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肉体的我灵修
属肉体的我 星心亲爱的天父, 孩儿我还是个属肉体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圣经话语,还活在嫉妒,纷争,耐心不够,好发脾气,求自己的喜悦,评判他人,不能担待他人的软弱中......我好悲哀,好可怜,好无知,好软弱啊,让我牢记您的话语,施行您的话语,做一个真正属灵的的人。哥林多前书3:3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纷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着世人的样子行吗?罗马书5章: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2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4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5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马书15章1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2我们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3因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如经上所记,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4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5但愿赐忍耐,安慰的神,叫你们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我的祷告奉主耶稣的名而祷告,阿门! !请自己读:鲁益师对爱的归类和独见四种爱 The Four Loves鲁氏不同意弗氏的爱观,认为它过分简化。他按照希腊文的用法,把“爱”分为四类(注三)∶亲情(Affection),友情(Friendship),情爱(Eros),和圣爱(Agape)。许多人认为,他不仅给爱下了最深刻的定义,他的洞察力,他的睿智和他的风趣,都带给人们很大的启示。亲情(Affection) 这个字源于希腊文Storge。它的原义是“喜爱,特别是亲子间的爱”,但也包括兄弟姐妹的爱。它是生物界的通性,这爱并不建筑在对方的优点,或回报上,而且几乎是无条件的。母亲的爱就是其中一种,“他有一张只有母亲能爱的脸”,就是这个意思。这种爱能牺牲,也常被受方视为当然。有些文化把这种爱,看作是爱的最高表现。因而有人说∶“世上最接近上帝的爱就是母爱。”但是鲁氏并不同意这种看法。鲁氏把爱的性质分作两类∶“施予爱”(Gift─love)和“需求爱”(Need─love)。我们常把父母亲的爱,归类于“施予爱”,而孩子对父母亲的爱,则是“需求爱”。 鲁氏认为,事情不是那麽简单。“需求”与“被需求”两者,其实是有相互依存关系的。世上的施予者,不但常“被需要”,也常常有操纵、控制被爱者的欲望,甚至连“自我牺牲”都可能是一种控制的手段。我则认为,双亲的爱,是幼儿认识自己,建立安全感的基础。幼儿需要从双亲的眼中肯定自己,也需要从父亲和母亲的形象中,对这个世界有健全的认识。这种爱是不可替代的。鲁氏九岁丧母,心灵受到创伤,这就是一个例子。友情(Friendship)它源于希腊文Philia。友情是建筑在个别的关系上的。友情没有排斥性,一个人可以有许多朋友。如果说情侣关系是面对面,两个人被对方所吸引,倾诉彼此的爱意,那麽,朋友关系是肩并肩,两个人为共同的兴趣所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不在于彼此的仰慕。所以,如果一个人希望能交些朋友,就应当去寻找共同兴趣。鲁氏指出,友情不只是同伴之情,更不只是利害关系的结合。友情应当是自愿的,不建立在“需求”的基础上,所以更富有“灵性”。可是,朋友的圈子也容易形成私党,促成圈内人的骄傲(优越感),和对圈外人的排斥。这个圈子容易彼此影响,加强共同点,含使好的更好,也使坏的更坏。这或许跟孟子所谓益者三友,和损者三友的道理相通。我认为,在有些文化中,朋友相互依存的关系非常紧密,甚或比家庭关系还深,这其实是不健康的。健康的友情不企图控制对方,不要求意见划一,并且能给对方成长的空间。就是情侣间,若是只有情爱而没有友爱,也是不会快乐的。情爱(Eros)伊若斯(Eros)是希腊的爱神,表达的是“浴入爱河”的感情。虽然旧约《雅歌书》中所描写的就是这种爱,但是在鲁氏所提出的四爱中,唯此一爱在圣经上没有对应的单字。鲁氏认为,情爱包含性爱,但性爱不是情爱,甚至可以有性而无情。他用英国人的幽默说,一个好色的男人,所要的并不是一个女人,女人不过正好是满足他欲望的工具罢了。鲁氏用罗马的美神维纳斯(Venus)来代表性爱。