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与行为 (林献羔著)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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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一个人得救是因着“信心”。但许多人以为虽然是因着信,但也要加上好行为,方能得救;若只有信心而没有好行为,结果还是会灭亡的。这是“人的”想法。这是“宗教”,而不是“基督教”。浙江省有人写了《人生最大的事》一书,说因信称义是异端。他认为因信也要加上行为。其实他所写的这本书才是异端,请我们千万不要受迷惑!
神只要求我们有信心,这就是我们得救的条件。此外,再不要加上什么,我并不是说,一个“基督徒”不要有好行为;我是说,一个“罪人”并不能因着好行为得救。一个基督徒是要“有”好行为的,但不是“靠”好行为来得救。
第一章 因信称义
许多人不知道马丁路德更正教的事实。由天主教更正为基督教,当然有许多原因。但其中有一件事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天主教是主张靠功德得救,买赎罪票的人,他的罪才得赦免。有一次,路德忽然读到罗马书1:16-17“义人必因信得生”,他才认识天主教是不对的。这是他改教(更正)的原因之一。靠行为得救,是天主教的方法,可惜在我们中间还有许多人不知道这是不合圣经的。
保罗对“因信称义”之道,说得净尽无遗。什么叫“因信称义”呢?称义就“得救”(加3:23-25);因信称义是从神看,因信得救是人得拯救。我们是藉着神所赐给我们的信心来信靠:“……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4)什么是“白白”的呢?比方我的朋友卖一本书给我,我虽只给他一元钱,这并不是白白得来的一本书,因为我是付上了代价的。虽然这是很便宜,但还是有代价的。假若他连一分钱也不要,只把书送给我,那就可以说,他“白白”地送给我了。因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就是这个意思。这是没有一点行为掺杂在里面的。
因信,是不作工的意思:“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4:5)这不是说,我们应当不作工,因为圣经说“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保罗在罗马书里是用“不作工”而得的恩典来证明因信称义。许多人以为一个人要靠功德、修桥补路、行善救人才能得救。但保罗说,“惟有不作工的”,只因信,就必得救。
因信,就是不靠行为:“……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罗4:2)“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4:6)行为“以外”,不是行为“以内”。这是很清楚的。
因信,是不靠守律法的。守律法是不会叫我们得救的。凡愿靠律法得救的人请听:“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罗3:20,参加3:11)
“因信”,信什么呢?单信有一位神可以吗?信有神也信有耶稣够不够呢?这不是圣经所说的信。圣经所说得救的信心是基于主的血与复活。血是从十字架上流出来的,所以主被钉十字架与复活是我们所信的:“……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罗3:25)“……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所以信的人必须用信心信靠神叫耶稣已经从死人里复活,他就必(不靠行为)得救(罗10:9)。
圣经说得何等清楚呢!可惜有许多人因为不肯查考圣经,只从人的遗传、人的主张,说,信还要加上好行为,所以他们信了10年、20年,仍不敢说“我已经得救了”。请再听圣经上的话:“……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6),“藉着人的信”(罗3:25),“……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加3:26)“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也不是出于行为……。”(弗2:8-9)这几段经文可以给那些认为要靠行为得救的人一个答复。如果我们要明白因信得救的真理,请多读约翰福音、罗马书与加拉太书。如果我们放下成见,就会看见神对人的要求只是——信靠耶稣。其实“因信”这个说法,还是不很合适的。我们得救不是因信,而是“凭着(因)耶稣的血”,我们只“藉着人的信”(罗3:25)。“信”是个方法,不是源头。恩典是信心的源头。或者说,神是信心的源头。信心是河道或水管。我们不要高举信心过于恩典。信心有如电话线,可以传达重大的信息。其它“因信”的地方,都应当译作“藉信”,这就更合原文的意思了。
