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神学(主后590年 - 1517年)《慕迪神学手册》灵修

作者:唐崇荣 来源:网络 浏览:
中世纪,可以说是由主后590年开始,至1517年为止。贵格利一世(Gregory I)是在590年被立为罗马的主教,而马丁路德是在1517年开始基督教的改革运动。贵格利一世是奥古斯丁门下学生,他著作繁多,阐释奥古斯丁的教义。 主后500至1500年这段时期,又称为黑暗时期...

        中世纪,可以说是由主后590年开始,至1517年为止。贵格利一世(Gregory I)是在590年被立为罗马的主教,而马丁路德是在1517年开始基督教的改革运动。贵格利一世是奥古斯丁门下学生,他著作繁多,阐释奥古斯丁的教义。

        主后500至1500年这段时期,又称为黑暗时期,这是因为教会在这段时期中腐败黑暗;故此马丁路德起而改革,欲洁净教会,将教会引回到lj正确教义之上。

        罗马天主教会的教义,是在中世纪时代发展起来的。大致来说,教会是采取一种半伯拉纠主义,不太强调人类的堕落,不说人在灵性上已经死亡,而说人是软弱;这样,人在救恩中可以与神合作。一些道理如炼狱、向马利亚和圣徒祷告、弥撒的祭祀和圣餐化质说等,都是在这个时期产生的。

中世纪的争论

反图像争论(Iconoclastic Controversy)

        反图像一词的英文iconoclastic,是从icon一字(希腊文 eikon,意思是「仿似」)和klan (希腊文 ,意思是「破坏」)二字而来的;icon 所指的是宗教上的图像。一个反图像主义者,就是倡议毁灭一切图像的人。接近第三世纪,教会里开始使用图像,也开始崇拜图像,这现象持续了多个世纪,而且有增无减。东方教会的做法更甚,他们更受到异教崇拜的影响。西方教会也不能幸免。马利亚、基督、使徒和其他圣徒的图画和雕象,广被使用,以帮助无学识的会众祷告。虽然教会教导人对这些图像只是尊敬,不是敬拜,但无疑,这些无学识的平信徒转为敬拜这些图像。

        巴色尔(Basil the Great)指出,「向图像所表示的尊敬,传达到所代表的本型之上」-- 这导致了图像的使用和敬拜。图像的倡议者认为「图像能美化教会,提醒人记得过去,向教育程度低的人发挥圣经的效用」。争论的高潮是在主后726年,当时,罗马皇帝利奥(Leo)禁止使用图像,但教皇贵格利二世及三世和大马士革的约翰(John of Damascus)却维护图像。这位约翰教导说,图像有圣礼仪式的作用,并且能施行恩典,他更将对神的敬拜和对图像的尊敬区别。主后787年,教会在尼西亚召开会议,批准使用图像。并且说明,基督和圣徒的像应该受到「怀念和尊敬」。自此以后,图像敬拜就成为教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主后843年,东方的教会废止使用雕刻的像,只局限于画像。

「和子」的争论(Filioque Controversy)

         「和子」(拉丁文,  filioque)的争论,是关乎「谁差遣圣灵来?」的问题,差遣圣灵的是父,还是父「和子」?历史上,这个似乎是不重要的问题,但却造成东西方教会的决裂。希腊(东方)教会认为,圣灵是「从一个源头发出的」(single procession) -- 就是说,差遣圣灵的只有父。可是,罗马(西方)教会根据约翰福音十五章26节,以及子与父是同质的这个事实,认为圣灵是「从两个源头发出的」(double procession) --就是说,父和子都有分差遣圣灵。主后589年,托利多会议(Council of Toledo)确定了「和子」一词,将之加于尼西亚信经之上。但东方教会拒绝接受这个教义,分歧更形恶化,到最后,东西方教会就在1054年分裂。

预定的争论(Predestination Controversy)

        罗马天主教会是循着一条半伯拉纠的路线发展的,到第九世纪,有一位名叫哥特沙克(Gottschalk)的修士,尝试就预定的问题,将教会带回奥古斯丁的教义上。哥特沙克极力维护奥古斯丁的教义,他强调神按着他永远的计划,已经定下一切事情。他否定神对人的拣选是单单根据他对人属灵回应的预知,他认为有双重的拣选(double predestination):拣选一些人得着救恩,又遗弃其他人,使他永远的受刑罚。但有些人说,罪不是神预定的一部分;神只预定对罪的刑罚。这样说来,预定受咒诅的说法就不能成立。哥特沙克也强调,得着救恩是借着恩典,而不是靠着行为。

