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十诫讲章:第二诫:拒绝一切的偶像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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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第二诫:拒绝一切的偶像 今天早上,我们要来思想十诫中的第二诫,在出埃及记20:4-6提到,「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麽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

核心提示:  第二诫:拒绝一切的偶像  今天早上,我们要来思想十诫中的第二诫,在出埃及记20:4-6提到,「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麽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


  第二诫:拒绝一切的偶像

  今天早上,我们要来思想十诫中的第二诫,在出埃及记20:4-6提到,「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麽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这是我们所知道、所熟悉的第二诫,就是不可拜偶像,我想关於这个一点,这大概是所有基督徒的最底线。

  我记得我在年轻的时候,我在一个纺织厂工作,在那里认识一位同事,她是妈妈,也是个基督徒,是真耶稣教会的会友,当初她结婚的时候,他的先生不是基督徒,所以,她的娘家跟亲家提了最底线,就是不能拜拜;我想所有的基督徒都会这样同意:好像不拜拜,就是满足了我们的信仰基础,然而,如果只是为了维持不拿香、不拜拜、不预备那些牲礼,好像已经维护了信仰的忠诚度。

  从外人看来,我那位同事有个很好的家庭,有二个小孩,我认识她的时候,女儿小四、儿子小二,还有位负责任的先生,而他的先生、婆婆都很尊重她,不会让她拿香、不让她参与任何跟宗教有关的事。请问:那已经是基督徒的底线吗?看起来应该已经不错了!这件事已经是二十年前的往事,但是原谅我这麽说,那时候,我看她,真的看不出来有基督教的信仰,如果不聚会、不祷告、不服事、不读经,这是哪门的信仰最底线?

  所以,当我们说不要雕刻偶像的时候,我们必须回到第一诫,就是除了这位三一真神之外,不可以有别的神。在上周,我们说我们要敬畏、亲爱、信赖神,这是十诫中每一诫的前题。

  什麽是偶像?维基百科的定义是:偶像是一种人创造的对象,以某种方式崇拜。可能在宗教或娱乐的形式出现。教育部的辞典中有二个解释:(1) 以土木金属或其他材料所制的神佛塑像。如:「基督教是禁止祭拜偶像的。」(2)比喻崇拜的对象。如:「他一直是青少年心目中的偶像。」

  偶像是什麽?包括了几个部份:

  1、有形的神像,当摩西在西乃山领受上帝的十诫时候,同时以色列竟然因为等不到就造了牛赎,当时,摩西得知後,非常生气,而亚伦的解释是:「求我主不要发烈怒。这百姓专於作恶,是你知道的。」他们对我说:『你为我们做神像,可以在我们前面引路;因为领我们出埃及地的那个摩西,我们不知道他遭了甚麽事。』我对他们说:『凡有金环的可以摘下来』,他们就给了我。我把金环扔在火中,这拧≠便出来了。」(出32:22-24)

  2、迷信,相信风水、姓名学、星座、血型、生命灵数等等,这些都是迷信,也算是拜偶像。

  3、崇拜明星,学习明星艺人或是政治人物的一举一动,这就是把人当作偶像。

  4、自我的膨胀,在自己视为偶像来崇拜,电影《铁达尼号》曾造成亮眼的票房,男主角李奥纳多甚至後来把他的名字注册,不淮别人使用他的名字。

  5、自己的喜好过於神:当自己的兴趣、喜好高於神的时候,那是信仰危机,例如主日要来教会聚会,但是可能常有会活动,这些大部份是人们的喜好,但这往往就是偶像,也许跟人约了要去打高尔夫球,也不肯来教会祷告、呼求,这就是偶像。

  6、某种的传统高於神:像是一些的经验、原则等等,高过於神的心意的时候,那个传统就是偶像。

  因此,关於「偶像」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一开始的经文说:「不可为自己……」,我们看古今中外所有的人们,刻成偶像来拜,这是人类最常的问题,这是非常普遍的问题。而当上帝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麽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那是什麽意思呢?

  一、真神是超过所有偶像

  当上帝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麽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这表示上帝本身不需要用有形有质的方式来表现祂自己,这就是说明了上帝是个灵。

  这里的经文,提到三次的「不」,我把它称为「三不政策」:不可雕刻、不可跪拜、不可事奉,请注意,这三个不可,其实都是指着同一件事,就是不要跟偶像有任何的关系。

  这三件事是基督徒在禁止拜偶像的前题,但是大部份的人会把第二诫解释不要拜偶像,因此,这个三个「不可」,就只放在第二个「不可」:不可跪拜,所以,有人就有些的误会,只要有不拜它,不事奉它,但也许是以此为行业的,就不是拜偶拜,或者,有人以为只要预备拜的东西,只要不拜它,就不算是拜偶像,但从第二诫来看,这是大大得罪真神!

