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圣经.雅歌》中的信仰与爱情论文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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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圣经
《圣经》是书中之书,《雅歌》则被称为歌中之歌。《雅歌》被收入《圣经》正典是由于《雅歌》中描写的男女之爱是上帝对以色列,上帝对教会的爱。然而这一寓意解经法显然已不能满足当代读者的需求,当代越来越倾向乖避《雅歌》的宗教神学色彩,把它当作世俗爱情诗来解读。笔者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试图建立世俗爱情和上帝之爱的之间的联结点,它们之间的联结点就是信仰。
1宗教信仰
《雅歌》描写的是以色列统一后第三代国王所罗门与他的妻子之间的爱情,寓意解经法认为,《雅歌》中《雅歌》中的男女主角也分别象征上帝和人;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爱情的关系;圣经视男女间的爱情和结合为上帝赐给人类的礼物,是一美丽和高贵的情操。所以,人间的爱和婚姻常用来比喻上帝对人的爱,这爱必是美善和纯洁的。
《雅歌》是以诗歌形式写成的,此诗为庄严肃穆的颂主圣歌。据传,此诗歌在犹太人的逾越节第八天,才能在圣殿由唱诗班歌咏,纪念上帝拯救以色列民的史实,诉说主无尽的爱,
并在这爱中得到安息与主建立更亲密的关系,也让人拥有耶稣的爱,在灵性上取得更高的造诣。
正如唐佑之所说:“婚姻不仅是神所设立的制度,也是他赐予的福分……真正的爱必须忠贞、圣洁与恒久,不容任何自私、情欲来破坏。”正是男女之间纯洁 ... 矢志不渝的爱情,歌颂上帝对人类,基督对教会的至真至纯至洁的永恒之爱。因此,《雅歌》中神圣的婚姻关系,象征的是基督与教会的关系,上帝对他子民的爱!
2世俗爱情
《雅歌》是“圣经文学”中审美价值最高的部分,它描写了所罗门与牧羊女苏拉之间两情相悦、彼此渴慕、性爱之欢的场景,不无色情之嫌,如书中的“鸽子”、“苹果”、“风茄”或“没药”等等,都是古代西亚地区与性爱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象征物。在《雅歌》我们看到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平等的真挚的爱情,他们之间存在的是一种恋慕,是彼此倾心。我们看到“新郎”在热情的赞美“新娘”,“我的佳偶在女子中,好像百合花在荆棘内”,所罗门在雅歌中的叙述,他对这位可爱的书拉密女郎的爱情是真实的,应该加以肯定。
《雅歌》描写了情人间焦急的期盼与等待,也有相见的欢愉与暂别的苦思,甚至性爱之欢的场景,却没有一字提到上帝。上帝应该永远是高高在上的,而把人间世俗爱情诗歌《雅歌》纳入正典,其重要意义是在于,它让我们明白,爱情是天父赐给人类的礼物,给人完美相爱的伴侣,使其两情相悦,延续生命。世俗的感情本来就是人生中美好,纯洁,高尚的东西,作为人类内心理想实现载体的宗教,当然不可能弃这样的一种美好于不顾,因此它的存在其实再合理不过的事。
3结语
对犹太教来说,《雅歌》是神秘之诗,是秉承上帝对人类的第一个命令:“生养众多”(见“创世记”)。在神所定的婚姻制度里,肉体之爱是神圣的、美好的、正确的,也是自由的。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那在世间难觅的灵魂伴侣,在耶稣的爱中可以找到。在《雅歌》中,真正的爱是纯洁,高贵,神圣的,堪比宗教信仰。若将爱本身视为“自我与他者寻求合一”,将“性爱作为超越生死界限的力量”,则同样的原则用于“此岸与彼岸寻求合一”的神性领域似亦有其合理之处;《雅歌》所描写的人间男女之爱,为我们提供了一条途径,帮助我们循此去体会上帝对人、人对上帝的爱。
归根结底,爱是对另一个人的信与望,所以,保罗才说,爱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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