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律与目的论灵修
因果律及目的论我们将会看出科学基本原则(如因果律)是完全与有神论及超自然的创造相一致的。因果律或者在科学一切原理之中最普遍,最确定的,就是因果律了。这项观念,曾经在哲学论述中经过广泛辩论,也论到其可能有的神学上的意义,但是在个人经验中及实验科学界里都普遍被接受。因果律哲学上精细的辩论,需要特别的教育背景。没有这项专长的人,要去鉴赏或衡量它,也会感到厌烦。这种学术上的辩论超越了本书所讨论的科学及人类经验上实用的意义。既然上帝确实存在,就十分不可能,他怎会使他存在的凭据如此困难,必须哲学专家才能分辨,或需要盲目的信心才能领受它的益处。使徒彼得受圣灵感动写道:『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希腊文原文为基督教信仰辩护)。』(彼前3:15)这项劝勉不是给有学问的人的,而是写给所有信徒的命令。因此,证据必须对所有『心中尊主为圣,』以『温柔,敬畏』的心去研究,作见证的人,真实而明白。基督徒不应该无知,也不应该自大。但是重感情的宗教偏向一边,重理智的宗教则偏向另一边。心与脑必须一同参与,不彼此反对,而彼此相携。因果律最能充分满足这项免于偏激的需要。艰深的科学与人的日常经验,都在其架构之下。其一向脑说话,另一个向心灵说话,但二者都讲说因果律,二者都最终领人到上帝那里。在日常经验中,人凭直觉知道,事情不是孤立发生的。每一件事都可追溯到在它前面,实际使它发生的另一件事。我们可以发出这样有关因果的问题,如:『这事是如何发生的?』『是甚么原因?』『这从那儿来?』『这何时开始?』或更决断地问:『这事为何发生?』我们想找出事情的原因时,就发现永远没有完结的时候。事情的原因本身又是为更早的原因所造成,并继续下去。最终我们就必须面对那不再有原因的第一因的可能性。这种情形在严格的科学逻辑中也相同。科学实验就是要想将因果联结起来,若可能,就用数学的公式。比如说,若某一数量的A,与某一数量的B结合,就会产出某一数量的C。人若是用同样的因素重复同样的试验,就会得到同样的结果。因果的逻辑又再可以藉联锁效果,及其一连串的因,在时间中往后推。人再一次必须面临无穷的第二因链环,否则,最后,就面临那主因,不再有因的第一因。至于『因』的精确定义,讲得最好的,就是十九世纪的护教者罗武C. A.Row:『因预先存在,不仅具有造成原先不存在之事物的能力,且实际造成其存在。』(注十三)我们在物质及精神领域中所熟习的每一样事物都可以视为果,或视为因。每一个因本身又是某一先在的因的果。『无论甚么果存在,都是存在于正在或潜在的因中。否则,它就必须自己造成自己,而那是荒诞。不然就必须有其它的因解说那原来在因中不实际存在,或潜在的东西。』(注十四)若有人反对使用神学家所下的定义,请听听一位现代最伟大的科学哲学家,伦敦大学前科学历史与科学方法系主任伍尔凤AbrahumWolf的讨论:『除了在一个极端的相信魔术的人,及另一个极端持完全怀疑态度的人之外,人通常都明白地承认或默认,每一件事必事出有因,并相信同样的因必产生同样的果。这项认定一般称为当然的公理,或宇宙的因果律。』(注十五)一些有问的人,曾仔细考虑这样的定义,认为它是神人同形的说法。他们说,自然现象应该单纯地用实验中观察到的次序,而不是用因果去描述。但是,伍尔凤却指出这种说法的误谬:『将人类任何主动努力或被动受激动的经验感觉投射到非生命现象各种造成的次序之中,诚然有些夸张。但是,这却不能构成将因果律完全废除的理由。废除了因果律,推演下去,其最后唯一能有的结论是,建立这世界为各种独立的神迹所构成的世界观——一种比用以矫正此项误谬的神人同形论更不合理的观念。若是缺少了对一连串事物不仅依次发生,并且从而发生的想法,那物质与能量的保存原理就会完全失去意义。