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得救 (林献羔著)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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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是一件最根本的事。可惜有不少信徒,信耶稣多年,还不清楚自己得救与否!信耶稣得永生,我们的灵就得救了,这是第一步。如果我们对这一件事还未弄清楚,就没有办法谈其它的事了。可是“得救”这个问题也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因信得救”,但一连串的问题就发生了。许多人分不清楚,所以,当他们遇到一些难解的经文时,他们就感到非常苦恼,甚至停滞不前。为了彻底弄清“得救”的问题,我们把所有关于“得救”的问题一齐讲论,好使我们有所认识。
前4章是正面的说法,对初信的人或那些不清楚自己得救的信徒会有帮助。后3章则是反面的说法,即得救不是靠行为,不在乎遵守律法,也不是靠认罪(逐一认清),这几章更为重要。至于得救后的稳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我们已在《永远得救》一书里详细讨论。本书总纲是“因信得救”,是论一个得救后的信徒有永不灭亡的保障。这两本是姐妹书,必须同时阅读,才能全面了解。愿神用这两本书叫多人得救得益;更願神用这两本书叫我们不单认识得救的真理,而且叫我们在得救后更能活出基督的形像来!
《七种得救》是《得救真理》的第一章。
“祂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林后1:10)这节经文原指苦难的得救:曾经救、现在救、将来救。但我们借用这个苦难的得救,来表明了另外的三种得救。我们知道人是由灵魂体合成的:“……又願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帖前5:23)很多人认为灵魂是一个整体,其实灵与魂是不同的。
自从亚当犯了罪以后,人就需要得着三种救法:灵的得救、魂的得救与身体的得救,我们切不可将灵与魂混为一谈。灵的得救是第一步,而且是最根本的得救。一个人的灵如果不得救,他就只是一个灭亡的人。有不少基督徒不明白“得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们是糊涂极了。得救就是得永生,这是灵的得救:“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5:12)永生就是永远的生命;这个永远的生命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生命,我们今天真心相信耶稣,我们今天就得永生,我们的灵就得救了。我们不是死了以后才得救,而是在信的时候就得救了。这是过去的得救——“祂曾救我们”:“看哪!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后6:2)“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这“就有”二字原文是现在式的。我们什么时候相信,什么时候就有永生,“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我们今天相信,我们今天就有永生;我们立即就变成“已经出死入生了”。有些人以为得救是很难的。他们以为得救的条件很多,什么守十诫、不犯罪、要有好行为、要圣洁、要得胜等。其实圣经告诉我们,得救是最容易的:“凡接待(原文作“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给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接受”是个最起码的条件。我们怎样接受呢?下面接着说:“就是信祂名的人”,“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18节)“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40)“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以上几段经文的“信”字,应当译作“信靠”或“相信”。英文圣经译作:believe in或believe on,意思是信在“里面”、信在“上面”。我们要信入主内。如果我们只信有一位真神,而不是信“入去”,那就不是“相信”、不是“信靠”,因为我们仍是在主的“外边”,那我们还是不得救的。“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2:19)这里的“信”字,英文译作believe,只是信有的信,不是信靠的信。这种信心,鬼魔(也即是鬼)也信,鬼确是信有神的,但鬼是不得救的。如果我们用鬼信有神的信来信耶稣,那我们肯定是不得救的。接受就是“信靠”,这信心,是信基督复活的信心。我们信基督的复活,也就是靠基督的复活。靠基督复活的大能,我们才得救:“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罗4:24)“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相信、信靠、信在里面,都是一个意思,就是信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我们如果信祂复活,我们就一定会相信全本圣经的真理,特别是神迹。我们信靠祂,接受祂做我们的救主。接受祂复活的生命为自己的新生命,那我们就是一个得救的人。有些人以为得救是一件很难的事,他们常常担心自己得救与否。这样的人,请把以上的经文多念几遍。请我们不要把那个“信”字解作“热心”、“不犯罪”、“好行为”等。不要以为这样作才是“信”,以为信心加上好行为才得救,否则就不得救,请我们不要听人说。我们只要靠着神,神怎样说,我们怎样相信就够了。凡是真心相信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就不要怀疑自己是一个未得救的人了。
