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书概要 (林献羔著)灵修
本资料来源网络,仅供参考使用,版权归原创所有
读经:玛拉基书1:1,4:4-6
这是旧约最后一卷,也是先知书最后的一卷,之后就引进福音书。新约没有提玛拉基书的名字,但多引述这书。
玛拉基书在公元前2世纪被列入正典。
一、绪 论1.作者(1:1)玛拉基是“我的使者”的意思(3:1)。
有人说是“他的使者”的意思,有说他是文士以斯拉。
应是玛拉基:旧约先知书都注明作者的名字。他是先知,是耶和华的使者,奉命向以色列传神的话语。
玛拉基书是“先知书的印”,印证以前的话语。玛拉基书不是最后信息,而是当代的结束。
2.背景被掳后特别公元前5世纪下半叶,是黑暗时期。玛拉基书是根据以斯拉记、尼希米记来写的。
犹太人在波斯帝国散居,似乎失去“神权管治”。尼希米带领近5万人被掳归回。看到耶路撒冷城墙遭到破坏,其时波斯与埃及争战,破坏更甚。百姓要纳苛捐重税,唯有将家业变卖,将儿女卖为奴。当时尼希米为省长,决定重建城墙,极力改善。尼希米用了12年时间完成改革,之后回到波斯。后再回耶路撒冷,发现百姓又败坏。
3.结构希伯来文的玛拉基书只有3章。整个结构是循环式,同一主题。先讲神的申明,人们的反应,神的动机,再申明神以爱对祂的子民。
4.信息内容全书55节,其中有47节所提耶和华是用第一人称。律法书指摩西五经。提“全地”以锡安为敬拜的中心(1:11,这也是钥节)。
主要是责罚与咒诅,历数以色列人的罪恶。
严责中插入救恩应许(3:5-18,4:2,5-6),暗示律法最终是引进基督的(加3:24),正如本书之后是福音书。
5.时间写于被掳后,尼希米与以斯拉时期,公元前446-430年,公元前2世纪玛拉基书被列入正典。
玛拉基书到新约相隔400年,其中插入玛革比史。
6.特色“约”,以神对雅各家立约作为开始,可惜他们没有履行他们的责任,所以就不蒙福。
二、分 段1.第一章:藐视圣事(1)前言(1:1),是标题。
(2)以色列忘恩(2-3节)。
(3)以东人无知(4-5节)。
(4)严责祭司忽视祭礼(6-14节)。
2.第二章:休妻背约(1)责祭司背约(2:1-9)。
(2)休妻、娶外邦女子之罪(10-16节)。
(3)有关主来审判的警告(17节)。
3.第三章:当献上十分之一(1)立约使者的来临(3:1-5)。
(2)奉献上的亏欠(6-12节)。
(3)侍奉上倒退(3:13-4:3)。
4.总结:附录(4:4-6)劝民守律法并预言以利亚的来临。
三、灵 训1.被掳归回继续犯罪忘恩(1:2)、亵渎神(1:12)、背约(2:8,10)、对妻诡诈(2:11-16)、夺取神物(3:8-9)、对神顶撞和傲慢(2:17,3:13-15,4:1)。
他们被掳归回,处处看见神的恩典,但慢慢又离开神。
2.神仍怜悯(3:5-6)神不厌弃百姓,一方面劝他们坚守律例典章(4:4),另一方面预言神的日子来到,要施行审判。玛拉基书是旧约最后一卷,这样的排列很恰当。
开始的呼吁,审判前先讲爱。
1.前言(1:1)这节是标题。
(1)“默示”:
英译“神话语的负担”。显明神对百姓的败坏有负担;玛拉基也焦急。
(2)“以色列”,指被掳的余民。
2.以色列人的忘恩(2-3节)(1)“我曾爱你们”(2节上):
从过红海、行旷野路、入迦南;到被掳归回的以色列……,都显出神的爱。
(2)“祢在何事上爱我们呢”(2节中):
显明他们的灵性堕落了。