        哥特沙克受到激烈的反对,因为他对救恩的教训,会令圣礼和善行,以及中世纪教会其他的教训,得不到地位。主后848年,美因茨大会(Synod of Mainz)否定哥特沙克,鞭打他,并将他终身囚禁。哥特沙克于869年去世,死前也没有收回他的教训。

主的晚餐的争论(Lord's Supper Controversy)

        主后831年,在法国科尔比的修道院,有一位名叫拉得伯土(Radbertus)的修士,写了一篇名为「主的身体和血」的论文,教导化质的教义。拉得伯土认为,当主礼者宣读基督话语的献词时(「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的血」),神迹就会发生:饼和酒都会按字面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虽然表面形状保持不变,包括原来的颜色、形状、味道等,但在饼和酒里面,就有神迹发生。拉得伯土是根据约翰福音六章(「我是生命的粮。。。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和基督在楼房上的话语,建立他的教训,按字面去解释这些话语。他说,这种神迹的功效,只发生在那些凭信心接受的信徒身上,对于不信的人,是没有果效的。

        这种说法开始时受到反对,但在十三世纪,就被罗马天主教会正式接纳。

中世纪的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

        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这名词,是源自十一至十二世纪的一种修道学院,称为Scholae。学者在这些学院研究,以能从理性出发,维护和解释信仰。他们不是去发掘新的真理,只是寻求以理性的方法,去维护教会的教义。他们认为「神学是应该从哲学的观点去探讨,而不是从圣经的观点去探讨」。

        经院哲学大行其道,因为十二世纪流行翻译亚里斯多德(Aristotle)的著作。经院哲学是依从亚里斯多德的逻辑演绎法,去明白圣经真理。经院哲学有三种形式。实名论(Realism),此派跟随柏拉图的思想,认为普遍概念(universal ideas)是存在于个别物体(individual objects)以外。安瑟伦(Anselm)和波拿文土拉(Bonaventura)是实名论的佼佼者。温和的实名论(Moderate realists),跟随亚里斯多德的思想,认为普遍概念如真理及良善,是客观存在的(objective existence);但普遍概念并不独立于个别事物而存在,亚伯拉德(Abelard)和亚奎那(Thomas Aquinas)(是最伟大的经院派学者)是此派的代表。唯名论(Nominalism),是对实名论的一种回应,此派认为概念在思维以外并不存在。俄坎(Occam)是此派代表。唯名论否定任何在人经验以外的事物,因此,唯名论也否定三位一体。唯名论的观念,出现在多个世纪以后的经验主又(empiricism)和实用主义(pragmatism)中。

中世纪的人论

安瑟伦(Anselm)

         安瑟伦(1033年至l109年)讲述原罪的教义,但他强调「原罪」的「原」字(original )也可以称为「本性」(natural),因为原罪所指的不是人类的始源问题;原罪是指在人类堕落后,个别人的境况。因为,所有人的本性,都在亚当和夏娃里面,亚当和夏娃的罪,会影响到全人类。罪以一种败坏本性(corrupted nature)繁衍,孩童都受到它的影响,因为他们也有人性;孩童都因亚当犯了罪,都在罪中受沾染,都被定为有罪。

        安瑟伦认为,人类在堕落之后,已经丧失真正的自由,但意志功能(voluntary faculty)还没有损毁。人还拥有自己的意志,但安瑟伦将自由(他所反对的)和意志能力(他所赞同的)加以区分。安瑟伦反对人有一种辨别的自由,就是选择对与错的自由;人的意志是为了选择善而被造的。

亚奎那(Thomas Aquinas)

         亚奎那对罪的定义一方面是消极性的,就是人丧失了原来的义。但他对罪的定义也有积极性的一面,就是指肉体的情欲。这种罪恶本性,从父母繁衍到后代。亚奎那认为,亚当的罪之所以传给全人类,是因为全人类是同属一系的。他说:「所有从亚当而生的,都可以算是一个人;这样,从亚当而来的人,都是属于一个身体。」原罪的结果,是人的意志与神疏离,灵魂的功能混乱,并且人要付上受刑罚的责任。