(详看灵音小丛书《因信称义》)
第二章 两种信心
世人要得救,必须相信耶稣是救主;信徒要得胜苦难、胜过罪恶,需要信心。信、望、爱,其中爱是最大的,但信是根本。信心很简单,但又很难解释。
一、得救的信心(弗2:8)(1)不是望、爱,而是信心被选为救恩的管道,因为信心具有接受的功用。我们把钱给贫穷人,不是把钱放在他的脚上或耳中,而是放在他的手上。手是接受东西、取东西的技体。信心是智慧的手。
信心是钥匙:如果门锁了,我们用尽全力也很难推开,但用钥匙,轻轻用力就能开了。
(2)信心没有可夸(弗2:8-9):
我们是因信得救,不是靠行为,我们不能自夸,只能归荣耀给神。
(3)因有耶稣代赎:
神不许罪人进入天家,但神爱世人,要他们得救。可惜人犯了罪,没有义。我们怎样才可以成为义人呢?行义不能赎我们过去的罪。只有耶稣代赎,把祂的义给了我们。我们怎样可以得着代赎的救恩呢?最简单就是用信心来接受。
2.怎样信才是真信(1)先有认识(罗10:14):
我们先对事实有所认识才能信。认识有神(来11:6)。
认识福音,特别认识耶稣是救主:祂取了人性,但祂仍是与神合一的。认识祂受咒诅(林后5:21,加3:13),舍命为救赎人类(林后5:19)。
信靠耶稣从死里复活(罗10:9)。“信道是从听道来的”(罗10:17),也就是根据圣经的。
(2)相信以上的事实是真的:
相信神的存在、相信福音是从神来的。主要是相信所认识的事是真的。不是头脑的相信,而是心灵的相信。
(3)信靠:
信是真,但不靠,等于无用;信靠就是接受(约1:12的“接待”原文是“接受”,西2:6),是大大张口(诗81:10)。这是诗篇中心的一节。清教徒用“倚靠”,将你全身的力量倚靠在基督身上。这是小孩子都能做的,他坐在椅子上是因为相信椅子是稳固的,所以他靠着椅子坐下。我们当躺下,平躺在万古磐石之上。
从相信到信靠:“信”,原文名词是pistis,动词(信)是pisteuo. 加上eis,信入里面;或加上epi,信在其上(on,upon),这是投靠的意思。我们必须信靠祂,有了得救的信心,就必得永生,永不被定罪。
人如果饿了,他只要肯吃东西就活了,不在乎什么营养成分、不在乎嘴巴的构造,也不在乎消化过程。如果一个人满有学问,但不肯吃东西,他就要饿死。信心是信靠基督的话(罗10:8):食物很有营养,人还得吃入。当你看见一块肉,你就会吃。一个饥渴慕义的人,只知救恩是白给的,他就接受(约1:12)。信心不是“自做”,而是“白得”的。
现在信,现在就得着(约1:12,3:15-16,36,5:24,6:40,弗2:8)。
二、得救后的信心(生活上的信心)我们得救后,一生都需要信心。过信心的生活是不容易的(罗1:8,提前4:12,提后2:22)。
1.信心是“实底”、是“确据”(来11:1)第一节的“信”,没有冠词,指一般的信心。第二节的“这”,指对神应许的信心,是古人不但有确实的盼望,也因信神的应许有美好的赞许。“实底”,是把握,在下面支撑的东西,可译根基、支柱。“确据”,assurance,是坚固的(来3:14)。
实底是对“所望之事”,确据是对“未见之事”。
2.基督徒要过着信心的生活(1)希伯来书是新约中关于信心的书,特别是第十一章。
(2)有信心才得神的喜悦(来11:6):
先从信有神开始,再谈信心与赏赐。从7-40节是列举信心的伟人,不是谈得救的信心。我们要得神的喜悦,就必须过信心的生活。
(3)不凭眼见(林后5:7):
亚伯拉罕仰望天城(来11:10),摩西离世,“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来11:27)
信心是关乎不可看见的、属灵的现象。眼见只承认世界的存在和我们所看见的。
雅各前半生凭眼见:雅博渡口是他生命的转折点,后来雅各改名叫以色列,因他重在信心的生活。彼得初期凭眼见,但五旬节之后,就过着信心的生活。
(4)不凭感觉(罗10:17)
在未感觉之前,我们必须运用信心。信心是开始行动,感觉是这行动的产物。我们不要相信我们本身的感觉过于神的话。
3.信心有大小之分(1)亚伯拉罕的信心是大的(创15:1-6),他成了“信心的父”。
(2)迦南妇人有大信心(太15:22-28):
她不顾主的沉默(23节);她催促主的权限(24-25节),又缓和祂的严肃(26-27节)。
(3)百夫长的信心是大的(太8:10)。
