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明灯——记施洗约翰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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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时间:2015-08-17 07:36:15来源:约稿作者:左培友浏览:次T|T 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但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太3:4-6) 我是用水给你...

核心提示:时间:2015-08-17 07:36:15来源:约稿作者:左培友浏览:次T|T   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但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太3:4-6)  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


时间:2015-08-17 07:36:15  来源:约稿  作者:左培友  浏览:次T|T

 

  “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但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太3:4-6)

  “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他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他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太3:11-12)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施洗约翰的一生极为短暂,正值壮年时,其宝贵的生命就结束于希律的屠刀之下;其服侍工作更为短暂,如同花朵一般,仅盛开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约翰在世的日子虽然短暂,但工作的成效却极大,我们从以下记载中就可以看出来:

  第一,以色列民众自发的向他聚集,显示了约翰极富有吸引力,是真道的使者。“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旦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他们的洗”(太3:5-6)。甚至有些犹太民众更为直接的把约翰当成,基督、以利亚、那先知式的人物。(参约1:19-28)

  第二,希律和其姘妇希罗底的报复事件,显示了约翰是当时社会的良心,是伦理道德的标尺。约翰曾因劝导希律:“你娶你兄弟的妻子是不合理的。”得罪了希罗底,希罗底因此怀恨于他,一心要置约翰于死地。最终约翰因此招来杀身之祸,“随即差一个护卫兵,吩咐拿约翰的头来。护卫兵就去在监里斩了约翰,把头放在盘子里,拿来给女子,女子就给她母亲”(可16:27,参可6:18-20 )。约翰的牺牲,表明了罪恶之徒只能以抹杀光明之事,以掩盖自己罪恶的嘴脸。

  第三,耶稣对他的称赞,显示出了约翰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式的人物,是福音的开路先锋。“你们出去究竟是为了什么?是要看先知吗?是的,我告诉你们:是的,他比先知大多了。经上记着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所说的就是这个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太11:10-11)

  然而,圣经对于这样一位承先启后,具有里程碑式的人物,并没有过多的着墨,就如同他没有行过一件神迹一样;只是悄无声息的,用最小的篇幅结束他短而耀眼的生平事迹。本文所列举出来的经文,是有关他生平事迹的主要经文之一。这段经文,可分为对约翰穿着的描述和对约翰主要讲论的概述两个部分。

  在第一部分中,我们要注意到两个方面。一是,约翰生活和得启示的地方“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在另一福音中说到:“那时撒迦利亚的儿子约翰在旷野里,神的话临到他”(路3:2)。二是,约翰的穿着和所食之物,“穿的是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太3:4)。乍看来,约翰的生活方式有点不伦不类,令人费解。因为施洗约翰的父亲是作祭司的,而犹太人有子承父职的传统,所以约翰本该继承父职,穿着整齐大方、精美特别的祭司服侍才对,但如今约翰身在旷野,他的穿着和吃食,完全违反相关的规定。

  当我们查考有关约翰人生使命的来龙去脉及相关的历史背景,就可以知道约翰为什么会选则这种生活方式,有两个原因:

  首先,直接的原因。大先知以利亚也曾如此有穿着,“他身穿毛衣,腰束皮带”(王下1:8) 。玛拉基先知也预言以利亚式的人物会继续出现在历史中:“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他必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女,使儿女的心转向父亲”(玛4:5-6)。而天使对约翰父亲撒迦利亚的启示是“他必有以利亚心志能力……”(路1:17),我想约翰对于自己与常人不同的生活方式,会问及自己的父母:我为什么不能理发?为什么从小清酒浓酒都不可喝?等等。他的父母肯定会对他说明原委,这是出于上帝特别的安排。这样看来,约翰选择以利亚式的生活方式就是自然的事了。

  其次,间接的原因。从玛拉基先知开始到约翰的年代,通常被称为“无启示黑暗的时代”,当时社会各个阶层,从上到下充满了黑暗腐败的气氛,特别是当官阶层及神职人员。据约瑟夫记载,当时约有两万名祭司,每名祭司约供职两个礼拜,而大部分的祭司都生活在腐败黑暗之中。就如约翰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审判呢?”对官员希律说:“你娶你兄弟的妻子西罗底是不应当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自然就能够理解,约翰正是因为清楚自己的召命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才选择这种生活方式。换一种方式说,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不一样的生活方式,神的话才能够临到他,他才会大有能力,以至于有能力吸引万人来受的洗,“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旦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他们的洗。”(太3:5)

  在第二部分中,有几节经文引起我们的注意。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他解鞋带也不配,他要用水与火给你们施洗”(太3:11-12)。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施洗约翰能有这样的讲论,可能是由于以色列民众的两个问题而引发:

  第一个问题,“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那你自己说你是谁?”约翰就回答说:‘我就是拿在旷野有人声喊这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以赛亚说的。’”(参约1:23)

  第二个问题,“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约翰回答说:‘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在你们中间……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约1:26-27)

  从约翰的对以色列民众的回答中,可以看见约翰清楚知道自己的角色,他乃是在主前面做开路先锋,要宣扬主的福音。正因为施洗约翰对自己角色有清楚的认识,所以当约翰在面对众人拥戴的时候,并没有飘飘然,他可以斩钉截铁的说:“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他解鞋带也不配”(约1:26)。当主耶稣的影响力比约翰大的多的时候,约翰可以坦然的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3:30)

  分析到这里,我们应该认识到约翰在旷野中的预备和约翰以耶稣基督为中心的服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使徒保罗也有旷野预备的经历,保罗对自己的服侍历程做了如下介绍,“唯独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士革。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加1:17-18)。这说明保罗去见使徒之前,他个人先在阿拉伯灵修了三年。而保罗真正的服侍时间更是在信主至少十二年后,“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加2:1)。据一些解经家分析,保罗此次上耶路撒冷是在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结束时去的,也就是使徒行传十五章召开的耶路撒冷大会时。保罗的第一次布道约两年时间,那么推算起来,可知保罗开始第一次布道,即真正开始服侍时,用了十二年的预备时间。而我们也看到保罗在以后的几次布道行程中能取得如此的成功,也是因为他以基督为中心的服侍,“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2)。旷野是约翰预备自己的地方,神的话在旷野临到他(约1:31)。阿拉伯,大马士革是保罗改造自己、追求与主深交,预备做大事的地方。所以我们若想有美好且得力的服侍,那么我们也应当有属于我们的旷野,好以此成为我们从神得福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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