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称义 (林献羔著)灵修
本资料来源网络,仅供参考使用,版权归原创所有
前 言
读经:罗马书3:21-31,加拉太书3:11,23-26,以弗所书2:8 .
一个罪人要得救就要信耶稣。可惜有许多人信了多年,对得救真理不清楚,仍不知道自己得救与不得救。
因信得救是一个基本的真理,又是一个极重要的真理。
因信得救与因信称义有什么不同?许多人弄不清楚。原来这是一个真理的两方面:因信得救是从人方面看,我们因信得救了;因信称义是从神看,祂看我们真的信靠,祂就称我们为义。
如果我们弄不清楚我们怎样得救、我们是否已经得救,就不要谈其它问题。一个人得救之后才谈追求长进、过圣洁得胜的生活、怎样侍奉神、儆醒等候基督的再来等问题。可惜有许多人还未弄清楚自己是否得救,就谈其它问题。
一个罪人要信耶稣,第一就是要得救,然后再追求长进;一个基督徒如果不清楚自己得救不得救,就当先弄清楚得救的问题,然后再谈其它。如果一个皇帝愿与我们交往,我们首先是要进入皇宫。我们不能在门外与皇帝交往。当我们进入皇宫后,才能享受皇宫里的一切,更能与皇帝畅谈。未得救的人是在门外,我们必须进入得救的大门才能避免屋外风雨的袭击。
愿神藉这小册子,使未得救的人得着拯救;使不知道自己已经得救的基督徒弄清楚自己是因信得救的;使已经知道自己得救的基督徒竭力追求长进,得着更丰盛的生命!
第一章 因信得救
读经:加拉太书3:23-26,以弗所书2:8
一个人信耶稣,为要从灭亡的景况进入救恩的大门,得着拯救,永不灭亡。人类的祖先是亚当。亚当犯罪,成为罪人。罪人生罪人,不会生义人。罪人是要灭亡的,我们生下来就是罪人,罪人需要得救。这是信耶稣第一步要解决的问题。
可惜教会里有许多人还认为人得救是因信又要加上行为,因信又要守律法。如果不是这样,还是不得救的。这是极大的错误。马丁路德读了“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认识了“因信得救”的要道,他就决心从天主教出来,回归圣经的正道上。
一、因信得救与因信称义前面我们简单地提到这个真理分为两方面:“因信得救”是我们的需要;“因信称义”是神因我们愿意相信就称我们为义。现在我们要更进一步谈及这个问题。
1.因信得救本来圣经是没有“因信得救”这句话。圣经只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加3:23),“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加3:25)。原来这两节的原文是“但这信还未来以先”,“但这信既然来到”,其它几个字旁边有小点,是原文所没有的。
(1)圣经有这个真理:
圣经没有“三位一体”这几个字,但神实在是三一的。
同样,圣经虽然没有“因信得救”这几个字,但圣经是有“因信得救”这个真理:“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这里清楚给我们看见,我们得救是“因着信”。
(2)一个罪人需要得救:
我们是亚当的后裔,亚当是罪人,我们也是罪人。我们从小到大,也不知犯了多少罪,所以我们是要被定罪的。但罪人因信就不被定罪:“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7-18)
被定罪的人就要灭亡,死后要在火湖里永远被火烧;但信祂的人就不被定罪,不被定罪的人就得救,他就不至灭亡,死后不会到火湖里受永远的痛苦。
(3)因信得救,就是“因祂得救”(约3:17):
① 基督作成救赎工作,叫我们因祂得救:
我们是罪人,没有办法自己救自己。有罪就被神定罪,定了罪的人就要灭亡。
耶稣没有犯一件罪,祂甘愿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苦,这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例如:一个人偷了别人一万元,他被捕定罪,但他的朋友代他还了一万元,他的罪就清了,被偷的人也不再追讨他的罪了。不过,他的朋友必须没有偷钱。如果他偷别人一万元来替他的朋友还钱,那么他也要被捕,因为他也犯了罪。耶稣没有罪,祂才能替我们还清罪债,我们因信接受救恩,神也不再追讨我们的罪了。
②“藉着人的信”:
人得救的根源是耶稣基督:“因基督耶稣的救赎”(罗3:24),“是凭着耶稣的血”(罗3:25)。耶稣被钉十字架流血,作成了救赎的工作,但我们必须相信才能得救。