(3)“爱雅各,恶以扫”(2节下-3节上):
罗马书9:13引用这节经文。
①“爱雅各”:旧约有32次。
②“恶以扫”:以扫轻看长子的名分(创25:29-34)。
“以扫”,他的后裔是以东人——以色列人的世仇。
“恶”,指后裔的说法,创世记29:31的“失宠”,原文作“被恨”,指爱雅各过于爱以扫。
另外,“恶”指不拣选以扫的后裔而爱雅各。
(4)以东“山岭荒凉”(玛1:3):
“荒凉”,有转变的意思,是不断的,直到荒凉。
① 公元前587年,巴比伦战胜以色列:有些犹太人逃到以东,以东趁机逼迫他们。后来他们再回犹大。
公元前582年,以东遭灾:尼布甲尼撒侵略亚扪与摩押,以东也遭池鱼之殃,但扩展了北界。
② 波斯与埃及战:以色列人不能幸免。
③ 那巴底Nebatean的阿拉伯人将以色列人逐至先前犹大的南方(后称以土买),使他们失去家园。他们以彼查Petra为都。
他们遭遇这么多患难,但神仍保守、眷顾他们,使他们不至灭绝。从他们的经历中显明了神爱以色列。
3.以东人无知(4-5节)主题不是以东受审,而是显明神对以色列的爱。
(1)“却要重建荒废之处”(4节):
显出他们无知,如诗篇2:2-3,以赛亚书9:9-10所说的。
(2)“我必拆毁”(4节下):俄巴底亚书应验了。
“罪恶之境”、“耶和华永远恼怒之民”(申9:4,结35:9)。
比较犹大为圣地(亚2:12),犹大得洁净(亚5:5-11)。
(3)“愿耶和华……被尊为大”(玛1:5):
“必亲眼看见”,神的子民有神眷顾。
“境界之外”,可译“领土之上”。
神对以东人的刑罚,显出祂对以色列不变的爱,表明祂仍掌管万国,满有公义和权柄。
4.灵训(1)恶以扫:
“恶”,比较的说法,爱雅各过于以扫。主要是以扫卖了长子的名分(创25:29-34),他的后代成了以色列的世仇。
我们有错,神会责备,但我们不要轻看神的恩典;卖名分,是以神的恩典出卖。子孙以东遭殃,使神恨恶。
(2)爱雅各(以色列):
我们不要忘恩,而当数算神恩:百姓历经危难蒙救恩,但他们不知是爱(玛1:2)。
再看以扫及其后裔之结果,知道神爱雅各。虽然被掳,仍然归回……。
二、责祭司轻视祭礼(1:6-14)先责祭司,这也是关乎百姓,因百姓献污秽的物(7-8节),祭司也要负责任。1:6-2:9都是先责祭司的。
玛拉基强调献祭(1:8,11,3:3)。
祭司主要职责是献祭。1:6-2:4责备祭司在献祭上的疏忽,轻视神的爱,在领导百姓敬拜神的事上敷衍塞责。
1.申明(1:6)(1)“藐视我名的祭司啊”:
“藐视”,是进行式,祭司反驳(6节下)。
(2)“儿子尊敬父亲”:
命令词,继续进行式。父子关系,是生命的关系。尊敬,是孝敬(出20:12)。
(3)“仆人敬畏主人”:
畏惧。主仆关系是职位关系,是等次的敬畏。
(4)“敬畏我的在哪里呢”是最高尊敬:
“敬畏我的在哪里呢?”他们连次等敬畏也没有。
2.献祭的动机(玛1:7-8,12-14)(1)献污秽食物作祭物(7节):
“且说”:祭司口里未必敢说这话,但他们带着献上污物之心态(12-13节)。
“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这不是陈设饼桌子,因那里没有带血的供物(12节)。这里指祭坛。
(2)献残疾的祭物(8节):
瞎眼、瘸腿(利1:3,10,22:22,申15:21)。
(3)献给省长:
“省长”,指代表波斯皇帝在犹大所属的省分执政的官员。
他们若献上污秽、残疾的给省长,都失敬,何况献给神!
