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问题解答(三)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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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犯罪,何以报及儿子?
问:大卫与所罗门犯罪,报及儿子,圣经又说刀剑必不离开他的家(撒下12:10;王上11:12);但以西结书十八章廿节却说:“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何解?
答:大卫因强娶赫人乌利亚的妻为妻,所以神对大卫说:“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照依力葛氏的圣经注解认为“永不离开”这句话原文可作正面或反面的意思解,即“永远离开,或永不离开”,而在此其意义应为“与大卫之生命一样长久”;照这样解释,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神给大卫的惩罚是使他一生不离刀剑生活。
另一方面,我们若留心看大卫家以后所发生的事故,和他子孙的历史,便可知道:所有受刀剑之祸的大卫子孙们,事实上都不是因担当大卫的罪孽而无辜受害,乃是他们本身也犯罪招尤,而受到当得之报应。例如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失去以色列十支派之拥护致国家分裂为二,固然出于神的预言,但罗波安本身也有错误(参王上十二章)。所以这件事就所罗门而言,是神对他的惩罚(因他的国位到了他的儿子,便要动摇;这对于他已经是一种刑罚了)。但就罗波安而言,则是他自己骄傲所招来的恶果。对于这一类的事,只有神能处置得那么恰当;一方面使他的话语准确地应验,另一方面,又使犯罪的人,各人受到应受的报应,却又合乎他公义的法则。
大卫犯罪何以降罚于民?
问:撒下廿四章一节说:"耶和华又向以色列人发怒,就激动大卫,使他吩咐人去数点以色列人……"但下文却记载神因大卫数点百姓而降下瘟疫,使以色列人死了七万人。请问:1.神既激动大卫去数点百姓,何以又因此降罚?2.数点百姓的既是大卫,纵使有罪也与百姓无干,何以要降瘟疫于百姓,而不是罚大卫本人?
答:1.按代上21:1节的记载是说:“撒但起来攻击以色列人,激动大卫数点他们。”倘若我们不存疑惑的心,而存着信任神的善良与公义的心来对照这两处的经文:撒下24:1及代上21:1,是不难领悟得出,那真正激动大卫去数点百姓的,不是神,乃是撒但。但世上一切的事都在神的权下,未经神的许可是不能发生的。所以有时虽然是人所应负责的错失,圣经也会说是神所使他这样的。例如法老的心刚硬而不容以色列人出埃及,圣经却说神“使”他的心刚硬。其实是法老的心刚硬在先,然后神“任凭”他刚硬,这样任凭他,许可他,又使他的心更刚硬了(参出4:21小字);又如神吩咐以赛亚说:“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赛 6:10)其实乃是百姓自己的心先蒙了“脂油”,主耶稣与保罗引用以赛亚的话时,给我们解明了乃是“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在先(太13:15;徒28:27),所以神仆人的话,就反而愈讲愈使他们刚硬迷蒙,听不明白了!这都是圣经特有的语法,藉以表明人所行的一切,不论善恶都在神的权下而已!(但并非都不必由人负责,参本书“有恶魔从耶和华那里来”之问答)
2.大卫数点百姓,何以至于干犯这么大罪呢?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神不是先后两次吩咐摩西数点以色列人吗?(民1:1~3,26:1~4)在此可能有我们未知道的背景,是圣经所未详细记载的。但圣经既已明说:“大卫数点百姓以后,就心中自责,祷告耶和华说,我行这事大有罪了,耶和华啊!求你除掉仆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撒下 24:10)已足以说明大卫这一举动确属严重错误,连大卫自己在事后也在神前恳切认罪,求神赦免。至于他这样数点百姓的错,是错在什么地方?是因未先求神指示吗?是数点百姓的动机有自诩其战功伟大的骄傲存心吗?是不应当由军队的元帅约押负责数点,应由祭司主持其事吗?圣经并未说明。圣经只给我们知道,这错失确属于大卫方面,绝不在于神方面。
3.既然是大卫一人犯罪,何以神不罚大卫一人,而罚以色列人?因为列王时代的以色列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只是间接受神的统治。他们的王对神的态度如何是有代表性的。他们的王敬畏神,他们便因而蒙福,他们的王不敬畏神,他们也因而受祸。例如大卫因得神的喜悦而蒙赐福时,以色列人也因而摆脱仇敌的压制,成为强盛的国家。现在大卫犯罪,他们也因而受祸,这是公平的。并且因王之敬畏神而蒙福的类似情形,在整个列王时代中是常见的事。
注意,他们这样藉着一个看得见的王间接地受神的统治,并非神的要求,乃是他们自己的要求。反之,在他们要立一个王统治他们的初时,神早已藉先知撒母耳告诉他们,这种间接的接受神的统治,不是神最美好的旨意(撒上8:5~22,1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