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言神学灵修
引言
我们可从一个人临终前最后的遗言学到许多关于这人的事。法国哲学家傅科(Michel Foucault)临终前,他的门徒们围绕在他床边,希望从他们长年敬爱的人离世前汲取最后的智慧。傅科只说:“在某些状况之下,你总以为还会有什么话可说,可是如今,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好说的。”如果不敬虔人在垂死前没有什么(有意义的)话可说,那么,那史上最敬虔的人离世前会有话说吗?
耶稣死时并不沉默;祂有话说,且说得满有荣耀。祂对祂的父说了三句话,对其他人说了四句。正当祂的血从十字架上滴入那受咒诅之地,就是来日要凭着一个被诅咒之死所赎回的地,那一刻,基督说出崇高至尊的话语,而这话语将使我们承认:“这真是神的儿子了!”(太廿七54)
第一句遗言:“父啊!赦免他们
若我们的罪得赦免,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什么其他重要的事了。这个祝福就将基督教信仰与其他信仰分别出来。一位慈悲的神,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因承担罪所受的死,白白地赦免罪人。这是我们从神手中所领受最大的怜悯;若没有这个赦免,任何其他怜悯都是审判。
基督发出“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廿三34)这个请求,并非为祂那些还在罪中继续挣扎的朋友与门徒们,反而是为那些恨祂的人(就是罗马人和犹太人)代求。祂为最坏的人祈求最好的,对最恨祂的人展现最多的爱。但是,耶稣为那些人所祷告祈求的,并非只有饶恕,而不要求他们悔改。祂求祂的父饶恕他们。父实际上有没有饶恕基督的仇敌?五旬节有上千人信主(徒二章),基督的祈求就得回应。这些罪人悔改,他们被吩咐要信,且要受洗叫罪得赦免(第37-38节)。
基督为他们祈求赦免,“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廿三34)。他们的作为确实有某种程度的无知(徒三17);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约160-225)曾说,一旦人们明了他们在无知中所恨之人的真实品格,“他们就不再无知,并不再仇恨了”。把荣耀的主钉十字架的人,一旦完全了解他们对什么人做了什么事,他们的仇恨就转化为爱(林前二8)。这会发生没有其他原因,只因基督祈求“父啊!赦免他们”。
在所有到达天上的祈求中,没有比神的儿子挂在十字架上所作的祈求更有功效了。祂从十字架上求饶恕更加有力道,因为赦免惟独来自十字架。祂处在最严酷的景况中,但那也是祂求父赦免这些卑劣罪人最适当的时刻。如此行,子自己就遵守了祂下达给祂门徒们的命令:“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太五44-45)那命令对我们仍有效力。如果基督在被杀当下都可对谋杀祂的人有此等宽恕,那么我们岂能不饶恕我们的仇敌?
第二句遗言:“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基督在十字架上说的第一句话在此具体地应验了。一旦基督说出“父啊,赦免他们”,父就回应了祂的祈求,将一个曾讥诮基督的匪徒转化成为一位荣耀基督的圣徒。虽然这即将归正的罪犯并没有直接杀死基督,但他加入凶手的行列,也就间接成了耶稣求神饶恕“他们”时所指的人。
基督,这位无罪者,却被列在罪犯之中(赛五三12;路廿二37)。那些罪犯真正的问题远大过于他们所犯的罪。他们仇恨基督,就是神-人。凡不认主耶稣为主的人都恨祂(路十六13;加四8)。这两个在十字架上的罪犯明显地厌恶耶稣:“那和他同钉的强盗也是这样地讥诮他。”(太廿七44)
其中一个罪犯归正是最不可思议的事,这见证基督祷告的大能以及神的恩典。罪犯的信心并非来自看到基督把水变成酒,也非来自看见其他神迹,如行走在海面上、打开瞎子的眼睛,或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不:那罪犯所信的是一个受咒诅、挂在树上的弥赛亚!他信靠且勇敢地护卫被祂自己门徒们所撇弃的那位。就在耶稣祂最低贱的一刻,这位罪犯求耶稣在得国降临后要记念他。耶稣在十字架上,可否有人如施洗约翰之前一样呼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这位垂死的罪犯基本上就在作此宣告。也难怪基督应许他在祂的国有一席之地:“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廿三43)
基督总是——总是!——乐意拯救最卑劣的罪人。认罪(路廿三40)以及对祂而非对自己的信心(路廿三42),总会使一个罪人领受到最确实的真理:救主欢迎罪人进入祂的乐园!
第三遗言:“看,你的母亲!”
