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米纽斯神学《慕迪神学手册》灵修

作者:唐崇荣 来源:网络 浏览:
亚米纽斯主义(Arminianism)一词,是用来形容亚米纽斯(Jacobus Arminius?1560至1609年)的神学观点,和亚米纽斯的教训所引起的运动。至于亚米纽斯的立场,在他的跟随者抗辩派(Remonstrants)于1610年的文件中,已经清楚陈述;这些抗辩派正式对抗在荷兰的加尔文...

        亚米纽斯主义(Arminianism)一词,是用来形容亚米纽斯(Jacobus Arminius?1560至1609年)的神学观点,和亚米纽斯的教训所引起的运动。至于亚米纽斯的立场,在他的跟随者抗辩派(Remonstrants)于1610年的文件中,已经清楚陈述;这些抗辩派正式对抗在荷兰的加尔文主义。

         亚米纽期主要的神学论点如下:神根据他的预知,而有条件地拣选人得着救恩;神的恩典可被抗拒;基督的教赎是普世性的;人有自由意志,人借着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可以救恩上与神合作;信徒有可能失去救恩。虽然亚米纽斯主义,是改革宗教会内神学上分歧的结果,但这些神学观点也在今天不少神学派系中存留。循道宗(Methodism)和卫理宗(Welseyanism)就是跟随亚米纽斯的教义。此外,圣洁运动、灵恩运动及其他宗派如自由意志浸礼派(FreeWill Baptist)等均是。

亚米纽斯神学的历史

亚米纽斯

        亚米纽斯(Jacobus Arminius)在荷兰出生,并且曾在马堡、莱顿、日内瓦和巴色等地读书。而在他生命中的最后六年,他曾在阿姆斯特丹的一间教会当牧师(1588至1603年),并在荷兰的莱顿大学任教授。

        亚米纽斯起初是一个严格的加尔文派信徒。他在日内瓦时,曾受学于加尔文的女婿伯撒(Beza)门下。但当他维护加尔文的思想,对抗古尼贺尔特(Koornheert)时,他觉得对手比他更能保卫自己的观点。亚米纽斯受驳斥后,也就摒弃了加尔文主义。

        亚米纽斯反对加尔交关于预定和定罪的教义,他将加尔文的思想加以修订,令「神不致被人当作是罪的创始者,人也不会成为神手中的一部机器」。他根据罗马书第九章写过一篇论文,提倡有条件的拣选。他认为人有能力主动寻求救恩,人在救恩中可与神合作。亚米纽斯与路德和加尔文不同之处,就是后者教导在堕落之后,自由意志已经丧失,但亚米纽斯相信,神赐给每个人基本的(primary)或先前的(prevenient)恩典,让每个人都可以向福音的呼召产生回应。亚米纽斯也反对堕落前论(supralapsarianism) -- 按加尔文的观点,在神的计划中,人未曾堕落,神已定下一些人得着救恩,并且向一些人定罪。他认为,堕落前论无疑将神定为罪恶的创始者。

        亚米纽斯教导基督无限赎罪的乱点 -- 那就是说,基督为每一个人受死。他又强调神的恩典是可以抗拒的。亚米纽斯又根据彼得前书一章10节,指出信徒有可能永远沉沦。

多特大会(Synod of Dort)

        亚米纽斯的观点在荷兰掀起了不少的争论,就是在他的同僚中也不例外。亚米纽斯向政府要求召开大会,借以定断问题。但亚米纽斯在大会之前九年,即1609年就死去。多特大会是由国家召开的,会期由1618年8月13日至1619年5月9日,共有八十四位成员出席,其中五十八位是荷兰人。由于会议的主持和首席秘书都是属加尔文派的,而且整个荷兰代表团都持正统观点,所以抗辩派的命运已定。亚米纽斯派领袖,也是亚米纽斯的继承人依皮斯科皮乌(Simon Episcopius,莱顿大学的教授),和另外十二位亚米纽斯派的牧者,被召在多特大会上答辩。抗辩派的五项要点被否定,而加尔文派的五部法典、《比利时信条》(Belgic Confession)及《海得堡教义问答》(Heidelberg Catechism)均被确定。

        逼迫在多特大会之后展开了。二百名亚米纽斯派的牧者丧失职位;政客巴尼弗尔特(John van Olden Barneveldt)遭斩首。格鲁希乌(Hugo Grotius)被定罪,受终身监禁,但他两年后逃狱。不少亚米纽斯派都逃离国土。