(4)彼得相信耶稣使他不下沉(太14:22-29):
但当他一看环境,他就沉下去。耶稣说他的信心是小的(31节)。
(5)门徒被耶稣责备没有信心(可4:40):
他们忘记过去的神迹。
(6)多马没有信心(约20:27)。
4.信心的增长(1)耶稣叫门徒彼此饶恕(路17:4):
门徒求主“加增”信心(17:5)。为什么他们不求主加增爱心?因为他们认为有信心才能成全。
但他们不对,因为耶稣见他们要求“外加”的信心,而不是有生命的信心。耶稣不理他们,反而说“芥菜种”的信心可以行大事(6节)。芥菜种是有生命的,能发芽长大的,是质而不是量。我们需要有“增长”的信心(帖后1:3)。我们有生命,信心就会增长。信心不是外面的“增加”,而是内里生命的“增长”。
(2)信心的增长,必须有操练:
① 要谦卑(路17:7-10):
这比喻说明谦卑是信心增长的要诀。骄傲的人专制造不信(约5:44)。
② 要受苦:
我们不是找苦吃,但当苦难临到我们的时候,这是我们信心操练的好机会。景况正常时,信心是不易增长的。
苦难是神所差的使者(来1:7)。
约伯虽然受大苦,但他仍持守真道,信靠神。
哈巴谷在守望所,祷告不蒙应允,他有所怀疑。后来神说:“义人因信得生”(哈2:4)。有了这应许之后,跟着就有极大的灾难(3:17-18)。
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最大的苦,但祂爱神的心和信神的心没有动摇。
我们在困难与挫折中、没有盼望的时候,我们才会长得健壮。
经过考验的信心是极为宝贵的(彼前1:5-7)。我们虽然在火窑中,但我们是有神的同在的(赛43:2)。
③ 不要惧怕:
摩西的父母不怕王命(来11:23)。摩西叫百姓不要惧怕(出14:13)。约书亚和迦勒的信心(民14:6-9,参书1:9)。基甸和300人的信心(士7:3-8)。
④ 要有忍耐(来6:12):
亚伯拉罕(来6:15):神应许给他一个儿子,需要经过20多年,并且在20多年中没有任何迹象。
大卫得应许作王,也要经过20多年。在这期间,他的信心是要经过严峻考验的。用信心等候,比在神前祷告难得多。
⑤ 要顺服:
对神的话或神的要求,如果能完全顺服,信心才会增长。
信心是顺服的泉源,顺服是信心的结果,例如挪亚(来11:7)。信心的真意就是顺服,例如亚伯拉罕(8节)。
有信心不是懒惰;相反,有信心就能制服了敌国等(来11:33-34)。以色列人相信神要灭耶利哥城,但他们必须绕城十三圈(书6:2-4)。
5.信心的结果(1)未得救的人:
有信心就得救(罗4:3)、成圣(徒26:18)、得称为神的儿子(加3:26)。
(2)信徒:
① 得安息(来4:3)。
② 凡事都能(太21:21-22,可9:23,雅1:5-7):但必须在神的旨意下(约壹5:14)。
③ 抵挡魔鬼(弗6:11,彼前5:9)。
④ 当相信神负责我们的饮食、工作、前途等(太6:31-34),腓4:6)。
⑤ 神可在有信心的人身上行出希伯来书11章的大事(诗37:5)。
6.当“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来12:2)经过11章信心的伟大事迹,我们当仰望耶稣。并不是我们的信心能成就什么。我们的一切(包括信心)都是祂赐给我们的。
我们要增长信心到“充足”的地步,才能“站立得稳”(西4:12)。
两种信心的分别:入门与跑路;一次进入,一生奔跑。
第三章 靠行为是没有保障的
如果要靠我们的好行为来得救,请问有谁敢说他是已经得救的呢?没有。有一位神的仆人见证说,他从前也是不明白因信得救的真理的。他总是想办法做好事,认为只要他有了好行为就能得救。当他在学校住宿时,每早起床就把宿舍的门窗擦得干干净净。以为这样做,就可以得救了。有一日,他起床迟了。别人已先把门窗抹好了,所以他当日没有机会抹门窗了,因此,他很愁苦,他认为今天苦死了,肯定不能得救了。于是次日,他起床比别人早,抢着把门窗擦好。当他擦好门窗后,他心里又觉得平安了。他想,我今天得救了。后来他作见证,说,他真是糊涂极了。要靠行为是没有平安的。今天得救,明天灭亡,次日又得救。哪里会有这样的事呢?可惜现在还有不少的人也和这位先生是一样的糊涂。
请那些想要靠行为得救的人告诉我们,你的行为要好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得救的呢?怎样才算是一个最合式的标准呢?如果要纯全无可指责的话,那恐怕世上没有几个人能得救了!如果是这样,请问,你敢说你自己是得救的吗?假如要靠行为得救的话,这无异说基督的救赎还不够完全,而必须加上我们的好行为,方能稳妥,否则还有灭亡的可能。如果是这样,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成了”(约19:30),又有什么意思呢?真的是要靠我们的好行为来补满基督的救赎吗?请我们再读几节经文:“……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来10:10)“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来10:12)“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不只基督本身是完全的,祂的工作也是完全的,祂又叫成圣的人(“得救者”,10节)得以完全;再没有加上“人的行为”的必要。
