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默示《慕迪神学手册》灵修
默示的必须
默示(inspiration)是必须的,因为只有默示,才能将神的启示保存下来。如果神启示了他自己,但启示的记载不准确,那么神的启示便成疑问。不过现在默示是保证了启示是正确的。
默示的定义
我们可以为默示下一个这样的定义:默示是圣灵监督作者,让作者虽然按着自己的风格、个性写作,但所写的就是神的话语 -- 是具有权威的、可信的,及在原稿上没有错误的。以下是一些著名福音派神学家对默示所下的定义。
华菲德(Benjamin B Warfield):「因此,默示一般的定义是,神的灵在作者身上行使超然的力量;这是由于他们的作品,都已经赋予属神的可靠性。」
扬以德(Edward J Young):「默示是神的灵在圣经作者身上的监管工作。结果,这些圣经就都拥有神圣的权威及可信性,而且由于拥有这种神圣权威及可信性,它就不会包含错误。」
来利(Charles C Ryrie):「默示是。。神对作者的监管。神使用他们个别的人格,让他们将神对人的启示,组织及记录下来,因此在原来手稿上的话语,是没有错误的。」
为默示所下的定义,须包括以下几个要点:(1)神的因素 -- 圣灵监督作者,保证所写的都准确;(Ⅱ)人的因素 -- 作者根据个人的凤格和性格写作;(Ⅲ)神人合作的结果;使神的真理得以毫无错误地记录下来;(Ⅳ)默示包括作者的用词选择;(Ⅴ)默示只是指原稿而说。
「默示」的英文inspiration,是从拉丁文圣经武加大译本而来的,动词 inspiro,曾在提摩太后书三章16节和彼得后书一章21节使用过。默示一词,是翻译希腊文 theopneusto 一字;这字在新约希腊文圣经中只用过一次,就是提摩太后书三章16节。 Theopneustos 的意思是:「神呼气」。这字强调,圣经是从神呼气而出的。圣经不是神所「吸」气的一种东西,而是神「呼」出来的产品。
有关默示的错误观点
自然默示(Natural Inspiration):此派说,圣经的默示没有什么超然成分。圣经的作者不过是凡人,他们所写的圣经书卷,和普通人所写的书没有什么不同。不过,圣经的作者有不平凡的宗教意识,因此他们所写的宗教事物,也就象莎士比亚写文学一样,能够达到超卓的水平。
属灵亮光(Spiritual illumination):此派认为,有些基督徒的属灵领悟力(insight),虽然和其他基督徒同属一类,但高出很多。任何一位敬虔的基督徒,只要被圣灵光照,就可以写圣经。此派认为,不是圣经作品本身受默示,而是作者本人被默示而已。士来马赫(Schleiermacher)在欧洲就曾教导这中思想,而科尔雷基(Coleridge)在英国将这思想传开。
部分或动力默示(Partial or Dynamic Inspiration):部分默示论认为,圣经中有关信仰及实践的部分,都是默示的;但关乎历史、科学、年代,或其他不关乎信仰的事物,是可能有错的。这种观点说,神在一些可能错误的资料中,仍保存了救恩的信息。部分默示论不相信字句默示论(verbal inspiration;那是说,圣经话语的默示)。他们也不相信完全默示论(plenary inspiration ;那是说,整本圣经的默示)。他们认为圣经是可能有错的,不过即便所用的媒介不完全,也可以引领人得救恩。施特朗(A.H Strong)就是这派支持者。
此派有不少问题,是未能解释的,如圣经那些部分是默示的,那些部分含有错误?谁去决定圣经那些部分可信,那些部分不可信?(错误论者所列出的错误清单,常因人而异。)而且教又怎能和历史分割呢?(举例说,关于耶稣由童女所生的记载,是教义,但也是历史。)圣经怎能够在某些部分是可靠的,在某些部分却是错误的?
