能阻止一个人得救,那么,保留那些较轻的罪,乃是何等愚蠢呀!真的,在教会中有这些奇怪的事产生,乃是由于牧人的愚蠢和盲目。所以我要劝告这些巴比伦的君王,和伯亚文的主教,不要再保留任何事件。再者,他们要准许弟兄姊妹有自由听人认隐藏的罪,以便罪人可以在自己所选择的人面前认罪,得着饶恕和安慰,即是藉着邻舍的口得着基督的话。因为他们的僭妄只足以不必要地禁锢软弱人的良心,建立他们邪恶的专制,利用弟兄的罪恶和毁灭来自肥。因此他们的手染有人的血,儿子为父母所吞噬,以法连吞吃犹大,叙利亚也张开口吞吃以色列,如以赛亚所说的一般(赛9:21)。
他们在这些邪恶之上,又加上“偶发之事”,和罪恶的母,女,姊妹,外戚,枝条,和果实,因为这些又狡猾又懒惰的人,在罪恶中间也形成了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家谱——邪恶与无知配合,竟是如此多产的。这种无价值的思想不管是什么坏人想出来的,还是同许多别的一样成了公共的法律。这就是牧人对基督教会的照顾;每逢那些愚蠢的信众一梦想到一种新的行为或迷信的时候,这些牧人就随即加又渲染,饰以赎罪票,护以教谕;他们对此决不予以遏止,决不为上帝的子民保存真的信仰和自由。我们的自由与巴比伦的专制有什么相干呢?我主张对一切“偶发之事”完全不管。基督徒仅有一种偶发之事,那就是弟兄犯了罪。因为谁也不能和基督徒弟兄相比,遵守一切地方,时间,节期,人物和其他迷信的虚妄,只足以尊那没有价值的事为大,使那最有价值的事遭损,好像没有价值的事比基督徒友谊的光荣还更重要一般!这样他们使我们受缚于地方,节期和人物,不重视弟兄的名份,使我们受捆绑,不能自由;其实所有的节期,地方,人和物,以及其他一切外表的事对我们都是一样的。
他们处理补罪是何等不适当,我在论赎罪票的诸文中已充分表明了,他们完全误用补罪,把基督徒的身体和灵魂都毁坏了。我首先要说,他们那么将补罪教训人民,以致使人不知道到底什么叫补罪——这补罪即是人生的更新。再者他们喋喋不休,强调补罪的重要,完全抹煞了对基督的信仰。他们用这些顾虑来苦害人的良心,直到死地。于是甲走罗马,乙走沙特热斯(Chartreuse),丙又另走一地;甲以木棍击打自己,乙以禁食和彻夜祈祷毁损身体,大家都以同样的狂热呼喊:“看哪,基督在这里!看哪,基督在那里!”他们相信那在我们心里的天国是眼所能见的(路17:20—21)(此处原文Observantia除有眼所能见之义外另有遵守之义,路德在此用双关说法)。
罗马教皇啊,这些怪物和杀人的法规及仪式都是从你而来的。你用这些东西使全人类都腐化了,以致他们以为可用行为向上帝补罪,其实祂只满意那由痛悔的心所发出的信仰。你不仅用这种叫嚣来使这信仰归于沉寂,而且完全把它压服了,只为求你那不知足的蚂蟥可以对人说:“给呀,给呀!”(箴30:15),就是用罪恶来作生意。
有些人更进一步,制造了一些驱使人绝望的工具,即颁布教谕,吩咐忏悔者必须重温他以前未按规履行补偿的一切罪。这些人生来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使一切受十倍的束缚。有什么事是他们不敢做的呢?还有一些人认为他们若仅把神甫所规定的祈祷逐字含糊念诵,就令他们对生活从来不思改正,还自以为得了救,并补偿了他们的罪恶!他们相信,他们的生活在痛悔和认罪的一刹那就改变了,以后只要为过去的罪补尝而已。他们既没有受别的教导,怎能明达呢?他们在这里不想到肉体的克制,也不重视基督的榜样——即祂赦免那行淫时被拿的妇人,对她说,“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1)。祂这样行就是把十字架交给她,要她克制肉体的情欲。我们在罪人未完成补罪之前,就宣赦他们的罪,这适足以大大增加这邪恶,使罪人只想到当前的补罪,没有注意痛悔,这痛悔他们以为在认罪的时候就成了过去。其实我们应该等到人完成补罪以后,才可以宣赦,如古代教会所行的一般,为的是使忏悔者在完成补罪以后更加注意信仰,度新生活。
我以前对赎罪票发表了更详细的言论,现在所重述的,是已经够了。目前关于三种圣礼我也说得够了,这些圣礼在许多有害的神学书和法学书里可说论及了,也可说没有论及。关于其他的圣礼我也应该讨论,以免人认为我是无理由地拒绝了它们。
坚振礼
我不知道他们被什么附着,以致把按手的礼变为坚振礼,这种按手的礼基督曾用来为小孩祝福,使徒也曾用来使人受圣灵,或任命长老,医治病人,如保罗写信给提摩太说:“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提前5:22)。他们为什么不把饼的礼也变为坚振礼呢?因为使徒行传九章写着,“他吃过饼就健壮了”,诗篇一百零四篇也写者:“得饼能振人心”。这样坚振礼便包含三种圣礼,即饼的礼,授职礼和坚振礼本身。但若使徒们所做的每一椿事都是圣礼,他们为什么不把传道也作为圣礼呢?
我如此说,并不是因为我否认七个圣礼,乃是因为我否认它们有圣经上的根据。我巴不得在教会里和在使徒的时候一样也有按手的礼,无论我们称它为坚振礼也好或医病也好!但如今完全没有此礼了,只有我们自己为尊敬主教所造作的东西,好叫他们在教会里至少有些事可做。因为他们既把圣道和那些难以举行的圣礼看为对他们自己太平常——因为凡神所设立的定必被人藐视——而委托给属下,我们就当然应该找一件容易和不大吃力的事,让这些文雅伟大的英雄们去做,而决不可把它完看为平常的事而委托给低级教士去做——因为凡人的智慧所规定的,定必在人的中间受尊敬!所以凡是作神甫的,就要履行作神甫的职责。一个主教若不宣传福音,或牧羊教友,他就徒有主教的名义和外表,除了做世界上的偶像以外,他还算得什么呢?
