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原则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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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第六十章 奉献原则“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玛3:10) 人不可夺取应当向神献上的供物,每位信徒都应当把所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上...

核心提示:第六十章 奉献原则“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玛3:10) 人不可夺取应当向神献上的供物,每位信徒都应当把所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上帝。不奉献十分之一就是夺取神的供物,咒诅就临到贪污、自私、抢夺者的...


         第六十章 奉献原则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玛3:10)

  人不可夺取应当向神献上的供物,每位信徒都应当把所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上帝。不奉献十分之一就是夺取神的供物,咒诅就临到贪污、自私、抢夺者的身上。  凡是遵守上帝戒律,交纳十分之一给神的,神并没有亏待他的奉献,倒是让种地的,不受蝗虫之灾,栽种葡萄树的,葡萄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因为神必为我们敞开天上的窗户,管理这地上的一切,倾福与我们,甚至福杯满溢,神赐恩的一切好处无处可容。“万君之耶和华说:万国必称你们为有福的,因你们的地必成为喜乐之地。”(玛3:12)  加略人犹大是耶稣十二门徒中管钱袋的。他贪财、自私,常背地里偷取钱袋中的钱,常取其中所得的,供他挥霍浪费,私欲渐渐膨胀,被魔鬼利用,最后图财害命,为三十块钱卖主卖友,把耶稣送上十字架。犹大也得到了死的报应。  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欺哄圣灵,把卖田产应全部奉献给神的钱,私自留下几份。他的妻子也知道,其余的几份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彼得指责他后,他因欺哄神,就仆倒,断了气。听见的人都甚惧怕。三小时后,他妻子撒非喇也因夺取神的供物,气绝身亡,夫妻合埋。全教会的和听见这事的人都惧怕神,不敢不奉献当纳的供物。(参徒5:1-11)  当审判的日子,我们能在有生之年,一生行善乐施,把施舍行在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便是作在主的身上了,必得承受神的赐福和永生神的国度。“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太25:35-36)这些义行、施舍,虽作在主内肢体身上,也是作在神身上。因为不爱看得见的人,又怎么能爱那不能看见的神呢?爱神也当爱人,爱人就是爱神。为弟兄奉献施舍,也就等于向神供奉十分之一。所以,使徒保罗说:“施比受更为有福”。(徒20:35)保罗以制造帐篷为生,也常把自己有余的部分,拿出来用在传福音上,好让穷人不花钱也能得福音的好处。保罗把收取各教会信徒当纳的十分之一,专款专用,以祈祷传道为事,不取属神的款项,为信徒和传道人作了榜样。保罗说:“我也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林后12:15)  “他施舍钱财,周济贫穷。他的仁义存到永远”。(诗112:9)“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徒11:29)“已信神的人留心行善。这都是美事,并且与人有益”(多3:8)“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罗12:17)只是不可糊涂施舍,乱献爱心,行义不可过分,以免失去智慧被自己缠累住了。(参传7:16)“施舍的,就当诚实”。(罗12:8)“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地款待”。(罗12:13)  保罗对哥林多教会的十分之一奉献要求说:“圣徒捐钱,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着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免得我来的时候先凑”。(林前16:1-2);参林后8:1-7)“你们把从前的捐资预备妥当,就显出你们所捐的,是出于乐意,不是出于勉强”。(林后9:5)“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9:7)你们要“多多地捐钱给他们和众人,便将荣耀归于神”。(林后9:13)“以巴弗提的馈送,当作极美的香气,为神所收纳、所喜悦的祭物”。(腓4:18)  信徒在十分之一奉献时,“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所以,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面前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太6:1-4)主耶稣这一教导是让我们行善、奉献、施舍都在暗中行,只图神知道,神报答,神得荣耀;不图人知道,人回报和人给的夸赞虚荣。  信徒奉献的原则是把总收入的十分之一供给神,作福音事工用,活行在弟兄姐妹所需要帮补的人身上。在奉献时当出于主动乐意,发自内心的爱心行动,不可强迫施舍,不勉强,更要量力而行。在奉献时,要把善事行在暗中,不要图人知道,更不求人的回报,只当为主作,因为白白地从主得来,也应当白白的为主施舍。献在神的面前,得神的赐福,财积在天上神的福库里。奉献应该坚持不懈,活水越流越多。  如果有人奉献金钱给我们,我们要明白,他们不是看我们可怜而周济我们,而是奉献给神,又感觉神要把笔钱交给我们管理,所以才给我们。也就是说,人是奉献给神,神再给我们,我们是从神得的,不是从人得的。不要有“从人得供应”的观念。凡是真心为主摆上的传道人,除非有特别的原因,否则就可以感谢着领受。如果不知道是谁奉献的,不必刻意去追查或猜想;如果知道是谁奉献的,也不必有亏欠人情的感觉,因为那是主所赏赐的,只要心里为奉献者祝福就是了,主也必赐福给他(她)。  然而,也有些奉献是不适合收的,在收奉献的事上要坚持几个原则:第一,    对方的奉献必须不带有任何条件。奉献给神的工人,要甘心乐意,不能有任何私心杂念。第二,    不要轻易接受他人所作定期、定量奉献的承诺。传道人要始终仰望神的供应,而不依靠任何人。第三,    对动机有问题的奉献,要审慎处理。

主给我们钱之后,我们就妥善地用它。世人是量入为出,我们是量出为入。在神的管理下运用钱财,无论怎么用,我们心里都可以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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