(4)“这些事何等烦琐”(玛1:13):
他们对责任,感到艰苦,“并嗤之以鼻”。他们把抢夺的(也是偷的)……献为祭。
3.神的答复与定罪(9-10节)(1)劝他们求神施恩(9节):
这是讽刺:他们对神不敬,怎能又急求神施恩?
祭司失败,神怎会施恩给他们?
(2)关殿门(10节):
神停止他们敬拜与献祭。关殿门是不能献祭的。殿门:复数。他们无心献祭,不如不献。
4.在外邦中必尊为大(11,14节)(1)钥节(11节):
从以色列转向各地,应验于新约(来13:15-16,彼前2:9)。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从东到西,极广(诗50:1)。玛拉基书1:6-10论污秽;11节论洁净。
“献洁净的供物”(1:11):所献的没有瑕疵。献祭人的本身,在礼仪和道德上也需要洁净。
(2)“行诡诈的在群中有公羊”(1:14):
许愿将最好的(公羊)献给神,但还愿时献上残疾的,罪大恶极(参利22:21)。
5.灵训(1)神对祭司的责备:
我们侍奉神的人当引为鉴戒。
(2)我们当尊敬父亲、敬畏主人(玛1:6):
祭司没有敬父,连敬主人的也没有。
(3)献残疾污秽的(8,14节):
献给省长也不敬,何况献给神!
许愿献最好的,还愿献残疾的。如行诡诈的亚拿尼亚(徒5:1-11)。
(4)无心献:
从3章得知他们夺取神的物,可知他们献祭也是吝啬的。
教会不要在经济困难时,收受神不悦纳的奉献:把偷来的和欺骗来的献给神。
(5)奉献是神恩:
以色列藐视奉献,神把这恩典转向给外邦。我们如果不知是神的恩典,神就把这福给了别人。本章3次提到耶和华被外邦尊崇(5,11,14节)。
1:6-2:9是对祭司的斥责。1:6-2:4责备祭司献祭的疏忽。祭司的职分受到考验。
1.警告祭司(1-4节)这是关于祭司献祭的事。如果他们不悔改,就必遭咒诅。上文严责祭司与百姓,下文神更进一步对祭司进行严厉的警告。
(1)“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2:1):
注意“这”(1:6-14,2:2,4):不单是指摩西十诫,而且还包括献祭的事。
(2)三“不”(2节):
特别指出“因你们不把诫命放在心上”。
(3)“福分变为咒诅”(2节):
“福分”,不单指物质的供给(民18:8-19),更指得灵福(撒上2:28)。他们的祭司给人祝福,自己要先得福才给人祝福。
“咒诅”(申28:16-20)。他们已受咒诅(玛3:9)。
这样,祭司给人祝福的职分无用了。
信神能将咒诅变为祝福(申23:5,民23:11,尼13:2)。
(4)报应(玛2:3):
①“我必斥责你的种子”:
“斥责”与2节的“咒诅”相似,七十士译本译“除掉”。
“种子”,指后代。他们的后代会受影响(申28:15-68,注意32节)。这字希伯来文亦作“膀臂”,表示能力。祭司能力被神拿去,现在不能任祭司了。
②“你们要与粪一同除掉”(玛2:3下):
“牺牲的粪”,指献赎罪祭后所留下的废物(排泄物与内脏),当烧在城外(出29:14,利4:11-12)。
被污秽之物“抹在脸上”是非常羞耻的(参鸿3:6)。
(5)“我与利未所立的约”(玛2:4下):
在创世记时,利未支派没有那么重要。出埃及记说神特别拣选利未支派在圣殿侍奉神,又说摩西与亚伦都是利未支派,所以利未就重要了。民数记25:11-13神把平安的约赐给非尼哈(亚伦的孙子)及其后裔,作为他们当祭司职任的约。