然而我们所求的乃是神所设立的圣礼,在其中我们没有理由把坚振礼也列入。因为凡是一种圣礼,最重要的是必须有神的应许,以便培养信仰。虽然基督曾给许多人按手,并将按手包括在马可福音十六章所讲的神迹中,“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但我们没有看到基督曾给坚振礼什么应许。没有人曾以基督的这些话是指圣礼而言,这也不是能行得通的。所以最多只能把坚振礼当做教会的一种礼,或圣礼似的仪式,如祝福圣水一类的仪式一样。假如其他受造之物因着祈祷和圣道成为圣洁,为什么不可以用同样的工具使人成为圣洁呢?不过这些事不能称为信仰的圣礼,因为它们没有神的应许,也不能使人得救;但圣礼却真能救那些相信神的应许的人。
婚姻礼
把婚姻看为圣礼,不仅完全没有圣经的证明,而且那赞美它为圣礼的遗传,也把它变成了一种滑稽剧。让我说明如下。
我们说过,在每一圣礼中都有神的应许,为凡接受记号的人所信仰,但记号的本身不能算为圣礼。我们在圣经上任何地方看不见有人娶妻,便算领受了上帝的恩典。在婚姻中,连神所设立的一个记号也没有,因为我们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读到上帝设立婚姻作为任何事的记号。凡有形的事物固然都可以看做无形事物的表象,但表象并不是我们所谓的圣礼。
再者,既然婚姻是自有世界以来就存在的,并且仍是在不信的人当中通行的,所以它不能称为新约的圣礼,和教会所专有的制度。古人的婚姻不见得不如我们今天的圣洁,不信的人的婚姻也不见得不如我们信徒的实在,然而它们并不当作圣礼看待。此外,在信徒中甚至有些结婚的人,比任何不信的人还要坏,为什么他们的婚姻要称为圣礼,而异教徒的婚姻就不应称为圣礼呢?我们难道要愚蠢地瞎谈洗礼和教会的事,甚至主张婚姻只在教会中才算为圣礼,正如有些人疯狂地说,属世的权力仅在教会中存在吗?那是幼稚和愚蠢的说法,适足以暴露我们的无知和高傲,引起不信的人耻笑。
但他们要说:保罗在以弗所书五章写道:“二人成为一体。这是一大圣礼”(按系照武加大译本)。你一定不能对保罗这样明白的言论予以反驳!我要答复说:这种论点和其他论点都表明他们读圣经,是不免囫囵吞枣。在圣经中,圣礼一辞从未有如我们今日所了解的意义,它在圣经中的意义完全不同。它在圣经中不是指圣事的记号,乃是指一种圣洁,秘密和隐藏的事。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四章就是这样写道:“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上帝奥秘事(即圣礼)的管家”。我们所谓圣礼Sacramentum即希腊文所谓奥秘Mysterium,这一辞我们的译本有时候把翻译出来,有时候将希腊文保留。因此这节经文照希腊文的读法乃是:“二人成为一体,这是一大奥秘”。这就说明了他们怎样在这里找到了新律法的一个圣礼。假若他们知道希腊文圣经中奥秘这一辞,他们就不会那样说了。
如是基督自己在提摩太前书三章中也被称为奥秘(或圣礼):“大哉,敬虔的奥秘(或圣礼),无人不以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他们既有保罗的权威,为什么不以这一节经文为根据,成立新律法的第八个圣礼呢?他们若在此处约束了自己,不利用这最好的机会去发明一个新圣礼,为什么他们在以前的经文中又那样放肆呢?可见他们对文字和事物都无知,他们只拘泥文字的声音,不,他们拘泥自己的幻想。他们一旦任意以Sacramentum一辞为指记号,他们每一次在圣经中遇着这一辞,就不假思索,把它当作记号。他们在别处也把字的这种新意义,和人的风俗,附会牵扯到圣经上去,任意引用圣经以符合他们的梦想。他们对于词语,如善行与恶行,罪恶,恩典,公义,德行以及差不多其他每一个基本的字和事,都不断地胡说。他们依照自己从人的著作中学来的武断引用这些字,这对于上帝的真理和我们的得救都有损害。
所以圣礼或奥秘一辞在保罗的著作中,是指圣灵隐藏在奥秘中的智慧,如他在哥林多前书二章所说的,那智慧就是基督,因为这个缘故,世上有权的人没有一个知道祂,因此他们把祂钉在十字架上,今日祂在他们看来还是愚拙,冒犯,绊脚石和毁谤的话柄。保罗把传道人称为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因为他们所传的是基督,是上帝的权能和智慧,但一个人若不相信,就不能领受。所以圣礼是奥秘或隐秘事,是藉着文字显示出来的,也是靠信心才可以领受的。我们当前的经文便是指这类的一个奥秘——“二人成为一体,这是一大奥秘”,他们认为这一节经文是指着婚姻说的,其实保罗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他更明显地表示他的意思,补充说:“但我是指基督和教会说的”(弗5:32)。哎呀!他们和保罗是多么一致!保罗阐明一个关于基督和教会的奥秘,而他们竟宣称它是一个男女间的圣礼!假如让他们对圣经如此放肆,那么,一个人在圣经里可以随自己的喜好找着任何东西,甚至一百个圣礼,也不足为奇。
所以基督和教会是一个奥秘,即是一大隐秘的事。把婚姻当做一种外表的寓意来代表这隐秘的事,乃是可能的,而且是适宜的,但他们把婚姻称为圣礼,那就没有什么理由了。诸天是使徒的预表,如诗篇十九篇所说的,太阳是基督的预表,水是人民的预表,但这些都不能算为圣礼,因为它们都没有那构成圣礼的两个要素,即神的设立,和神的应许。因此保罗在以弗所书五章用他自己的意思,把创世记二章关于婚姻的话引用到基督的身上,或者照一般的看法,他以为基督属灵的婚姻也包含在其中,他说:“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因我们是祂身上的肢体,就是祂的骨祂的肉。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你看保罗是把整段经文应用在基督身上,并且谆谆训诲读者要在教会和基督里,而不是在婚姻里找着圣礼(或奥秘)。
所以我们承认婚姻是基督和教会的预表,它是一个圣礼,但不是由神所设立的,而是由那对文字和事实都无知的人在教会中所捏造的。这种无知若与信仰不相冲突,我们就以爱心容忍,正如容忍教会中其他许多由于人的软弱和无知所有的设施一般,只要它们与信仰和圣经不相冲突。但是我们现在正是涉及信仰和圣经的真确性与纯粹性。我们必须小心,不可在确定某一件事是包含在圣经和我们的信条中以后,我们被人驳斥说,那件事并没有包含在其中,又说,我们对自己的事情无知,以致我们的信仰成为笑话,我们成为敌人和软弱人的绊脚石,甚至我们将圣经的权威破坏了。上帝在圣经中所传给我们的事,必须和在教会中的人所捏造的事彻底划清,我们不要管这些人是多么圣洁,多么博学。
我们还只讨论到婚姻的本身。但是这种由神所定的生活方式,被人邪恶的法律所桎梏所拨弄,我们要说什么呢?天哪!罗马暴徒的卤莽真是可怕,他们任意拆散并配合婚姻。试问人类难道就是为着臭钱的缘故,供这些人任意百般戏弄的吗?
有一本书流行很广,而且大有声誉。它的内容是从遗传的污水坑流出来的,它的名称是天人概略(Summa Angelica),但它应该被称为恶魔概略。这本书汇集了无穷的怪事,以期教训听认罪者,却适足以使他们大为困惑。在这些怪事中列举了十八种对婚姻的阻碍。你若用信仰,公正和不偏的眼光去查考它们,你就看出它们是属于保罗所预言的那些事:“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魔鬼的道理。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他们禁止嫁娶”(提前4:1-3)。所谓禁止嫁娶,岂不就是制造一些阻碍和陷阱,以求妨碍人们结婚,或是取消人们的婚姻吗?谁把这权柄交给了人呢?即令他们是圣洁的人,是为虔诚的热心所驱使,为什么别人的圣洁要妨害我的自由呢?为什么别人的热心要使我被掳呢?让任何人去作圣徒和热心家,并使他自己心满意足,但他不要伤害别人,也不要剥夺我的自由!
