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问题解答(七)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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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加拉太书四章25至26节所说的两个“耶路撒冷”是什么意思?这两节受经应当怎样解释?
答:(1)、保罗在这里是以亚伯拉罕的使女夏甲和她所生的以实玛利;以及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和她所生的以撒,作为新旧二约的预表,藉以解明福音之胜于律法。
夏甲代表律法的约,是出于西乃山(出19:1,24:1~17)。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以实玛利是“按血气生的”(加 4:23),并且她既是使女,所生的儿子就是奴仆(加 4:24);照样,在律法下的人,也只作奴仆,并未从罪中得自由。但撒拉代表恩典的约,她所生的以撒,是凭应许生的,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不是奴仆),照样,在恩典之约下的人,也是“凭着应许生的”(加 4:23),他们不再被定罪(罗 8:1),且有权柄作神的儿女(约 1:12),并得着真自由(约8:34~35)。
(2)、25节的“耶路撒冷”指当时的犹太教,即犹太律法主义者,亦即扰乱加拉太教会的割礼派。
“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夏甲和西乃山都是指律法,而当时耶路撒冷的犹太主义者所热心的也是律法,所以说是“同类”。这些不接受恩典而主张行律法称义的人和他们的跟从者(“儿女”),也都是仍在罪中的“奴仆”。
(3)、26节的“耶路撒冷”与25节的不同。本节首句“但那在上的”将这“耶路撒冷”与上节的耶路撒冷分别出来。这“在上的”亦即“在天上的”,或“属天的”意思(启21:2,来12:22),所以本节“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撒拉所代表的恩典的约——新约。在这约下的人不是来到西乃山,乃是来到锡安山(来12:22~23),是自主的,是作儿女,不是奴仆。
本节末句“他是我们的母”有双重意义:甲、指撒拉是我们的母,因亚伯拉罕是信心之人的父(罗 4:11)。乙、指恩典的约是我们的母,因信徒是在这约下得生的。
下文27节引用赛54:1:“......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亦含有双重意义:甲、按撒拉而论,撒拉是不怀孕不生养的妇人,虽然有丈夫,但自己已经过了生育的时期,却凭应许得着儿子(罗4:19~20),其后裔多如天上的星,“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乙、按恩典的约而论,它是不怀孕、不生养和没有丈夫的,但它的“儿女”却比有丈夫的人更多。
2.加拉太书5章11节说:“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十字架有什么讨厌的地方?保罗为什么好像喜欢这“讨厌的地方”?
答:请留意本节之上半:“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然后下半节跟着说:“若是这样,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全节意思是:保罗若传割礼,就不必受逼迫;同时,十字架也就没有讨厌之处。反之,若保罗不传割礼,只传凭恩典得救的福音,就要受逼迫;同时,十字架讨厌的地方也就存在。这样看来,“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是与当时割礼派所传异瑞道理相反之福音真理。犹太人常凭割礼夸口,表示他们是神的选民,有神所赐的律法,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曾与神立约。但福音的真道,使一切人无可夸口。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站在同样的基础上,凭恩典得救;使犹太人所仗着以为比别人优越的条件,成为毫无用处。这就是十字架的福音被犹太人或一切自义的人看为讨厌的地方了。保罗诚然有些喜欢这“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因为这正是十字架福音的特色。他宁可因此为十字架受逼迫,也要保持这福音的特色。
3.问:加拉太书4章9节所称:“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是指什么?
答:按本节之上下文,这“懦弱无用的小学”应指律法,特别是那些割礼派的异端所注重的道理。
律法被指为“懦弱”的,因为它只显明人的罪,并不能使人胜过罪。它又证明了人在遵行神的律法上是懦弱的;却并不能使人刚强起来。
“无用”是指律法对于拯救罪人脱离罪恶方面是无用的。正如希伯来书所说的:“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来7:18~19)
“小学”是指律法在引领人认识神的事上,只属于初步的阶段,它的目的是把人引到基督的救赎之前;但它本身并不是人们信仰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