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社会责任_远牧师灵修

作者:远牧师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
信主日子越久,越喜欢读《圣经》。想起多年前,当一位老姐妹对我说“这一生一本《圣经》就够了”,我竟不以为然,真是惭愧!今天我晓得了,对我来说,一本《圣经》就够了:我...

信主日子越久,越喜欢读《圣经》。想起多年前,当一位老姐妹对我说“这一生一本《圣经》就够了”,我竟不以为然,真是惭愧!今天我晓得了,对我来说,一本《圣经》就够了:我的满足、平安、喜乐、力量、光明、盼望,我生命所需要的一切,都在《圣经》里。我天天啃《圣经》,吃耶稣,以至于我妻子有点儿责备我:你也该读点儿别的书啊!

 

当然,我知道,关乎自身生命的成长,一本《圣经》就够了。但是一个基督徒不应只是一个关心自身生命成长的人,他要在家庭、社区、民族中作盐作光,他既带有福音使命,又负有社会责任,两者是密不可分的。道理很简单,一个基督徒不仅活在教会里,还活在社会里;更重要的,他活在教会和社会之间,要以福音光照、改造、祝福社会及文化环境。

 

所以基督徒不仅要读《圣经》,还要读一些别的书,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他作的一切事,都是为了叫人同得福音的好处。(哥前9:22-23)

 

所以基督教虽然超越文化,却不应该脱离、更不应该鄙视文化,乃是进入、分析、光照、引导、改造文化。基督教如果将自己边缘化、封闭化,自绝于社会文化之外,还谈什么作光作盐呢?

 

进入小窄门(耶稣),必见大上帝(Jesus is all and in all)。反之,若沉溺于宗教里,看见的只能是教派教义。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谈论神州话题。一个信徒自身生命成长可以不理会五千年神州历史文化,但是一个民族的灵魂苏醒和福音普照,不可能不理会她的历史文化——其实,你、我、任何一个人归主,不也是对自身20年、30年或40年“历史文化”的一个清算吗?我们怎么能不面对往日的叛逆与罪孽、寻找与迷失、良知与痛苦呢?

 

所以我希望藉着这篇转载,邀请大家一起为中国祷告,为神州正名,为她祝福,为她增光!

 

转载:只有世俗没有神圣行吗? 

 

转自 古道天风(略有删改)http://blog.sina.com.cn/logosishe
 
北京大学哲学系兼宗教系主任赵敦华教授,早在1994年就在《哲学研究》撰文,发出一个现代化的中国需要神圣文化的呼吁。1997年,我曾就他的这个呼吁与他对话,两文一起刊登于一本海外杂志。

 

首先他敏锐指出,现代主义必然带来一些弊端,如生态自然被盘剥,人的精神价值被忽视,人们向上的精神追求被截断,绝对的是非标准被粉碎,商品经济成为生活的指挥棒,整个社会都崇拜金钱万能、物质享受,道德培养失效。这些弊端表现在家庭和教育方面,会过份偏重专业知识传授,缺乏德性修养和人文精神的培养。

 

接着他深刻指出,神圣文化奉行价值标准的绝对性、普遍性,是有其合理性的。康德早已证明,道德律只能是无条件遵守的绝对命令,如“你要尊重别人”即是。有条件的规则是假言命令,如“若要使别人尊重你,你就要尊重别人”即是。假言命令是没有普遍性的。对於那些不想得到别人尊重的人,上面那条假言命令就没有约束力。但是,不管你是否想得到别人的尊重,上面那条绝对命令都具有道德约束力。假言命令以一个人或一部分人的利益为条件,他或他们只是为了满足这一条件而遵守假言命令,所以是靠不住的。绝对命令则要求人们超越不同利益的差异和冲突,无条件地遵从它,从而满足了普遍性和实践性这两条任何一个道德律都必须具有的特徵。

 

最后他诚恳指出,神圣文化和世俗文化可以取长补短。神圣文化的长处在於价值体系的绝对性、普遍性,世俗文化的长处在於科学技术的效用。如果能够把神圣文化见长的价值体系和世俗文化见长的知识体系结合起来,那将是全面的文化建设。

 

从赵敦华发文至今,经济、科技、整个世俗文化突飞猛进的十几年过去了,现代主义的弊端已经越来越严重,赵教授对神圣文化的呼吁显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在中国综合国力急速窜升之际,能够及时填补急速膨大的精神真空,是一项关乎终极成败的战略使命。

 

上上下下一定有不少人在观察,在思考,在寻求支撑民族崛起的文化支柱,在寻求抗衡世俗主义腐蚀的神圣资源。

 

然而神圣在哪里?

 

多年前我与赵敦华教授讨论时曾指出,神圣的源头显然是神(不是宗教)。神在哪里?在宇宙中,在历史中,在人心里,在耶稣里(不在宗教里)。具体说,只要正视、开放普世的神圣源头,只要正视、发掘神州的神圣源头,只要正视、坦诚人心的神圣源头,神圣离我们并不遥远。

 

基督徒与世俗分别为圣,应是神圣资源的生命载体,是神州的祝福。

 

更多阅读与讨论请去 古道天风

http://blog.sina.com.cn/logosishe

我的更多文章: (2009-11-12 23:20:10)(2009-11-11 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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