然而我乐于看到那些可耻的法律至终达到了它们完满的光荣,那就是,我们今天的罗马教徒,藉着这些法律,变成了商人。他们所卖的是什么呢?乃是男女的羞耻。这羞耻成为这些商人最适合的商品,他们由于贪婪和邪恶就成了龌龊和秽亵。因为今天只要有钱,没有阻碍是不可以成为合法的,所以这些法律存在的目的,无非是为服务那些贪婪劫掠的宁录,作为搜括金钱并捕捉人民的罗网,又无非是使那“可憎的”可以站在“圣地”(太24:15)——上帝的教会——公开出卖男女两性的羞耻,或如圣经所说的,出卖“羞耻和露下体”(利18:6以下),而这即是他们以前用他们的法律所夺取的。啊,这就是配为我们的教皇们所孜孜经营的商业。他们的贪婪和骄傲使他们藐视福音,而以此商业作为替代。上帝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这些羞耻不合理的事(罗1:28)。
我将怎样说或怎么行呢?若我要详细说,这论文将延长过甚,因为各事都极混乱,谁也不知道从何处着手,向何处进行,在何处结束。我知道没有一个国家可以靠法律治理得好。若行政官贤明,他用自然的趋向来治理,比用法律来治理,更为有效。若他不贤明,他用法律适足以增加罪恶,因为他不知道怎样使用法律,也不知道怎样叫法律适合于个别事件。所以在民事方面,注重选用贤能的人,应甚于注重立法,因为这种人自己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律,他们将用活泼的公道来裁判各种案件。若对神律法的知识,与天生的智慧兼而有之,那么一切成文法律都完全是冗赘有害的了。更且,“爱”不需要任何法律。
然而我要照我所能的去说去行。我劝告并请求所有的神甫和弟兄,当他们遇着所谓婚姻的阻碍的时候,若阻碍是教皇所能颁特许免去的,和未显然为圣经所规定的,那么些他们总要准许一切违反教会的或教皇的法规的婚姻。但他们要以神的律法作为兵器。这律法说:“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6)。因为男女的结合是由于神的律法,虽与人的法律相冲突,还是有效的,人的法律在神的律法面前必须立刻退让。既然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那么,他为求与妻子结合,更要多么把人的愚蠢和邪恶的法律践踏在脚下啊!若教皇,主教或教廷官吏将那违反人的法律的婚姻宣告无效,他就是敌基督者,破坏了自然,而且是犯了背叛上帝的大罪,因为圣经所说:“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乃是有效力的。
除此之外,任何人都没有权订这样的法律,基督已将自由赐给基督徒,这自由在一切人的法律之上。当上帝的律法与人的法律相冲突的时候,就尤其如此。所以马可福音二章上记着说:“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又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再者,当保罗预言将有人要禁止嫁娶的时候,他就预先严咎这样的法律。所以那些由亲属,宗教或法律,以及血统而起的残忍的障碍,只要是不为圣经所禁止的,都要作废。在圣经里只有二等的血统是被禁止的。利未记十八章就是这样写着,在这章里有十二种人是一个男人不可娶的,即是,他的母亲,他的岳母,他的同胞姊妹,他的异父或异母姊妹,他的孙女,他父母的姊妹,他的儿妇,他兄弟的妻,他妻的姊妹,他妻前夫的女儿,和他的婶母。在这里只有一等亲属和二等同血统的才禁止结婚。但经过更详细的查考,就知并非是没有例外的,因为兄弟或姊妹的女儿,虽是属于二等亲,却不在禁止之列。所以若婚姻是在这些等级以外,就不得因人的法律而作废,因为圣经上并未记载上帝的禁止其他的等级的婚姻。婚姻既是神所设立的,便是远优于法律,因此婚姻不能因法律的缘故而作废,反倒法律应因婚姻的缘故而被破坏。
若婚约业经成立,那么不能与同教父者,同教母者,结义兄弟,结义姊妹以及属灵子女结婚的说法,就要作废,这些关系岂不都是由于人的迷信所捏造的属灵关系吗?假如一个人不能和一个曾由他施洗或充当洗礼保证人的女子结婚,那么,一个基督徒还有什么权利和另一个基督徒结婚呢?那由圣礼外表的仪式或记号所发生的关系,难道比那由圣礼本身所生的关系还更密切吗?一个男基督徒不是一个女基督徒的兄弟吗?她不是他的姊妹吗?一个受洗的男子不是一个受洗的女子的属灵兄弟吗?我们是何等的愚蠢啊!假如一个人领他的妻子信福音,信基督,于是在基督里他俨然成了她的父亲,难道她不应该继续做他的妻子吗?保罗自夸在基督里生了哥林多的信徒(林前4:15),难道他没有权和其中一个女子结婚吗?基督徒的自由就是这样被人为的迷信盲目地压制了。
至于法律上的关系更不重要,然而他们却把它置于神所授的婚姻权以上。我也不承认他们所谓“宗教差异”的阻碍,即是禁止一个人和没有受洗的女子结婚,虽然她应许入教,还是如此。这种限制是谁定的呢?是上帝定的,还是人定的呢?谁给了权柄给人禁止这样的婚姻呢?正如保罗所说的,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提前4:1)。他们正如经上说的:“恶人所告诉我的,是虚伪,不是你的律法”(诗119:85)。异教徒帕提里修(Patricius)和基督徒摩尼加(Monica)结了婚。她就是圣奥古斯丁的母亲。为什么今天不可以有这样的事呢?
还有一种同样的愚蠢和残酷叫“罪恶的阻碍”,比方说,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姘居和奸以后结了婚,或是如果他在谋杀一个妇人的丈夫以后与她结了婚。我请问你,像这样人对人的残酷是从哪里来的?连上帝也从来不以这种残酷待人。大卫是一个最圣洁的人,他在和乌利亚的妻子别是巴犯了奸淫,将乌利亚谋杀以后,就娶了她。这椿事他们假装不知道吗?若神的律法准许了这样的事,这些暴虐的人对那与他们同作仆人的所行的,是什么呢?
还有一种阻碍名叫“关系的阻碍”,即是他们规定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订了婚以后,若和另一个女人有肉体的关系,他和第一个女人的婚约就归无效。这是我所完全不懂的。我主张,他既然和一个女人订了婚,他就不再是属于自己的,因为这个事实,神的律法使他属于第一个女人;即令他是只和第二个女人有了肉体关系,而和第一个女人没有肉体关系。因为他没有权把不再属于他的给与第二个女人;他欺骗了她,实在是犯了奸淫。但是他们的看法与此不同,因为他们看肉体的结合重于神的命令,按照这命令,这个男子既然和第一个女子订了婚,就应该永远遵守这婚约。因为谁也不可慷他人之慨。上帝不许一个人在任何事上越分欺负他的弟兄(帖前4:6)。我们必须遵守这一禁戒过于一切人的遗传。因此这个男子并不能用无亏的良心和第二个女人结婚,而且所谓关系阻碍也应该完全作废。假如一个人在许了修道的愿以后,就不再是属于他自己的了,为什么婚约不也产生同样的结果呢?因为这是圣灵的一个教训和所结的果子(加5:22-23),而那所许的修道的愿,不过是人的捏造而已。若一个妻子对她那许了修道的愿的丈夫有权,一个未婚妻为什么对她那与另一个女人有肉体关系的未婚夫,不也有权呢?但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凡和一个女子订了婚的,就不应该再许修道的愿,应该对她守信,不能因人的任何遗传而失信,因为守信是上帝所命令的。在此这个男人对他的未婚妻更应当守信,因为他除非是假情假意,就不能和第二个女子订婚,所以他不是真和第二个女子订婚,乃是违反上帝的诫命,欺骗了她。因此这里倒可以引用“错误的阻碍”来把他对第二个女人的婚姻作废。