他呼吁我们不要对维纳斯太过认真,否则会受到伤害。“维纳斯是一个嘲弄人的精灵,不能算作神祗,她喜欢戏弄我们于股掌之上。”他认为,如果把性看得太严肃(把金赛博士或是Ruth博士的《性经》,当作认真学习的教材),就会失去性生活中轻松、活泼、健康的乐趣。伊若斯应当在“认真的浪漫情调”,和“轻松的游戏”的间奏曲中进行,缺一不可。真正的情爱,其对象不是性,而是被爱者的全人;所赞叹的,是爱的对象,而不是自己的需求。这是亲密性最真挚的表现,爱侣融为一体,施与受之间几乎已经无法区别。新约《以弗所书》用基督与教会,来比喻婚姻中夫妻相爱的关系。鲁氏认为,这表明了情爱是圣爱在地上的影子。虽然人类的情爱,无法从自身发出圣爱那种无私、不变的爱,但它仍然是圣爱在人间的一种投影。上帝的爱是一种完全的投入,他给人类立下了爱的典范,也赋予我们爱的天性。他赐予我们的情爱,让我们体会圣爱的内涵。好像基督以情爱为喻所说∶“你要不计代价的爱我,和我弟兄中最小的一位,要爱到好像浪费一般奢侈。”(注三,110页)因为这正是他所作的。爱侣的危机并非是过分崇拜对方,而是把情爱当作偶像。除非情爱受到上帝的约束,否则,当人们把它当作偶像来敬奉时,它就变成了妖精。鲁氏认为,“浴入爱河”是一种美妙的、深刻的经验,这种高昂的状态使得我们慷慨、勇敢。它也打开了我们的眼睛,让我们不但能看到所爱的人的美丽,而且能欣赏一切的美,它还是胜过淫念的妙方。可是,“浴入爱河”固然是一件好事,给予人高贵的感觉,但是,感觉是不能持久的。许多的婚外情,就是因为人们继续在追求这种感觉。 鲁氏与 Joy Davidman的恋爱史和短暂的婚姻,是一段非常美丽感人的故事。他曾在《惊喜》书上写到∶“在那几年里,我和妻子尽情地相爱-我们经验每一种样式的爱,没有一处心灵,或是一处身体,没有得到满足的。”所以,她的去世带给他极大的悲痛。或许因为如此,他对情爱和圣爱才有如此深刻的洞见?圣爱(Agape,Charity)激情是不能持久的,它多会逐渐地被一种更深沉,更平和,和更成熟的爱所代替。这种爱不只依靠感觉,更依靠意志。是一种深沉的合一,因著习惯而更为加强。它是从众爱之源的上帝来的。圣爱是圣经里面对上帝爱的描写,它是一种恒久、无私、牺牲的爱。鲁氏说∶“爱是神圣的活力。”这起初的爱,是种“施予爱”,就是在被爱的对象不值得爱(或不可爱)的时候,还能够去爱。我们所有天然的爱(亲情,友情,情爱),都无法自足。只有当受到圣爱引导时,才能体现出最尊贵的表现。人间的爱并非不好,也非次等。但是需要引导,犹如花园,园中的花树比起野生的并非有什麽特出。使得花园特出的,是园丁的修剪,除草,和施肥。这就是圣爱的功用。有人以为爱上帝与我们天然的爱有冲突,因为新约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6)原文“爱我胜过爱”中,所用的其实是“恨”字。鲁氏认为,人在真正懂得,人与神之间的爱之前,会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出问题,他已经在恨恶自己的父母、兄弟了。这种人不能因为宣称更爱神而变得靠近上帝。我们不是爱心太多,而是爱心太少。神学家奥古斯丁,曾因一个好友的去逝而悲伤地说,不要把爱放在上帝以外的地方,因为那些都是暂时的。把爱放在他们身上,至终会让我们不快乐。鲁氏大不以为然,他认为这是希腊哲学的立场,不是圣经的教导。任何的爱都会使我们容易受伤(Vulnerable),甚至破碎。只有最硬的心,最冷的心,在棺墓里面,才不会受伤。那种想要保护自己,使得不致于被爱伤害的作法,并不是从上帝来的。所以,想要逃避因爱而带来的伤害,并不能让我们更靠近上帝。我们应当除去一切盔甲,去承受伤害,并把伤害交托给上帝。如果我们的心因此而破碎,如果这是上帝所定的路,那麽,就让它破碎吧!可是,圣经为什麽要用“恨”字呢?其实这种对比的用法,在圣经上多次出现。当耶稣对使徒彼得说∶“撒但,退我後面去罢。”他并不是骂彼得是魔鬼,他是在拒绝一个建议,一个是所爱的人因受到魔鬼误导,而发出的建议。同样地,圣经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马太福音》6∶24)明显地,这不是在表明感情上的好恶,而是在表达在为谁效力。又有一处说∶“耶和华说......我却爱雅各,恶以扫。”(《玛拉基书》1∶2─3)从旧约的记载我们知道,以扫的日子比雅各好过得多,雅各倒是受尽了失望、痛苦、折磨、流浪,和丧亲之痛。圣经所讲的是,雅各承受了更高的呼召,成为上帝救赎计划的参与者。鲁氏进一步解释说,虽然在人的天然爱中,包含了“施予爱”和“需求爱”两种,但是人间的“施予爱”,与上帝的“施予爱”,有本质上的不同。人间的爱是有限的,总是倾向于施予者所能的,所偏好的,或是符合他个人构想的。但是从上帝来的“施予爱”,能够完全站在被爱者的最高利益上。上帝的爱不但施予在所有人身上,还有能力改变人,使人成为更能够接纳,也更能够施予爱的人。能永存到天上的爱,就只有这种(从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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