当我们的灵得救了以后,我们不一定就立即离开世界。从我们得救到我们离开的一段路程,往往是相当长的,在这漫长的日子里,我们是会犯罪的。因此,我们的魂是要得救的;魂的得救,是指我们能过着圣洁与得胜的生活说的。这种得救与上面所说的得永生是不同的。魂的得救是现在的事,也就是“现在的得救”。魂的得救,也是要靠主的拯救,但这种得救是要我们付上代价的。灵的得救全是主的功劳,是主白白赐给我们的。不用我们付出任何代价的;但魂的得救,就需要我们付出代价——天天对付自己。
魂是什么呢?简单地说,魂是包括我们的心思、意志与感情。人有七情:喜、怒、哀、乐、爱、恶、欲;七情是魂的一部分。魂就是生命,就是自己,这是我们犯罪的媒介。神是要救我们的魂,只要我们顺服就行了。心思就是思想;我们的思想不洁,意念不洁,需要神的拯救,我们也当自洁。意志是判决,决断。我们决定作这事或作那事,这是魂的事。但许多时候,我们所决定作的,或决定不作的,都不合神的旨意。因此,我们的魂就需要经过神的拯救,然后才合乎神的旨意。我们千万不要把关于魂得救的经文误指为灵的得救。灵的得救条件只是信心;但魂得救的条件就不只是信,还有别的。“所以你们要脱去一切的污秽和盈余的邪恶,存温柔的心领受那所栽种的道,就是能救你们灵魂的道。”(雅1:21)这里“灵魂”二字,原文只作“魂”,英文圣经译作Soul,“魂”中文圣经常常译作“灵魂”,有的译作“心”字。马利亚说:我心(原文作“魂”)“尊主为大”(路加1:46)。刚才所引雅各书1:21,没有提到信心,因此,很多信徒不明白这节经文的本意。这里不是说灵的得救;而是说魂的得救。请我们再看两节经文:“所以,你们既除去一切的恶毒、诡诈并假善、嫉妒和一切毁谤的话,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彼前2:1-2)当我们读到这两节经文的时候,也许有人会说,得救是有条件的。请注意,这里虽没有提到信字,但这里是说信徒得救后的长进,进到更丰盛生命的事。可是,这节经文的末了又说“以致得救”,这真有点费解呢?
请我们注意第1节开头“所以”两个字,这是接着上1章说的。彼得在1:23说到“重生”问题:“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一个重生的人当然就是一个得救的人。他既然得救(灵的得救)就当追求圣洁得胜的生活,所以彼得在第2章开头用“所以”二字,是承上文说的。一个重生了的人才是婴孩;一个婴孩是要长大,过着属灵属天圣洁生活的。“以致得救”,英文圣经没有译出,原文作“向着救恩”,是指我们的魂得救说的。
从上面两段经文我们看见,魂得救的方法分为消极与积极两方面。我们先要“除去”才能“领受”。第一步要除去一切的污秽;第二步要存温柔的心,领受那栽种的道,就是能救你们魂的道,“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灵奶就是道——神的话,我们先要脱去——除净罪,才能领受——接受神的话,成为我们的力量,这两方面,是不能靠自己去作的。我们要用十字架来对付自己,把自己的魂置于死地。我们的爱情要死:“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10:37-39)我们的魂是贪爱世界的,所以,我们要用十字架来对付自己。“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凡想要保存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路17:32-33)我们不应当爱自己过于爱主。一个人爱自己是他们的本性,这是从魂里来的。所以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原文译作“魂”)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16:24-25)彼得深爱自己,他也爱惜主耶稣。当耶稣指示门徒,祂必上耶路撒冷被钉在十字架时,“彼得就拉着祂劝祂说:‘主啊,万不可如此!这事必不临到祢身上。’”(太16:21-22)耶稣在21节告诉门徒,祂要走十字架的路,彼得从魂里发出对主耶稣的怜惜,叫祂万不可如此。彼得爱惜耶稣的身体,不愿祂受苦、被杀,但耶稣反责备他:“撒但,退我后边去吧!你是绊我脚的,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23节)接着,耶稣就对各人讲捨己背十字架之道(24节),捨己背十字架跟从主,不单彼得要这样做,人人都应当这样做。捨己背十字架,跟从主,不能是一劳永逸的;而是天天背起各人的十字架来跟从主的,我们的魂似乎太好了,一切的天才本领都是从魂里发出来的。如果我们不把这些东西带到十字架下,不把自己与自己的一切置于死地,神就不能用我们,我们所作的一切工作是经不起火炼的。在主再来后,我们经受审判,我们就会显出亏欠,我们的工程就要被烧毁了;但不要说,我们的一切都没有用了。