“受圣职的阻碍”也是人的捏造,尤其是当他们空谈说,婚姻虽已成立,也可以因这个阻碍而作废。这样他们常常把他们的遗传提到上帝的诫命以上。我对现在神甫的情形并不要判断,但我看到保罗吩咐主教要作一个妻子的丈夫(提前3:2);因此执事,神甫,主教或其他受了圣职之人的婚姻,都是不能作废的——虽然保罗对我们今天这一类的教士和圣职毫无所知。这些可咒诅的遗传钻入教会,徒然增加许多危险和罪恶,是应该被毁灭的!所以在神甫和他的妻子中间存在着一种真实和不能解除的婚姻关系,这婚姻是神的诫命所认可的。但那些恶人若横行霸道,禁止或取消这样的婚姻,那就怎么办呢?人以神甫的婚姻为非;然而在上帝面前这种婚姻才是对的,若上帝的命令与人的命令相冲突,我们当然要以上帝的命令为准绳。
还有一种同样虚伪的捏造,使婚姻作废的,那即是“体面的阻碍”。这种无耻的邪恶任意把上帝所结合的婚姻拆散。一个人很容易感觉这是敌基督者的勾当,因为这是违反基督所行所教训的。我对这邪恶非常忿怒。有人主张亡夫的亲戚,即令是第四等亲,也不能和亡夫的寡妇结婚。试问这是根据世上什么理由呢?这不是体面的判断,而是对体面的无知。以色列人有最好的法律,即上帝的律法,为什么在他们中间却找不出这种体面的判断呢?反之,近亲甚至被上帝的律法所强迫,娶他近亲的寡妇(申25:5)。难道享有基督徒自由的人,比那被律法管制的人还要被更严厉的律法所压迫吗?以上所谓阻碍都不过是无稽之谈,不用再讨论。我觉得那足以使婚姻作废的阻碍,仅是丈夫的性能消失,或对前已成立的婚姻无知,或有守童身的愿。关于最后一项,我到现在还不敢决定,我不知道这样的愿在什么年龄才算有效;在以前讨论洗礼的时候我也这样说过。由这一个婚姻问题,你就知道教会所有的活动,都是怎样被瘟疫般的,无知的,和邪恶的遗传所混乱,阻碍,而陷于危险,所以除非我们废除一切人为的法律,恢复福音的自由,用福音来判断一切,管理一切,不然,改善的希望是没有的了。
我要讲到性能的消失,好叫我们更能劝告灵魂处于危险中的人。但首先我要说,我论阻碍所说的,是适用于婚姻成立以后;婚姻不应该因任何这种阻碍而作废。但对于那些还没有成立的婚姻,我要把以前所说的重述一番。在青年情欲压力之下,或因其他需要,凡教皇可以颁赐特许的,任何弟兄对别人甚至对他自己也可以给与特许,尽其所能,从专制法律的权威中夺取他的妻子。因为别人的迷信和无知凭什么权利可以剥夺我的自由呢?若教皇为得钱可以颁赐特许,我为灵魂得救为什么不可以将特许给与我自己和我的弟兄呢?教皇订立了法律吗?让他为自己立法,不要干涉我的自由;否则我将窃取自由!现在让我们讨论性能的消失一事。
拿以下的事实为例。一个女人和一个性能消失的男子结了婚,她不能在法庭面前证明丈夫的性能消失,或者她不愿意提出法律所要求的许多证据和一切丑事来;然而她要生育小孩,或不能节欲。假如我认为她自己和她丈夫的见证和经验都证明了他性能消失,我已经劝告她和她的丈夫离婚,以便和另一个男子结婚,但是她的丈夫不愿意离婚。那么假如我进一步劝告她,征得她男人的同意(他不是她的实在丈夫,只能算她的同居),跟另外一个人结合,比方说跟她丈夫的弟兄结合,但把这婚姻保守秘密,而且把所生的儿女归于所谓假定的父亲。但问题是:这个女人是不是得了救呢?我的答复是肯定的。因为在这种情形之下,男子的性能消失和女子对此的无知构成了婚姻的阻碍,而且法律又专横,使她不能离婚。女子在神的律法下是自由的,人也不能强迫她节欲。所以那男子应该把这种权利让给她,让她做别人的妻子,而他自己只做一个名义上的丈夫算了。
再者,若男子不予同意,那么与其让这女人欲火攻心或犯淫乱,我劝告她与别人结婚,逃到无人知道的远方去。对那常处在情欲危险中的人,还有什么别的劝告可给呢?我知道有些人以为秘密结婚的儿女,不是假定父亲的合法继承人,他们颇为这事所困恼。然而若这事先得了丈夫的同意,那么儿女便是合法继承人。假如这事是丈夫所不知道,或不同意的,那么就让基督徒不偏的理性甚至基督徒的爱心来决定,看哪一方对对方更有损害。妻子是将财产转让了,但丈夫欺骗了他的妻子,而且完全诈取了她的身体和生命。丈夫辜负了他妻子的身体和生命,比他的妻子仅将他属世的财产转让了,岂不是更有罪么?所以他要让她离婚,否则就当以那非己出的后嗣为满足,因为他欺骗了一个天真的处女,而且诈取了她身体的正当用途,这是他自己的错误,此外还给她一种差不多不能抗拒的淫乱的机会。且把他们两个人放在同一天秤上秤秤。自然那欺骗人的人应该自食其果,那加害于人的人应该赔偿。这样的丈夫与那掳掠别人的妻子及其夫的人,有什么区别呢?这样的恶霸岂不应该瞻养妻子,儿女,和她的丈夫吗?否则岂不当让他们自由吗?为什么在此处不也可同样行呢?所以我主张强迫这个男子离婚,或瞻养另一男子的小孩,作为自己的后嗣。毫无疑问,这是爱心的判断。在那椿事上,这性能丧失的男子不是实际的丈夫,他应该瞻养他妻子的子女,犹如他的妻子生病,或遭不幸,他要多多破费看护她一样,因为她因他性能消失所遭的不幸,咎不在她,而在他自己。我尽所能如此说了,因我要尽所能慰藉那被掳的苦闷弟兄,使不安的良心为之一振。
至于人是否可离婚,还是一个未决的问题。在我个人,我很厌恶离婚,我觉得与其离婚,不如重婚,但重婚是否可行,我不敢决定。牧者之首基督自己在马太福音五章说:“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所以基督是许可离婚的,但只限于淫乱的缘故。因此教皇若为其他缘故准许离婚,他就一定是犯了错误,谁也不当因教皇这种卤莽(而非权威)所给的特许而觉心安。但我更不懂的,即是,一个人和妻子分离以后,他们为什么不许他再结婚。基督准许人为淫乱的缘故离婚,而且没有强迫任何人不再结婚,并且保罗既说,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9),那么当然祂一定是许可一个人再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代替那离弃的妻子。但愿这个问题能够彻底得一解决,以便好好劝告那些处于无穷危险中的人,这些人自己无咎,如今却被迫不能结婚,而他们的妻子或丈夫却遗弃了他们,也许十年以后才回来,也许永远不回来。这事使我非常难过,我每天遇着这样的事,不知道是由于撒旦作崇,还是由于我们忽略了上帝的道。
固然我这与众作对的人,不能决定这椿事,但是至少希望能在此应用哥林多前书七章的一节经文,即是:“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罢;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此处保罗准许休弃那离去的不相信的人,让那有信心的配偶再结婚。当一个相信的人,即是表面相信,实际上是和保罗所说不相信的人一样的,遗弃他的妻子时,尤其是当他绝对没有意思再回来时,妻子为什么不也可再结婚呢?在这两者之中,我实在看不出什么分别。但若在保罗的时代,一个不相信的遗弃者回来了,而且变成了一个信徒,或应许再和他那相信的妻子同居,我相信,他不会由她再接回来,但他也应该有权再结婚。虽然我后愿意看到这些事有所决定,因为现在没有什么事是使我和许多人更烦恼的,但是在这些事上我不下决定,这是我以前所讲过的。我也不愿这些事仅凭教皇或主教的权威来决定,但假如有两个博学和虔诚的人,同心合意奉基督的名,以基督的精神发表他们的意见,我与其赞成现在那些徒以人数和权威,而不以博学和圣洁著称的会议,就毋宁听从他们的判断。我就此把琴挂起,直等到另有一个更好的人起来同我讨论这椿事。