观念默示(Conceptual Inspiration):此派认为,圣灵只是将观念(concept),或意念(ideas)默示,而不是将话语(words)默示。神将一个观念或意念赐给作者,然后让作者自己的话语表达。圣经因此可能有错,因为遣词用语全属作者的事,而不是神所监管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太五18)和保罗(帖前二13)都确信字句的默示。柏克(Pache)的总结说得好:「意念只能够用话语接收,也只能用话语传递;如果传给人的意念(thought)是神圣的,也是属于启示本质(nature)的,它用来表达的形式(form)就相当重要了。我们不能将二者分割。」
口授默写(Divine Dictation):默写论认为,神将圣经的每一个字口授给人,而人是被动地写下每一句话。他们只像听写员,写下所吩咐他们的每一个字。这观点将圣经与古兰经等同,因为古兰经据说也是用阿拉伯文根据天上的声音写下来的。虽然圣经有些地方也是听写的(出二十l;「神吩咐这一切的话」),但圣经各卷书,无论在风格及用语上都有很大差异,这就说明作者不是机械地操作。希腊文的初学者,很快就会学到,约翰福音和路加福音的凤格迥异;约翰的凤格简朴,用语局限,而路加则词汇丰富,文笔细腻。如果默写论是真确的,圣经各卷的凤格就应该完全一样。
新正统派观点(Neo - orthodox Opinion):新正统派认为,圣经不能与神的话语完全等同,因为神不单是用命题(propositions)说话。神不单启示关于他自已的「事实」(facts),神也启示他自己(Himself)。圣经不是神话语的「实质」(substance),圣经只是神话语的「见证」(witness);只有当读者在个人主观经验上与基督相遇(encounter),圣经才「成为」(becomes)神的话语。此外圣经也是被神话(myth)所遮蔽的,要知道事情的真相,就需耍将神话去除(demythologize)。圣经事件的历史性并不重要,例如,基督不必是在真实的时空里从死里复活,重要的是,读者能透过这些错误的记载,在经验上与神相遇。根据这种观点,真理的权威是落在个人的主观上,而不是在圣经本身。
福音信仰的基督徒,以相反的论点来作回应。圣经在客观上是神的话,在权威上也是神的话,不在乎人是不是向它有所回应(约八41,十二48)。此外,什么是合法的(legitimate)与神相遇的经历,我们是没有客观标准作为衡量依据的;再者,谁人够资格分辨那些是神话,耶些是真理?
合乎圣经的默示论:完全字句默示论(Verbal plenary inspiration)
基督对圣经的观点:要明确界定圣经的默示性质,没有一件事,比先确定基督对圣经的观点更重要。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持有一个比基督更低的观念去看圣经;基督对圣经的观念,应该是决定性的;也是任何人的观点的规范。这是哈利斯(R Laird Harris)的基本论证。他维护圣经的默示,并不是使用提摩太后书三章16节,或彼得后书一章21节作论据(虽然他也承认这些经文是有用的),而是根据基督对圣经的观点。
(1)全部的默示(inspiration of the whole):基督引用旧约时,他是确定整本旧约的默示的。马太福音五章17至18节确定的说,律法的一点一画(最小的一个字母)都不能废去,都要成全。他在17节所称的「律法和先知」,就是对整部旧约圣经的统称。耶稣在这个强而有力的宣告中,确定了整本旧约是神圣无损的,并且肯定了整本旧约的默示。
耶稣在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4节又提醒门徒,所有在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指着他的话,都「必须」应验。门徒当时不能明白在旧约中关于基督的死和复活的教训,但由于旧约是默示的,所有这些预言的事件都必会如实发生。基督一连三次提到旧约,是表示对整本旧约的默示和权威的肯定。
当基督与不信的犹太人辩论,他是否具有权柄被称为神的儿子的问题,他引用了诗篇八十二篇6节,并且提醒他们:「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约十35)。「这句话的意思是,圣经是不能视为错误的,从而失去它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耶稣所引用的,是一句不太重要的旧约经文,他却说,经上的话是不能废除的。
