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信会Baptist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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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缘由:
浸信会由三个教派之影响而形成。神学思想受加尔文主义的影响,洗礼观念属于重洗派(门诺会)[1],而教会体制则为会众制受公理会的影响。
二、历史:
1600年之后有一群热诚研经,要明白圣经及真理,认为加入教会者应是信而受洗的成人,当时普遍为婴儿洗礼,这群强调只有相信基督的人才能受洗,且要求受过点水礼的人应再受浸礼。1600年荷兰分离派Seperationist逃难者受门诺会影响,公理会牧师 John Smyth, ( 1554-1612) 认为婴儿洗礼是不合圣经教导(圣经中虽没有婴儿洗礼的事情,但在《十二使徒遗训》里面有记载关于婴孩受洗)。1609年他为自己和其他会友再施洗。他们采纳了浸礼原则。在莱登(Leiden)的教会中,有一位牧师Henry Jacob,(1550-1616)于1612年间,回到英国,在Southwark成立了英国第一间浸信派教会。公元1633年,有些人退出这间教会,因为他们除了接受成入浸信,并深受加尔文主义影响。他们于1641年开始接受浸礼为正式圣礼,自此以后浸礼成为英国浸信会之传统。这一派后来被称为特别浸礼派(Particular Baptists),是提倡宗教信仰自由的先锋。
荷兰的浸礼派又受到亚米纽斯主义(Arminianism)[2] 的影响。亚米纽斯主义是不接受「预定论」的;那些接受亚米纽斯主义的浸礼派信徒,后来被称为普通浸礼派(General Baptists)。
伊利沙白女王就任之后,国教和其他分离派经过数十年不断的抗争。这些新教「不同意者」终于获得宗教信仰自由。根据公元1689年的「信仰容忍法案」(The To1eration Act),凡是愿意实行以下各点的,都可以自由崇拜:(1)发誓效忠威廉与玛利。(2)拒绝教皇权柄、化质说、弥撒和向马利亚及圣徒祷告。(3)接受「三十九信条」。使新教各宗派,可在英国公开。这些不同意者包括:长老派、公理派、浸信派和贵格派,人数加起来约为当时英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
长老派与公理派聚会时,唱韵文诗篇;浸信派则是最先开始在崇拜时吟唱圣诗。由 Ben. Keach, (1640-1704)于1673年在伦敦郊区的特别浸信会开始实施。他自己为公共礼拜写圣诗,1691年出版三百首的 Spiritual Melody,由于内容贫乏,至今无存留。但他在崇拜时吟唱圣诗的方式却广为应用。
浸信会强调地方教会的独立和自治之精神,按照新约圣经所启示的教训建立个别性的地方教会。每一单个地方教会都是各自向上帝负责,互不干涉,但彼此尊重。公理派和浸礼派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除了主张各教会应独立自主外,都不重视信条。这一点浸礼派比公理派更甚,因他们拒绝被信条所捆绑。
十九世纪后半期,司布真(CharlesHaddon Spurgeon, 1834-1892年)[3] 的讲道盛况一时;属于浸信派,除了不信婴儿洗礼外,他是个地道的加尔文派。
三、教义:浸信会教义可以用七个英语短句表达,而每一句开头的字母拼起来是BAPTIST。
Biblical authority 认识和肯定《圣经》的权威。浸信会以《圣经》作为信仰和实践的最高权威(若干宗派在《圣经》之上还加上教会或是信条)。一般说来浸信会中对于特定神学立场的执着是比较淡的。浸会中可能有加尔文主义者,也有亚米念主义者;可能有时代主义的支持者。从历史的观点来看,浸会中的神学是丰富而多样的。
Autonomy of the local church 自主的地方教会
Priesthood of the believer 信徒皆祭司(信徒都是人人平等的)