授圣职礼
基督的教会并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圣礼,它是由教皇的教会所捏造的。全部新约对于这圣礼不仅没有给予任何恩典的应许,而且完全没有提到。把那不能证实为上帝所设立的事,宣布为上帝的圣礼,这是很可笑的。我并不主张把这许多世纪以来的仪式加以非难,但我反对以人的捏造当作神圣的事,并且我认为把不是神所设立的看为神所设立的,乃是不对的,免得我们成为敌人的笑柄。我们应该留心使我们所夸的每一信条,都是确实的,纯粹的,而且是以经文作为根据。但我们对现在所说的圣礼,完全不能这样行。
教会没有权捏造神的新应许,如有些人所空谈的。这些人以为教会所规定的,和上帝所规定的,有同样的权力,因为教会是在圣灵的指导下。但教会是因信仰而从应许得生命,而且是被这应许所培养所保存。那即是说,上帝的应许创造教会,不是教会创造上帝的应许。因为上帝的道高于教会是无可比拟的,并且在这道里面,教会既是被创造的,就不能有所命令,规定或创造,乃只是被命令,被规定,和被创造。有谁能生他自己的父母呢?有谁能首先产生自己的创造者呢?教会可能做的一椿事,即是分辨上帝的道和人的话;正如奥古斯丁承认,他相信福音,是被那宣扬福音之教会的权威所感动。这并不是说,教会是在福音之上,否则,教会也就是在我们因教会的宣扬所相信的上帝之上了。但正如奥古斯丁在别处所说的,真理本身把握着心灵,使它能够最正确地判断万事,但不能判断真理,而只能无误地确说,这是真理。举例以明之,我们的理性可以很正确地说,三加七等于十。理性虽不能否认这是真的,但也不能说明为什么这是真的。理性为真理所掳,不能判断真理,而是被真理所判断。教会的心意也是如此。当教会受圣灵的启迪,她也可以判断并承认教理,但不能证明这教理,却极确实知道有这教理。正如在哲学中一般,没有人能判断普遍的概念,但一切是被普遍的概念所判断,照样在教会中圣灵的心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它,如保罗所说的(参林前2:15)。但关于这点且待别时再说。
的确教会不能给予恩典的应许,因为这完全是上帝的工作。所以教会不能设立圣礼。她即令能够设立,也不能以授职礼为圣礼,因为谁知道什么是有圣灵的教会呢?因为决定这样的事,通常仅有少数主教或学者在场,很可能这些人并不代表真教会,而且都可以犯错误,如会议一再犯了错误一样,特别是君斯坦斯会议,犯了最坏的错误。只有那为普世教会所批准的,而不仅为罗马教会所批准的,才是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之上。所以我承认授职礼是一种教会的仪式,相等于其他由教父所引进的仪式,如祝圣花瓶,房屋,礼服,水,盐,烛,草,酒等物。没有人称这些事为圣礼,在它们里面也没有任何应许。同样,用油抹在人的手上,或剃他的头等等,也都不是施行圣礼,因为这些事并不带着应许,它们不过是预备那人作一定的工,像预备一个器皿和一件工具一样。
但你将答复说:“丢尼修在他的教会圣品阶级(EcclesiasticalHierarchy)一书里面枚举了六种圣礼,而在其中也包括了授圣职礼,你对他又怎样讲呢?”我回答说:我很知道他是古代的惟一著作家被别人引来支持七种圣礼,只是他省略了婚姻一项,所以他仅有六种圣礼。别的教父著作都没有提到这些“圣礼”,他们也从不以它们为圣礼,因为捏造圣礼都是近来的事。诚然,说得更勇敢一点,不管丢尼修是何许人,用他来作护符,使我大为不悦,因为他没有一行著作是建立在可靠的学问上。请问,在他的天上圣品阶级(Celestial Hierarchy)一书里面,他凭什么权威和理智建立他论天使的杂碎呢?许多好奇和迷信的人在这本书上绞尽了脑浆。假如一个人读了他的书以后,加以公正的判断,他岂不是觉得如在做梦吗?但在他的神秘的神学(Mystic Theology)一书中,他的主张简直危险,与其说他是一个基督徒,不如说他是一个柏拉图派,但有些最无知的神学家对这本书还大吹特吹。假如我能如愿以偿,我希望凡有信心的人,完全不要注意这些书。你不但不能够在这些书里面认识基督,而且连你已经认识的都将丧失。我知道我所说的不是没有根据的。我们当听信保罗的话,好叫我们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2:2)。祂是道路,生命,真理,祂是我们达到天父那里的梯子,如祂自己所说的:“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这个丢尼修在神品阶级一书里面,除了叙述教会一些仪式,玩弄一套不加证明的寓意以外,还行了什么呢?他所行的,是正如在我们当中那著Rationale Divinorum一书的作者所行的一样。这种寓意的研究,都是闲人所干的事。你想我用寓意来在创造中玩弄任何事物,会有什么困难吗?波拿文士拉(Bonaventure)不是用寓意把文学牵扯到神学里面去吗?格尔森(Gerson)甚至把更小的多纳徒(Donatus)改变成为一个神秘的神学家。我不难写一部书论神品阶级,比丢尼修所写的更好,因为他不知道有教皇,红衣主教和大主教,他把主教列于首位。谁的思想是那么贫乏,连寓意解释都不会用呢?一个神学家非先通达圣经属文法和文学的解释,我不要他用寓意解释;否则他的神学要使他陷入危险,如俄利根一样。
所以一椿事并不只因由丢尼修论及就成为圣礼了。否则,他们为什么不把那在他的著作中论及而继续到今日的游行也变为圣礼呢?苟如是,教会有多少仪式,就必有多少圣礼了。他们站在这不稳定的基础上,竟捏造了所谓“不能磨灭的特性”,以之加在他们的这个圣礼上,又不可磨灭地印在那些受职的人身上。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呢?他们凭什么权威或什么理由设立的呢?我们不反对他们自由捏造和任意发表意见,但我们也坚持我们的自由,而且叫他们不要擅权,把他们的意见变为信条,像他们向来所行的一样。我们为求息事宁人,使自己适应他们的仪式,也就够了;但我们拒绝受缚于这些事,好像它们与得救有关一般,其实它们是为得救所不必须的。他们若放弃专制的要求,我们就自然服从他们的意见,与他们和平相处。一个基督徒本来是自由的,若服从那不是从天和神来的遗传,乃是又可耻又邪恶的奴役。
我们现在要提到他们最强有力的辩论,即基督在最后晚餐所说的话:“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4)。他们说,基督在此任命了使徒们作神甫。他们又由这一节经文下结论说,圣餐饼酒仅是给神甫的。总之,他们随心所好解释了这段经文,好像他们可以任意用任何地方所找着的基督的话来证明任何事一般。但那是解释圣经吗?请答复我罢!基督在这里并没有将应许赐给我们,仅吩咐我们这样行,为的是记念祂。当基督把施洗和传道的任务交给人的时候,祂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奉我的名施洗”等语,他们为什么不也下结论说,基督在这里也按立了神甫呢?因为传道施洗乃是神甫应有的职责。再者,照他们说,神甫如今所有主要和不可少的职责,既是在于守祈祷时,那么有些经文记载着,基督在许多地方,尤其是在客西马尼园里,吩咐了门徒要祷告免得入了迷惑(太26:41),试问他们为什么不也在这些经文中发现授圣职的圣礼呢?他们为规避这论点起见,也许要说,基督并没有吩咐他们祈祷;所以他们只守祈祷时就够了。这样说来,神甫的这工作就不能在圣经中任何地方找到证明了,因此他们那祈祷的神甫职就不是出自上帝,正如事实所表现的。
