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金钱观-主日讲章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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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金钱观-主日讲章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讲章分享 > 主日讲章 基督徒的金钱观 来源:《讲道集》2005年3月  | 作者:王雷 | 时间:2014-10-28 20:15:51 |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繁体] [推荐]

基督徒是人类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一个分别为圣的群体,尽管如此,基督徒也是人,是活在世上有血有肉,有各样活动的人。因此,我们就难免要参与社会上各种经济活动,与它们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我们很多时候不愿去谈论“金钱”,而事实上我们每天都直接或间接地与“金钱”发生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因此,基督徒既不可象市伶小人那样见钱眼开,也不必象某些宗教中中的苦行僧一样,谈钱色变。既然金钱是我们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那么基督徒树立一个正确的金钱观是大有必要的。
 
下面试从三个方面来论述基督徒在信仰和人生之中如何正确看待和运用钱财。
 

一、基督徒的经济来源

    
(1)从事正当职业,领取合法的劳动报酬。
    
基督徒大军之中,有从事各种各样职业的人,其中有工人、农民、军人、医生、教师、律师、画家、工程师等。不同职业的人可以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和生活环境中创造他们人生的价值,做出一番成绩和贡献,从而成为荣神益人的见证。在我们忠于职守、努力工作的同时,理应得到一份合法的劳动报酬(薪水)。
 
人生的价值包括两个方而:一是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二是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贡献”与“获取”,这两方面相辅相承,密不可分。
 
个人在为国为民创造财富的同时,自己也从国家或社会得到一份相应的回报。按劳得酬,这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合乎圣经的。
 
经上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路10:7)。“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申25:4)。
 
只是我们在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时,一定要尽职尽责,不可游手好闲或偷工减料,这样才能心安理得地领取报酬(或薪水),也方才仰不愧于天,俯不怍(zuò:惭愧)于人。
    
(2)依据自身条件,艰苦创业,勤劳致富
    
有人一再宣扬:信徒和传道人要过贫穷生恬。似乎经济条件越差,灵性就越好。殊不知:贫穷并非美德;贫穷与灵性之间并无必然联系,丁光圳主教说得好:“穷人不一定是最有觉悟的,所以我们不要把穷人偶像化。正确的理论往往不是穷人自发产生的,每每是较富有的家庭里的知识分子在较安定的条件下才能发展出先进的理论来。”(《丁光训文集》P196)
    
全国人民在党的号召下正在积极地致富奔小康,基督徒决不可作落后分子,更不可成为绊脚石。当然,我们必须依据自身条件(身体状况、经济实力、人际关系、知识经验、办事能力等)来开创自己的事业,并通过合理安排,勤奋劳动来逐步走向事业的成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也为个人创造出更美好的信仰与生活的环境。
 
但必须指出的是,并非每个人都能轰轰烈烈、事业有成,因为上帝给各人的恩赐不同,这是因人而异的。
 
据《天风》等刊物的记载,近几年来,在我们基督徒当中,涌现出不少企业家、专业户、致富能手,他们当中有些人不仅自己发家致富了,而且还带动周围的同事、亲友、乡邻同奔富裕路,无私地把致富的经验和技术传授给他们,这样既促进了一方繁荣,带动了一方富裕,也为下岗工人再就业创造了更广阔的天地,为国家和社会减轻了负担。当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决不可为了发横财,而去触犯国家法律或做出违背天理良心的事。纵然富裕了,也不要春风得意,而忘乎所以,不可因钱财而自夸,因为“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伯1:21)。当将一切荣耀归于神。
 

二、基督徒钱财的用途

 
(1)衣食住行,日常生活
 
人生在世,衣食住行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及时随时地悄费。
 
那种完全脱离物质生活甚至是憎恶物质生活而空谈“灵命”的说教,表面上属灵,实则将人引入歧途,自欺欺人。只要我们活在世间,就必然有生活、动作、存留,也就很自然地需要支出。
 