Two ordinances - Believer's Baptism and Symbolic Communion 两种教会礼仪——信徒的浸礼与纪念性质的主餐
Individual soul liberty 人有上帝所赐的自由意志来选择他的信仰,但人也要对自己自由意志的行使负责任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政教分离
Two offices of the church - Pastor and Deacon 牧师和执事作为教会仆人的职份
另一种版本:
Beliver's baptism 信徒的浸礼
Autonomy of the local congregation within the associationalframework 自治而互助的地方会众
Primacy of Scripture 《圣经》首要和卓越的地位
True belivers only in the church 真信徒组成的教会
Individual competency and the beliver's preisthood 在圣灵引导下人人都有能力认识上帝以及人人皆祭司
Sepe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政教分离
Two ordinaces 两种教会礼仪-浸礼与纪念性质的主餐
四、组织:
浸信会有一百多个派别:在美国有二十七个派别,共有教会95,000间。会友约二千八百万人。其中最大派别为美南浸信会有一千四百万人,是美国新教最大宗派。在台湾称为中华基督教浸信会,以怀恩堂最有名。
注释:
[1] 在第四世纪流行于北非的多纳徒派 (Donatism),其领袖多纳徒为加大果地区的主教 (313-347),这运动所偏重的在于坚守教会的纯洁性,不接纳曾经在罗马皇帝丢克里田迫害教会时跌倒的信徒,并且认为曾经跌倒的圣职人员为信徒所施行的圣礼无效,他们认为圣礼的有效性不单是在于授予权柄的教会,也在于施礼的圣工人员本身是否圣洁。由于他们以为自己是唯一圣洁的教会,所以凡是加入多纳徒教会的信徒,就是曾在大公教会受洗的,都需要重新接受洗礼,这是重洗派之来源。
[2] 亚米纽斯主义(Arminianism)荷兰独立后169A.D.),以加尔文主义为国教,虽被大部份人接纳,但仍有许多人不能同意加尔文的神学,其中反对声浪最大的是亚米纽斯(Jacob Arminius,1560-1609)。他早年受教于日内瓦学院第一任校长伯撒(Beza)门下,但因反对荷兰宣布加尔文主义为国教,另有主张,后称亚米纽斯主义,于1618年多特会议(Synod of Dort)中,亚米纽斯主义被判为异端,逐出教会和国境。但亚米纽斯主义却仍深深影响后世,尤其是卫斯理(Wesley)。
亚米纽斯主义神学和加尔文主义神学刚好相反:
[3] 司布真 (Charles Haddon Spurgeon)
1850 年,在一个风雪交加的礼拜日早晨,牧师因交通受阻,乡村的小教会乃公推一位平信徒讲道,他临时推举上台,心里求神赐他智慧,当讲到“地极的人都当仰望我(神),就必得救”(赛四十五:22),忽指着一位青年说:“青年人啊!我知你如今在困难中,请朝耶稣望去、望他、望他、望他。”这位青年大受感动,从此得救,并献身服侍主。这位讲道者就是英国的名牧司布真。
司氏的先祖是反对国教的荷兰人,祖父是英国独立教会的牧师,他十七岁时就受聘为乡村的牧师,人们称他为“可爱的少年宣道者”。二十岁被请去伦敦浸信会任牧职,虽无大学学历却极有讲道恩赐,他自修甚勤,有关神学、历史、科学、传记、文学等书,都虚心研读,又勤于写作。曾出版讲章达三千余篇,共七十五册。出版书籍一百三十五部,其中最著名的是“大卫三宝藏”(即诗篇的注释),和“早晚灵修”这两书。司氏讲道的重要特点是寻找合乎神旨的题材,最重要“以经解经”的方法。他是一个福音性的加尔文派,在他传道的初期,既反对过偏激的加尔文派(神的预定论),又敌挡亚米纽斯主义(与加尔文派相反),他批评英国圣公会的洗礼方式,主张必须因信而受洗,反对使用祷告书之伪善,但他始终没有另创一个宗派。司布真的儿子多马,和孙子都步其后尘,自青年时代就献身为传道工作,司氏逝世于一八九二年,其棺上置一圣经,是他生平最喜欢读的书,享年五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