请问,古代的教父有谁以为这一段经文是给神甫授职呢?这新奇的解释是从哪里来的呢?我要告诉你。他们想用这种计划来造成不能和解的分裂,使教士和平信徒彼此分离,甚于天壤之别。这是大大损害洗礼的恩典,混乱我们在福音中的团契。此处真是教士压制平信徒的根源。他们信靠那使他们的手成为圣洁的外表膏油礼,剃度,和礼服,不仅把自己高抬样那只被圣灵所膏的平信徒以上,而且差不多把平信徒看做和狗一般,不配同他们包含在教会中。因此他们对人放肆要求,威胁,勒索,压迫。总之,授职圣礼向来乃是他们在教会中用来造成了并将要造成一切可怕的事的最得意设计。在这里基督徒的兄弟关系泯灭了,牧人变成了豺狼,仆人变成了霸主,教士变得比世俗之子还坏。
假若他们不得不承认我们这些受了洗的人都是祭司(按即神甫),正如我们果真都是祭司,而且他们仅是经我们同意方受了传道的职分,那么他们立刻就应该知道,除非是我们自己愿意,他们没有权力管理我们。因为彼得前书二章记着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所以我们凡做基督徒的,都是祭司。但我们所说的祭司,是从我们当中选择的传道人,他是以我们的名义执行一切。祭司的职分无非是传道的职分,正如我们从哥林多前书四章所知道的:“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上帝奥秘事的管家”。
因此凡不按照教会的付托宣扬圣道的,根本就不是祭司。再者,授职礼无非是教会选择传道人的一种仪式。因为玛拉基书二章给祭司下定义说:“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主的使者”。这样你可以确实知道,凡不是万军之主的使者,或凡蒙召作使者以外工作的,都绝对不是祭司,如何西阿说:“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何4:6)。他们又称为牧师,因为他们应当牧养教导人。所以他们那些只守祈祷时并举行弥撒的人,真是教皇的祭司,但不是基督的祭司,因为他们不仅不传道,而且没有蒙召去传道;甚至这种神甫职与传道职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他们是守祈祷时,和举行弥撒的祭司,即是一种活的偶像,徒有祭司的空名,实际上他们是像耶罗波安在伯特利从不属利未人的凡民所立的祭司(王上12:31)。
试看教会的光荣消失到哪里去了!整个世界充满了神甫,主教,红衣主教和教士,然而他们没有一个人是因其职分而传道的,除非他是另外受了一种不同的召才去传道。他们以为单单重复念诵祈祷文,举行弥撒,就算是尽了他们对授职圣礼的本分。而且他们并不诚心守祈祷时,如果诚心守的话,也不过是为自己祈祷,把他们的弥撒当作献祭——这是极端的错谬——实则弥撒不过是领圣餐而已,所以显见那将这类人造成教士的授职圣礼,无非是人的捏造,是由那不知教会,祭司职,传道职或圣礼为何物的人所设计的。授职礼如何,它所造成的神甫也如何。除了这些错谬和蒙昧以外,还有一种更坏的奴役。他们因为要和其他被他们看为凡俗的基督徒作进一步的隔离,就像区伯利(Cybele)的祭司一样自阉,自取虚伪独身的担子。
这种虚伪和错谬不仅禁止那由法律所禁止,由大家所了解的重婚,即同时有两个妻子,而且禁止他们所谓的重婚,即一个人先后和两个处女结婚,或和寡妇结婚。这最圣洁的圣礼,是如此的神圣,若一个人结了婚,妻子还在,他就不能成为神甫。若一个人由于事前不知道,或由于不幸的机缘和一个曾经堕落的女人结婚,他也不能作神甫,此处可算是达到了圣洁的顶点。但假如一个人嫖了一千个娼妓,或强奸了无数的妇人和处女,或蓄了无数的侍酒美少年,这都不足以妨碍他做主教,或红衣主教,或教皇。再者,保罗所说的:“作一个妻子的丈夫”必须解释为“作一个堂会的教士”,所谓“不可兼任的教士职位”便因此发生了。同时那作慷慨施主的教皇却可以准许一个人有三个二十个甚至于一百个妻子——我应该说堂会——只要教皇受了那人金钱和权利的贿赂——我应该说,只要教皇受了虔诚爱心的感动,并受了顾念堂会之心的驱使。
你们这些配得这授职圣礼的教皇呀!你们这些并不是大公教会而是撒旦一会黑窟中的魔君呀!我要和以赛亚一同喊叫说:“你们这些亵慢的人,就是辖管住在耶路撒冷这百姓的”(赛28:14);还要和阿摩司一同喊叫说:“国为列国之首,人最著名,且为以色列家所归向,在锡安和撒玛利亚山安逸无虑的,有祸了”(摩6:1)。这些奇怪的神甫是使上帝的教会蒙受怎样的耻辱啊!这些主教或神甫,有谁懂得福音呢?我且不问有谁传扬福音呢?那么他们为什么夸称为神甫呢?为什么要被人看为比平信徒更圣洁,更优秀,和更有权能呢?凡没有学问的人,或如保罗所说的,凡能说方言的人(林前14:23),谁不能够守祈祷时呢?但是按时祈祷,乃是修道士,隐士,和私人所做的,而这些人乃都是平信徒。神甫的职务本是传道,若他不传道,他不能算为神甫,正如图画中所绘的人,不能算为一个实在的人一样。一个人之所以为主教,就在于任命这些空谈的神甫吗?或是在于为教堂和钟铃祝福吗?或是在于为儿童行坚振礼吗?断乎不是。任何执事或平信徒都能做那样的事。传道才使人做神甫和主教。
所以我的忠告是:凡想有安全的人你们要逃避;你们青年人要离去,不要加入这种圣洁的阶级,除非你们决心要传福音,而且能够相信你们并不因这授圣职礼便丝毫优于平信徒!因为守祈祷时算不得什么,举行弥撒也不过是领受圣餐。你有什么是平信徒所没有的呢?是剃度和礼服吗?但仅有剃度和礼服的神甫,是何等可怜的神甫!是在你的手指上膏了油吗?但一切基督徒在身体和灵魂上,都被圣灵膏抹成圣了。在古时候,他们用手接触圣餐,也正如现在的神甫一般,但今天我们的迷信认为平信徒用手接触圣餐杯或圣餐饼,就算是大罪;连一个童贞的修女,也不配洗濯圣餐杯罩和圣坛上的圣布。天哪!这授职礼变得怎样神圣不可侵犯的圣洁了。我料想他们不久将不许平信徒和圣坛接触,除非是捐钱的时候。这些无聊的人用他们荒唐和幼稚的幻想,讥笑并摧毁了基督教的自由和光荣。我每一想到他们邪恶的专制,几乎不能自持。
所以凡知道自己是基督徒的,应该确知我们都是祭司,我们彼此们没有分别,即是说,我们对圣道和一切圣礼都有同等权。然而,一个人除非经教会同意,或由上级呼召,就不能使用这权。因为凡是公有的,私人不能据为己有,除非他是奉了召。所以授职礼,若有什么意义,也无非是一种仪式,是用来召人为教会服务的。再者,祭司的职务无非是传道,你所要注意的是传道,而不是传律法,乃是传福音。执事不是像现在一样,仅仅读读福音书或使徒书信,乃是为教会分配赈款给穷人,以便神甫不为俗务所累,好专心祈祷传道为事。设立执事的目的就是如此,我们读使徒行传六章就知道。所以凡不知道或不宣传福音的人,不仅不是神甫或主教,而且是教会的祸害,他们假神甫或主教的头衔,披着羊皮,在教会中压制福音,凶暴如狼。所以除非那些如今充填教会的神甫和主教,用别的方法作成他们得救的工夫,即是发觉他们自己不是神甫或主教,而且痛惜自己徒具空名,既不知道,又不能够履行其职责,而因此流泣祈祷,为他们虚伪的生活哀哭,不然,他们就真是永远沉沦之人,而且是应验了以赛亚的话说:“所以我的百姓,因无知就被掳去。他们的尊贵人甚是饥饿,群众极其干渴。故此阴间扩张其欲,开了无限量的口。他们的荣耀,群众,繁华,并快乐的人,都落在其中”(赛5:13—14)。在我们这个时代,基督徒已陷入深渊,上面这些话对于我们是多么可怕!