若基督遵行祂自己所下达要饶恕仇敌的命令,祂也同样在最严苛的情况下遵守第五诫命。祂孝敬祂的母亲(出二十12),而祂的母亲在当时可能是一个陷入困境且没有收入的寡妇。祂在垂死之际仍挂念祂的母亲,祂要祂所爱的门徒(约翰)照顾她,如同照顾自己的母亲:“看,你的母亲!”(约十九27)
她就站在自己的儿子被处死之地。她看着她的孩子痛苦挣扎,这是天下父母最痛恨的感受,就连最邪恶的人也不例外。伟大的福音派作家宾克(A.W.Pink)指出:
是她最先亲吻那现在带着荆棘冠冕的额头。是她最先引导那婴孩手脚的动作。从来没有一个母亲承受过她受的苦。祂的门徒们离弃祂,祂的朋友们撇弃祂,祂的族人们厌弃祂,但是祂的母亲站在祂的十字架脚下。哦,谁能测度或分析这颗母亲心。
她爱她的儿子,她的儿子也爱她。一个母亲与她孩子之间本就该如此。想象义人马利亚与那公义先锋之间的爱。
就算基督正要进入一个不再有肉身父母的国度,就算祂要在那国度作天地的主,就算祂即将要得一个或许在当下对祂来说都是奥祕的荣耀,但临死前祂仍然没有忽略遵行律法。其实我们可以说,如果耶稣没有把祂的母亲托付给约翰,那么祂为罪人的死就毫无功效。也就是说,如果基督没有从十字架上说这句话,我们就都将下入地狱;但是祂或生或“死”都恪守了神的律法。
第四句遗言:“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
只有一个人理解基督在十字架上说的这几个字:“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廿七46)那人就是基督祂自己。我们只能试着尽力明白这个撕裂穹苍、融化心肠的呐喊。但是我们仍旧不尽了解祂所背负的重担:它重于一万个十字架,它使祂发出被遗弃的呐喊。
这是经历被神遗弃的人所发出的话。这种遗弃包括撤回神的喜悦、恩典、慈爱之同在感。把这些事除去,就将神除去。但是,纵使神从祂儿子身上撤走恩惠,基督依然顺服。因此,神对祂儿子最忿怒之时,也正是祂最喜悦祂儿子的一刻。
在此我们必须非常谨慎。神并没有全然从基督身上撤销祂的爱,虽然这爱对基督来说被隐藏了,父怎能不喜悦子的顺服?但是神撤回祂的同在,对基督来说,这是一个新的经验。从来没有人如子这般体验过父神的爱,这也是为何没有人如子那般感受过神隐藏掩面的伤痛。基督喊出这些字句——直接引用诗篇二十二篇1节——它们如同是一个被永远弃绝的人所发出的尖叫。祂口中从未发出这种呐喊;因为基督是父喜爱的,祂从来就只知道父的笑容。如今祂却“下到阴间”。
在这黑暗的遗弃中,基督依然凭着信心将自己交托给父,信赖祂的应许。在地狱,感官之痛苦有别于丧失之伤痛。弗拉维尔指出:“基督不只承受震怒,祂也感受到所有恩惠与慈爱的消除或撤销。”基督经历肉身上的痛苦与属灵上祂父的掩面不顾。正当基督最需要得到父的安慰之时,父将所有的安慰从祂身上撤离。如此,在那黑暗时刻,基督只剩下祂的信心支撑着祂。“除了祂父所立的约与应许,祂别无可寄托的。”
如果基督必须在十字架上遵守第五诫命,那祂岂不更该喊“我的神,我的神,祢为什么离弃我?”如果祂不说岀这几个字,“我们就必须在阴间的最深处,永远哀号这骇人的怨诉”。但是祂说了这几个字。这几个字是神的儿子在最艰辛的苦难中所说的,却为每一位信徒带来最大的安慰。这句话也叫我们不禁要喊出:“我的神,我的神,祢为什么接纳我?”
第五句遗言:“我渴了”
经文所记录基督在十字架上讲的话,只有这句话表达出祂肉身的受苦。这几个字听起来平凡无奇,却毫不寻常。我们必须记得说岀这话的人,就是创造一切水泉、所有河川、溪流、云彩,以及洋海的那位。祂说:“我渴了。”(约十九28)是的,就是祂对井边妇人说:“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给我水喝’的是谁,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给了你活水。”(约四10)
基督必定严重脱水。祂若求,云必乐意降甘霖解祂的渴。这明确证实祂的人性,但这不只关乎解渴,因为看来这是一个印证祂确实受神咒诅的生理证据。
在财主与拉撒路那个很戏剧化的比喻里面,财主喊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十六24)基督在十字架上干渴,这就是祂的地狱;而且司布真说,如果祂不渴,“我们每一个人就要远离神而干渴,我们与天堂之间有跨不过的深渊”。
我们的主所经历的口渴,也是属灵的死亡之干渴。既有属血肉的口渴,也有属灵的干渴。圣经中时常提到属灵的干渴击溃神的子民:
困苦穷乏人寻求水却没有;
他们因口渴,舌头干燥。
我——耶和华必应允他们;
我——以色列的神必不离弃他们。(赛四一17)
因为基督渴了,我们就虽口渴却不遭离弃。实际上,祂不只肉身口渴。如司布真所言:“我们的主忍受干渴到达极限,因为临到祂的是死亡之干渴,更何况,这不是一个普通人死亡的干渴,因祂是‘为人人尝了死味’。”
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给耶稣醋以滋润祂干渴的喉咙,好叫祂可以说下一句话(约十九29-30)。但是他们究竟拿什么给祂喝?忿怒之杯。司布真指出:“地狱就在那杯中,而救主喝下那杯——并非踌躇小啜,亦非喝了又停,祂大口喝干,以致杯底未曾残留任何渣滓给祂的子民。”
第六句遗言:“成了!”