我们说“因信得救”,“因信”是中文的翻译。严格来说是“藉信得救”:“藉着人的信”(罗3:25)。我们藉信,但我们是“因祂得救”的(约3:17)。
(4)这是恩典(弗2:8):
恩典就是白得的。救赎之工是耶稣基督作成的,我们只要藉着信就得着这救恩的恩典了(罗3:24)。
2.“因信称义”加拉太书3:23,25提到因信得救,但24节就明说“因信称义”。
(1)人生下来就不是义人,而是罪人:
神不许罪人进天家,这是神的公义。天家不是充满罪人,而是充满了义人。
(2)“没有义人”(罗3:10):
我们都是罪人,罪人没有义,所以不是义人。
(3)只有耶稣基督是义人(林前1:30):
祂从天上降世。祂本来就没有罪;祂在世上也没有犯过一件罪;祂又守全了律法(只有祂能全守律法),祂有律法的义。祂既是神,又是人,祂就是义(罗10:4)。
(4)神爱世人,祂要赦免我们的罪:
神不能因爱就赦免,这样就没有义了,所以祂必须差遣祂所爱的独生子基督作成救赎的工作,把我们挽回过来(罗3:25-26,4:7-8)。
(5)神把罪恶与刑罚全部挪去:
有了基督的救赎,公义代替罪恶,恩典代替了刑罚(徒13:38-39)。
(6)信就是接受:
我们既然没有办法自赎,只有接受祂的义为我们的义,我们就得救了。这就是“因信称义”(罗3:22,24-26),这就是神的爱。
二、错误的途径前面我们说过“因信得救”与“因信称义”的关系,现在我们要说说因信得救的方法。
许多人听了“因信得救”的要道,还想尽办法来救自己。请注意,我们不能“自”救,而是“得”救,得着神的拯救。圣经虽有“你们当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世代”(徒2:40),但原文是被动式,应译“你们当被救……”。各宗教是“自救”;他们只有教主而没有救主。基督教是“救人”:我们有救主而没有教主。
现在我们提出几点是一般基督徒最常犯的错误:
1.靠守律法得救许多基督徒叫人守律法,说不守律法就不得救。
请我们看看圣经:“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
(1)怎样才算守律法:
守律法就是全守。世上没有一个人从出生直到离世,没有犯过一件罪,而是完全行善的,所以我们都要受咒诅(罗3:10-11,9:31-32,10:3,雅2:10)。
(2)神不用这个方法: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罗3:21)请注意,“在律法以外”,而不是“在律法以内”,所以说神不是用守律法的条件使我们得救的。
(3)旧约的人也不是靠守律法得救的: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罗4:13)
2.“立功之法”(罗3:27)。3.靠行为(弗2:8-9)这两点留待第二章“因信称义”才详细讨论。
三、这是最容易的条件1.不靠钱财撒该是个财主(路19:2),但不是因他有钱才能得救:“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9节)
拉撒路是个“讨饭的”(路16:20),他也是因信得救的:“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22节)
2.不靠学问保罗是个有学问的人,他是因信得救的(徒9:15)。
患血漏的女人没有学问(路8:43),她也因信得救了:“耶稣对她说:‘女儿,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去吧!’”(48节)
3.不靠行善哥尼流“是个虔诚人,他和全家都敬畏神,多多周济百姓,常常祷告神。”(徒10:2)他也要因信得救(47节)。
十字架上的强盗哪里有善行?他也是因信得救了:“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
4.不靠地位大卫是以色列人的王,他是因信得救:“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罗4:6)
没有地位的寡妇也是因信得救的(路21:2)。
5.不在乎国籍犹太人与外邦人都是因信得救的(罗3:29-30)。
各宗教都是靠行为(修行)得救,惟有基督教是靠神的恩典,因为耶稣流血的功劳赎了我们的罪,我们只藉着最简单而又最真诚的信心就得救了。
第二章 因信称义
读经:罗马书3:21-31,加拉太书3:11.