神既赋予我们聪明智慧,祂是要用我们的,不过,我们应当对付自己,把我们的一切带到十字架下,经过主的拯救,在我们经历魂得救后,祂才使用我们:“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我们的一切好处都要经过死,才能结出许多子粒来,否则一粒麦子还是一粒。我们若是以自己的才能与本领来荣耀主,这是不可能的。神要把我们的魂置于死地,我们的魂若经过死,祂就要叫我们复活(魂的复活),这就是保守我们的魂直到永生。这里所说的永生与约翰福音3:16的永生不同。我们的心思、意念、判断与才能等,经过十字架的死就必复活过来。这样,神就使我们结出果子,直到永远。只要我们的魂肯死,我们不依靠自己,圣灵才会使用我们。经过十字架死了的魂是清洁的。我们若脱去一切的污秽,领受真道,把我们的一切带到十字架上死了,神就必使我们的魂复活过来,这是魂的得救。当我们的灵得救以后,我们就永不灭亡,至于我们的魂如果不得救(指今生),是否又会影响我们的灵的得救呢?不,绝对不会,因为我们的灵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约10:28)。如果我们对付自己,让主施行拯救,救我们的魂,那我们将来就要得着赏赐了。如果我们不肯对付自己,我们的魂现在虽然不得救,但主再来的时候,祂还是要救我们的魂。不过,我们就要大受亏损了。所以我们不要作糊涂人,把这件重大的事轻轻放过,等闲视之。我们千万不要作一个长期失败的基督徒。“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来10:39) “灵魂得救”原文作“魂的保存”,这就是我们所说“魂的得救”。
灵的得救是以往的得救;魂的得救是现在的得救;体的得救是将来的得救。什么是体的得救呢?体的得救是指身体的复活。在基督里睡了的人,睡到主再来就要复活;我们这些活着还存留到主再来的人就立即变化身体,由朽坏的身体变成不朽坏的身体。因此,体的得救是包括复活与变化:“弟兄们,我告诉你们说,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林前15:50-51)体的得救又叫“身体得赎”:“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弗1:14)“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祂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4:30)“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份,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体的得救又称为末世的救恩:“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彼前1:5)现在我们不准备详细讲论这点,待以后讲《十字架与复活》的时候才详细讲论吧!
“祂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林后1:10)这节经文原是指着神救一切属祂的人脱离苦难,而不是指得永生的得救说的。第8节清楚地说到苦难的事:“……我们从前在亚西亚遭遇患难,被压太重,力不能胜,甚至连活命的指望都绝了。”第4节又说:“我们在一切患难中,祂就安慰我们,叫我们能用神所赐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样患难的人。”神救保罗脱离苦难是分作三个时期的:第一个时期是“祂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这是保罗回述过去的情况。保罗在第三次旅程的时候(约在公元64年)写这封信给哥林多教会,述说他在第一、二次旅程时为传福音所受的许多危险,他们甚至连活命的指望都绝了。神在他绝望的时候拯救了他。他曾说:“我比他们多受劳苦,多下监牢……。”(林后11:23-33)只要我们把这段经文详细地多读几遍,我们就知道保罗受过不少苦难;但他并不灰心,反而一切倚靠神,神就救他脱离危险。我们各人都可以见证神在以往是怎样拯救了我们脱离苦难的神迹。神是信实的,祂是永远可称颂的。祂不只以往“曾救我们”,祂现在还要救我们,祂不仅救我们一次,两次,而是天天救拔我们的。有许多信徒常常哀叹,说他们受了不少苦难、贫穷,被人轻看、心灵受创或疾病等各样苦难,他们不明白这是神的大爱,不明白神是要用各种苦难来锻炼我们、造就我们、考验我们,为要使我们得着更多的属灵福气。神并不是不救我们,但祂要我们忍受到再无可忍的时候才施行奇妙的拯救。我们从未见过爱神的人饥饿至死(没有生命的人不在此例)。惟願我们学效保罗用坚强的信心来依靠神,因为祂“现在仍要救我们”。
保罗知道他将来还要受苦,不只他是这样,凡信靠神的人都要经过苦难,所以他说:“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公元64年,保罗果然在罗马城再受大苦难,他写信给腓立比教会说:“那一等传基督是出于结党,并不诚实,意思要加增我捆锁的苦楚。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因为我知道,这事藉着你们的祈祷和耶稣基督之灵的帮助,终必叫我得救。”(腓1:17-19)保罗在监房里还盼望得救。这种得救当然不是指永生,而是指他盼望神救他脱离苦难说的,因为“我既然这样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间……。”(25节)神不是要他那时死在监牢,而是要再一次救他脱离监房,使他“仍要住在世间”。我们无论遭遇什么事情都应当依靠神。不过,我们不要因为犯罪而受苦。如果我们因犯罪而受苦,我们就应悔改认罪(约壹1:9)。我们多次受苦,神也多次救我们脱离苦难:“义人呼求,耶和华听见了,便救他们脱离一切患难。”(诗34:17)神救了以色列人脱离法老的手。后来以色列人犯了罪,神就使他们被掳到亚述和巴比伦去,以后神又拯救犹太人归回本国(诗126)。现在犹太人从各国归回故土,将来犹太人在大灾难中有2/3被杀(亚13:8),末后,神要拯救以色列全家(不是全国,而是剩下1/3,即雅各家)(罗11:26),神使他们得救,脱离苦难而得救。