耶稣说了一个宝贵的字,只有约翰记录下来:tetelestai(“成了”;见约十九30)。约翰稍早用同一个字(十九28)来形容基督身为降卑的弥赛亚已完成祂的工作,而耶稣的最后呐喊就是这个意思。祂成全了父托付祂做的事(约十七4)。古代希腊哲学家说,用寡言论大事是高超的。这一个字tetelestai表达的又是何等大之事?
耶稣尽了诸般的义(太三15),也履行所有律法训词命令祂该行的(道德、民事,以及仪式律法)。子完成父交给祂的工作,就尊荣父。祂也为那赐祂力量行义的圣灵带来尊荣。最后,基督也为自己带来尊荣。整个三一真神都因“成了”而喜乐。
既然神将我们的罪孽归在基督身上(赛五三6),祂就把我们的罪传递到基督身上。我们就不必再为罪付上工价,一切都成了。身为基督徒,我们如今就不被定罪了(罗八1),因为成了。我们的罪责、定罪、罪的权势,以及罪的刑罚都在各各他处理了,因为成了。惟独祂能够完成祂所成全的工作。
祂说的这字句,是得胜的话语。撒但在基督死时伤了祂的脚根,基督却借此踩碎撒但的头(创三15)。基督满足公义的要求,尊荣祂的父,又带着不能被死拘禁的身份走入坟墓。对基督和所有属祂的人来说,“成了”同时也代表“已开始了”。新生命、新希望和新天新地,全都取决于这得胜的字句。
第七句遗言:“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
在祂断气的那一刻,基督用祂最喜欢的称谓呼叫神:“父啊!”这句引文出自诗篇三十一篇5节,本来没有“父”字,但是基督现在用这个称谓,将自己交托给父。这是祂在世上所说最后的话,满有信心与安慰。
神完成创造之工时,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毫无疑问地,当基督完成祂来要做的工作时,父再次说:“甚好。”我们的主毫不迟疑地向神推荐自己。祂知道自己完成了祂的工作,对完工的方式祂也不加怀疑,这让祂可把自己的灵魂交托给神(路廿三46)。
这几个字证实基督的死是出于自愿的。要等到祂说出这准备齐全的字句,死亡才临到基督。奥古斯丁说:
谁随己意安眠,如耶稣随己意谢世?谁任意脱下外衣,如祂随意卸下祂的肉体?谁能够按照自己意愿离去,如祂按照自己意愿离世?如果祂垂死时展示如此的大能,那么我们该盼望且畏惧祂审判时将带来何等权能!
基督的生命被夺去;祂能将命舍去,也能再取回来(约十17-18)。耶稣借着圣灵献上自己的灵魂(来九14)。基督将自己交托于最安稳之处,就是父的手中。就如没有人可从基督手里把我们夺去,谁也不能从父手里把基督夺去。基督说的这几个字,见证祂所信靠的是何等的神:一位慈爱的天父。
基督将自己交托给祂的父,也就把每一位基督徒交托给他或她的父(罗六5-8)。我们与祂同死;但是当我们咽下最后一口气时,我们的灵魂就如祂的灵魂,是安稳在神的手里。没有比那更安稳的地方了。这就是为何有些史上最杰出之神的圣徒——马丁路德、拉蒂默(Hugh Latimer)、里德利(Nicholas Ridley)、克兰默(Thomas Cranmer)临终前都说出类似的话。他们的信心全然建立在基督的信心之上。
结论
基督只说父赐给祂说的话。或生或“死”,从来没有像祂那样说话的(约七46)。祂在十字架上的每一句话都安慰着神的子民,虽然每一句话都是在最大的苦难中说出来的。我们在本章起头就提到,人临终时所说的话大大反映他们的行事为人。基督能够在死前说出这几句平凡的话,祂就必须活出非凡的一生。这就是我们救主的荣耀:祂以简单到孩童都能明白的话语结束生命,然而这话语又如此深奥,以致无人可在今世全然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