所以就我们从圣经上所知道的而论,神甫的职责既然是服务,我便不懂为什么一个人做了神甫以后,就不能再做平信徒,因为使徒和平信徒不同的,只是他的职务,将神甫革职,不是不可能的,现在对犯罪的神甫,通常也用这种处分,或把他们暂时停职,或永久将他们革职。所谓“不能磨灭的特性”,老早就成了笑柄。我承认教皇赋予了这特性,但基督并不知道这特性;神甫一经受职,就终身做了教皇的奴仆,而不是基督的奴仆,正如件日所看见的。再者,除非我是大大错误,我敢断言,倘若这种圣礼和这种欺骗一旦都消灭了,那么教皇权本身和它的特性,也就很难存在;我们愉快的自由就可以恢复;我们就将体会到我们在各方面都是平等的,并且既已摆脱专制的束缚,我们便知道,凡是一个基督徒,就有了基督,凡有基督的,就有了基督所有的一切,而且凡事都能作(腓4:13)。今后我一知道上面所说的使我的朋友罗马教徒们大为不悦的时候,我还要立刻写一本更有效力的书来论到这自由。
临终膏油礼
我们的神学家在用油抹病人的仪式上,增加了与他们身份相配的两项:第一项,他们称它为圣礼;第二项,他们把它当作最后的圣礼。所以它现在成为临终膏油的圣礼,仅可行在临死者身上。他们即是这样灵巧的辩证家,所以他们这样行了,恐怕是为求把这礼联系与洗礼的膏油,以及在其后的坚振礼和授职礼的膏油上。但他们以为可以在此处难为我。他们以为这种圣礼依据使徒雅各的权威,乃是有应许和记号的,而这应许和记号,正如我一贯所主张的,是组成圣礼的要素。雅各岂不是说过:“你们中间有病了的呢?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5:14—15)。如是他们就说,这里既有赦罪的应许,又有油作记号。
但我要答复说:若真有所谓颠狂的幻想,此处便是一个。虽有许多人说,这书信恐怕不是出于使徒雅各的手笔,也恐怕没有使徒的精神,然而我对这一层且不说什么。不管这书信的作者是谁,它的权威总是被人尊重的。即令这书信是使徒雅各写的,我也要说任何使徒都不能用自己的权威设立一个圣礼,即设立神的一个应许及其记号,因为这种权威仅属于基督。保罗说,他是从主领受了圣餐(林前11:23),他被差遣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为传福音(林前1:17)。在福音书里面没有什么地方记载有临终膏油的圣礼。但我们也可以放弃这一点。让我们考查这使徒的言论,——不管书信的作者为谁——我们立刻就看出这些增加圣礼的人们是多么忽视了这些言论。
第一,假若他们相信这使徒的言论是确实有效的,他们凭什么权利加以修改反对呢?这使徒所讲的抹油是一般的,为什么他们要把它变为临终特殊的膏油呢?这使徒既没有把它当临终的膏油,也不是只用在临死者的身上,他只是一般地说:“若有人生病”,而不是说:“若有人将死”。我不管丢尼修在他的教会圣品阶级一书中,关于这一点有什么精彩的论调,这使徒的言论是够明白的,这言论是他和他们所根据的,但他们并没有遵照。所以显见他们误解了使徒的言论,武断地制造了一个圣礼和临终膏油礼,使其他一切病人受了亏损,将这使徒所应许给他们的抹油礼剥夺了。
但以下的更妙。这使徒明白宣布,出于信心的祈祷,可救病人,而且主必叫他起来。这使徒吩咐我们为病人抹油,祈祷,目的是在医治病人,使他能够起来,就是使他不死,好叫这种抹油不是临终的膏油。这一点从抹油时为病人祈求康复的话,也可以证明。他们反倒说,膏油必须只用在临死者的身上,那就是以他们为无法医治,和不能起来的。若不是因这椿事很严重,对这种漂亮的,敏悟的和可靠的解释谁能不发笑呢?诡辩家的愚蠢,在此处岂不是完全暴露了吗?他们在此处也是和在其他的地方一样,凡圣经所否定的,他们就肯定,凡圣经所肯定的,他们就否定。我们对这些优越的先生们,为什么不应该感谢呢?所以我曾说,他们所抱的观念从来没有比这更疯狂的,我所说的,乃是真的。
再者,假如这种膏油礼是圣礼,那么它就如他们所说的,必须是一个由它所表明所应许之事的有效记号。抹油是应许病人恢复健康的,因经文明说:“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雅5:15)。但谁不知道这应许即算应验也是很稀少的呢?在一千个人当中,难得有一个人恢复健康,若有一个人恢复了健康,乃是由于自然或医药的功效,没有人相信是由于这礼的功效,因为他们把相反的权力归于这礼。然则我们怎么说呢?若不是这使徒在给予应许时,是在撒谎,便是抹油不成其为圣礼。因为圣礼的应许乃是可靠的,但他们所谓的这个应许大都是不兑现的。真的——我们在此处又认识了这些神学家的灵巧和远见——他们正因这缘故,就把它变为临终的膏油,使应许不能生效,换一句话说,使这种圣礼不成其为圣礼。因为假如它是临终的膏油,它就不能医治;若它能医治,它就不能算是临终的膏油。因此照这些先生们的解释,雅各就显得是自相矛盾,他设立了一个圣礼,为的是不设立;因为他们为要叫使徒所愿望的事,即医治病人,成为泡影,他们就一定要有一个临终膏油礼。若这不是疯狂,请问什么才是疯狂。
这些人正应验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一章的话说:“想要作教法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他们阅读并随从各事,就是这样不假思索。他们同样不假思索,在雅各书作者所说:“你们要彼此认罪”(5:16)这一句话中,发现了认罪礼。但他们不遵从行这使徒的吩咐,邀请教会的神甫来,为病人祈祷。这使徒说:“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等语。原来这使徒是为祈祷,而非为抹油,要许多人到场,但是今天差不多连一个小神甫也不请来。然而我颇有疑问,当他说到长老的时候是否是指神甫。一个长老不必是神甫或教士。可见使徒是希望教会中有年纪和尊严的人去访问病人,行一种慈爱的工作,以信心祈祷去医治他。古代教会无疑是由长老管理。这些长老为这目的而被选,没有经过这些授职礼和奉献礼,而完全是由于他们的年龄和丰富的经验。
所以我想,这种抹油乃是和使徒们在马可福音六章所施行的相同,他们“用油抹许多病人,治好他们”。这是初期教会的一种仪式,他们用这仪式在病人身上行神迹,这仪式老早就停止了,正如基督在马可福音最后一章把权柄交给那有信心的人,叫他们手能拿蛇,手按病人等等也停止了一样。他们没有把这些事也当做圣礼,这是一件奇事,因为这些事同雅各的言论有同样的权力和应许。可见这种虚构的临终膏油,并不是一种圣礼,乃是雅各的一种劝告,凭人采用,而且如我所已经指出的,是从马可福音六章上得来的。我不相信这是一种给一切病人的劝告,因为教会的疾病是她的光荣,死也是益处。但这仅是给那些不能忍受疾病,和缺少信心的病人。主容许他们留在教会中,好使神迹和信仰的权力可以在他们中间表现出来。
雅各以慎重和远见处理此事,故他把治病赦罪的应许不归给抹油,而归给出于信心的祈祷。他说:“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一个圣礼并不需要施行者的祈祷或信心。虽是恶人也可以不用祈祷施洗,发圣餐。圣礼只是依据上帝的应许和设立,只需要领受者的信仰。但我们现在所用的临终膏油礼,那里有出自信心的祈祷呢?谁为病人祈祷,而不疑惑病人可以得痊愈呢?关于这种出于信心的祈祷,雅各在他的书信开端说:“只要凭着信心求,一点不疑惑”(雅1:6)。基督也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11:24)。
假如有严肃和圣洁和长老,以充分的信心为病人祈祷,那么,毫无疑问,我们今日还能治好许多病人。因为有什么事是信仰所不能行的呢?但我们忽视信仰,这信仰乃是雅各用他的权威索取超乎一切的。长老原是以年龄和信仰著称的人,我们却以他们为一群神甫。再者,我们我们把日常和自愿的抹油变为临终的膏油,最后,我们不但不能使雅各所应许的效果发生,治好病人,而且使之无效,力图其反。然而我们还夸口说,我们的圣礼,不,我们的无稽之谈,是从雅各这话所建立所证明了,其实他的话与此恰恰相反。我们究竟是些什么神学家啊!
