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抑或感恩?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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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罗12:9-21;帖前5:15-18
引言
毋庸置疑,我们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无可避免的,遭受过他人有意无意、或大或小的冤屈和伤害、藐视、欺骗、欺压、中伤、背叛、抛弃,等等。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和事,曾经给你我带来了许多的痛苦、无助、挣扎和泪水。或许今天我们那颗受伤的、脆弱的心灵外面已经结痂,但也长满了一层厚厚的自我保护层,小心翼翼地隔绝外界的侵入;或许我们的内心深处还埋藏着怨恨、报复、苦毒的种籽,隐忍未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待着报复的时机。无论我们最终是否去实施报复的行动,但报复的心理一直在我们内心蠢蠢欲动。无论我们是否自知,但这就是我们的真实写照。
我曾在同学的微信里看过这样一段话:
感恩引导我的人——因为他教会我少走弯路!
感恩帮助我的人——因为他减轻了我的负担!
感恩藐视我的人——因为他教会了我应自尊!
感恩遗弃我的人——因为他教导了我应自立!
感恩欺骗我的人——因为他增长了我的见识!
感恩伤害我的人——因为他磨炼了我的心志!
感恩绊倒我的人——因为他强化了我的能力!……
一般意义上的感恩,是指对别人所给的帮助表示感激,是对他人帮助的回报。我们的习惯性思维,把感恩的对象仅局限于那些曾经帮助过我们的人,其实有意无意伤害过我们的人或事,甚至敌对我们的人都是值得我们感恩的对象。诚如使徒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5章18节所说的“要凡事谢恩”。我们要感谢上帝的恩典,自然就包括要感恩那些凡是上帝允许让我们所经历的人和事,感恩上帝让我们遇到的所谓的“好人”与“坏人”、“贵人”与“敌人”、“高兴的事”与“伤心的事”或“愤怒的事”等等,因为那都是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定的旨意,因为这也是上帝历练我们的另一种方式,也是我们在世生活的一部分。鉴于此,我以“报复,抑或感恩?”为题,来与诸位兄姊分享上帝的话语。
一、嫉恶如仇·爱敌如己
无论是感恩也好,报复也罢,给我们造成伤害的那些事实永远都会摆在那里,铁证如山。其实,无论是对我们,还是对他人,凡给人带来冤屈、伤害等等的背后,其本原都是“恶”。我们基督徒对“恶”当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
圣经说“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罗12:9)。“厌恶”的原文在一定程度上是“憎恨”(hate, NRSV)的意思,比“厌恶”的程度要严重的
多。这里使徒保罗把爱恨并置,正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爱憎分明”!我们的上帝正是爱憎分明的上帝!我们常常说上帝是慈爱的,但不要忘记上帝同时也是圣洁公义的,圣洁公义的上帝就不会慈爱到不分辨善恶的程度。上帝绝不会因为祂慈爱的本性就不以恶为恶,或者一味地宽恕。我们也常常称赞说某某人有正义感,爱憎分明。敢爱敢恨、爱憎分明是做人的原则,爱憎分明方才彰显做人正气;好坏不分、难得糊涂,与恶妥协的爱就不是爱。上帝憎恨罪恶,我们也当憎恨罪恶,即是要嫉恶如仇。
既然憎恨罪恶,就要努力制服罪恶,胜过罪恶。使徒保罗说:“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12:21)。至于怎么去制服罪恶、胜过罪恶?使徒保罗则说:“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罗12:14),“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罗12:20)。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也告诉我们说:“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39-44)。“不要与恶人作对”,从上文下理来看就是“不要报复”的意思。在十字架上,耶稣成了祂自己教训的完美榜样,“祂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彼前2:23)。使徒保罗在劝勉帖撒罗尼迦教会的弟兄姊妹时说:“无论谁都不可以恶报恶……常要追求良善”(帖前5:15)。所以,作为基督徒的我们应当作的乃是尽力行善而不行恶,不以恶制恶,不以暴制暴,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 “以钟馗治钟馗”;乃是要爱人如己。主耶稣叫我们爱人如己,那些曾经伤害我们的人、敌视我们的人,当然也属于这个“人”的范围之内。为此,我们要“爱敌如己”,为他们祝福,为他们祷告,因为祝福的口不能同时发出咒诅的话,服侍的上帝手也不能做出施行报复的事。
至此,我们知道了基督徒对待恶或罪恶,要嫉恶如仇;而对待那些得罪冒犯伤害我们的人,却又要爱敌如己。
二、报复——主权在神
基督徒对待恶的态度是,既要嫉恶如仇,又要爱敌如己,而我们所憎恶的恶就藏匿于需要我们要去爱的那个不可爱的人之内,那么这一对矛盾如何才能调和呢?而且最关键、最核心的“恶”的问题如果不被处置,我们怎能去爱那个包含恶于其内的人呢?恶以及恶人,如果不被处置,不是更大的恶吗?宽容恶人,不就是放纵他们去继续作恶吗?我们是否要采取什么行动去主动处理他们呢?我们到底要不要报复?