古人写诗云:“早起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生活资料多半需要我们去购买。也许有些人梦想上帝从空中赐下馅饼来,如同当年在旷野给以色列民赐下吗哪一般。这种不劳而获,不买而得的懒汉思想是不可有的。因为“神赐吗哪”,这类神迹是在特定时期、特定情况下才有的,而非任何时代都会发生的。我们将劳动得来的报酬用以购买生活资料(用品)、生产资料,从而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存及各项社会活动,这合乎神旨意的,也是合乎生活常识和经济规律的。
  
(2)捐输奉献,实现教会自养
  
教会各项事工的开展,离不开经济。当今中国教会的主要经济来源恐怕就是信徒的捐献了。信徒从自己的收人中抽出一部分奉献给教会,是圣经的要求,也是历代教会的传统。当然,我们未必需要象昔日以色列人那样严格遵守“奉献十分之一”的条例,但我们也不可只顾自己纸醉金迷的豪华住宅,却忘却了神的圣殿处在冷落荒凉之中。
 
根据《历代志上》29章的记载,大卫曾在其晚年趁自己未离世时,为其子所罗门建造圣殿预备了许多金银,并将自己多年所积蓄的金子三千他连得,银子七千他连得献出,作为建殿之用。此事堪为历代信徒效法之楷模。
 
每一个信徒都有责任为教会建设和事工(例如:建筑设施的投资,办公费用,教牧人员工资等)奉献出一份物力和财力,因为我们既是教会这个大家庭的成员,每个人就应该为大家庭着想,为大家庭发挥一份光和热,为教会建设添砖加瓦。教会的存在和发展与每个信徒的关心和奉献是分不开的,每个信徒都当爱教会如家。
    
(3)施舍博爱,帮助社会扶贫
  
圣经一再教导我们爱人,因为“没有爱心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壹4:8)。当然,首先教会内的弟兄姐妹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扶持。就经济而言,其原则是富帮贫,强帮弱,使神的爱通过我们的实践而彰显出来,而且这爱也应当推广到社会中去,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爱教内之人,还要关心帮助社会上那些孤苦无助之人。这样才能更好地作光作盐,荣神益人。
 
当然爱有多种表现形式,在急难和贫困之中的人,我们要存着怜悯之心,伸出热情友爱之手去帮助他们,使他们尽快度过难关。
 
例如:周济孤寡老人,帮助贫困失学儿童,援助失业无生活门路之人,捐款救济灾区人民等,千万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可是时常当有人追不得已求助于我们之时,我们却不屑一顾,一毛不拔,只是用委婉的言辞打发人家说:“愿你吃得饱,穿得暖,平平安安地回去吧!”
 
经上告诉我们说:“施比受更为有福。”(徒20:35)因为你所行的善事,神已经在暗中看见了,并且他要加倍地赏赐你。
 

三、基督徒对钱财的应有态度

  
(1)一分为二的金钱价值观
  
在现实中,大多数人喜爱金钱,嗜钱如命,认为“金钱万能”、“有钱能使鬼推磨”;也有少数人痛恨金钱,咒骂金钱,认为钱财是祸水,是引诱人犯罪的根源。似乎金钱有某种奇特的魔力,让人们对他情有独钟。
 
确实,有人为金钱累弯了腰,有人为钱财去坐牢。平心而论,金钱本身并没有什么过错,它只不过是人类社会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般等价物”、“价值代表”而已。
 
如果说金钱给人类带来什么罪恶的话,那么其过错应在于充满着罪性的人类自身,因为很多人不能正确对待金钱,不能很好地运用金钱。
 
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金钱。一方面,我们需要运用货币来进行生活和生产的消费,办理各种事务,开展各项恬动;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可因此过于夸大金钱的作用,抬高金钱价值,更不要去盲目追随世俗上那种狂热的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
 