2.教导上的失责(玛2:5-9)有关利未的约(5-7节)。
前面是讲献祭上的失败;现在是讲“教导上”的失败。祭司是耶和华的使者(7节),他们不单要有献祭,更要有教导(利10:11),又要在生活上有榜样。
(1)在神方面:
圣约是生命和平安(玛2:5);在利未方面,以敬畏为前提(5节下):“惧怕我的名”,是主动的。
(2)祭司包括先知教导的工作(6节):
律法是由祭司教导的;话语是先知的传讲。但早期的祭司包括先知教导的工作。
“口中”(玛2:6-7):与律法有关。“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没有谎言罪恶。“寻求律法”,不只是要寻求摩西律法,更要寻求口传的律法。
(3)祭司失败(8-9节),已经和6节的事背道而驰了:
①“偏离正道”。
②“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比较6节,何西阿书4:6-9。
③“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玛2:8)。
因他们不听神的话,又“瞻徇情面”(参利19:15,雅2:1),所以9节说到他们的结局。
3.灵训(1)祭司献祭、给人祝福、传律法教导人(玛2:5-7):
先“存敬畏的心……”(5下-6节);也“当存知识”(7节,何4:6)。
(2)祭司败坏(玛2:8):
被掳归回的祭司有4289人,利未支派只有341人。初期很好,后来败坏,这是玛拉基书的情况;亦是末世的情况。
(3)咒诅临到他们(2-3,9节):
基督徒不受咒诅,但会有报应。
二、犹太人背约与休妻(玛2:10-17)对祭司(1:6-2:9);对百姓(2:10-4:3)。神关怀纯洁的婚姻。这是玛拉基书最难解的一段。
1.背约(10-12节)犹大人背约、娶外邦女子,受到责备。
破坏与神所立的约、也毁了与妻子的婚约。
百姓的做法,反映祭司在领导上出现了问题。
(1)背约的动机(10节上):
①“一位父”:
“我们”,指以色列民。“父”,有说指亚当,或指亚伯拉罕。应是指神(赛63:16)。
②“一位神所造的”:
原是创造,以色列是独特的国家。
(2)一般的指责(玛2:10下-11):信仰已玷污。
①“以诡诈对待弟兄”:
妻子亦是圣民,与丈夫同为弟兄。“弟兄”,包括女的,也包括同胞或祭司。
②“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
③“行一件可憎的事”(11节):指拜偶像。
④“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
“亵渎”与“背弃”相同。“圣洁”指“圣地”(小字)。
⑤“娶外邦女子为妻”(参出34:15-16):
表示接受异教败坏的道德习俗,信假神,即亵渎真神。
(3)特别的指责(玛2:12):
①“凡行这事的”:
可译“凡为这事辩护的”。“这事”,包括两种人:与异教通婚的人和献祭错误的人。
②“无论何人”:
拉丁文译“师傅与学徒”,是后裔。
③“就是献……”:
愿献也无用。
④“……剪除”:
从以色列中被驱逐、绝后。
凡出面辩护的都被剪除。
2.休妻(13-16节)(1)责备不忠于妻子的(13节):
有人说,原文没有“前妻”二字,是指丈夫:但休妻的丈夫怎会哭?
