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拣选(God's Election)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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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拣选」的希伯来文为bahar,希腊文为eklegomai或Haireomai,可以用于主动或被动,即拣选或被拣选,其对象可以指人或物。在圣经中,拣选一事指上帝在他永远的旨意与慈爱中,特别拣选了一些他所喜悦的人。这种的拣选是出于上帝的作为,也是被选中的人之特权。
在旧约中,以色列人是神在万国中拣选成为他的百姓及赐福与立约的民族。「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上帝。」(创十二2,十七7)这种拣选完全出于神永恒的旨意与慈爱,使得以色列入在众民族中被分别出来,完成神的计划。「以耶和华为上帝的,那国是有福的,他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他将他的道指示雅各,将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他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你们要赞美耶和华。」(诗卅三12,一四七19~20)
在新约中,神所拣选的对象,从立约之以色列民,扩展到外邦人,就如耶稣所说的,「经上写着,『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所以我告诉你们,上帝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太廿一42~43)这些被拣选的人,是因着相信耶稣就成为真以色列人了。「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上帝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藉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加三16、29;弗三6;参罗九6~33;弗二11~22)有关拣选之事,圣经的立场是:
第一,拣选完全出于上帝的恩典与选择。「上帝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一9;参罗十一5)
第二,拣选完全出于上帝的全能与意愿。「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份,……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弗一5、9;参罗九11)
第三,拣选完全在乎上帝于永恒中的选召。「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一4;参帖后二13)
第四,拣选是上帝在基督里选中某些罪人,得赎归神为圣。「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上帝知道的,却在这末世才为你们显现。」(彼前一20;参弗一4)
第五,凡被上帝所拣选的人均蒙神赐福。「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一3;参彼后一3)
第六,被神所拣选而得赎者,均拥有永生的确据。「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彼后一10;参罗八33)
第七,被拣选者均赋有基督的形像,而与神同享荣耀。「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上帝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八17、29;参弗四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