荷兰的领袖

         1625年,逼迫停止,抗辩派就返回荷兰,根据1630年所批准的谕令,在那里建立教会和学校。他们在阿姆斯特丹设立了一所著名的神学院,由依皮斯科皮乌担任神学教授。依皮斯科皮乌在1621年写过一篇信仰宣言,影响了不少路德宗和其他团体倾向亚米纽斯主义。(那些较不属正统派的人士,对此信仰宣言感到失望,因为它是守着正统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亚米纽斯派就曾被人指责在三位一体教义中渗入苏西尼派的观点。)逼迫过后,亚米纽斯派就回到荷兰。他们采取容忍主义,这影响了该地,后来对宗教也多采取容忍态度。可是,亚米纽斯派逐渐式微,它在荷兰国土上的影响力也就消减了。事实上,亚米纽斯主义的影响力已超越宗教及地域疆界,它为「理性主义」铺路,令理性主义在荷兰、日内瓦和德国的国立教会(Established Churches)大行其道。

英国与卫斯理

         其实早于亚米纽斯,英国已有亚米纽斯式的教义思想。举例说,当时的宗教条文(The Articles  of Religion)中的内容就是模棱两可的,可解释为亚米纽斯主义,也可解释为加尔文思想。克蓝麦(Thomas Cranmer?1489至1556年)在1543年出版了一本《基督徒必须的教义和学识》(A Necessary Doctrine and Erudition for Any Christian Man),该书内容本质上属亚米纽斯派。剑桥大学的教义虽然属加尔文派,但也受到亚米纽斯派的影响。1574年担任剑桥大学神学教授的巴罗(Baro),是法国难民,他说:「神预定所有人得永生的条件,是他们的信心和持守。」。以下是一些属亚米纽斯派的出版物:剑桥大学教授柏拉法利(John Playfere)写了一本《为预定论向福音上诉(An Appeal to the Gospel for the True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1608年);贺持(Samuel Hoard)在1633年出版了《否证神对人的咒诅就显明了神对人的爱》(God's Love to Mankind Manifested by Disproving His Absolute Decree for Their Damnation)。

        内战之后,查理二世(Charles II)鄙视长老宗,再次将亚米纽斯教义实施在英国的教会中,历五十多年。值得注意的是,英国的亚米纽斯主义和荷兰的不同;前者不信恩典的教义,他们讲论基督赎罪的榜样,其实英国的亚米纽斯派已走向伯拉纠主义(Pelagianism),直到卫斯理约翰(John Wesley)才复兴真理的教训。

        卫斯理约翰(1703至1791年)自小受到敬度的母亲苏珊娜的教导,他有兄弟姐妹十九人。他在牛津受训练,1725年经历了一次「宗教醒觉」。此后,他就召开一个秩序井然的查经班后来名为「神圣会」(The Holy Club)。这个查经班,称为「循道派」(Methodist),就是从他们那种秩序井然、循规蹈矩的查经方式而起的。卫斯理最后成为 循道会的创始人。在他前往美国途中,卫斯理深深被莫拉维(Moravians)信徒的信心感染。他回到英国,又遇到另一个莫拉维的弟兄,名叫贝勒尔(Peter Bohler),他就是领卫斯理认识,单凭在基督里的信心就可得救的人。这次经历可以说是卫斯理真正的悔改。自此以后,他就宣讲一个新的信息:单凭信心就得着救恩。在以仪式为重的英国教会,这信息十分不寻常。卫期理又与以前另一位「神圣会」的成员怀特菲尔德(George Whitefield),四出传道;足迹所及超过250,000哩,宣讲的讲章超过40,000篇。卫斯理的复兴运动,令亚米纽斯的教义又传回英国去。

亚米纽斯神学的教义观点

         亚米纽斯的教义广泛在今天不同的团体中流传:路德宗、卫理宗、圣公宗(Episcopaliauns)、安立甘宗(Anglicans)、五旬节宗、自由意志浸礼派(Free Will Baptists)教会,和大部分灵恩派及圣洁运动的信徒。本处所胪列的教义,只能代表一般的亚米纽斯主义(特别是卫斯理派所持的观点);但个别宗派与团体,对亚米纽斯主义所持的重点各有不同,某会某派所执的,可能不同于另一会另一派。

        我们不会讨论所有基督教信仰的基要教义,只探讨那些特别已成为亚米纽斯主义特征的教义。

抗辩文(Remonstrance)