钱财用之得当,则会造福于人,产生积极的功效;反之,若用之不当,则会使人借钱财之便而犯罪,贻害于人。
 
所以,在金钱面前,我们要时常保持着平静的心情,清醒的头脑,要明白“福兮,祸之所依;祸兮,福之所伏”的辩证道理。进一步说就是,我们应当做金钱的主人,而不要做金钱的奴隶。
    
(2)不以贫富论人格
    
毕竟金钱是身外之物,无论处在贫穷或富贵之中,我们都应该持守着纯正的信仰,保持着美好的道德情操。
 
盂子曾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保罗也说:“我知道怎样处贫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腓4:12)。
 
从先师孟子和使徒保罗的话语中,我们能看出“贫穷”或“富足”皆没有什么不好,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泰然处之。
 
当我们贫穷之时,应穷得有骨气,不可因贫穷去为非作歹,偷抢扒拿,鸡呜狗盗;当我们富裕之时,不可为富不仁,专横拔扈,欺上压下。
 
另外,我们也不可因某人经济上的穷或富,来论断他们信仰或人格如何,因为钱财的多寡与信仰的好坏以及人性的善恶并无必然的联系,它不是衡量人生价值的绝对标准,也不是借以论断他人的凭据。
 
就生死观而言,人赤身出于母胎,终将赤身而返,金钱终不可随之而去,充其量不过是人生旅途中的一件附属品而已。
  
(3)人的愿望与神的安排
  
常言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经上也说:“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唯有耶和华指引人的脚步。”(箴16:9)
 
因此,人的贫与富其实掌握在神的手中,不可强夺。基督徒不要一头钻进钱眼里,不能自拔,即使有了钱,富裕了,也应归荣耀于神,而不要自我标榜炫耀。
 
我们要利用自己的经济力量,为教会、为他人、为国家多做贡献。神要赐福那些忠于他的人,却要剥夺那些为富不仁的背道之子。
 
如神曾使信心之父亚伯拉罕和义人约伯成为家有万贯的大财主,却使贪财的基哈西浑身长了大麻疯;使巧取豪夺而卖主的犹大白取灭亡。
 
这些历史事实犹如明镜高悬,不断地提示了我们:唯有上帝才是宇宙人类的主宰,尽管人对物质世界具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却没有所有权。如果我们脚踏实地地完成神托付于我们的使命,他必要将我们当得的份赐给我们。
    
各位同仁同道,在这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基督徒切当沽身自好,不可随波逐流,应“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无论或富或贫,皆随遇而安,凡事尊主为大,以神为乐,因为我们已是属主的人了,何必过于计较世间物质的得失呢?
 
我们今日生于世间之根本使命则是,在上帝的创造进程中,与主同行,与主同工,为天国的最终实现不懈努力。
 
 
补白
 

应听乌龟的意见

  
格洛丽亚·斯坦姆.是女权主义运动的一位领导者兼作家。学生时代,在一次地理考察中,她上了人生中重要的一课。在史密斯大学演讲时,斯坦姆和听众分享了这次经历:“在考察中,在婉蜓的康涅(niè)狄格河畔,我发现了一只巨大的鸟龟,它趴在一段路的护堤上。它显然是从河里爬出来的,经过一段土路才到了现在这个地方。它还在继续前进,随时有被汽车压死的危险。”
  
“同是地球上的生物,我觉得帮助它是责无旁贷的。于是我走上前,连拉带拽,最后总算把这只大乌龟从路障上带回岸边。这期间,它不断愤怒地想咬我一口。”
  
“当我正要把鸟龟推回河里时,地理学教授走了过来,并对我说:‘你知道,为了在路边的泥里产卵,那只乌龟可能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爬上公路,结果你要把它推回河里!’”
 
“哎!懊恼极了。不过,在后来的岁月里,我发现那次经历是我人生中生动的一课,它时刻提醒我不要犯主观臆断的错误。不管你是激进的还是保守的,在做事关‘鸟龟’的决断时,都不要忘记先听听乌龟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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