  在旧约圣经中有个观念,就是把上帝甚过那些偶像相比,这对真神而言,是非常委曲,当年,所罗门王为上帝献殿的时候,他的祷告:「我所要建造的殿宇甚大;因为我们的 神至大,超乎诸神。」(代下2:5)

  诗人的祷告说:「主啊,诸神之中没有可比你的;你的作为也无可比。主啊,你所造的万民都要来敬拜你;他们也要荣耀你的名。」(诗86:8-9)

  基本上,神和其他的偶像是无法相提并论的。而今天,在中国有许多的神明,为什麽会有这麽多神明?原因就是二次的造神运动,就是藉着二本着作:「封神榜」和「西游记」,如果,把这二本古着当成小说来读,应该很精彩,但是如果视为神明来拜,就表示人们要满足心里的需要。。

  Discovery频道找出世界三大宗教活动,包括了伊斯兰的麦加朝圣、印度恒河洗礼和在台湾的妈祖遶境进香活动。2011年4月8日傍晚5点晚十一点起驾,由总统马英九亲自主持迎妈祖神像入轿仪式,这实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神是个灵,在创世记中的一开始就已经提到:「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 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1:1-3)既然,神是个灵,就表示上帝超越时间和空间,而偶像则是受限於时间和空间;上帝是个灵,表示上帝是全知、全能,祂有一切的能力,但偶像是什麽事都不能做。

  二、真神是无可取代性

  第二诫中,焦点是放在不能为自己立一个偶像,请注意:第二诫从来没有说是「神」,换言之,偶像根本就不是神!

  其实,除了犹太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是一神论外,所有的宗教、信仰都是多「神」,而犹太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基督新教、东正教)这三个一神的宗教信仰是同源而不同流。 一样都是敬拜一个上帝,教义都可以追溯到旧约,但是对教义的解释不同,犹太教不承认《新约》,犹太教认为只有一本圣经,那就是基督教所说的《旧约》;伊斯兰教较为晚起,他们所敬拜的神称为「阿拉」,就是阿拉伯语的「神」,伊斯兰的意思就是顺服者,他们不承认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不承认圣灵、圣父、圣子三位一体,按照伊斯兰教,只有上帝和他的使者,穆罕默德是最後一位和最伟大的一位使者,耶稣被上帝派到世上来,只是为穆罕默德作准备的。

  关於基督教和其他二个宗教的不同处,因为时间的关系,我无法详谈,我们所强调的是:除了这一神论的信仰之外的宗教,需要有图像、偶像、或是物品、符咒等来拜,所以,当上帝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的时候,正说明了不要以别的神来取代。

  诗人说:「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他们的愁苦必加增」(诗 16:4),保罗也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 6:10)这些都是把其他的东西视为偶像,而取代了三一真神。

  圣经用非常贴切的字眼来形容那些偶像:「他们的偶像是金的,银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有耳却不能听,有鼻却不能闻,有手却不能摸,有脚却不能走,有喉咙也不能出声。」(诗115:4-7)

  曾有些人把偶像视为艺术品,这是另一个妥协。1992年,台北市政府开始兴建大安公园,故拆迁公园内之各建筑物,而於1985年即由大雄精舍所塑建之观音立像(杨英风塑造)则独获存留。此举引起附近之台北灵粮堂的不满,而发起强烈抗议。此後,正反意见此起彼落。1993年六月三日凌晨,有反对人士前往观音像泼洒粪便及硫酸,此一现象更引起佛教徒与反对者的对立情势。1994年一月,台北市政府应议会强力要求乃行文大雄精舍须在三月底前将观音像迁离。佛教界因此大规模起而反对,除在观音像举办「观音不要走」大会之外,有多人在观音像前绝食静坐,以示抗议。由於佛教界之抗议及社会大众的关怀,此一事件之结局为:

  1、观音像捐给台北市政府。

  2、大安公园内保留观音像。

  3、此一观音像仅系大安公园内艺术品。佛教徒不得在像前行使焚香、膜拜等宗教仪式。

  4、佛教界为观音像所作之绝食、请愿、演讲活动全部停止。

  这个观音像至今仍在台北市的大安森林公园,请问:它真的是艺术品吗?恐怕不是!

  艺术品和偶像的介定,常是困难,有人曾作这样解释,就是有没有祭拜的动作,如果有,那就是偶像;如果没有的话,就不是偶像,但是问题是:今天,拿一个观音像问路人甲乙丙丁是什麽,所有人会给予那个观音像宗教的意含。

  人有需要,是需要跟真神连结,而非再造一个偶像来取代真神。在圣经中,用了二个关系来表示人与上帝之间是无可取代,一是父子的关系,主耶稣教导我们的祷告时说:「我们在天上的父」,今天我们的祷告,也常称上帝为天父,父子或父女的关系,在正常的关系下,是没有人可以取代;另一个关系是夫妻,圣经说基督是新郎,而教会则是他的新妇,夫妻的关系是绝对,是无法分开,也无法取代。

  三、真神是能赐福与降祸

  最後,在第二诫的後面说:「……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这里提到二种结果:就是只要得罪神的人,上帝会不会生气,当然会,就讨到三、四代,但是遵守上帝的诫命的人,上帝要发慈爱,直到千代,这麽差那麽多,原因是上帝是爱!

  今天,我们在管教我们的孩子也是一样,只要是孩子犯错,就想给他机会,一给再给,甚至小小处罚他一下;但如果他完成该完成的,考试考得很好、完成交待的工作……,然後,全家出去吃牛排、吃大餐。为什麽差别那麽大?原因是爱!处罚绝对不是目标。

  今天早上,当上帝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麽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那是什麽意思?就是:

  1、真神是超过所有偶像。

  2、真神是无可取代性。

  3、真神是能赐福与降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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