(Ⅱ)部分的默示(Inspiration of the parts):基督经常并大量地引用旧约的经文 。基督的论辩,是假定了他所引用的旧约经文的完整性。基督这种论辩方式,无形中是确定了旧约每段独立经文或书卷的默示,举例说,当耶稣在试探中面对撒但时,他就曾引用申命记来驳斥撒但。他在马太福音四章4、7、10节,引用了申命记八章3节,六章13、16节,指斥撒但的错误;并且强 调,这些申命记上的话,都必须应验。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一章42节,又引用了诗篇一百十八篇22节,那里说,弥赛亚要被拒绝。耶稣又在马太福音十二章18至21节,引用了以赛亚书四十二章l至4节,来形容他怜侐的心。他所提到的外邦人,都曾在先知书中预言过。
以上是一些例子,说明基督曾引用旧约的不同部分,证明了这些经文的默示性和权威性。
(Ⅲ)话语的默示(Inspiration of the words):当基督与撒都该人辩论有关复活的教义时,他引用了出埃及记三章6节(这一点相当重要,因为撒都该人只接受五经):「我是亚伯拉罕的神。」耶稣的整个论据,端系于「我是」一句话。耶稣似乎是要用希伯来文所暗示的一个动词;这样看来,他是接受了七十士译本(旧约的希腊文译本)所用的动词了。七十士译本在耶稣的时代是受到高度的评价的,实际上它被视为与原本的圣经是同等的。
耶稣在确定复活的真理的时候,曾提醒撒都该人出埃及记三章6节的一句话:「我是。」他解释说:「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如果旧约的话语不是默示的,耶稣的论据便徒然;但如果旧约每一句话都是真实地默示的,他的论据就显得无比重要。事实上,耶稣的论点只建立在这句话的一个现在式(present tense)之上,因为在出埃及记三章6节是这样写着:「我是(现在式)。。」,复活的教义就因此得以确定。神是先祖的活着的神。
另一个相似的例子,记载在马太福音二十二章44节。当时耶稣和法利赛人争辩,耶稣指出,他们对弥赛亚的观念是不正确的。法利赛人以为弥赛亚是一位政治上的救赎者,但耶稣向他们引用诗篇一百一十篇l节,那里以色列的大君王大卫所看见的弥赛亚,是比他更大的,并且称他为主。耶稣的整个论据就在两个字的默示之上:「我主。」如果诗篇一百一十篇l节所写不是「我主」,基督的论证就归徒然。另一个例子是,基督在约翰福音十章34节,引用了诗篇八十二篇6节,他整个的论据就在「神」这个字之上。
(IV)文字(字母)的默示(Inspiration of the letters):基督多次提到,他相信圣经的每个字母都是默示的。耶稣在马太福音五章18节说:「津法的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去,都要成全。」「一点」是指希伯来文的字母yodh,这个字母看去好像一个标点的撇号(’),「一画」是指希伯来文字母间最轻微的差异,用英文字母来说明,就是O和 Q在一个笔画上的差异。耶稣所强调的是,所有旧约的著作,细微至每一个字母,都要应验。
(Ⅴ)新约的默示(Inspiration of the New Testament):基督在楼房室训谕时,曾经说过一句重要的话,那就是指新约著作,最后得以准确地记录下来。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四章26节说,圣灵要令使徒在写圣经的时候,准确地记下要写的事情,这样,便保证了记录的准确性(比较约十六12至15)。这也许正好说明了,为什么一个老人如约翰,当他写基督生平的时候,能够详细而准确地,描述在多年前发生过的事情始末。圣灵叫约翰和其他作者,准确地记得这些事情。这样,耶稣不但确定了旧约的默示,也确定了新约的默示。
若要下个结论,我们只得说,耶稣是确定整本旧约的默示 的-- 这是指旧约的不同书卷、旧约精确的话语记载,及旧约的字母和文字而 说--他也预言新约的默示。无疑,那些持守观念默示论,或其他类似默示论的人,需要重新考虑耶稣对圣经所持的态度。难道耶稣对圣经的观点,不应成为标准吗?难道我们可以对圣经,持有比基督更低的标准吗?
