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书总论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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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称
按基督教的圣经分类,约书亚记至以斯帖记共十二卷称为历史书。前三卷书(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得记)记载以色列人攻取迦南并在那里居住的早期历史;中间六卷(撒母耳上下、列王记上下、历代志上下)记载以色列的王国历史;后三卷(以斯拉、尼希米、以斯帖)记载以色列人被掳后回归时期的历史。中间六卷原为三卷,后来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把每卷分为上下卷,各卷篇幅长度大致相同。另一方面,路得记和以斯帖记是以故事的形式写成的。
希伯来人把圣经分作三大类,分别为“五经”(或称“训诲书”)、“先知书”和“著作”(或称“圣卷”)。约书亚记至列王记四卷书(撒母耳记和列王记没有分上下卷)称为“前先知书”;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十二卷书(即基督教的十二小先知书,合作一卷),这四卷书称为“后先知书”。至于路得记、历代志(没分上下卷)、以斯拉、尼希米记、以斯帖记则属于“著作”。分类不同,因为对那些书卷的性质理解不同。基督教认为这十二卷记载以色列人的历史,性质属于记史,所以称它们为历史书;希伯来人认为它们记载先知的信息,性质属于记言(神之言),所以称为先知书,因为先知即是神的代言人(申18:18),传达神的信息。换言之,前先知书记载神通过历史所说的话;后先知书则记载神通过先知所说的话。
二、历史书的释经法
神既然选择通过历史说话,传递他的信息,那么我们要如何解释这些“历史书”呢?首先,我们知道历史书的体裁主要是“叙述文学”(narrative),所以解释时要特别留意下列地方:
1.作者叙述事情,是经过选材的,不是巨细无遗又纯粹记载史实。例如:圣经记载暗利王只用了八节(王上16:21-28),但根据很多考古学资料证实,暗利王死后超过一百年,亚述人仍称以色列国为暗利王朝或暗利家,可见他举足轻重、影响深远。圣经的作者刻意编排,是要读者通过历史明白他传递的信息。记下前人的败迹,目的是要人引以为鉴,免得重蹈覆辙。
2.叙述文学记载许多人和事,叫人从中吸取教训,但叙述文学更重要的焦点是神,他是那看不见的主角。作者叙述的主要目的是指出神如何待人、帮助人、刑罚人,叫读者通过这些记载去认识他。
3.这些记载着重神所做的事,却经常没有解释神做事的理由和动机。事实上,他做事的方法不一定是按照常规和逻辑,有时会令人疑惑(例如他使用好色的参孙拯救以色列人;士14-16章)。因此,读者不应单单通过一段记载而为神做事的方法和属性下定论。
4.叙述文学往往没有直接说出一些训令,而是藉着所记的事情,叫读者自己去思索和明白神的真理。所以研读时,须根据圣经其他明确的经文下判断,而且谨记作者叙述事情通常都有一个中心点,因此不要过分偏重枝叶而忽略中心。
5.留意作者的写作技巧,包括下列几方面:
a.结构:书卷或段落的结构是很重要的提示,帮助我们明白作者要传递的信息。例如:士师记的序言(1:1-3:6)和结语(17-21章)互相平行,表示作者刻意把第十七至二十一章的事迹放在最末,用平行的方法,跟序言对比,带出离弃神,敬拜偶像的恶果。因此,结语并不是一般人所谓的附录,而是作者用来补充正文的。
b.布局:布局是指作者对所记事情的编排,它的作用是引起读者的兴趣、投入感情,同时也传递信息。例如:列王记上第三章4至15节记载神在梦中向所罗门显现,他就向神祈求智慧,能明辨是非。第三章16至28节记载所罗门给妓女判案,第28节记着:“因为看见他心里有神的智慧,能够判案。”由此可见,作者的布局,是要两个妓女说明神应允所罗门的祈求,赐他智慧能明辨是非。
c.人物描写:留意作者如何描写人物,因为不同描写,会有不同含义。例如:起初,以斯帖只是寄人篱下的孤女(2:7),后来成为人人喜爱的宠儿(2:9、15),最终成为拯救所有同胞的民族英雄。她由执行者变为策划者;末底改则由策划者变为执行者(4:17)。
e.场景:事情发生的地点称为场景,有时这些场景也有含义。例如:以斯帖记短短十章,多次提及筵(1:3、5、9,2:18,5:4、5、8、12,6:14,7:1-2、8,8:17,9:17、18、19、22),由此可见作者是以筵席来串连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