什么是因信称义?称义就是神不再定我们为罪人,而称我们为义人。但这不是说,神把罪人“变为”义人,而是祂“宣告我们无罪”、“宣告我们为义”。因信称义是以罗马书3:21-31为根基的。罗马书是圣经中的圣经、福音中的福音,有如以赛亚书之于旧约。罗马书1-3章讲“罪”,3:21-5:11讲“因信称义”,这是罗马书第一大部分。我们应当很好地读罗马书。“因信称义”,是改教(更正)时期一个主要论题,比“因信得救”更进一步。
马丁路得原是天主教的神父。他于公元1512年看到罗马书1:17“义人必因信得生”,明白“因信称义”之道,他于1517年改教。他认识到人得救不是靠行为,而是“因信称义”。现在全世界基督教(特别是福音派)都公认这是圣经的真理。
一、为什么要称义1.因为人人都有罪“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1)人有罪就是不义: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约壹5:17,参结3:20)。
(2)有罪就必须受报应(罗2:8)、被定罪(帖后2:12)。
(3)神不让罪人到天家,这是神的义:
只有一件罪就导致死亡:“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罗5:18)“……犯罪的,他必死亡。”(结18:4,20)
(4)神要救人到天家,这是神的爱。
2.为要得赦免(罗3:9,25-26,4:7-8)(1)这不是“王恩大赦”:
这不是没有代价的赦免。如果神只赦免我们的罪,神虽然爱我们,但祂就不公义了。
(2)赦免是要有基础的:
要有耶稣的代赎,把我们的罪账结清。祂不是赦免我们一半的罪,而是全部赦免了。
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成为罪,因此“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祂不是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义,而是“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我们自己成不了义,我们必须“在祂里面”。只要我们接受祂,祂就在我们里面,我们也在祂里面了。
3.把罪恶与刑罚全部挪去(徒13:38-39)如果基督只代赎与赦免,我们还有个臭名——犯过罪的人。但神要把我们的罪恶忘记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来8:12,10:17)神把我们看作好象没有犯过罪的一样。
有人认为:圣经不是说“赦罪”,而是“除罪”。我们不除罪,就不得赦免。所以我们要除罪才得赦免。但请注意,我们因信,神就赦免我们的罪,并把罪除去。是神除去我们的罪,而不是我们自己除去的(耶33:8)。
4.宣告为义神不只赦免我们的罪过,更宣告我们为义。
(1)神是不以恶人为义的(结22:7):
原来“是行律法的称义”(罗2:13),但从来没有一人能全守律法,因为世人都是罪人。
(2)消极方面:
基督代我们赎罪,祂为我们受了律法的咒诅。
(3)积极方面:
基督守全律法,使我们承受祂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罗3:22)
我们的罪债全归在祂的账上;祂的义就全归入我们的账上了。
二、错误的途径1.靠守律法“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律法分道德律与仪文律。
靠守律法得救是“别的福音”(加1:6):讲因信称义加上守律法来成全(3:1-4),这是保罗所指“别的福音”。
那少年官守律法,他也不能得救(太19:20-22)。从来没有人能全守律法(罗3:10-11,9:31-32,10:3,雅2:10)。
以色列人守律法,不是为得救,他们守律法只能“活着”(罗10:5)。
(1)神不用这个方法: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罗3:21)注意“在律法以外”,因为没有人能全守律法(雅2:10)。
(2)律法时代之前:
摩西在颁布律法之前,犹太人不是因守律法得称为义的。
① 亚伯(来11:4)。
② 亚伯拉罕:他在律法前430年(加3:17,参罗4:13-16)称义的(创15:6)。亚伯拉罕的义与律法无关(罗4:13-22)。
(3)律法时代的人(罗2:17-34):
亚伯拉罕的后裔以色列人,没有一个能全守律法。
(4)律法只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