保罗对圣经的观点:(I)旧约和新约的默示: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五章18节前面,加上了一句话:「因为经上说。。」然后他就引用申命记二十五章4节,和路加福音十章7节。保罗无疑是在旧约和新约前面冠以一个圣经的名称。换句话说,保罗是肯定了旧约和新约,都同样地是神所默示的话语。
(Ⅱ)话语(words)的默示: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三章16节,留下了一句名言:全部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前面已经提到,「神所默示的」一句话,是译自一个希腊字 theopneustos,意思是「神呼气」。在默示和圣经无误的整个理论上,这是一节重要的经文,若正确地解释这节经文,问题就得以迎刃而解。 有儿件事是需加注意的。首先,既然圣经是神呼出的,这就说明了圣经的来源是神。这与旧约先知的说法是一致的。旧约的先知从神的口领受信息,他们常说:「耶和华如此说。。」先知所讲的信息,都是神给他们的话语(比较出四15,七l至2;耶一9等)。先知的话语,既然是可靠可信的,神所呼出的圣经,也是可靠和准确的,因为两者都是从神的口中出来的。保罗所强调的,是圣经的「来源」(origin)问题:神所呼出的气,「是来自全能者创造之气」。 theopneustos 一字是被动语态(passive voice),而不是主动语态(active voice)?这进一步说明了,圣经的来源是神,而不是人。
(Ⅲ)整本圣经都是神所呼出的气。杨以德(Young)说:「如果保罗指的是‘每一处经文’(every scripture),他心目中就是说圣经的不同部分;那么,他是指着个别的经文而说。他的意思是,无论我们提到那一段经文,都是神所默示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保罗是指『全部经文』(all scripture),很明显,他是指一整本圣经而说。无论是这两种情况的任何一种,保罗都是要说明,只要是称为『圣经』(scripture)的,就是神所默示的。」
此外,凡是「神呼气出来」的,都称为圣经。第16节「圣经」一词,有时是指旧约圣经,但我们也可以作这样的理解,保罗使用「圣经」一词,不单是指旧约,也是指当时代已经写成的新约(例如,保罗一定也认为路加福音是正典(提前五18));也许他更是指着一整本的新约圣经而说,其中一些部分要到将来才写成。
保罗的结论是,新、旧约圣经都是神的「呼气」-- 都是从神而来 --不是从人而来的。他无形中是确定了字句默示的信念。
彼得对圣经的观点:彼得对圣经的看法与保罗相同。彼得在彼得后书一章21节强调,圣经不是出于人意的,圣经都是在圣灵的监察下写成的。彼得称圣经为「先知的预言」(l9节)、「经上的预言」(20节),和「预言」(21节)。彼得宣称圣经是「全部可靠的」。在21节,彼得解释圣经是可靠的原因。如保罗一样,彼得确定神是圣经的来源,虽然圣经是由人写下的,但人写圣经均被圣灵所引导(希腊文 pheromenoi)。所以无形中,彼得承认了字句默示的信念,这就是说,圣灵引导圣经的作者,选择他们的用语。这真理可用以下例子说明:有人走进百货公司去购物,因为赶时间,所以虽然身在电动楼梯上面,他还走着。虽然他是走着,但也是电动楼梯把他输送至搂上去。同一道理,圣经作者的用语,虽然是根据自己的教育背景和凤格特色,但引导他们、输送他们的是圣灵。圣灵保证了所写的一切,都是正确的。
彼得在彼得后书三章16节,提到保罗的书信。他说假教师强解保罗的书信,正如他们「强解别的经书一样」。这是一句独一无二的宣告,彼得将保罗的著作和旧约圣经等量齐观。
结论:
字句默示论最强而有力的根据,是耶稣基督的见证。耶稣基督见证整本圣经,都是神默示的,这是指旧约的不同书卷,和圣经原初记录下来的话语。耶稣根据圣经上精确的话语,来建立他的论据,这证明了他对圣经的重视。另一方面,保罗也确认圣经,都是神的呼气,人是工具,被神引导将圣经写成。彼得强调,人是被圣灵引导将圣经写成。他们每一位的见证,都是要我们接受圣经的字句默示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