        1610年,亚米纽斯的一群跟随者,为了对抗加尔文思想,就胪列了五项教义条文,称为「抗辩文」。抗辩文强调以下五项要点:(I)有条件的预定是基于神的预知;(II)基督的死是普世性的;他为每一个人而死,他受死代赎的功效不只发生在信徒身上;(III)得救的信心不可能与圣灵的重生分开;(IV)神的恩典是可以抗拒的;及(V)虽然神赐恩典让信徒得蒙保守,但圣经中不太清楚提到,信徒是永远不会失落的。抗辩文的五项内容详情如下:

        第一条:拣选是根据预知(election based on foreknowledge)

        神在创立世界以先,已经定下永恒的旨意,就是借著他儿子耶稣基督去拯救那些堕落犯罪的人,并靠著圣灵的恩典,保守他们相信圣子耶稣,又持守这信心,直到末了。另一方面,让那些无可救药、不信的人留在罪中,在震怒之下;并定他们的罪,叫他们与基督分离。这是根据约翰福音五章36节所说的:「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的身上。」此外还有其他的经文作为根据。

        第二条:无限的赎罪(unlimited attonement)

         世界的救主耶稣基督曾为所有人及每一个人受死,又借著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使他们救赎和赦罪;但除了信徒,没有人可以享受罪的赦免。这是根据约翰福音三章16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壹书二章2节又说:「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第三条:无能的本性(natural inability)

         人不能拯救自己的,也没有运用自由意志的能力,正如人在背道和罪恶的状态中,不能靠自己的思考、渴望和实行真正的良善(正如信心所作的);除了在基督里,借著圣灵,从神重生,令心意、倾慕、意志和所有的能力都更新,才能正确理解、思考、渴望和实行真正的良善。这是根据约翰福音十五章5节基督的话:「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

        第四条: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

         这种神的恩典是引发、维系,并且成就一切良善。重生的人若得不到神恩典的帮助、醒觉,去跟随神,与神合作,就不能思想、渴慕或实践善行,也不能抵抗邪恶的试探。所有善行、善事,都归于神在基督里的恩典。但恩典的运作,并不是不能抗拒的,正如圣经所记载的,有不少人就曾圣抗拒圣灵。使徒行传七章和其他经文都有记载。

        第五条:有条件的保守(conditional perserverance)

        那些靠著真信心归于基督,有圣灵居住的人,都有完全的能力去和撒但、罪恶、世界和自己的肉体争战,并且得胜;如人所知,那是因为靠著圣灵的帮助而成的;而耶稣基督更会在人遇到试探时,伸出援手,只要人愿意面对争战,愿意接受他的帮助,而不是停滞不前。基督会保守他们不致跌倒,让他们不因撒但的诡计而被误导,或从基督的手中失落,这是根据约翰福音十章28节基督的话:「谁也不能从我的手里把他们夺去。」但究竟他们会否因为无知、离弃当初在基督里的生命,或回到现今邪恶的世界里,转离圣洁的教训,失去良知,失落恩典;这些都必须得到更多圣经的根据,我们才可去教导众人。

原罪

         亚米纽斯教导有关原罪的教义,他说原罪影响了整个人,使人欠缺了一切良善,远离神的恩典,继续行恶。罪和死是借著亚当的罪进入世界。死亡的刑罚临到所有人,是因为人的内心状况,而不是因为罪归与人。此外,由于所有人是亚当的后裔,故此都承受了一种败坏的人性,但这并不是说罪在律法上归与人。抗辩文宣称:「我们没有根据说,亚当的罪归与他的后裔,所以神因亚当所犯的同一项罪,而定他的后代为有罪。」。

        亚米纽斯的立场和约翰卫斯理也有不同。「亚米纽斯认为,纵然我们的本性败坏,神让我们仍能与他合作,是出于神的公义。若没有这个,人就不用为自己的罪行负责任。」而卫斯理则认为,人与神合作的能力,是借著「神赐给所有人的先前恩典,这是基督为全人类普世性救赎的第一种果效。」亚米纽斯根据罗马书三章16节说,基督白白的恩典将咒诅和定罪从人身上除去,没有人因为原罪或原罪的后果而被定罪。「人现今不再因为自己的败坏本性而被定罪,虽然这种败坏就是罪的本质。它所当受的谴责,已借著基督白白的恩典而除去,人单单因著自己的过犯而被定罪。」