有人认为:“初期教会刚从犹太教出来转信基督教的某些犹太人,在教会里传讲‘不受割礼不得救’。为此保罗在加拉太书和罗马书里提出因信称义……。如果不是当时教会里出现了‘律法主义’,保罗根本不用提因信称义。”
当然,靠守律法得救是错的。但如果因信称义不是真理,保罗绝不会用所谓“错误之道”因信称义来解答错误之道的。
2.“立功之法”(罗3:27)(1)各宗教:
他们都说要靠行善、立功立德、将功赎罪。
(2)神不用这个方法:
神造人是要人行善。行善是人的本分,没有什么“功”可立(包括一切属灵的道德)。但人一犯了罪,就不能用本分(行善)来补过,因为再多行善都是本分的。
3.靠行为(弗2:8-9)道德律是行为。
(1)人的行为是从肉体来的:
许多人都说要靠行为称义,这是神所不喜欢的(罗8:8),因为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世上实在没有义人(诗14:1-3,罗3:10)。
亚伯拉罕(罗4:2-5)有大名,本来是有可夸的,但这只是从人看;在神看就没有可夸的了。他不是靠行为与工作来称义的。犹太人看割礼是一种很重要的行为,但亚伯拉罕是在未受割礼时就因信称义了(罗4:3,9-10)。割礼好像是神打一个印记说,因信称义了,是不能有所改变的(11节)。就算以后他不献以撒,他也是因信称义的,而且受与不受割礼的人,也都是因信称义的了(12节)。
(2)靠行为是“自救”,而不是“得救”:
我们得救不是出于自己:“这并不是出于自己”(弗2:8)。如果是“自救”,就有可夸的了(罗4:2-5)。
(3)靠行为就不知道自己得救与否:
我们因信就“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5:13)。况且,凡论得救的经文都是现在式的,是“今天”的事(路19:9,23:43)。如果靠行为就不单是今天的事了。
(4)得胜问题:
得救不是靠我们的得胜,得胜是与得赏有关的。得救是救命的恩典;得胜就要看我们的行为怎样。
(5)几段被误解的经文:
①“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腓2:12):
“作成”,原文是“作出”。我们不能“作成得救的工夫”,只有基督先在我们里面作成,使我们有了生命,我们就只能“作出”基督在我们里面所作成的工作。
②“以致得救”(彼前2:2):
我们不是靠长大才得救,而是先得救才能长大。这里是对已得救的人说的:“才生的婴孩”。这里的“得救”是指魂的得救,不是灵的得救。
③“人称义是因着行为”(雅2:24):
雅各所说的是真信心与假信心:“生发仁爱的信心”(加5:6)才是真信心。
雅各说亚伯拉罕献以撒是因行为称义(雅2:21),这是从创世记22章引来的,但他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雅2:23)是应验经上所说的,但这是从创世记15章引来的。可知创世记15章的因信称义,是在神前的;而22章的称义,是以行为显在人前的。人看的是行为;神看的是信心。
④ 山上宝训(太5-7章):
这是论以色列人进天国的条件。
a. “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太5:20):
许多基督徒没有法利赛人的义(路18:12),难道他们不能得救吗?但我们有基督的义成为我们的义了。
b. “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太7:21):
这是论假先知的事(15节,22-23节)。
三、称义的方法我们自己是没有办法称义的:“这样在神面前,人怎能称义?”(伯25:4)
1.在神方面(1)靠神的恩典(罗3:24,8:33,多3:7):
神的本性是爱,祂是要施恩给我们的。
(2)靠基督的救赎:
圣经没有说“我们因十字架称义”。耶稣钉十字架后流出宝血,但神先用血赦免我们的罪,使我们得救;我们得救后,再用十字架来对付我们的肉体。
① 耶稣流血:
圣经有400多次提到“血”。
神要血,人到神前不带血神就要杀他。“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17:11)。
②“耶稣作挽回祭”(罗3:25,参来2:17,约壹2:2,4:10):
旧约没有挽回祭,旧约牛羊的血不能除罪洗罪(来10:4),但基督的血把我们挽回了:“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罗5:9)耶稣流血消除了我们的罪案。
③ 在那里赎罪:
a .不是在我们里面洗罪:
耶稣的血不是洗我们的心,而是洗我们的良心:“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侍奉那永生神么。”(来9:14)耶稣的血不是洗我们里面的罪性、不是洗肉体,而是洗我们的良心,叫我们有自由,坦然到神前:“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么?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来10:2)这样,我们就不会被良心控告了。
b. 在坛上:
不是在我们里面,而是在神前赎我们的罪:“因在这日要为你们赎罪,使你们洁净。你们要在耶和华面前得以洁净,脱尽一切的罪愆”(利16:30),好使神看见我们在祂面前的罪是除去了的。主流血,是在神面前赦免了我们的罪。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1:7)洗净我们在神前的罪(上文),解决整个罪的问题:“耶和华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赛1:18)洗净罪的疤痕,罪的疤痕没有了,好象我们没有犯过罪似的。我们虽然仍是不好,但在神前,罪已经除去了。
以色列人在旷野犯罪(民20:2-9,21:4-9),但23:21说他们没有罪。
耶稣把血带到天上去了(来10:19-20)(但没有把十字架带到天上去),祂的血使万物与神和好了。
(3)基督是我们的辩护师:
如果基督不守全律法,只流血洗我们的罪,仍然不能满足神的心,因为律法是不能废的,必要成全(太5:17-18)。守全律法的基督,又要经死而复活,因为复活是称义的承认和宣告(罗4:25)。世人被告,照神的律法都被定罪,但耶稣作了我们的辩护师,于是神再宣判凡信耶稣的人都被称义了。
(4)因主的名:
“……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6:11)
先洗净(用主的宝血洗净)、成圣(主血洗净,地位上成圣),神才称我们为义。
(5)因基督的复活称义:
基督从死里复活,神看我们是义的,是完全的。基督耶稣复活给我们生命,这生命是义的,而且与基督一同藏在神的里面:“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3:3)我们因基督复活得称为义:“……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
(6)算为义:
“……这就算为他的义。”(罗4:3,参创15:6)基督是义。我们因着信,祂的义就算为我们的义,我们因信,就披戴基督的公义了。这不是对不信的人,而只是对相信的人算为义的。相信的人,神就把基督的义“加给”他们了(罗3:22)。
我们因信到神前算是义的、没有罪污了;我们又穿上了义袍。这义是使我们得与神同住在天家的义,基督的血使我们在天家有个地方了。
到神前蒙悦纳:救恩不只是赦免,神不只救我们上天家,更是救我们到没疤痕的地步,不再被良心控告。
2.在人方面我们得救全是神的恩典,我们是白白得的(罗3:24),但我们要用信心(罗3:22,25-31,4:3-5,5:1-2)。我们因信就得赦免(加2:16),又得称义。
(1)“因信称义”的信:
① 坚固的信心(罗4:19-20):
不软弱的信心(19节),是坚固的(20节),也是荣耀神的信心(20节)。
② 相信神创造的信心:神能“使无变为有。”(17节)
③ 相信基督复活的信心(17节):
信基督复活是个关。不信基督复活,只信祂钉十字架,还是不得救的。坚信基督复活,也能信祂的升天与再来立国等。
亚伯拉罕把以撒献上,因他信神会叫以撒复活(创22:18,约8:56,来11:17-19),因为神应许他的后裔多如天星和海沙。如果以撒不复活,他哪里会有后裔?在他以前没有死人复活的事,但他坚信神会叫以撒复活。
④ 信心不是根源:
神的恩典与主的功劳才是根源。“因信”,原文是“藉着信”,我们只能藉着信(罗3:25)。不过,我们习惯用“因信”,但这个“因”不是根源。
(2)与基督联合:
我们的罪有基督代赎,我们应守的律法,有基督代守,所以神称我们为义。我们与基督联合。祂怎样,我们也要怎样了。
(3)不分国籍与种族等:
凡真心相信的人就得称义。不分犹太人或外邦人(罗3:29),不分种族,黑人或白人,只分真信与假信。所有真信的人就得称义了。
请注意,浙江有人写了《人生最大的事》一书,大力反对马丁路得所传的“因信称义”。该书说:“二大教派(东正教和天主教)一直认为信主后必须行道,不可犯罪才能得救。
圣经是要我们行道,但不是靠行道得救,也不是靠行道来维持得救的。如果我们把这本小册子多读几遍,就知道那本书是大错特错的。
第三章 称义与成义
读经:罗马书5:1-11,21,6:15-19.