应是丈夫使前妻哭的。
责备亏待妻子的人,即使献祭,耶和华也不喜悦他的供物。
(2)与妻子立的盟约被废(14节):
耶和华是见证者。
“幼年所娶的妻”:以色列人通常20岁前结婚(箴2:17,5:18,赛54:6,珥1:8)。这里说到幼年所娶的妻现在已到中年,容貌不再秀美,被丈夫厌弃。
古时以色列人是多妻的,但丈夫必要尊重发妻。但现在他们却休发妻而另娶。
可能当时以色列人不许再多妻,所以他们要娶外邦女子,就要先办离婚手续。
“盟约的妻”:盟约是双重的,对神与对妻子。
(3)神的定旨是“二人成为一体”(玛2:15,参太19:5):
神造一人,夏娃出于亚当,成为一体(太19:6),产生虔诚的后裔(林前7:14)。
(4)小结(16节):
这是10-15节的小结,讲论神最不喜悦的两件事。
① 休妻:
旧约时丈夫有权休妻(申24:1-4),以色列人被掳后,明明禁止他们与异教通婚。玛拉基对婚事尊重。新约的离婚:不信的一方提出(林前7:15),一方因为犯淫乱而不肯悔改(太19:9),就可以休。
②“以强暴待妻”:
用暴力逼妻子离婚。
3.百姓犯罪仍抱怨神(玛2:17)百姓认为神不公义。
百姓行恶,神恨恶。
4.灵训(1)不要背约:
在婚姻的事上,对神、对人都不可背约。
(2)不只行恶:
凡为这事辩护的,就算献供物给神,神也要剪除(12节)。
(3)新约的离婚:
不信的一方要离,就由他(她)离去(林前7:15)。还有,如果对方犯了淫乱而不肯悔改(太19:9),就可以离婚。
这段回应“公义的神在哪里呢”(2:17),进一步说祂差遣使者施行审判。
1.末世的预言(1)圣民等候耶和华的日子:
他们仍在波斯的统治下,没有独立自主,内部又有很多罪,所以劝他们追求公义。
(2)不要以为是圣民就必得福:
祭司和百姓献上不佳的祭物,不敬畏神,是不得福的。
(3)这里指主再来,包括第一次来。
2.两位使者(3:1)希伯来文有“看哪”,指未来的事。是耶和华亲自说的。
(1)“我的使者”:
希伯来文 Mal’aki,与玛拉基的写法和发音相似,常指先知、祭司(该1:13)。这是以赛亚书40:3预言的那位开路先锋——施浸约翰(太3:1-3,11:10)。
“在我前面预备道路”:耶和华来的时候,目的是要洁净(玛3:3)和审判(5节),但祂先差遣预备道路的使者。
主进入圣殿:先预备了道路,才进入圣殿。
(2)“立约的使者”(3:1下):是全段的中心。
“快要来到”:指基督两次来世界。
以血立新约(太26:28),为见证与坚立神与人所立的约(参赛42:6)。下面说再来。
3.基督再来(玛3:2-5)这里不提接教会,而是特重以色列。
(1)“谁能当得起呢”、“谁能立得住呢”(2节上):
基督首次来没有这种情况。
(2)以大灾难来炼净(2下-3节):
①“炼金之人的火”(参亚13:8-9):以色列全家1/3得救。
炼金工匠炼金时需要耐心将浮渣除掉:有时渣不浮,要加促火力才浮,所以要耐心炼。
②“漂布人的碱”:
“碱”,古时用某种植物制成的肥皂,可除掉衣服的污秽,并漂白。使用时要加热水。
(3)“洁净利未人”(玛3:3):
“坐下”,完成式,但有继续炼之意。用上面两种方法炼利未人。他们作祭司,在圣殿供职。他们要先洁净,如果他们犯罪必受责(玛1:6-2:9)。
“他们就凭公义献供物”:指一般性的祭。
(4)所献的蒙悦纳(玛3:4):
“那时”,指玛拉基的时代。
“所献的供物”:旧约末期,圣殿被毁,停止献祭。未停之前,献就蒙悦纳(比较1:8)。
“彷佛古时之日上古之年”:摩西时代、大卫时代。
(5)第2次答复“公义的神在哪里呢”(3:5,2:17):
①“施行审判”:
再来审判,祂洁净利未人,审判百姓。
②“我必速速作见证”:
应译“我必成为灵活的见证人”,见证以色列的不是。
③ 警戒7事(玛3:5)。
怀疑的人以为神改变了。神审判是显明公义的。祂的慈爱永不改变,三分之一的以色列人因敬畏神而得救。
5.灵训(1)注意7事(5节):
①“行邪术的”(申18:10):倾向邪鬼!