上面所说的,不论是保罗个人,或我们众信徒,或以色列家都要经苦难;但神最后是要救我们(也救以色列人)脱离苦难的,这是苦难的得救。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这节经文曾被不少人误解,以为一个人得救,不单因着信,还要靠受浸,不受浸的人,虽然相信,还是不得救的。
我们知道,与主同钉十字架上的强盗,他没有受浸,但他得救了:“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就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0-43)或者有人会说:“十字架上的强盗因为没有办法受浸,所以耶稣不叫他受浸。如果我们有机会受浸而不肯受浸,虽然相信,还是不得救。”
不错,有机会受浸而不肯受浸的人,是有问题的,也许他还不是真心相信。但我们不能把受浸作为得救的条件。马可福音16 :16是指两种得救说的:灵的得救与受浸的得救。“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意思是 :信的人的灵必然得救;受浸的人在人前得救。一个人信了耶稣,他的灵就得救了;但他还要在人面前宣布他自己是个基督徒,所以他需要受浸。灵的得救是在神面前的,受浸的得救则是在人面前的,受浸是在信之后所当作的事:“信而受浸”。这里先提信,后提受浸,凡信的人,他的罪恶就得赦免了:“众先知也为祂作见证说: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10:43)凡真心相信的人,他的罪就得赦免,他就得救了。但有人根据使徒行传2:38说,要受浸才能赦罪:“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此有人弄出“多次受浸”的怪论来。他们说,你信了之后,以后又犯罪,就得再受浸,你的罪才能被赦免。所以,有人浸几次,有人浸10多次,甚至有浸30多次的!这真是怪事。圣经哪有多少次受浸的论调呢?没有,连暗示也没有。请注意,使徒行传2章原是对以色列人说的。当然,得圣灵的应许也是给一切信的人(39节)。在五旬节的那日,圣灵从天上降临。因为以色列人只信父神而不信耶稣,所以彼得对他们说这些话,要他们悔改,相信耶稣——他们所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现在我们信耶稣,我们就得救,我们得救之后,就当受浸。没有得救的人不要受浸。可惜有些传道人为了大量收人,就不管他们清楚得救与否,只要他们要求受浸,就接纳他们,给他们施浸。我们应当清楚他们是否真心相信才给他们施浸。慢一点受浸不会影响他们的得救。马可福音16:16下半说:“不信的必被定罪”,而不是说:“不受浸的必被定罪”。不被定罪,乃是信的人因信,罪得赦免,他就是得救了。不信的人是不得救的,是要被定罪的。不受浸的人(指真心相信的人)也不被定罪,他只是不得救于人面前罢了。
使徒行传2:38似乎说,要受浸,罪就得赦,否则还是要被定罪的。不,这不是圣经的真理。这节经文的原意不是“叫”你们的罪得赦。这“叫”字,原文是指“为着”。意思是受浸不是(叫)我们的罪得赦,这只是“表明”我们的罪,已经蒙赦免了。既然受浸不是使罪得赦,那末,我们是不是可以不受浸呢?不是的,我们还应当受浸。耶稣没有罪,祂不需要赦罪,但祂也要受浸:“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于是约翰许了祂。”(太3:15)我们跟从主的人,应当效法主的榜样。受浸虽然不是为使罪得赦,但我们理当“尽诸般的义”。耶稣不是说:“因为我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而是说“因为我们……。”希奇得很,耶稣一人受浸,竟说“我们”,耶稣复活后,也吩咐凡信祂的人都要受浸。“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太28:19)我们受浸;是在人前见证我们相信基督,归入祂的名下了。我们下到水里,表明我们的旧人和祂同埋在坟墓里;我们从水里上来,表明我们和祂一同复活,这是受浸的得救;在人面前的得救,向世界宣布我们已和它没有关系了。
还有马可福音16:9-20这段经文,最好的两本古卷是没有的,所以我们不能只根据这段经文作证明说受浸是得救的条件,说不受浸的人就不能得救。其实不少人受了浸,因为他们不是真心相信,所以他们还是不得救的。凡得救的人,在条件许可下,总是愿意受浸的,因为他们要向世界宣布自己是属基督的。彼得前书3:21说:“这水所表明的浸礼,现在藉着耶稣基督的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浸礼并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我们从撒但的世界出来,进入神的里面。我们走出旧世界进入新世界,这是受浸的得救。