我并不严咎我们这临终膏油的圣礼,但我坚决否认它是雅各所规定的;因为他的抹油礼,在形式,应用,和目的方面,都和我们的不同。然而我们要把它列于我们所设立的圣礼中,即如祝福,撒监,和洒圣水等是。因为我们不能否认,凡上帝所造之物,都因上帝的道和人的祈求而成为圣洁,正如使徒保罗所教训我们的(提前4:4—5)。所以我们不否认,赦罪和平安是由临终膏油而赐下;这不是因为它是神所设立的圣礼,乃是因为领受者相信这些福分是赐给他了。因为无论执行者是多么错误,而领受者的信心是不错误的。尽管执行者以施洗或宣赦为嬉戏,即是,就他而论,他不宣赦,但只要领受者有信心,他还是真宣赦了,真施洗了。同样,一个施行临终膏油礼的人,更是多么使人得平安,姑不论他所施行的礼并没有给与平安的力量,因为这礼并不是圣礼。只要被膏油者听信圣道,他便接受膏油者所不能或无意给与的。因为不论施行者是假装或儿戏,我们所相信要领受的,便实在领受。基督的话是可靠的,祂说:“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23);又说:“照你的信心,给你成全了”(太8:13)。但我们的诡辩家在讨论圣礼时,完全不提信心,只竭力空谈圣礼本身的效力——“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正道”(提后3:7)。
然而这种抹油礼被造成为临终膏油礼,还算是一椿幸事,因为这使它在一切圣礼中最少受到专制和贪婪的蹂躏。这一个最后的慈爱,是留给了临死的的人,他们虽不先认罪或领圣餐,也能白白领受膏油礼。假如膏油礼如古时一样仍是日常所施行的,尤其若是它虽不除去罪恶,却将健康赐与病人,那么今日有多少世界是不归教皇所统治的呢?因为他们藉着告解圣礼和钥匙权,以及授职圣礼,就业已成为这样强大的君王了。但幸喜现在他们藐视出于信心的祈祷,所以不能治好什么病人,而且他们从一个古代的仪式为自己捏造了一个簇新的圣礼了。
我们对这四种圣礼所说的,现在可算是够了。我知道我所说的使一些人不悦,这些人相信,圣礼的数目和用法并不是从圣经学来,而是从罗马教廷学来。好像罗马教廷是由本身颁布了那些圣礼,而不是从大学的讲堂中得着了它们。其实教廷所有的一切,都是得之于大学。假若教皇没有从大学取来如许众多的东西,教皇的专制不会有现在的地位。因为在有名的主教区中,差不多没有一个是像罗马一样有这么多不学无术的主教;罗马只有在凶暴,阴谋,和迷信方面,胜过其余的主教区。因为一千年以前,那些居罗马主教位的人,与后来当权的人有天壤之别,所以不是前者便是后者不得称为罗马教皇的。
此外还有些别的事,似乎可能称为圣礼,即是那些具有神应许的事,如祈祷,圣道,和十字架。基督在许多地方已应许凡祈求的,就必蒙听允;尤其是在路加福音十一章祂用许多比喻,教训我们祈祷。基督关于道这样说:“听上帝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11:28)。基督对于忧愁,困苦,和懊丧的人,时常应许赐帮助和荣耀,谁能数算呢?上帝的一切应许,谁能细说呢?全部圣经是要使我们有信心,它时而以教训和恐惧驱使我们,时而又以应许和安慰吸引我们。诚然,凡所记载的,不是教训,便是应许。教训是以命令使骄傲的人降卑,应许是以赦免使谦卑的人升高。
然而最好是把圣礼一名只称呼那有记号的应许。别的既没有记号,就光是应许而已。所以严格说起来,上帝的教会只有两个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因为仅在这两个圣礼中,我们找着神所设立的记号,和墒罪的应许。我曾把告解礼也看为圣礼,但它缺少神所设立的有形记号,并照我已经说过的,它只能算是回到洗礼。经院哲学家不能说,告解礼符合他们的圣礼定义,因为他们也认为圣礼必须有一个有形的记号,使那生效于无形的形式(按即设立圣礼的话)在意识上留下印象。但告解或宣赦没有这种记号,因此他们为自己的定义所拘束或是承认告解礼不是圣礼,或是另外提出一个定义来。
我们已经把洗礼适用于整个人生,它真是可以充分代替我们一生所需要的一切圣礼。并且圣餐实在是临死者的圣礼,因为我们是用它来记念基督离开世界,以便我们可以效法祂。我们可以把这两种圣礼分配如下:洗礼是属于人生的开始,和人生的全部过程;圣餐是属于人生的终结和死。基督徒在这可怜的躯壳还存在的时候,就当使用这两个圣礼,直到他受了完全的洗和力量,离开世界,进入永恒的新生命,在父的国里与基督一同吃喝,正如基督在最后的晚餐应许说:“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太26:29),因此祂设立这圣餐好像明明是为使我们进入来生。所以当这两个圣礼的恩典得以应验的时候,洗礼和圣餐也要停止了。
我现在将此文结束,自由愉快地把它献给凡想知道圣经的真谛和圣礼的正当用途的虔敬人。因为如哥林多前书二章所说的,知道一切所赐给我们的事,又知道应该怎样连用这些即,乃是一件非常重要的恩赐。我们若禀有这种属灵的判断,我们就不致错误地去倚靠那不属于这里的事。我们的神学家从来没有把这两件事告诉我们,我想他们甚至尽力向我们把它们隐瞒。假若我没有把它们教训人,但是我决没有将它们隐藏,而且我使别人有机会想出更好的来。我至少尽了力提出这两件事。然而一个人并不是凡事都能作。在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恶人,和那些将他们的教训而非上帝的教训强加于我们的人,我要用此文来坚决反对,完全不管他们那无意识的愤怒。然而我也希望他们有清醒的头脑,我也不藐视他们的努力,但要把他们和健全真实的基督徒分辨清楚。
我听到谣言,说教皇发出了教谕和咒诅,要迫我反悔,否则要宣布我为异端分子。假如所传的属实,我愿意将这部书当做我反悔的一部分,叫那些恶霸不致抱怨他们是徒劳无功。我其余的著作不久也将出版,使罗马教廷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关于我的顺服,我将充分予以证明。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圣名。阿们。
当不敬的希律知道基督快来,
他为什么恐惧彷徨?
祂不取尘世的国土,
祂所赐国度乃万世无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