②“犯奸淫的”:
与有夫之妇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被治死(利20:10)。
③“起假誓的”(参出20:7,16):罪恶极大。
④“亏负人之工价的”(利19:13)。
⑤“欺压寡妇孤儿的”(出22:22-24)。
⑥“屈枉寄居的”(出22:21)。对外邦人,不可剥削他们的权益。
⑦“不敬畏我的”:
包括一切的罪。这是总结概要。
(2)炼净(玛3:2-3):
内里洁净,以火;外面也洁净,以碱。我们虽然不经大灾难,但我们在基督再来前当先炼净自己。
二、纳十一的重要(玛3:6-12)上下文都说末后的事,这段是耶和华与以色列的对话:人怎可夺取神的物呢?第6节可归上段,介绍中心思想:神与以色列的关系。“因”,可译“实在”;“不改变”,神的公义与慈爱不变。神没有忘记他们,祂必守约。“雅各之子没有灭亡”:没有失去公民的身分。
1.不纳十一的(7-9节)百姓认为因欠收(参11节)而不纳十一,但神是因他们不纳十一而使他们欠收。
(1)偏离与转向(7节):
“典章”,是生活、社会中的条例,但律例是指神的原则。不纳十一是偏离了典章。
“要转向我”,命令他们悔改。
“我们如何才是转向呢”:他们仍不悔改,认为他们没有罪。
(2)“夺取神的物”(8节):
“夺取”:旧约少用这词,有“暴力夺取”和“骗取”的意思。比“偷”的罪更大。
“在何事上夺取……”:他们仍不悔改。
“和当献的供物”:这不是为献祭,而是为圣所圣职人员的生计。
(3)自招咒诅(9节):
“因你们通国的人都夺取我的供物,咒诅就……”,咒诅指天灾(11节):蝗灾常在旱灾后发生。
2.当纳十分一(10-12节)“当纳”(10节):原文虽然没有“纳”字,但实在好像纳税一样,也就是说必须纳的。新约不是说“纳”。
神不是敌对他们,而是挽回他们。这是命令。
(1)十分之一:
亚伯拉罕、雅各开始纳1/10,亚伯拉罕时,神未宣布,但他摸着神的心。古迦南人、腓尼基人、阿拉伯人、希腊人、罗马人都有纳1/10。
① 按年供给利未人(利27:30,民18:21)。
② 特别是节期送到耶路撒冷的(申14:22-29)。
每隔3年用来济贫。
(2)“全然送入仓库”(玛3:10):
圣殿广场上的府库(王上7:51)。自希西家开始,圣殿有仓库,贮存百姓所纳的1/10(代下31:11-12,尼13:12),特别被掳之后更加要全然送入仓库。
“全然”,不要私自支配:私自送银行或济贫。
(3)“使我家有粮”:
“家”,预表教会。
(4)“以此试试我”:
神的挑战。不是试探,而是证验,英译prove.
(5)“敞开天上的窗户”:
指水闸,又指丰足食物的供应(参王下7:1-2),雨水充足,土产就易获丰收。
(6)“甚至无处可容”:
是神应许立约的福(申28:12),向乐意纳十一的人敞开的(诗78:23-24)。
(7)神的眷顾(玛3:11):
“斥责蝗虫”,神控制、阻止(申28:39-40,珥1:4,2:25)。
神不毁坏土产,特别是葡萄。
(8)蒙福远景(玛3:12,参创12:2-3):
“万国必称你们为有福的”:外邦人知道他们遵从耶和华的话就得福。
“喜乐之地”:指这地蒙神悦纳,作为荣美之地。
3.灵训(1)被掳归回后,渐渐败坏:他们夺取神的物,并且不悔改。
(2)纳上十分之一:是最低的。
纳十一不是为得救,但得救后必须纳十一,不纳就是夺取神的供物。
(3)“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不要私自分配,这是为神家需要的。
(4)“试试我”:不是试探,而是试验。开天窗,下大雨,我们更得属灵福气,否则就要受罚。
(5)新约得主的大爱(路7:36-50)。我们应当好像亚伯拉罕一样,懂得摸着神的心。
新约也要纳上十分之一(太23:23),“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那”,是指上文“十分之一”说的。