“大灾难”,不是指一般信徒所要受的苦难说的。苦难的得救,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了,这里是指耶稣再来后地上要有的灾难说的。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13)不少人误解这节经文,感到困惑不解。得救既是因着信,但为什么这里又说要“忍耐”呢?不只忍耐,还要“忍耐到底”,才能得救。为什么耶稣不提“信心”作为得救的条件呢?因而有些人说,我们得救,不单因着信,还要加上忍耐,而且一定要忍耐到底,如果我们发脾气,那就有灭亡的危险。不,这里所说的得救,不是指我们灵的得救;这里所说的忍耐,也不是指不发脾气说的。要不发脾气才能得救,那就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得救了。这里的“忍耐”原文是“忍受”。指忍受灾难与大灾难说的:“这都是灾难的起头”。(太24:8)“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21节)这里所说的得救,不是指我们灵的得救。我们不应一见“得救”二字,就以为都是指我们得永生说的,正如我们不能一见“犹大”二字,就以为都是指卖主的加略人犹大说的。
主耶稣很快就要回来了!祂的再来是分为两个阶段的;第一阶段是祂从天上降到空中;第二阶段祂才从空中降到地上。祂在空中停留七年,信祂的人都要被提到空中去,在空中受审判,经审判后,就与基督结婚,同时,地上要进入七年的灾难里。头三年半是“灾难的起头”(太24:8);后三年半是空前绝后的大灾难(太24:21)。我们信徒是在灾前被提到空中去,所以我们不用经受这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大灾难。马太福音24章是对“选民”(以色列人)说的,他们要经受这七年灾难,尤其在后三年半大灾难的时候,因为敌基督要迫害他们,他们就要逃难,逃到约但河东面的邻邦去躲避敌基督:“你们应当祈求,叫你们逃走的时候,不遇见冬天或是安息日。”(太24:20)以色列人在那时还是要守安息日的。“安息日的路程”,就是他们在安息日所允许走的路,只是几公里。多走了,他们就犯安息日,如果在安息日逃难就麻烦了,所以耶稣预先叫他们求不要在安息日逃难。这分明是对以色列人说的。还有,“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以色列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躲避那蛇,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启12:14)一载是一年,二载是两年,半载是半年,合计三年半。以色列人要在末后三年半的大灾难中逃难。这是空前绝后的大灾难,七个碗的灾就是在大灾难中降下的(启16章),在这大灾难的时候,他们只有“忍受到底”才能得救。这是大灾难的得救;这大灾难的得救与我们所说的永生的得救是有分别的。
“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提前2:15)这节经文说到“女人”与“生产”。创世记3:16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为什么女人生产儿女的时候要多受苦楚呢?这是因为女人先犯了罪,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是她受咒诅的结果。女人犯了罪,她在生产上失望了。要在生产上得救,补回这个损失。条件就是“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马利亚生基督,补满了这个缺,在生产上得救了。藉着生产上的经验,作一个好妻子,作一个好母亲,这是生产上的得救。
但这节经文有更深的意思,是指属灵上生产的得救,教会现在是一个童女:“……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林后11:2)我们现在应当过着贞洁的生活,献给基督,生养属灵的婴孩。我们传福音,引人归主,这是我们的天职。当然,我们不是传福音就能生产属灵的孩子,我们只是为神工作,神的孩子是圣灵所生的。“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无非是执事,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引导你们相信。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林前3:5-6)
无论怎么讲,生产的得救不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得救,我们得救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是最根本的事;是基础,这只能因着信,不能加上别的条件,信的人就得救,就得永生,这是绝对没有问题了。
七种得救,以灵的得救为基础,凡真心相信耶稣的人,他的灵就得救,他就永不灭亡了,凡已经得救的人,就当注意魂的得救,这是信徒毕生的事。我们靠着基督得着这一步的拯救,将来在空中受审的时候就会得主赏赐和奖赏,不然的话,我们就大受亏损了!这种得救也是极其重要的,可惜许多人把它忽略了。盼望我们不只因信得着灵的得救,更要用十字架来对付我们的魂,使我们的魂也得着拯救。过着圣洁得胜的生活,在基督里大有长进!
一九八六年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