我们讲了因信称义,现在进一步讲其它与称义有关的问题。
罗马书第三章论现在称义之道的合理;第四章论以前称义的根据;第五章论将来称义之道的可靠。
一、因信称义的福乐(罗5:1-11)这段经文提到称义的7种福气:与神和好,进到神的恩典中,盼望神的荣耀,患难中之乐,爱的浇灌,免去神的忿怒,以神为乐。这段经文分3大部分:在恩典中夸口(1-2节),在患难中夸口(3节),在神里面夸口(5-11节)。也可说有3种喜乐:神恩典中之乐,患难中之乐,以神为乐。
1.在神恩典中的喜乐(1-2节)因信称义得到平安,我们的良心有平安。
(1)过去的(1节):
“得与神相和”(参林后5:18-21)。不是“复和”,因为我们从来没有与神相和,怎会“复和”(再和)呢?
请注意,圣经从没有说“神与我们和好”,而是“我们与神和好”。我们一直是与神为仇的,但因耶稣的死而与神“相和”,不被控为罪人了(罗8:34),“得与神相和”:一个人与王为仇,他是该死的。一个微小的人与神为仇,怎会有平安?但基督为我们死了,使我们与神相和,灭了冤仇,我们就得平安了。
我们“得与神相和”,我们的罪立即得到赦免,我们立即就得永生(罗6:23),超过亚当所失的。我们与基督同作后嗣、同审判世界、同得天国的产业(路22:29-30,罗8:17,林前6:2)。
(2)现在的(罗5:2):
“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不是卧,而是站稳。站稳才能往前进,才有喜乐。
(3)将来的(2节):
“盼望神的荣耀。”现在站稳,将来就得荣耀。这是圣殿的预表:“与神相和”,预表外院的铜祭坛;“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预表圣所;“盼望神的荣耀”,预表至圣所。
2.在患难中的喜乐(5:3-5)(1)我们是在神恩典中,但我们常有患难(提后3:12)。
(2)没有人期望得患难:
但经患难是基督徒正常的经历,更证明我们“算是配得神的国”(帖后1:5)的。
(3)患难对我们的好处:
我们不是盼望患难什么时候要过去,因为患难是考验我们的。初信耶稣时被人骂、回家痛哭,日久天长,多被骂也不哭,因为“老练”了。
3.“以神为乐”(罗5:6-11):这是最高的喜乐(诗43:4),因为神藉基督救了我们,使我们与神和好。
请注意,“软弱的时候”(罗5:6),指未信时;“还作罪人的时候”(8节)、“作仇敌的时候”(10节),基督就为我们死。
我们要“藉着祂,以神为乐。”
二、称义、成义与义作王1.称义我们本来是没有义的(罗3:10)。中国繁体“義”字,“羊”在上,“我”在下。我们因接受耶稣(神的羔羊)的义,就算为我们的义(4:3)。得称义的人就得救。这都是因信而得的(加3:23-24)。
2.成义(罗5:19)(1)地位上的:
这是因信而得的。
耶稣全守律法,祂有律法上的义。我们因信,这义就成了我们的义。耶稣自己卑微,祂死在十字架上(腓2:8),作我们的挽回祭,“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2)生活上的(罗6:16):
我们要把自己献给神,“以至成义”。称义,是因信,神称我们为义;当我们被称义得了永生,我们就要靠圣灵的能力行出义来,这义不是称的,而是行出的,使我们成为义了。
3.“义作王”(罗5:21)(1)基督作王(耶23:5):
我们让基督在我们里面作王,这是在基督里最高的生活。
大卫作王预表基督作王:大卫作王时,他胜了扫罗家(预表自我),胜过国内一切本地人(预表肉体),并胜过列国(预表世界)。
(2)耶稣基督在我们生命中作王(罗5:17):
我们不要以魂的生命作王,而是要以义的生命作王。繁体字“義”:羊我同化,“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21)。
三、三种称义1.在神前称义(罗5:18)我们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我们的义是在得救时,得了一件白衣,被称义得生命了。耶稣死,就解决我们的罪案(罗8:3);“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4:25)
