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靠与认罪 (林献羔著)灵修

作者:林献羔 来源:网络 浏览:
本资料来源网络,仅供参考使用,版权归原创所有 前 言 《得救的真理》一书共分七部分,“信靠与认罪”是该书的第七部分。 读经:“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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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的真理》一书共分七部分,“信靠与认罪”是该书的第七部分。

读经:“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5-18)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10)

以上两段经文似乎互相冲突,约翰福音说:“信祂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但约翰壹书说“认罪”,神就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到底人得救是因信呢,还是因认罪呢?两段经文都是约翰写的。为什么一处说信,另一处说认罪呢?因此,许多人就被难倒了。好,让我们看看保罗所说赦罪的条件是什么:“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6:18)这节经文是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复述主向他所说的话。其中有两句是我们当注意的:“又因信我,得蒙赦罪。”神的意思是:信靠的人,罪就得赦,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与约翰福音是一致的。但约翰壹书又怎样讲呢?有许多传道人或布道家常常劝人“把罪恶认清,然后才能得救。如果想不起有什么罪的时候,就求圣灵光照,光照后赶快再认,直到把罪认完,才能得救。假如圣灵不再光照,那就算是可以了。”请问这样的说法,是根据什么来的呢?他们说:“约翰壹书明明说:认罪的人,罪就得赦免。”这样一来,许多人就都认为是对的,所以他们日哭夜哭,认完一件又一件,甚至把一生所犯的罪逐件认出。他们以为这样,就必能得救,所以有许多人认罪多年,还不敢说自己得救了,这是十分可惜的!可以说,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他们误解了圣经,所以就叫许多热心的信徒走错了路。圣经清楚地说:“信子的人有永生”,我们怎敢说“要认罪才能得救呢?”“认罪才能得救”是人的道理,不是圣经的真理。


第一章  生命与生活

一个没有生命的人,就不能谈生活。一个木制的小娃娃,不会讲话,不会思想,因为它没有生命,所以就没有生活的表现。我们不能叫一个小孩子先说话、走路、吃奶,然后给他生命。一个没有生命的小孩子是没有生活的表现的——说话、走路、吃奶。得生命的条件不是靠人的生活,这是任何人都可以理解的。

得救是得生命;认罪才有得救后的表现——生活。没有生命的人怎能有生活呢?照样,没有属灵生命的人,又怎会有真正属灵的生活(认罪等)呢?如果要一个没有生命的人过着属灵的生活,那就是颠倒脚舍本求末了。约翰福音是一本生命的书,叫凡信靠祂的人,都得永生:“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20:31)而约翰壹书就是一本叫人活出生命的书——生活的书。没有生命(不得救)的人,不要先读约翰壹书,而要先读约翰福音,因为约翰壹书是单写给那些有生命(得救)的人的:“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藉着主名得了赦免。父老啊,我写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约壹2:12-14)这里有三等人:小子、父老、少年人,这都是指信徒说的:“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5:13)约翰壹书绝对不是写给世人的,它与世人没有关系。约翰壹书既然是一本讲属灵生活的书,所以开头就说生命;跟着就说到认罪——生活。而且约翰壹书不是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使我们得救。”不,他不能这样说,因为得救不是靠认罪的。约翰只说:“祂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是说到得救后的认罪与洗净;不是论及得救前的赦罪的。约翰福音说:信的人有永生。约翰壹书说:得救的人,如果再犯罪,就需要认罪,好叫罪得赦免,得洗净。明白了这个区分之后,我们就不仅会说这两卷书是没有冲突,反而更看出它们是互相呼应的、相辅相承的。


第二章  得救前的作法

信靠耶稣就得救,是否可以对罪恶完全不过问了呢?绝对不是。我们虽然不是靠认罪得救,但我们如果对罪恶完全置之不理,那就成问题了。一个人口里说信耶稣,但对罪恶没有痛恨,我真不知他到底是不是真信的呢!一个真心相信的人,对罪恶必有所憎恨。但有些人太过、有些人又不及。现在我们要看看,到底一个人在信主前应当有些什么举动。

一、“自己责备自己”

