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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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似乎期望∶研究人之特性的科目,正是一个人可以独立思考,不需借助基督教教义的要素,甚至不需诉诸信心的一个题目。毕竟,因为我们是人,一定知道做人是怎么一回事;在这科目内,研究者与研究的对象同是人,我们总可以整理出一套真确的人类学吧!可惜这种推理有严重的缺陷。在人类学的范畴内(就如在任何学科内),永远都是众说纷纭,甚至互相抵触,各学派支持者按着自己的哲学或宗教立场来建立理论;因此人怎样回答“人是什么”的问题,其实受着许多更基本的因素左右。
圣经论到“人是什么”的经文,都有一个特定的背景∶人是神所造的,以及人是活在神的面前。要明白圣经怎样论到人,就一定要从神学的创造论入手∶首先,人是神的创造。我们不是从神本身发放出来的,乃是神整个创造的一部分,与神本身是完全不同的;但同样地,人也不是“自然界”独立演进及选择的结果;圣经说人是神直接又特别的创造。
创二7说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了亚当,然后“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一个“有灵的活人”。和合本译作“灵”的一词,在希伯来文是nepes(英文还是译作being),在其他地方多是译作“灵”、“魂”,或“灵魂”、“生命”等;但在创二7,却不一定是按希罗思想那样,指与身体及魂有别的灵(参柏拉图主义灵魂的起源)。我们要把这节经文放在旧约的上下文内来解释,它是指一个活的人,与神及与其他人都是有关系的个体。七十士译本把nepes译作希腊文的psyche(魂),有人就一直以希腊的灵观来解释这个旧约的概念,这是本末倒置的。我们应该以nepes在旧约的用法来了解psyche一词,包括七十士译本和新约的。按创二的说法,人的灵魂与身体绝不是分开的,也是不能分开的。再者,我们很喜欢辩论到底人是分开两部分(身体与灵魂),或三部分(灵、魂、体),然而这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人只是藉着神的“气息”(或作“灵”)而成为“活人”,是“整体”不分的。
再者,亚当是藉着神的气息而成一个活人,也表示他的生命与神的旨意和神的灵是不能分割的(创六3;传十二7;太十28)。后人辩论亚当在堕落之前,到底是被造成可朽坏或不可朽坏,也是受了柏拉图主义的影响;他认为在神的旨意之外,是有某种形式的不朽。人的生命永远不能理解为独立的不朽,因为人的生命是不能离开神的旨意及神的灵而独立的。在堕落之前,我们可以说亚当“实际上是不朽的”,因为他的存在,就是一种与神保持不断交通的存在,是一种被神的旨意及神的灵维系着的存在。他堕落之后,神宣判他必死,因为支持他“实际上是不朽的”关系已经中断。人与神相交的属灵关系既已中断,他就招来“属灵的死亡”,是一种没有基督的存在(罗七9;弗二1及下)。
在同一根基上,圣经论到死后生命的盼望,主要是本于身体的复活而来;圣经没有任何经文支持希腊哲学那种脱离身体后灵魂不朽的说法,类似论及阴间(Sheol,希伯来文阴府之名,为逝去之灵的居所),或是复活前灵魂存在之情况的经文,它们的意思与希腊人说的灵魂不朽,不是同一回事(参居间状态)。福音书记载耶稣复活后的显现,就表明将来复活后的生命,是带着身体的复活,那时的存在形式,也是一种有身体的形式。但保罗曾说这种复活的身体,是“灵性的身体”(林前十五44及下),只是与“血气的身体”作比对,因此将来的身体与现今的身体,是有某程度上的不同,也有其一定的延续性。其间的不同倒是有一种实际的结果∶复活的身体既是神创造的工作,不是某种“重组”的力量,我们就不应太执着土葬或火葬哪一种是较合圣经的作法了。