神“救人”,用不着人的行为,一个病人需要医生救他,医生救人,他不管病人的行为怎样,只要医生医术好就够了。一个孩子偶然不慎掉在水里,你若遇见他在沉溺中,就不必看他的行为如何,只要施行你的救法就是了。这才是“救”。一个囚犯被困在狱中,你若要救他,就不要等他改变他的行为,而是立即救。这是“救”他出监。以后需要有好行为,这是另外一回事;要救他就不是靠他的行为得救。如果等他改造好才把他释放,这不是“救”,而是靠他付足了代价出来的。耶稣救人,不是这样。祂不是要我们靠好行为得救,否则就算不得是“救法”:“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这是“赐给”的,并不是要用我们的行为换来的:“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多3:5)
第四章 常被错引的几段经文
下面几段经文常被引用来反对因信得救,而企图证明要因信又因好行为得救。现在请我们看看他们所引用的几段经文到底是怎样解释的:
一、彼得后书三章十五节“并且要以我主长久忍耐为得救的因由。”(彼后3:15)他们说:“这节经文不是单靠因信得救,而要靠‘忍耐’为得救的因由。”但请我们注意,这里不是“以‘我们’长久忍耐为……。”却说:“以‘我主’长久忍耐……”。我们切勿把主的忍耐和我们的忍耐混为一谈。没有人能够靠忍耐得救,只能靠主的忍耐为得救的因由。
二、约翰壹书三章十五节“……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壹3:15)我们知道杀人是罪。真基督徒是不会拿刀杀人的。但上文说:“凡恨他弟兄(基督徒)的,就是杀人的”呀!有谁没有恨过他的弟兄呢?他不得救吗?因信得救的道理似乎站不住了。不止于此,全章圣经都有难解的地方,就如第7节说:“行义的才是义人”。第八节说:“犯罪的是属魔鬼”。第十节说:“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这又怎解释呢?要知道约翰壹书第3章是论新人与旧人的问题。第九节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这是指我们的新人不犯罪说的。下文说:“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这里的“道”字,原文作“种”。这种子就是基督的生命,赐给我们成为我们的新生命,这新人是不会犯罪的,但我们的旧人是会犯罪的(约壹1:8-10,2:1)。从这两方面来读这一章圣经,就清楚了。“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新人)才是义人……犯罪的(旧人)是属魔鬼……凡从神生的(新人),就不犯罪。”(约壹3:7-9)第十节显明谁是真的,谁是假的:“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属神的人不会行义,我们虽然有不义,但多少总会行义,这就证明我们是属神的(5:19)。3:14 “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这并不是“靠”爱,却是因爱就“晓得”,就知道自己是得救罢了。“凡杀人的(旧人),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但他的新人是得救的。第十八节就劝勉我们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请注意这里不是说我们要靠行为才能得救。请记得,约翰福音着重讲永生,所以约翰福音没有一处说我们要靠行为得救,却说:“信的人就有永生”。约翰壹书与约翰福音不同,约翰壹书不是写给世人,而是写给已经得救的人,说的是信徒的“交通”、得救“后”的生活。我们千万不可把它看为得救的条件。3:7亦同此一理;因为他行公义,我们就“知道”他是神所生的。这是证据,不是条件。