“祂(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圣灵在五旬节已经来了。祂既来了,就要作工。祂指出世人的罪,叫世人受责备。世人犯了罪,不以罪为罪,不会为罪自己责备自己;但当他们听了福音以后,圣灵就动工了。祂要在那些听过福音的人身上动工,叫他们自知有罪,为罪自己责备自己。如果一个人没有为罪自责、痛恨自己所犯的罪,我们真不知道他是不是一个信主的人。如果他是信主的,圣灵是要在他信主之前感动他,使他自知有罪,为罪难过。这是罪人信主必有的步骤。为罪自己责备自己,并不等于逐件认罪。圣经没有吩咐一个罪人把他一生所犯的罪,无论大小,都要逐一认出。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能得救。圣经只说:圣灵是叫世人为罪自己责备自己。一个自知有罪的人,就必痛恨罪。他对自己失望,就要投奔基督,信靠祂。逐件认罪大可不必,但对罪的痛恨是必须的。所以我们不要再勉强世人把罪逐件认出。

二、离开罪恶

有些人说信耶稣,但在他们“信耶稣”之后和“信耶稣”之前是没有两样的,因为他们不是先离开罪恶,然后信耶稣。我们不是靠行为得救,也不是靠认罪得救,但我们必须先“离开罪恶”。

1.先认识罪恶

(1)罪与罪行:

许多人说“我没有罪”,因为他们没有杀人放火等,但这些是“罪行”。从心里发出来的才是“罪”:贪心、骄傲、嫉妒、仇恨等,都是罪。

(2)原罪与本罪:

亚当犯罪,成了罪人。罪人生罪人,我们是罪人,因为有了“原罪”。

有原罪就有了罪根。人有罪根就不能不犯罪。我们所犯的一切罪是“本罪”,内心犯罪是“罪”,外面犯罪是“罪行”。

2.认识犯罪的危害

犯罪是得罪神、得罪人。得罪人就是害人,害人终害己。得罪神,就要受神的刑罚。犯了国法就要受刑;犯了罪就要受永刑(太25:46)。

3.痛恨罪

如果我们有决心,圣灵就要光照我们,使我们看出罪是可怕的,比癌细胞更可怕。我们必须痛恨罪。不治之症会把我们带到死地,同样,“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4.承认自己是个罪人

单对罪痛恨是不够的;世人还得要承认自己是个罪人:“那税吏远远的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如果我们不肯承认自己是个罪人,我们就没有办法可以得救。许多人要信耶稣,但他们又不甘愿自认是个罪人,他们总要说自己是个好人。但耶稣不是要救好人的:“耶稣听见,就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经上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太9:12-13)你说自己是个义人;就用不着信耶稣,用不着救恩,但世上有几个义人呢?请听:“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23节)连“一个”也没有。世人都是罪人。人认自己是个罪人,人实在是个罪人;人如果不认自己是个罪人,但圣经还是说你是个罪人。罪人如果肯认自己是个罪人,就有盼望;但如果罪人说自己是个好人,就连一点希望都没有了。那税吏并没有逐件认罪;他只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就够了。但我们不能草率地说:“我是个罪人。”我们必须痛恨罪,自己责备自己;知道自己的罪恶太多,认不胜认,悲痛地来到主面前承认自己是个罪人。那税吏不是有口无心地说,他是“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来说。可见他确是痛恨罪恶的了。我在少年时,常见不少的人在聚会里公开认罪。他们以为多认就必得救;如果有隐藏的罪没有认清,还是不得救的。那时,我又没有勇气在众人面前认罪,只得天天恐惧战兢,认为自己总没有办法可以得救了。如果这样,我们就是过分注重罪的本身,而忽略了基督救赎的功劳。其实这是叫人失望的呀!

5.“离开罪恶”(徒3:26)

必须离弃偶像,这不是说完全无罪,但我们的态度是不愿意犯罪,不愿意与犯罪的人交往,自己更不会到犯罪的场所里去。

三、信靠耶稣

这是一句老生常谈的话,但我们还要这样说,因为这是唯一的救法。当罪人被圣灵感动,自己责备自己,承认自己是个罪人之后,他只要用简单的信心来接受主耶稣做他个人的救主,他就得救了。圣经所有论得救的信心,原文都是“信靠”。神对罪人的要求只是“信靠”,而不是“认罪”。认罪是信徒应有的举动,不是世人得救的条件!现在让我们从圣经里找根据吧!