至于我们通常译作“灵魂”的词语,希伯来文与希腊文均是以它来指一种具有属物的、感情的,和心理的存在。我们本来对灵魂一词有某种固定的了解,现今又用同一个词语来表达圣经不同的用法,就难免引起混乱了。(例如∶我们用同一个词语(身体)来代表圣经不同的意义,希伯来文的basar,及希腊文的sarx,我们通常都译作“肉体”。)但这两个词语结合起来,是指人是神的创造,在神面前存在,有思想和决断的功能,同时又受着种种需要与欲望的影响,包括属灵、属物及性欲的。男人与女人都能藉着音乐、艺术,及人际关系的创造力来表达自我,同时又不断仰赖神的照管而存在,包括食物、衣着,与生命气息本身。
单从神学的角度来说,人是神造的还是不够,我们一定要指出他在整个受造界的独特地位。神的心意乃是要人去管理∶人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还要“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但人脱离了神的旨意和神的灵就没有生命;同样,人也没有独立于神之外的权柄∶人在受造界的权柄,必须从一个管家的地位来了解,人是要向神负责的管家。从这个角度来看亚当的堕落,不单是一种不顺服和反叛,也是谋求道德上的自主和权柄上的独立,在此骗人的独立宣言中,人类就从神为他在受造界所定的命运中堕落了。大地因着亚当的罪而受咒诅,人要“终身劳苦”才得糊口(创三17~19),整个受造界都“服在虚空之下”(罗八20)。
在旧约,神定意要人管理万物,是以一个问题的形式提出来∶“人算什么?”(诗八4),其他地方则以不同的方式,提出同样的问题(伯七17,十五14;诗一四四3);这问题只能在新约中论到基督的经文找到终极的答案∶“?叫祂(暂时)比天使微小一点”,并且“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来二6~9)。至终说来,“人算什么?”这个人类学问题的答案,只能在基督内领悟出来。人不能离开耶稣基督的启示去认识神,也不能在耶稣基督之外认识人。近代神学喜欢从耶稣的人性来了解祂的神性T亦即是基督论所谓之“由下至上”的方法),这种方法虽然也有它的理论基础(只有透过非神才能启示神),却以为人可以离开基督而认识人,并且以此为基督论的起点。然而我们从圣经知道,父神永恒的旨意和计划,只能在耶稣一生启示及成就;凡被拣选的,都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的(弗一4及下)。再者,人从神永恒的旨意和计划堕落得究竟有多深、多彻底,以及其结果,亦只能从耶稣的十字架里面才能明白;是在这个意义下,卡尔·巴特说耶稣是真实的人,像我们一样,也是真正的人,与我们不一样。这样说来,只有耶稣基督才是神学的人类学有效的起点了;人生的目标及性质,必须先从耶稣的一生开始,我们的一生只是属于第二个层次的资料而已。
男人与女人原本都是按着“神的形像”来造的。至于这个“形像”的身分是什么,在神学发展史上一直讨论得十分热烈,至今没有定案。加尔文认为,“神的形像”只能透过耶稣启示并更新(参林后四4;西一15)。再说,假如神本身是什么,祂启示出来的也就是什么,那么基督的身位和工作所启示的,就不单是父、子、圣灵在永世中内在的关系,也是三位一体的真神在盟约关系中,启示和实现那本着恩典而拣选人之永世计划。
我们若不从这种盟约关系入手,人类学中的神学问题,就永无解答的一天。“神的形像”不能从静态及个人化的角度来了解,我们一定要从动态的关系来了解∶男人与女人均是在基督内蒙召,作为三位一体永恒的内在关系之“形像”(约十七21~23)。巴特可能是对的,他说∶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一27),丈夫与妻子的立约关系,正反映出神的形像来。我们若不明白自己是按神的形像造成的男女,对人性的了解必会偏颇不全。男与女不能完全等同,不然的话性别就会无意义;但也不能置于对立及不平等的关系,不然的话,神的形像就会受损,我们只能从等同的地位和互相补足的关系去明白它。
从另一角度来说,我们若不从三位一体的教义来了解神的本性,人类学就不算是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