        以亚奎那作为代表的经院学派,认为重大的罪(capital sin)是骄傲、贫婪、情欲、愤怒、暴饮暴食、嫉妒和怠惰,他们都称这些为道德上的罪;这些罪的发生,都出于一种违背神律法的意愿,而这些罪是将人与神隔离了。轻微的罪(venial sins)就是指「离开神,但不是出于完全的意愿。这些罪可借着轻微的刑罚被赎」。

马利亚无罪论

         马利亚的地位日被尊崇,教会也开始教导马利亚无罪的道理。问题的辩论集中在,究竟马利亚受孕育的时期是不是没有罪的;或者说,马利亚虽曾受原罪所染,但在抬胎儿时期,蒙保守不被沾污。拉得伯土(Radbertus)最先教导说,马利亚在母腹时是没有罪的,然后她进入这个世界,也不带罪的瑕疵。1140年教会首次提出无瑕疵受孕论(immaculate conception),但此说被克勒窝的伯尔纳(Bernard of Clairvaux)和亚奎那(Thomas Aquinas)反对;不过,这观念在教会中愈久愈被人接纳,终于在1854年被公认为信条。

总结

        中世纪时期,罗马天主教的人论逐渐形成-- 人类原初拥有超然所赐的义,人在道德上不是中性的。因为人堕落犯罪,已失去了超然所赐的义,但人还没有失去他本性的能力。结果人没有全然败坏,人在道德上是中性的,可以在救恩上与神合作(半伯拉纠主义)。

中世纪的救恩论

赎罪(Atonement)

         安瑟伦(Anselm):安瑟伦认为人因为犯罪,已经失去他所应有的属神的尊荣。神可以选择刑罚罪恶,或选择赐下他的儿子,使他的尊荣可以得着满足;神选择后者,并且借着基督的死,让神再次得着尊荣。另一方面,基督也得着赏赐。基督将赏赐以赦罪的形式,赐给罪人。

        亚伯拉德(Abelard):亚伯拉德不赞成安瑟伦对救恩所持的交易理论(Commercial Theory)。亚伯拉德认为,神借着基督的死所显明的爱,是自愿地赦免罪人。他的观点称为道德影响论(Moral Influence view)。

        其他:克勒窝的伯尔纳(Bernard of Clairvaux)反对亚伯拉德的理论,他认为信徒获得救赎,是由于基督的血,而不是基督的榜样。伦巴得(Peter Lombard)将安瑟伦和亚伯拉德的观点综合起来,他说,基督为罪人而死,将罪人领进神的爱中,罪人就从罪中被释放。

        亚奎那的思想,也反映出安瑟伦和亚伯拉德的观点。亚奎那认为基督既作全人类的元首,他就将自己的完美性(perfection)赐给人类。亚奎那认为,基督「借着他的教训、生活和受苦,作教师,也作全人类的榜样。这些受苦,特别反映出神的爱,唤醒人心里爱的回应」。

         总结:中世纪时代,对赎罪教义的贡献不多。

神的恩典

         虽然中世纪教会正式赞同奥古斯丁的教训,但中世纪的教义,其实是逐渐迈向半伯拉纠主义。人的意志并未在堕落败坏中受破坏,人可以在救恩中与神合作等观点,是十分普遍的。一般来说,经院哲学家都承认,在救恩中,恩典乃属必需,尽管他们对恩典也各有不同的定义。亚奎那认为,恩典在救恩中是必需的,他说,除非是靠着神的恩典,人不可能从一个罪的境况,转向义的境况。可是,亚奎那也将「白白的恩典」(free grace)和「成圣的恩典」(santifying grace)区分。白白的恩典包括知识(信心和认识)、见证(治病、神迹、说预言)和沟通(方言和方言的翻译)。成圣的恩典包括运作的(operative,前期的)和合作的(cooperative,后期的)恩典。亚奎那认为,合作的恩典,是指人在接受恩典时,是与神有一种合作关系。

        伦巴得(Peter Lombard)将运作恩典和合作的恩典加以区分。运作的恩典完全是神的工作,叫人在信心中转向神,合作的恩典要求人接受恩典,与神合作。中世纪的整个大方向,包括经院哲学在内,都是半伯拉纠主义的。

信心与行为

         经院哲学将信心分成两个层面。知性的信(fides informis)是指对教会教义的认识,和行为的信(fides informata)是指能产生爱心行为的信心。行为的信是得救和称义的结果,宗教生活的核心是信心,但信心必须有爱心和好行为。这就是之所以经院哲学的称义观,不是强调与神的新的关系,而是强调善行的能力。

称义(Justification)