        亚米纽斯主义虽然承认有原罪和败坏,但它也说,原罪的影响已借著神的恩典,在每个人身上除去和撤掉,令罪人可以主动地回应神,或在救恩上与神合作。没有人是因为从亚当那里承受了罪,或因败坏的本性而被定罪;人定罪只因为自己所犯的罪。

亚米纽斯教义(抗辩文)

教义解释拣选是根据预知神拣选他所知道,会按照自由意志相信基督并且持守信仰的人。无限的赎罪基督在赎罪工作上,为全人类安排了救赎,让全人类能以得救(saveable)。基督的赎罪只对相信他的人发生功效。人的本性无能人不能救自己,必须由圣灵赐予新生。先前恩典圣灵预备的工作令信徒可以向福音有所回应,并且在救恩中与神合作。有条件的保守信徒得着赋予的能力,去过得胜的生活;但信徒可能离开恩典,失落救恩。

拣选与预定

        亚米纽期将预定的教义(神指定一些人得救),解释为神的预知。因为神知道谁会拣选他,而这些人就是神所预定的。他也将预定的教义解释为神知道那些人不单会相信,而且会坚守信仰。亚米纽斯论到个别信徒所蒙的拣选,他说:「神的旨意是根据神的预知,即是说神从亘古以前已经知道谁会相信,这是根据他借先前恩典,所赐予人的悔改和信心;神也知道谁会倚靠后来的恩典而坚守信心;谁不会相信,谁不会坚守。」。

        亚米纽斯的预定论,包括了所有人类;定义如下:「神的旨意是拯救人类脱离全然败坏的境况。神不是武断和滥纵地,只将救恩赐给一些人。预定的范围包括所有人,但预定的条件单单就是相信耶稣基督的人。」。

        亚米纽斯说,人蒙拣选得永生是基于相信基督。这不是出于神武断的抉择,反之,这是根据人对福音的回应。

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

        先前恩典就是神赐给所有人的一种「预备的」恩典,让人能回应并接受福音。先前恩典可以定义为:「人的灵魂进入救恩大门之前的第一步,或预备的救恩(preparatory grace)。这是圣灵向在罪中无助的人所施的恩典。对有罪的人,这可称为恩慈;对无能力的人,这可称为能力。因此先前恩典可以界定为,在生命完全重生之前所彰显的神圣工作。」

        这可导致神人合作说(synergism),就是人和神在救恩上是「一起工作」(working together),或一种「合作行动」(cooperative action)。由于神施行先前恩典,亚当的罪所遗传下来的影响,便改变过来,令人可以用信心向福音回应。人可以凭自由意志,接受或拒绝福音,以及神的恩典。「由于从原罪之中复苏,人可以开放接受在耶稣基督里白白赐下的恩典。人可以恢复与神亲密而不受破坏的关系。」

        亚米纽斯思想体系中的恩典,可以总括为如下数点:(1)全然败坏的人是全然无能的;(II)由于无条件的赎罪,这种本性的状况,在某意义上也是一种恩典的状况;(III)恩典是延续的,这却不同于加尔又所区分的普通恩典(common grace)和有效恩典(efficacious grace);(IV)神人合作说也就是恩典和自由意志的互相合作;及(V)人有能力最终抗拒神白白赐下给他的恩典。」。

自由意志

        先前恩典和自由意志之间,是应该有关连的。威利(Wiley)引述了四个关于先前恩典和自由意志的命题。

        (I)先前恩典是施行在普通人(natural man),或说是堕落的人身上。这种恩典是施行在他整个人的身上(entire being),而不是在他某种特性或能力之上。。。(II)先前恩典使人成为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主体。人的堕落并没有失去神的形象,也没有破坏他全人的任何能力。他的堕落也没有破坏他的思考能力(这是属于认知性方面);也没有破坏他的感官能力(这是属于感性方面)当然,它也没有破坏他的意志能力(这是属于意欲方面)。(III)先前恩典更进 一步施于被奴役的人。。这种奴役不是绝对性的,因为人的灵魂清楚知道自己受捆缚,也想摆脱捆缚。。恩典是必须的。。令灵魂向真理醒觉。。并进一步影响惑感情,令人的心倾向真理。(IV)人的意志与圣灵的原初恩典(originating grace)继续合作,将先前恩典与拯救恩典直接合并。。。亚米纽斯认定,借著圣灵无条件叫地临到所有人的先前恩典,人的道德生活从最初开始,就有著自由主体(free agency)的能力及责任了。