三、约翰福音八章五十一节“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约8:51)有谁不死呢?遵行全本圣经的人也是要死的。但这里的“不见死”,是指灵的不死。灵的不死,就是得救。不过,问题又来了,难道得救是要靠遵守耶稣的道吗?不,不。“不见死”的意思不是不死。我们的身体虽然死了,其实不是死,而是“睡”。凡守道的人虽然睡了,可不象一般人的死。这段经文是有更深的意思:“遵守”原文与“保守”相同。“道”字在这里可译作“话”。保守耶稣的话的人就永远不见死。保守什么话呢?15节告诉我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46节又说:“为什么不‘信’我呢”?47节说:“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我们明白了,耶稣在上文说的是信与不信的问题。凡肯保守耶稣的话(信祂的),就是出于神,凡出于神的,就证明他是信的。(保守耶稣的话)就永远不见死,我们千万不要以为耶稣叫我们遵守祂一切的话,然后得救。“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31节)也同一样的道理,而且耶稣是“对信祂的犹太人说”的。耶稣在这里不是说“遵守神旨意的人,就必得救。”祂只说“保守我的话,就永远不见死。”
四、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节马太福音7:21是论以色列人“进天国”问题,不是论得救。
马太没有说信耶稣得永生的问题。“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7:21)不少基督徒都喜欢引用这节经文来反对因信得救的真理。可惜他们错解了圣经!马太福音5-7章是“山上宝训”、“山上训众”。这里关于“进天国”的事,绝不能用到基督徒身上。我们只能借用里面的灵训,但不能直接采用,因为这是给“以色列”的。原来耶稣在上文是着重说:“假先知”问题(太7:15)。还有,耶稣不是说“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得救,”祂乃是说:“不能都进天国”。以色列人进天国是有条件的:“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我们(基督徒)得救是因着信,我们得进天国也是因着信,并不是靠遵行神的旨意。一个得救了的人才谈得上遵行神的旨意。所以我们不要再引这一节经文来说:“得救不是单因着信,也是要靠行为的。”
五、腓立比书二章十二节“……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腓2:12)主张要靠行为得救的人常引这节经文说:“一个人必须要恐惧战兢地生活,以免犯罪。这样,才能得救。”如果是这样,基督的工作就不完全,还得要有人来补满这个不足。这是轻看基督和祂的恩典了。这节经文的意思是这样的吗?不是的!请我们不要误解了神的话!“作成”原文是“作出”或“活出”。第十三节告诉我们说,我们在里面立志,都是因为神已经在我们里面作成了。我们不能作成,只能活出神所作成的,好表明我们是个得救的人。我们如果作不出得救的工作,也是得救的,但却不是一个好基督徒。还有,上文是讲“顺服”,而不是论得救的。14-16节就劝我们应当活出得救的生活来:“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我们细心把全章读过,就看出神不是要我们靠自己作好才能得救。神的意思是:你们既已得救,就当顺服,好活出得救的生活来。所以我们不要再用这段经文来反对“因信得救”的真理。
六、希伯来书三章十四节第六段用来反对“因信得救”的经文是“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来3:14)但请注意,这里不是说得救的问题。本章是论“基督比摩西更好”。“有分”二字,原文与1:9的“同伴”相同。这里的意思是: 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是与基督作伴了。基督是坚持到底的,我们也当效法祂坚持到底。如果不是这样,就没有赏赐了。
七、雅各书二章十四至二十六节雅各书书2:14-26这段经文,常被人引来作“因行为得救”有力的证据。从表面看,这段经文实在是与其它“因信称义”的经文互相冲突的,就连高举“因信称义”真理的马丁路德也是不明白这段经文的意思。但感谢神,祂启示的亮光是日渐增加的。神没有让马丁路德看见的光,却给后世的人看见了。