1.施浸约翰的话

他没有叫人认罪,他只说:“你们要结出果子来”(太3:8)。第六节只是他们自动认罪的。

2.彼得和话

“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2:38)彼得劝以色列人悔改(不是逐一认罪,而是回头),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就必领受圣灵。他在耶路撒冷大会上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的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徒15:7)“又藉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9节)“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11节)彼得清楚地说:信就得救,不是靠认罪。

3.雅各的话

雅各书特别讲论行为(雅2:14-26),但雅各也没有提到“认罪才能得救”等话。他只说:“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2:17)一个专讲行为的人尚且没有叫人认罪,所以我们不要再错了。

4.约翰的话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20:31)约翰福音是罪人得生命的指南,但约翰没有叫人认罪,只说“信”就得救。

5.保罗的话

“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保罗不是说:“当信主耶稣,又要认罪,就必得救。”他不会说好像许多传道人所讲的话;他只说:“当‘信’主耶稣。”不过,这节经文也有点费解的地方。有许多人说:我一个人信主,我一家人都必得救,因为圣经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这节经文的意思真是这样么?“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约3:18)“信子(基督)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36节)这两节经文又怎样讲呢?你一个人信,不管你家人信不信,都必得永生,请问,这个道理是不是异端呢?神所规定的就是“相信”。我们不能比这个多一点,也不能比这个少一点。我们不能说:信耶稣,又要认罪才能得救;也不能说:一人信,就连一家也都得救。我们如果把使徒行传16:31译得准确一点,就没有人会误会神的意思了:“他们(保罗和西拉)说:‘当信主耶稣基督,就必得救;你和你一家。’”(直译)信主耶稣,就必得救,这是神的定规。谁信主耶稣基督,谁就必得救。你信主耶稣基督,你就必得救;你的一家信主耶稣基督,你的一家就必得救。你是这样,你和你的一家也是这样,没有一个人例外。一个人信了耶稣,“一家人”都必得救,不是神的意思,而是魔鬼的道理。保罗不会说这样的话;保罗不是说一个人信,全家得救。他也不说信又加上认罪,才能得救。他只说信就必得救。当他提到赦罪的时候,也没有说要认罪:“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么?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么?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罗4:7-9)当大卫犯了罪之后,他心里难过,就认罪。圣灵默示保罗写圣经的时候,只提他的罪得赦,而没有说“认罪”的事。保罗在这里不是注意认罪的事,而是注意“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事,所以他借用这段经文来说赦罪的福。当提到人的得救,他就说:“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3:22)“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26节)“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人)里复活,就必得救。”(10: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你看,他总没有提到认罪才能得救;当他讲得救的时候,总是说‘信’的。奇怪得很,圣经说得这样清楚,但有不少人竟然提倡“认罪才能得救”的说法,怪不得许多的基督徒都不敢说自己因信得救了!盼望我们今后不要再加上自己的意思,以致把人领入迷途去!

6.耶稣的话

耶稣有劝人认罪来获得救恩吗?没有,绝对没有。祂还是说“信”的真理:“耶稣说:‘你去叫你的丈夫也到这里来。’妇人说:‘我没有丈夫’。耶稣说:‘你说没有丈夫是不错的。你已经有五个丈夫,你现在有的并不是你的丈夫。你这话是真的。’”(约4:16-18)耶稣和撒玛利亚的淫妇谈“永生之道”,耶稣愿意她得救,所以把她的罪(五个丈夫)指出,但耶稣并没有叫她把罪逐件认出来,好得着拯救。当耶稣提起她的罪的时候,她还以诡诈的话来遮掩自己的罪:“我没有丈夫。”这话是真的,但她弄诡诈,她想:我虽然有五个男人,但他们都不是我的丈夫,只是我的“情夫”罢了。于是她说句真话:“我没有丈夫”,好来掩饰自己的罪恶。她可谓可恶极了。耶稣见她弄诡诈,就把她的罪恶揭破出来:“你说没有丈夫是不错的。你已经有五个丈夫;你现在有的并不是你的丈夫,你这话是真的。”但耶稣有没有勉强她认呢?没有。祂却说:“妇人,你当‘信’我。”(4:21)真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耶稣并没有叫她认罪,只叫她“信”。