        总结而言,亚米纽斯的教导是:人的堕落并没有破坏人的选择能力。先前恩典令人看见自己属灵的需要,令他能选择救恩。威利强调,恩典在交互作用中是最为重要的。

救恩的条件

         得救的信心包括以下四项事情:「(I)对罪的觉醒;(II)借着叫人知罪,和感动人的圣灵赐予先前恩典,人便能转向神;(III)悔改认罪,就是承认罪人与神的恩典分离,并且遵守共同立下的新约;及(IV)个人接受在耶稣基督里的新生。」

        人在救恩中的责任包括知罪、离罪、转向神和信靠基督。卫斯理约翰强调,悔改和相信构成了「得救的信心」。卫斯理的信息是要求人「悔改和相信」。悔改含有改变之意,卫斯理称它为,「心意从一切的罪中(all sin)转向完全的圣洁(all holiness)」。悔改包含除掉罪,和生命的转变。悔改是包括行动的,按卫斯理所言,先悔改后信心。卫斯理又说:「相信福音之前,我们必须悔改。在我们能真正倚靠基督之前,必须先脱离自我的依赖。我们须将一切的自义和自信弃掉,才能对他产生真正的信靠。我们须先被拯救,离开对自己的信赖,才能信靠他所作的和所受的。」

         卫斯理为得救信心所下的定义,有以下三方面:(I)信靠神的恩慈和赦免;(II)接受信徒生命的确据,举例说,相信耶稣为神的儿子;(III)信赖基督,将生命的方向转过来,以基督为主。对卫斯理来说,相信最终的表现是顺服。这说法和今天的亚米纽斯主义相符;他们强调行为,作为救恩的重要条件。

赎罪的含义

         亚米纽斯派都持定从治理观(governmental view)看基督的死。那是格鲁希乌(Grotius)的教导,认为基督的死不是为罪人赎罪,只是满足神治理,或公义上的需要。基督不是为人类而死,而是作了一个「象征抵偿」(token payment),以满足神的管治。神因此放下律法的要求,赦免罪人,因为他的管治已得到维持和尊重。

赎罪的范围

         亚米纽斯派教导,基督的赎罪是普世性的。「这不是说,所有人都是无条件地得救,而是说基督的奉献,已满足了神圣律法对于拯救所有人的要求。」基督的赎罪是为每一个人的,足以让每一个人都得救(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得救了)。圣经著重普世性的救赎(约三16至17;罗五8、18;林后五14至15;提前二4,四10;来二9,十29;彼后二l;约壹二2,四14)。由于基督为所有人赎罪,福音是要向所有人宣讲(太二十八l9;可十六15;路二十四47)。

        亚米纽斯教导,赎罪的益处包括以下所说的。

        (1)人类继续存在。若说神容许全人类不断在罪和败坏中繁衍昌盛,而没有为他们安排救恩,这是难以接受的。。(II)所有人都恢复了可得救的状态(state of salvability)。赎罪功劳无条件地赐给所有人(白白的恩典),这包括了圣灵的光照、责备和定罪。人不但受到考验,也得到圣灵恩惠的扶助。。(III)夭折者的救恩:我们需肯定赎罪工作,是使夭折的人得到真正的救恩。

救恩可以失落

         亚米纽斯派认为信徒是会失去救恩的。虽然亚米纽斯本人没有清楚说明信徒会失落救恩,但他的结论是依循这个方向的。亚米纽斯说,人靠恩典得救,但得救也关乎他的自由意志。意志一直是自由的。亚米纽斯说,在信仰的持守中,自由意志需同时发生作用,不然信徒会失落救恩。「在蒙神的恩典保守时,自由意志需同时发生作用。自由意志有能力抗拒所赐予的恩典,和拒绝后施恩典(subsequent grace),因为恩典不是神无所不能的作为,而是可以被人的自由意志拒绝的。」

        卫斯理约翰教导,信徒的「信仰和良心可以破灭(shipwreck of faith and a good conscience);他有可能跌倒,不但是失败跌倒,而且可能是最终跌倒,永远灭亡」。关于个人失落救恩,所根据的经文是:路加福音十三章14节;歌罗西书一章29节;提摩太后书二章5节;希伯来书六章4至6节;彼得前书一章10节。