从字面看,雅各书第2章所说的,似乎是与保罗书信互相冲突的。保罗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但雅各却说:“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雅2:24-25)甚至有人说,雅各是骂保罗讲“因信称义”的道理;“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雅2:20)他们这样说,就是不相信保罗书信与雅各书信同是被圣灵所默示的。圣灵默示保罗写出“因信称义”的真理,而又默示雅各写出相反的话来骂保罗吗?绝对不会!而且雅各书是书信中最早写出的一封信,雅各怎会骂保罗呢?原来雅各书2章是责备一般不是真心相信而以“因信得救”作藉口去犯罪的人。雅各书信与保罗书信不但不矛盾,而且是很吻合、互相解明;保罗所说的是“根”,雅各所说的是“果”:“……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雅2:18)雅各的意思是: 因为你有好行为,人就知道你是真信的。耶稣说:“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7:16)就是这个意思。保罗是从神那方面看人里面有信心没有。人若有信心就够了,不必靠行为来得救。但雅各是从人方面看,需要有行为来证明他里面有信心没有。保罗说有信心的人就必得救。雅各说,只要口里说的信心而没有行为的表现就是死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信心,“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雅2:14)这是口说的信心,是死的信心,不能得救。“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17节)。这“死的信心,就是鬼魔的信心”(参19节)。鬼魔也信有神,鬼魔得救吗?不,鬼魔是不能得救的。保罗不是叫我们有鬼魔的信心,却是要我们有信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信心(罗10:9)。这样的信心是活的,是能够产生好行为的。加拉太书5:6保罗称信心为“使人生发仁爱(行为)的信心”。而且雅各所用的“信”字和约翰福音3:16等所用的“信”字,原文是有分别的。约翰所说的“信”是“信靠”,英文译作believein. 是“得救的信心”;雅各所说的“信”就只是“信”,英译believe,而不是“信靠”。这种信心,是不能使人生发仁爱的、不能使人有好行为的、是死的、是假的信心。雅各所说的行为,是信心里所产生的行为;但保罗所说的行为,则是信心以外的行为。这一点我们务要分清楚。
比方说,人造鸡蛋是与真鸡蛋相似的。除了生命这方面一点不同之外。很多地方都相同,如外形、颜色等,只是人造鸡蛋不能孵出小鸡来。我们试把这两只蛋用母鸡一孵,就可以知道哪一个是真蛋了。保罗所指的是真蛋。真蛋(好比真信心)是不靠小鸡(好比行为),母鸡就可以孵出小鸡来。雅各所责备的是人造蛋(假信心),人造蛋是不能孵出小鸡,因为它是死的。所以鸡蛋必须是与生命并行的,才是真蛋。这就是“信心与他的行为并行”(雅2:22)的意思。保罗说的是,人得救的时候,他在“神面前”的称义;而雅各则说,人得救后,他在“人面前”是因着行为称义的。保罗还说到另一种称义,这是在主再来之后,我们在基督台前的称义(林前4:4-5)。我们务要将几种称义分清楚,才不至于混乱真理了。
八、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节还有一段很常被人误解的经文,用来证明人得救是要靠行为的:“……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太25:31-46)
有一位牧师说:“许多牧师和传道人因行为不好,所以不能得救。”他是引这段经文说的。可惜这位牧师没有看清楚这段经文的本意。“给我吃”、“给我喝”、“留我住”、“给我穿”、“看顾我”、“来看我”都是行为。这些人是因有好行为得救的:“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那些行为不好的人就要灭亡:“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这很明显是因行为得救的。不过,这段经文不是指我们说的。这是论“列国受审”的事。教会被提后,地上仍然是进行的。有些人信主,他们用好行为来对待那些传福音的人;另有一些人听了道,但没有好行为,所以就要灭亡。这是大灾难后的审判,审判万民,看看他们对主的态度如何。好的就得救,不好的就灭亡。这绝不是指我们说的。