“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稣背后,挨着祂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祂的脚,把香膏抹上。”(路7:37-38)这女人是个“罪人”;她的罪很多。当她在法利赛人家里的时候,她悲痛地到耶稣的脚前,她在那里作什么呢?认罪吗?没有。她究竟作什么呢?她“挨着祂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祂的脚,把香膏抹上。”她一直在那里哭,哭到耶稣的脚都湿了,好伤痛的呀!她在那里为罪难过,自己责备自己。她知道她一生所犯的罪多得不可胜数,比她所流的泪珠不知多出多少倍。她哭、哭、哭,直到耶稣的脚都被好的眼泪湿透了。好难过的呀!她只得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她所犯的罪既是那么多,一点的荣耀也没有了。所以她就把她最高的荣耀(头发)都放在耶稣的脚下了(38节)。耶稣虽然看见她哭得这样伤心,但也没有对她说:“妇人,你哭什么呢?快把你的罪一件一件承认给我听呀!”她没有主动认罪,耶稣也没有吩咐她认罪。耶稣是怎样说的呢?祂说:“你的罪赦免了”。(48节)“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罢!”(50节)为什么耶稣不叫她认罪呢?原来得救不是靠认罪。耶稣见她有“信心”就对她说:“你的‘信’救了你。”

“……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了!”(约8:11)一个行淫时候被人拿来的妇人(淫妇),人要定她的罪,但耶稣要赦免她的罪。不过,耶稣也没有吩咐她认罪,因为罪人不是靠认罪得救,而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罗3:25)

“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9-10)耶稣在路上,有一个人名叫撒该,跑来要见耶稣。但他身量又矮,人又多,不能看见。于是他爬上桑树,要见耶稣。他是个大罪人——税吏长(路19:2),众人都知道他是个罪人:“众人看见,都私下议论说:祂竟到罪人家里去住宿。”(7节)连他自己也承认他实在是个罪人:“撒该站着对主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8节)撒该自知有罪,所以他赶快认罪。不过,他并不是把他一生的罪逐件向主承认;他还加上“若”字:“我‘若’讹诈了谁”。但主并没有计较这个,因为人得救并不是靠认罪的,而且他的认罪,还是他主动的认,并不是耶稣吩咐他去认的。如果有人要引他的话来证明人得救是要靠“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有谁敢说这是得救的条件呢?既然得救不是靠“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怎么有人说:得救的条件是认罪,“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呢?认罪与赔罪是好的,但不是得救的条件,耶稣还未等他“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也没有等他去认完罪,就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9节)犹太人本来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但撒该是个“税吏长”,就被犹太人看作外邦人一样:“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7)耶稣不是说:“因为他是犹太人,所以就得救。”犹大是犹太人,但他竟灭亡了。那么,“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请听圣灵自己的解释:“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3:7)我们明白了。耶稣见撒该有“信心”,所以祂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撒该是因信得救,并不是靠“认罪”的。

“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18:14)上文是说到法利赛人与税吏在殿里的祷告。那法利赛人是自骄自傲的;但那税吏“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他这样祷告,得救吗?他得救了:“比那人倒算为义了!”但我们没有看见他把罪逐一认出;他只承认他是个罪人就够了。或者有人说:“他得救虽然不是因认罪,但也不是因着信,因为耶稣没有说他有信心。他得救只是因为他够谦卑。”说这样话的人错了!他是“有”谦卑,所以他被升高;但不是“因为”他谦卑,所以得救。他得救是因着“信”,因为他祷告:“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祂,怎样求祂呢?”(罗10:13-14)不信的人不能求告神。当他真心相信,他就必定求告(至于那些假信徒的祷告,根本就不算是祷告,他们只不过是打空气而已)!那税吏的祷告,不是打空气的祷告,而是“捶着胸”来祷告。他信靠神,所以他开口就说:“神啊”。耶稣知道他悔改了,有信心了,所以就说:“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

“那同钉十字架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笑祂,说:你不是基督么?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么?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耶稣啊,祢得国降临的时候,求祢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39-43)十字架上的两个强盗,一个硬着心,但另一个悔改了。悔改的那位自知有罪,所以对祂说:“祢得国降临的时候,求祢记念我。”他只盼望耶稣在将来“记念”他,谁料到“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呢!他没有把所有的罪逐件认出,时间也不容许他这样作。他只能用简单的“信心”来祷告,结果就得救了。这就给我们看见;认罪不是得救的条件。众使徒与耶稣都没有说认罪是得救的条件,为什么竟然有那么多的传道人说,“如果把罪逐一认清,就不能得救”呢?