2.在人前称义(雅2:21-24)这是得救后的事,我们藉着行为表明我们是得救的。
保罗讲亚伯拉罕称义(罗4:1-3):他说亚伯拉罕在神前的称义,所以引创世记15:6.
雅各讲在人前的称义,所以他引创世记22:9献以撒的事。这是在得救后的事。他不只说因信称义,他也说在人有因行为的称义。雅各引创世记22章,说是应验了15章。他说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后,还应当有行为的称义来证明。
雅各又引用妓女喇合(雅2:25)是“因行为称义”。这是信心的行为(来11:31)。
3.在基督台前的称义“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林前4:4-5)“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
这是根据我们今天在人前称义的表现。
总 结
一个罪人要得救,必须靠基督的救赎,因信称义,这是过去的事。当我们得救之后,我们要在人前有好的表现,证明我们已经有了永生;我们的好行为能在人前称义,这是今天的事。当基督再来,我们被提到空中,在基督台前受审,按着我们今天的好行为得称义。这是将来的事。
我们在得救后,必须有好行为,免得将来受审后要受报应。
请我们谨记:“因信”,原文是藉着信:“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罗3:24-25)这里译“藉着人的信”,是按原文直译。其它地方译“因信”,其实是“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因神的爱,差遣祂的爱子耶稣来世上作成救赎的工作,使凡愿意相信的都得着拯救。有人说“因爱称义”,但圣经没有这个说法。爱是行为,我们不是靠我们的好行为得称义。我们得喜乐,不是因我们的爱,而是因神的爱,我们只能藉着信来接受救恩。不过,中文圣经译“因信称义”,我们也说“因信称义”,但意思是“藉着人的信”。
“称义”,是从神看,得救是我们有所得:我们接受救恩,就得救了;因着基督的救赎,把我们的罪洗净,我们被称为义了。其实得救与称义是同一件事的两方面。
我们原来都是罪人,罪人不能到天家,只有义人才能进天家。但世上“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我们既不能靠行为(我们的义)来得救,所以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作成救赎的工作,使凡信祂的人都蒙赦罪。耶稣基督的宝血洗净了我们的罪,我们接受了祂的义作为我们的义,所以神称我们为义,我们就得救了。
未信耶稣的朋友,请赶快接受耶稣做救主,使你“因信称义”,永远得救。
信了主的弟兄姊妹,不要再怀疑自己的得救,因为真信的人,都“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3:24)
当我们清楚自己已经得救(称义)了,就当追求“成义”,使我们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得称义!
二○○五年三月十九日脱稿
亲爱的朋友,你愿意决心相信耶稣吗?下面给你一些祷告的提示:
“亲爱的父神,我从心里承认祢是独一的真神。祢曾差耶稣基督降世为人,为罪人作成救赎之功。我承认自己是个罪人,需要祢的救恩。我坚心信靠耶稣钉十字架、死而复活。现在我恳求神将耶稣复活的生命赐给我,使我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我愿一生跟从与顺服三一真神!
奉主耶稣名求,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