三、顶撞神与敬畏神(玛3:13-18)4:1-3,希伯来文归入第3章(3:13-4:3),善人与恶人的结局。这段仍是以辩论性的口吻,如1:2,6,2:17,3:7说。百姓埋怨神。
1.本段(13节-4:3)(1)似与上文不相连:
本段回到2:17-3:5,有关主来审判的警告。
(2)亦是与上文相连:
第10节神叫百姓“试试我”;但第15节他们竟试探神。
前段提到百姓令神失望;但这段尚有敬虔的人。
2.顶撞神的人(13-15节)百姓悖逆神,还反驳神。
(1)“你们用话顶撞我”(13节,2:17):
现在许多人不用话语顶撞神,而是心里顶撞神。“顶撞”,是完成式。
顶撞了,还不承认。
(2)反驳(14-15节):
①“侍奉神是徒然的”(14节):
因他们所盼望的救赎未实现。
②“苦苦斋戒,有什么益处呢”:
常以禁食表示痛悔。如同哀悼的人身披麻布坐在炉灰中。
③“称狂傲的人为有福的”(15节):
顶撞神的恶人,他们不只骄傲,而且残忍,极凶暴(出18:11,21:14)。这里指以色列。“有福”(诗119:21),“行恶的人得建立”(诗73:3,9-12)。
④ 试探神的得脱灾。
3.敬畏神的人(玛3:16-18)这是神的答复。他们养成彼此交通的习惯,主纪念他们且记录下来,祂不断作分别的工。
(1)“敬畏耶和华的彼此谈论”(16节):
少数余民敬畏耶和华。“谈论”,是交通。
(2)“耶和华侧耳而听”:
留心垂听。
(3)“且有纪念册在他面前”(赛4:3,但12:1):
百姓不要怨神。
(4)以色列蒙眷爱(玛3:17-18):
“在我所定的日子”,大灾难。
“他们必属我”(罗11:25-26),“特特归我”(出19:5),作神宝贵产业。
“怜恤……”(玛3:17,4:1-2)。
(5)再提义人与恶人(18节):
“那时”,指将来。
4.灵训(1)末时,顶撞神的人居多:他们用话语、心思顶撞。
许多人未见自己的恶,单见别人的恶未受报,不服神。
(2)还有少数敬畏神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有这样的情况。
(3)纪念册记录敬畏神的人:不要只顾别人的恶,当注意自己如何。
第4章说以利亚必来。希伯来文这段归第3章,这确是与第3章更接近,善人与恶人的结局(3:13-4:3)。
1.再提耶和华的日子,恶人灭亡(4:1)恶人的遭遇,接3:18。
(1)“那日临近”(4:1,参3:2,17,4:5,番1:14-18):
叙译本“那日”是复数,指一段;达秘Darby译本是单数。
(2)“势如烧着的火炉”:
参玛拉基书3:2-3,表明神的忿怒、惩罚。
(3)“凡狂傲的和行恶的”:
不是两等人,而是指恶人的特性。
(4)“必如碎秸”:
“烧尽”,烧成灰。
(5)“根本枝条一无存留”:
不是死后化为乌有,而是身体死的情况。“根本”:亚兰本为“子孙”,“上”绝果,“下”绝根(摩2:9)。指主再来时,使他们无存留。
2.义人如日照(玛4:2)(1)重点在公义:公义指弥赛亚:
针对3:14-15他们对神公义的质疑。应肯定神的公义不变。
(2)日头:
表示完全的救恩,发光照耀。
(3)“其光线有医治之能”:
“光线”,希伯来文作“翅膀”(小字),有保护能力。
“医治”:消除伤处,出现新长的肉。医治与安舒意思相同(耶33:6),且有生命力(耶17:14),与拯救意思相同(诗6:4,赛53:5)。
希伯来文:太阳的力量有医治、拯救的功能。
(4)肥犊跳跃:
小牛犊从圈里出来,常会跳跃。比喻义人以前受欺压,如今享自由和喜乐。
3.“你们必践踏恶人”(玛4:3)(1)“在我所定的日子”:“耶和华的日子”(3:17,4:1,3,5),旧约有16次。
①“耶和华发怒的日子”(结7:19)。
②“祂发怒的日子”(番2:2)。
③“耶和华献祭的日子”(番1:8)。
④“耶和华有报仇之日”(赛34:8)。
⑤“耶和华所悦纳的日子”(赛58:5)。