1.时间问题马太福音25:1-13是十个童女的比喻;14-30节是仆人受审的事。这两件事都是在主降临到空中的时候发生的。山羊绵羊的审判(太25:31-46)是在这两件事之后的:“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太25:31)这是说主降到地上的时候,审判地上经灾难的人。我们与主同降到地上;要与主同审判他们。所以这段经文不是直接对我们说的。
2.享“创世以来”的福“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创世以来就是“创世以后”的意思。我们(教会)是要享“创世以前”的福的:“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神在创世以前就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得救:“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世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原文)“盼望那不能说谎的神,在‘万世之先’所应许的永生。”(多1:2原文)神救我们的恩典和所应许给我们的永生,不是在“创世以来”才为我们预备,而是在“创世以前”在基督里为我们预备好的。但在灾难中的犹太圣徒与外邦圣徒就不同了。他们是神在创世以来(后)才把他们的名字记在生命册上的:“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牠。”(启13:8)所以我们不要乱引圣经。但有人说:“创世以前的经文是论基督的事。以弗所书1:4仍然有‘在基督里’4个字。神的计划,虽然在创世以前;但神的工作却是在创世以来;并不分犹太与外邦。”如果这样,就是强解经书了。不错,创世以前的事是“在基督里”,但这是“为着”我们(犹太与外邦合成的教会)的,而“创世以来的国”则是“为着”灾难中的圣徒的。所以马太福音25:31-46不是指我们说的。
3.不明白待人就是待神的真理如果这段经文是指我们说的,这就奇怪了。为什么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40)的呢!灭亡的人不知道这件事,一点也不奇怪;但最奇怪的就是连那些“义人”也发出以下的话:“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祢饿了,给祢吃,渴了,给祢喝……又什么时候看见祢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祢呢?”(太25:37-39)如果这班人是我们的话,就奇怪极了!就算我们以前不明白“作在弟兄身上就是作在主身上”的道理,但当我们现在读了马太福音25章后,我们也就明白了。为什么这班人总没有一个说“我明白”呢?如果这班人真的是指我们的话,那我就要在审判的时候站起来说:“主阿!我明白了,因为我从马太福音25章得知这是作在主身上的。”我们都知道向弟兄作一件善事,就是作在主身上;但他们中间竟没有一个人明白这样显浅的道理,可知这段经文绝不是指我们说的。
4.得永生与往永生去的分别我们信耶稣,现在就得永生,不用等到死了以后:“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但他们不是在信的时候得永生,而是在审判后才得的:“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5:46)他们只是“往永生里”;但我们不只“入生”,更是得永生——永生进入我们里面。他们的确是因着信心与行为来得永生,但我们就只是因着信。他们所得的赏赐是“往永生里”,但我们却是在永生之外再得赏赐的。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再引这段经文来恐吓自己。
圣经很清楚地给我们看见,人得救“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罗3:25),“也不是出于行为”(弗2:9);但我们是否可以不要行为呢?绝对不是的。以弗所书2:8-9说我们得救“也不是出于行为”,但第十节就说得救后的人应当有善行:“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如果我们没有好行为,虽然得救,但将来在基督的审判台前经审判后我们就要受极大的亏损了! 请记住, 得救虽不是靠行为;但一切的审判都是根据行为的,所以我们千万不要以为不靠行为得救就可以放纵私欲。请我们当心空中的审判:“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增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