        经院哲学说,称义不是由于神审判的作为所致,而是出于神向个人所施行成圣恩典的一种合作关系。同时,个人可以凭着自由意志,以忏悔和信靠归向神。可是,按经院学派的教训,称义并不包括救恩的稳妥性,因为救恩的稳妥,是下能获得保证的。

中世纪的教会论

圣礼

        关于中世纪教会的圣礼,有两点是值得一提的:中世纪的圣礼,以有形的方式将救恩赐给个人,并且将个人的得救与教会相连。于是,圣礼就成为恩典临到个人可见的证据。

        圣礼的数目,不能一概而论,有些权威的资料说有六个,有些说七个,也有些说十二个。伦巴得是第一个列举出七大圣礼的人:洗礼、圣餐、坚振礼、临终傅油礼、补赎礼、授圣职礼和婚礼;这七大圣礼,在l439年的佛罗伦斯会议(Council of Florence)被正式公认。

中世纪圣礼的属灵功效圣礼功效洗礼重生;给予属灵的生命坚振礼坚固属灵的生命圣餐滋养属灵的生命补赎礼如在罪中失落,恢复属灵的生命临终傅油礼医治灵魂;有时医治身体授圣职礼建立教会的管治婚礼神赐福家庭;生儿育女;天上多有被选者

 

        根据中世纪神学,救恩和成圣似乎是借着行为,而不是借着神的恩典获得的。

教皇制度

        经院学派时代,由于有经院学者如亚奎那和克勒窝的伯年纳(Bernard of Clairvaux)等人的支持,教皇制度一时而盛,拥有属灵的及今世的至高权柄。教皇观念的产生,始于基督曾赋予彼得比其他使徒更大的权柄,而彼得又曾经担任罗马的第一位主教等说法;于是,彼得附存的权柄(concomitant authority),代代相传,传给后世的罗马主教。

        格拉典(Gratian)认为,不顺服教皇就是不顺服神。亚奎那认为,作为罗马主教的教皇,是教会的至高元首,能保存教会道德和教训的纯洁。只有教皇有权教导该信什么。教皇依诺森三世(InnocentⅢ)说,教皇是在地上的「基督的代表」(vicar of Christ),教皇因此被称为「圣者」或「至圣者」。依诺森三世更说,麦基洗德是教皇的预表。因为教皇拥有天国的钥匙,又拥有捆缚和释放的权柄,任何人不顺服教皇,就被称为异端。照此说来,在罗马天主教会以外,就没有救恩。

        教皇的至高主权,也控制国家。依诺森三世说,基督已将全世界交给彼得,叫他管治,因此,所有世上的权柄,都属教皇所有。教皇有权废除君王、接受贡物、割让土地、惩罚异己和废除国家的法律。教皇贵格利七世说,他要为世上的各国向神负责任。1302年,教皇鲍尼法斯八世(Booiface VIII)颁布教皇谕旨,宣告教皇拥有两种权柄 -- 属灵的剑和属世的剑。

教会的本质

         中世纪时代有一种思想兴起,就是将教会和神的国的发展等同,这种思想,是产生于两个伪造的文宪,就是「君土坦丁之御赐教产」(Donation of Constantine,写于第八世纪中叶)和「伊西多尔教谕」(Decretals of Isidore,写于第九世纪中叶)。第一个文宪托名是由君士坦丁所写的,君士坦丁愿意将他的宫殿、罗马城、罗马本区和意大利的城市交给教皇和他的继承人。一切的生活因此都环绕着教会,一切不是与教会有关的事物,都被否定,都被认为是世俗化的。可是,教会本身也愈来愈世俗化。这个称为神的国度的教会,就愈来愈被政治所充斥,而不是被救恩所充满。

        中世纪教会观念,有以下几方面的发展。(1)中世纪着重可见教会(visible church)的本质,因为道成肉身的基督是眼所能见的;今天的教会,也是继续基督道成肉身的工作。教皇既作为彼得可见的继承者,故拥有绝对的权柄。(Ⅱ)教会分为教导的教会(以教皇为首的所有圣职人员)和聆听的教会(尊崇圣职人员的信徒)。(Ⅲ)教会有身体(持守真正信仰者)和灵魂(与基督联合拥有超然的恩典和恩赐的人)。(Ⅳ)教会借着圣职人员,施与基督的恩典。(V)教会是「救恩的工具,拯救的方舟」。教会教导真理,借着圣礼使人成圣,并且根据教会的规例,治理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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