⑥“耶和华使他烦扰的日子”(赛22:5)。
(2)耶和华的日子有6种特征:
① 烈怒(赛13:9)。
② 杀戮(赛34章)。
③ 灾难(赛13:9)。
④ 哀号(赛13:6)。
⑤ 恐惧(赛13:7)。
⑥ 宇宙的变迁(赛13:10)。
(3)“必如灰尘在你们脚掌之下”:
古时打仗得胜的人会脚踏失败者项上。“你们必践踏”(参番2:9)。
4.灵训(1)“那日临近”(玛4:1):
我们现在等候主再来,临近了。恶人必如碎秸。
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主再来前世界更败坏,人心更险恶。
(2)“公义的日头出现”(2节):
以色列盼望从灾难中跳出。这是旧约末了的盼望。
新约末了的盼望是晨星出现于空中(启22:16)。我们更要跳跃。
(3)“你们必践踏恶人”(玛4:3):
我们不只胜过恶人,更“必践踏恶人”,使他们“必如灰尘在你们脚掌之下”。恶人受惩,义人“得享自由和喜乐”。
二、劝勉与应许(玛4:4-6)这是旧约最后的劝勉,是玛拉基书的总结:摩西与以利亚,律法和先知。这也是附录:公义将现,火日(灾难)要来。
这段似与前面不相合:不再是问答式。耶和华的日子(3节)与约珥书2:11-30相同。这里谈律法,似是申命记用语。
1.附录(一)(4:4)劝语劝百姓守律法:有圣约的要求。旧约说到底还是要守律法。
(1)“当记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
审判之后存留的余民,当“记念”,就是遵行(民15:39-40,诗103:18,119:55-56)。
(2)“何烈山”:
位于西乃旷野,又叫西乃山(出19:1-2,11,24:16),于西乃半岛内。
申命记注重何烈山;出埃及记注重西乃山(出16:1,24:16)。
(3)为以色列众人:
外邦人无分(诗147:19-20)。
(4)摩西律法:
是“命令与典章”(出24:3)、诫命(20:1-17)、约书(21-23章)。
律例,必须遵守;典章,随情节而论。
律法:包括道德上的诫命、宗教方面的礼仪、国家的律例典章。
2.附录(二)(玛4:5-6)宣告应许以利亚要来(5节):
(1)大日“未到以前”:
耶稣来世救赎前;耶稣再来前。
(2)以利亚:
他是先知。前面注重摩西(律法),后面注重以利亚(先知)。
他是3:1预备道路的使者,是身分;4:4-5是名字。耶稣说是施浸约翰(太11:10,约1:21)。显明有以利亚的心志和能力。
以利亚在以斯拉之先。
(3)“他必使……转向……”(玛4:6):
他不只预备道路,他更从事和好的工作。
“转向”:叙译本与拉丁译本是“改变”、“转变”,尤其因与异族联婚和离婚的事,引起家庭纠纷(2:10-16)。
但以利亚不只是为家庭关系,更是为立约关系,在圣约下,父子关系必完美,必恢复圣约。如果不是,儿女必从雅各帐棚被剪除(2:12,注意3:7)。怎样转回?需要守律法(4:4),重视以利亚的工作(5-6节),圣约必恢复。
(4)“免得我来咒诅遍地”(6节末句):
“遍地”:全地,但这里指应许地(3:12),也指人民。
“咒诅”herēm:指整个的毁灭(赛43:28,耶25:9)。
3.灵训玛拉基书3:4-4章,犹太会堂在大安息日诵读。
(1)玛拉基开始论神不变的爱(1:2-5),末后以审判作结(林前16:22)。
(2)玛拉基最后的话:信心的生活以律法为依据,引人注意大而可畏的日子来临。
(3)摩西与以利亚:新约开头,耶稣登山显像,有摩西和以利亚,代表律法和先知。
(4)咒诅:按原文是最后一字。
① 旧约开头是创造。因人犯罪,玛拉基书末后是咒诅。
② 旧约末是咒诅,新约末是祝福(启22:21)。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脱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