亚米纽斯神学的评价

         亚米纽斯强调几项要点,他强调人的责任无疑是合乎圣经的:人必须相信才能得救(约三16;徒十六31等)。如果人不肯相信,他就失落救恩(约五40,七17)。亚米纽斯所说普世性的赎罪,也是合乎圣经的(提前四10;彼后二l;约壹二2)。

        但亚米纽斯也有儿项论点需加以检讨。(I)亚米纽斯否定罪的遗传;他认为没有人因为原罪而永远被定罪。人被定罪是因为自己所犯的罪。这说法与罗马书五章12至21节有异。

        (II)虽然有解释上的不同,亚米纽斯派一般都相信始祖的堕落带来很大的影响,但先前恩典把这些影响除掉了使人可以在救恩之中与神同工。但圣经没有说明先前恩典清楚的根据。

        (III)亚米纽斯派教导,人的堕落并没有破坏人的自由意志;再者,他们说先前恩典运行在未信者的心里,令他以意志的行动,在救恩上和神合作。不错,人是需要为福音的回应负责任(约五40),但人的意志已因著人的堕落而受了影响(罗三11至12;弗二l);人需要神的恩典才能得救(弗二8;徒十三48,十六14)。

        (IV)亚米纽斯派将神的预定,诉诸神对人行动的预知。他们强调,神事先知道谁会相信,他就拣选那些人。按亚米纽斯主义,拣选和预定都是根据信心。「预知」一词(希腊文prognosis)基本上是与拣选相同的(比较罗十一2;彼前一20)。神所预知的内容,是来自事前的计划,而不是根据事前的资料。

        (V)亚米纽斯强调人在救恩中的参与和责任:知罪、离罪、悔改、认罪和相信。对亚米纽斯主义来说,悔改包括行动的转变,摒弃罪,而圣经中「悔改」(希腊文 metanoia)一词,意思就是「心意转变」。虽然强调人的责任是十分重要,但救恩也有多方面的条件;过于著重人的责任,就很容易消减了只靠恩典得救的重点。不少经文都强调救恩的唯一条件是在基督里有信心(约三16、36;徒十六31;罗十9等)。

        (VI)亚米纽斯教导,信徒是会失去救恩的,因为人的意志一直是自由的。人可以选择犯罪,放弃他以前对基督的信心。这观点是建立在一些容易引起争论的经文上,如希伯来书六章4至6节和彼得后书二章20至22节。但圣经清楚强调,信徒今天所得的永生(约三16;约壹五11至13)是永远的,并且因著基督所作的(罗五l,八l),可在基督里稳妥保存(约十28)。

加尔文神学和亚米纽斯主义的对比教义亚米纽斯主义加尔文神学败坏因着人的堕落,人承受了败坏的本性。先前恩典能除掉亚当的罪所带来的罪咎和定罪。因着人的堕落,人已全然败坏,死在罪中。他不能拯救自己。因为人已死在罪中,所以需要神的救恩。罪归于人神不是将亚当的罪归于全人类,但所有的人却因着亚当的堕落,承受了败坏的本性。由于亚当的过犯,罪就临到全人类,因此所有人都生在罪中。蒙拣选神拣选他所知道会按自由意志相信的人。拣选是有条件的,是根据人信心的回应。神无条件地从亘古就选择一些人得救。拣选不是根据人将来的回应。基督的赎罪基督为人类而死,让全人类可以得救。他的死只对那些相信的人发生功效。神定意基督要为所拣选的人而死。由于基督不是为每一个人而死。只是为那些蒙拣选得救的人死,他的死是完全成功的。恩典借着给所有人的先前恩典或预备性恩典,人能够与神合作,回应神的救恩。先前恩典能改变亚当的罪所带来的结果。普通恩典临到全人类,但不足以拯救每个人。神施行不能抗拒的恩典,将他所拣选的人召来,令他们愿意回应神。人的意志先前恩典是赐给所有人,在整个人的身上生效,给人自由的意志。败坏伸展到全人,包括人的意志。若没有不能抗拒的恩典,人的意志就会受捆缚,不能按自己的能力向神回应。蒙保守信徒会离开恩典,失掉救恩。信徒在信仰中蒙保守。信徒在救恩中稳妥,没有一个会失落。神的至高主权神按照人的自由意志与回应,限制他的管治。他的计划和他对人回应的预知有关。神的至高主权是绝对的,和没有条件的。神根据他旨意所喜悦的,决定一切事情。他的预知是根据事前的计划,而不是根据事前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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