第三章  得救后认罪

得救既不是因着“认罪”,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不认罪呢?绝对不是。现在我们不准备详细论及“认罪”问题,我们只简单地说说信徒必须认罪罢了。罪人犯罪得赦免的条件只是“信”;但信徒犯罪得赦免的条件就要认罪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所以我们不要忽略认罪。神是不喜悦我们犯罪而不肯认罪的。不过,我们认罪,也不需要把得救前所犯过的一切罪逐件认出,我们只要把得救后所犯的罪逐件认就好了。但有人会说:圣经中是有人把得救前所作的都承认:“那已经信的,多有人来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徒19:18)他们实在是把得救前的罪都认出来。不过,这不是保罗吩咐他们作的,而是他们自己喜欢这样作的。如果有人喜欢把他得救前的罪认出,我们不要禁止他。我们只可以对他说:“得救前所犯的罪,因信得蒙赦免了,你可以放心。但在得救后所犯的罪,你们如果不认真痛心承认,到审判的时候就要受亏损了。”

认罪的范围:凡记得的就当承认。记不起的,就求神使你想起来,也当承认。如果真的记不起,那就求神赦免记不起的罪。如果只是得罪神,例如思想上的罪,就不必向人认,只向神承认,神就必要赦免。得罪个人的,就不必要向众人认,以免使其它人多受影响。如果这样,就中了罗马天主教的毒。得罪神和人的,就当向神和所得罪的人认。

认罪的结果:未认罪之先,有疤痕,没有喜乐。不肯认罪,罪就会追上我们,使我们不只没有平安,更是没有喜乐。认罪是会得着我们所得的人,又有见证。

认罪与得救无关,而与赏赐有关(太5:23-26)。这是说到在千年国时的亏损,所以我们当彼此认罪(雅5:16)。

赔罪:我们得罪人就当认罪;如果我们亏负人就不只认罪,还要赔罪。对偷来的,拾来的,欠而未还的钱,我们要赔偿。除按数赔偿外,还须多加一点,最少是五分之一(利6:1-5)。我们做基督徒不当叫人吃亏,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要叫人吃亏。如果没有力量偿还,也当找机会,或分期偿还。如果他本人已不在,就交给他的家人;家人不在就交给祭司。如果他本人在,就不要把亏负人家的钱拿来作奉献款。

《得救的真理》一书共分7部分,总意就是“因信得救”。一个罪人只要存着伤痛的心来悔改,信靠耶稣,信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钉死,祂的血赎了我们的罪,我们信靠祂从死人里复活了,我们就得称义。我们得救,不是靠我们的好行为,不是靠守律法,也不是靠认罪,我们只要悔改,为自己的罪难过。承认自己是个罪人,相信神叫耶稣从死人里复活,就必得救。这样,我们就是一个重生的人,是神的孩子。这是得救的真理。

至于得救的人,会因犯罪而灭亡吗?绝对不会。关于这个问题,请参阅《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灵音小丛书第二十八册)一书,这是姊妹书。《得救的真理》是说得救的入门,《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是说得救后的保证,永不灭亡。愿神用这两本小册子,叫更多的人清楚救恩的获得与确据,并在这个基础上,向前迈进!

一九八六年七月

 

亲爱的朋友,你愿意决心相信耶稣吗?下面给你一些祷告的提示:

“亲爱的父神,我从心里承认祢是独一的真神。祢曾差耶稣基督降世为人,为罪人作成救赎之功。我承认自己是个罪人,需要祢的救恩。我坚心信靠耶稣钉十字架、死而复活。现在我恳求神将耶稣复活的生命赐给我,使我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我愿一生跟从与顺服三一真神!

奉主耶稣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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