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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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的定义:
重生这个词(希腊文paliggenesia)在新约只用过两次,一次是指末世事件:「指弥赛亚时代世界的更新」(太十九28)。第二次是指「蒙救赎的人的重生」(多三5)。重生应该与悔改有分别的。
悔改是指人向神的救恩的回应。重生是悔改的另一面。这是神的作为。人重生时,灵魂是被动的;人悔改时却是主动的。重生可以定义为:神圣的生命临到人的灵魂……正如注入一种新的本性……或心……或新的创造。
重生的意思是「给予生命」,重生是神的工作,将生命给予相信的人。
有关重生的经文:
有两段谈到重生的经文,都是指将新生命赐给信徒的。约翰福音三章3 节(虽然所用的字不同),指重生是一种「新生」。希腊文用了anothen 这个字,可以翻译为「从上头」。换句话说,第二次的生是从上而来的,就是从神而来的。新的生就是属灵的诞生,这与第一次肉身的诞生恰成对比。圣灵借着属灵的诞生使个人重生。他就是人重生的途径。约翰福音三章5 节,「生」这个字是被动的。这是在人身上所做的工作,而不是由人所做的工作。人不能带来重生;只有圣灵能。提多书三章5 节是另外一段解释重生的经文。在这段经文中,重生和两样事情有关:圣灵的洗及更新。值得注意的是:约翰福音三章5 节及提多书三章5 节都提到两样东西:水与圣灵。我们可以将水解作神的话语(比较弗五26)。有人将水与圣灵都解作洁净,如在以西结书三十六章25 至27 节。这样,水就被视为因悔改而得的洁净。第一次的出生和第二次出生的比较见下表:
重生的解释:
这是即瞬发生的:正如一个小孩子,是在一个特定的时间诞生,属灵的生是在圣灵给予新生命时,即瞬发生。
这不是人经验的结果:换句话说,这不是人自己所做的事,而是所作在他身上的事。人的经验是重生的结果,但不是重生的原因。
这不是根据人为的努力:约翰福音一章 13 节指出,新生不是来自人意的。重生是神的作为,而不是人与神的努力合作。然而,这不是说,信心在救恩中不重要。虽然重生与信是有区别的,但二者乃同时发生。约翰福音一章12 至13 节,将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看。在约翰福音一章12 节,当人接受基督(相信),他就成为神的儿子;约翰福音一章13 节指出,就在那一刹那,那人就由神而生。当然,这是超乎人理解的一个奥秘。
重生的结果:
新的性情:重生的结果是,人得着「神的性情」(彼后一 4)。信徒接受了「新我」(弗四24),得以过公义的生活,成为一个「新造的人」(林后五17)。
新的生命:信徒得到一个新的思想(林前二 16),让他可以认识神;一个新的心灵(罗五5),让他晓得爱神(约壹四9);一个新的意志(罗六13),使他会顺服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