使徒保罗说:“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旧约先知那鸿得到耶和华上帝的默示也如此说:“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上帝。耶和华施报大有忿怒,向他的敌人施报,向他的仇敌怀怒。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鸿1:2-3a)。从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我们所倚靠的上帝是会报
仇的上帝,万不以有罪为无罪。这就是一切被冤屈、被伤害之人的出路。任何人受了冤屈,要不要伸冤?受了伤害,要不要报复?当然要!那么如何伸冤?如何报复?俗话说“被恨的人没有痛苦,去恨的人却是伤痕累累”。那么,我们如何既报了仇,解了心头恨,自己也不受牵连,不受痛苦呢?很简单,交在全能上帝的手中,让上帝去报复,因为“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所以,弟兄姊妹,无论是旧约先知那鸿的教导,还是新约使徒保罗的劝勉,都是要我们不要自己去报仇雪恨,乃是再三提醒我们,上帝是公义的上帝,刑罚罪恶的特权在上帝手中,祂必审判一切罪恶,我们没有资格去刑罚他人,甚至连论断都不可(雅4:12)。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任何人只倚靠自己而不倚靠上帝,就是把自己当作上帝。到最后,即使报了一时之仇、解了一时之恨,自己和他人都会成为报复行动中的牺牲品。
三、宽恕——另一种报复
既然我们不能去报复,该当如何去做?
使徒保罗借用所罗门的话说:“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罗12:20;参 箴25:21-22)。或许有人读到这节经文就喜笑颜开了,因为找到报复的依据了,上帝叫我们把“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烧死他才好呢!保罗真的这么说的吗?你会说“白纸黑字,千真万确!”如果这样理解,就是断章取义了。其实使徒保罗这句话是象征性的说法,指造成对方十分羞愧、不好意思的状态,并不是要伤害对方、羞辱对方,而是要让对方悔改,如此便是“以善胜恶”。
有个成语叫做“梁楚之欢”,它的出自这样一个故事:
在战国时期,梁国有一位叫宋就的大夫,曾经做过一个与楚国边境的一个县的县令。驻守在边境的梁国士兵和楚国士兵都在兵营种瓜。梁国戍边的士兵勤劳努力,经常浇灌他们的瓜田,所以瓜长势很好;楚国士兵因为懒惰很少去浇灌耕耘他们的瓜田,结果可想而知,瓜肯定长得不好。楚国县令因为梁国的瓜长得好,而本国楚国的瓜长得不好很生气。为此,楚国士兵心里嫉恨梁国士兵瓜种得比自己好,于是在夜晚偷偷去破坏梁国的瓜田,所以梁国的瓜总有枯死的。
梁国士兵发现了瓜田被毁和瓜苗枯死的问题,就去请求县尉,也想偷偷前去报复破坏楚营的瓜田。县尉拿这件事向宋就请示,宋就说:“唉!这怎么行呢?结下了仇怨,是惹祸的根苗呀。人家使坏你也跟着使坏,怎么心胸狭小得这样厉害!我给你一个办法,一定在每晚都派人过去,在夜里偷偷地为楚国士兵好好地浇灌他们的瓜园,但不要让他们知道。”于是梁国士兵就在每天夜间偷偷地去浇灌楚兵的瓜园。楚国士兵早晨去瓜园巡视,就发现都已经浇过水了,瓜也长势喜人。楚国士兵感到奇怪,就仔细查看,才知道是梁国士兵干的。
楚国县令听说这件事很高兴,于是详细地把这件事报告给楚王,楚王听了之后,又忧愁又惭愧,把这事当成自己的心病。于是告诉主管官吏说:“调查一下那些到人家瓜田里破坏的人,他们还有其他罪过吗?这是梁国人在暗中责备我们呀。”于是拿出丰厚的礼物,向宋就表示歉意,并请求与梁王结交。
这就是使徒保罗所说的“以善胜恶”的中国版,也即基督徒的报复,以德报怨,以宽恕报仇恨。
纵然我们遭受伤害或不白之冤,如果对方能够悔改,那么他必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不安和悔恨,因为良心的不安和悔恨比一切的惩罚更可怕。如果对方仍然不悔改,那么永远的惩罚将与他同在,而我们却得到了上帝的祝福。
结语:感恩
俗话说: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的要让我们去宽恕,放弃报复又是非常困难的事。甚至当报复都成为不可能的时候,我们还是一直难以释怀(如:某人就这样死了,便宜他了)。如何能够做到宽恕,这就需要有一种“凡事谢恩”的心态。
金陵神学院荣休教授汪维藩牧师是我非常敬重的老前辈,今年是他的米寿(88岁),他31岁被打成右派,离开教会,52岁才从工厂归队,回到神学院教书。用他自己的话说:在“圣殿”之外虚度了21年的“金色年华”。特别是在他42岁生日的那天晚上,差一点在“牛棚”里自缢而亡。当他回想以往的年日之时,他心里满是感恩,他说我现在还“能以耄耋之身伺候在主的祭坛之旁,无非是祂的怜悯与恩慈,与那烈火中的煎熬与锤炼。”据我所知,我们当中在座的老年弟兄姊妹,有不少和汪维藩牧师的经历类似,我们有可能对当年被划成右派,蒙受了许多不白之冤这件事,至今仍然难以释怀,其实我们应该感恩,如果没有那样的经历,或许我们不会来寻求上帝,或许我们今天还在外飘荡。就像汪维藩牧师那样,因为先有那烈火中的煎熬与锤炼,才有今日仍然能够在主的祭坛旁忠心侍奉。
诸位兄姊,让我们在上帝的爱中享受自由,把报复的权利交给上帝,用感恩的心来寻求上帝医治我们的委屈与伤痛,从上帝那里求得仁慈、怜悯、平安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