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之少年耶稣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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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路加福音1章31节
“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
“耶稣”这个名字源于亚兰文“约书亚”,意思是“救主”,也可以理解为“耶和华救赎”。耶稣这个名称不是哪一个人给起的,也不是约瑟给起的名字,而是神自己亲自给独生子起的。这个名字的意义是“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因此耶稣的主要使命是救赎罪人。尽管有很多人称耶稣是伟大的先知、导师、圣人、哲学家、师傅、但是,只要不信耶稣是自己的救主,就不能算真正地认识耶稣。
“基督”源于希伯来文的“弥赛亚”,该词的含义是“受膏者”,就是弥赛亚,是耶稣职位的名称。旧约时代的膏抹仪式是最神圣的宗教仪式,是为了行使职务而任命的意思。旧约时代的膏抹仪式是在任命王,先知和祭司的时候,把羊角(撒上16:13)和其他器皿里的油交在头上的仪式(撒上10:1),而且膏抹是神的命令(撒上9:16)。
在膏抹仪式中,膏抹君王的属灵意义是称耶稣为基督是万王之王;膏抹先知的属灵意义是称耶稣为基督意味着基督是我们的真先知(约8:26,12:49—50,15:15,17:8);膏抹祭司的属灵意义是称耶稣为基督是指耶稣为我们的大祭司,当有人称耶稣基督为主的时候,他三次承认并接受了这称呼(太16:17,可14:62,约4:26)。因此,耶稣有三个重要的职分就是先知、祭司、君王。
所以,耶稣基督,“耶稣”这一名称体现了耶稣的人性(humanity)一面,而基督则体现了耶稣的神性(divinity)。而且,“耶稣”这个名称也体现出“基督的历史性”,因此如果否认耶稣的人性,就等于否认基督的道成肉身、受死、复活。
以上是对“耶稣基督”在词意上面的简单阐述,那么基督徒应该对耶稣基督的一生产生怎样的共鸣呢?
首先基督徒应该从耶稣少年时开始学起。
一、一面听,一面问,一面说
耶稣在世的传道生涯可以简单的用三个字来总结一下,就是听,问,说。耶稣在十二岁的时候在圣殿中听教师讲道,耶稣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听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议论,听瘸腿瞎眼的呼求,听悖逆之人的言语,甚至听那些所问非所答的话。而基督徒面对着如此的情形,会问为什么,为什么我说的话你们就是听不懂呢,为什么你就不明白我的意思呢。而此时的耶稣并不是再像当年十二时那样去问为什么,他是直接的把答案告诉了当时的人们,因为他自己就是答案。他讲过,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我就是活水的源头,我在世的时候就是世界的光,我在世有赦罪的权柄。反之,当人们还是在问为什么的时候,耶稣已经被钉在了十字架上,耶稣用自己的行动阐述了救赎的意义。
另外,每当耶稣在某地完成已将事工之后,圣经都会记载这样一处经文:“耶稣退到旷野去祷告。”我相信耶稣也会有问题,而此时他问的不是人,而是他的父亲。
因此,基督徒的属灵生命需要在听、问、说上面与耶稣产生共鸣,而不是急于说,不去问,不想听。这是基督徒属灵生命的外在体现,特别是在信仰的道路上面更需要去听上帝的话语,问上帝的心意,说造就人的话。
二、以父的事为念
“谁领你到这里来?你在这里做什么?你在这里得什么?”(士18:3)这三个问题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中但支派在寻找居住地时派五个探子出去遇到弥迦的住宅中的少年利未人时所问的。弥迦恐惧的原因让一个少年利未人做了祭司,为了保护自己;少年利未人因着生计的原因也接纳了这个职分,为了使自己得饱足。少年利未人不知作祭司的重要性,错误的想法导致了错误的结果。少年利未人根本无法回答这三个问题。
耶稣很清楚知道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因为他凡事以父的事为念,所以他才会说:“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6:38)“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约7:16)耶稣很清楚谁领他到世上来,他要做什么,他要得什么。
基督徒的生命在上帝手中,因此“以父的事为念”是基督徒能够明白一生中的选择(谁领你到这里来),行动(你在这里做什么),后果(你在这里得什么的)的前提。
因此,这三个问题也就成了基督徒无论处在何种境况中应常问自己的问题。而基督徒常常因一念之差做错事情。面对困难,面对顺境都会因着无法回答这三个问题而变得很迷茫,失去信心。当深入此境时,提醒自己要“以父的事情为念”,就是以神的事情为念,把自己的事情先放下,思考这三个问题。“为念”是一种彻底的心甘情愿,彻底的顺服,是内心的活动,不是方法论,而是信仰带来的心态与信心。
所以,基督徒只有在生活实践中弄清楚这三个问题才可真的称为蒙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