其实,仅用次序律,只在最后没有其它办法,能够用之以指出其间有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时,才有意义。』(注十六)那享有盛名的科学方法,其基础正是这因果律——果在因中,与因同类,并且,同样的因会产生同样的果。甚至那出名的『不定原理』principleof indeterminacy也牵涉到以统计方式表达的因果律。若是因果关系停止存在,现代所谓的科学就变成完全不可能了。就算因果律是一个普遍的定律,适用于一切科学及一切人的经验,仍不能明显指出上帝的存在。实际的情形是,许多想推翻圣经基督教超自然方面的努力,也正是使用这同一因果律。比如『科学决定论』philosophyof scientificdeterminism曾被用来证明圣经中的神迹为假。这种理论错失了重点:神迹的发生并不与因果律相抵触,只是诉诸于一个更高的因,一个可以充分造成神迹的因罢了。因果律不仅不推翻超自然的可能性,反而为一位有位格的全能的上帝的存在提供了强有力的见证。正如以上所述,这因果律不可避免的领人在以下二者之中作选择:(1)一个没有主因的无穷的环形链,(2)一个后面不再有原因的所有原因的主因。虽然要有力地证明后者为真,也是不可能。但从所有的逻辑上说,及从经验说,它是更使人满意的一种。一条无主因的无穷的环形链,完全无法理解,作为对实体的描述,是无法令人的心智获得安息的。而且,这项有限链环之无穷的链本身,也可被视为果。既然这链的每一部分是一个有限的果,整个的链本身就是一个复合的果。但是因为链环的数目是无穷的,它的因也必是无穷的。更有进者,因为从因到果的过程之中,总有损失(注十七),这链中每一环都比其后的环大。这样,最终,在这无主因的无穷的链中,就必须追溯到一个在本质上是无穷的非主因。又因为没有甚么比无限更为无限,这最终的就必须是主因——即无限的第一因。结果实际上并无两种选择。若因果律如同现在的情况一样适用于整个宇宙,这宇宙就必须有一个其后不再有原因的伟大的第一因。这第一因必须有足够的能力产生这个宇宙,及产生及解释宇宙中的每一样事物。而那唯一具有这种足够能力的第一因,乃是圣经中的上帝。那就是说,这第一因必须是无穷的,永恒的,全能的,(由于无限时间,空间,及在空间各处及所有时间里各种能量与物质现象,如此要求)。由于其伟大的果——宇宙中——有生命,意识,意志,及智能,这第一因也必须是活的,有知觉的,有意志的,全知的。同样的,这公义观念的第一因,——及一般对公义比不义好的认知——也必须是一个道德上的第一因。从因果律的原则说,这美,义,爱,灵性,及其它素质的第一因,(这一切虽属抽象,但都是这个宇宙中的果),也必须是一个美的,义的,属灵的,爱的因。基本的科学原则,及管理人类一切经验的标准是因果律。这条定律说,虽然一个因可能有许多果,但是没有任何果可以在数量上及质量上超过它的因。一个果永不会大于——实际上总是小于——它的因。因此、一条因果链,追溯至最终,必然在本质上是无穷的第一因。无限空间的第一因必是无限的,无限时间的第一因必是永恒的,无穷能力的第一因必是无所不能的,无穷复杂的第一因必是无所不知的,爱的第一因必是爱的, 生命的第一因必是活的,这样,宇宙的第一因必是一个无穷的,永恒的,无所不能的、无所不知的、无所不在的﹑有位格的,有意志的,圣洁的,爱的,活的生灵。最后,那科学中的因果律——一切真科学建于其上,及人类经验所证实的基本原则——,驱使我们所得到的不可避免的结论是,这个宇宙是由一个没有因,自我存在的,伟大的第一因所创造的。那第一因必须是无穷的,永恒的,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活的,有意识,有意志,道德的,属灵的,美的,爱的生灵。而且,宇宙并非多个宇宙,创造的上帝也只能是一个神,不是两个神,或许多神。二元论,多神论,或泛神论都不能满足因果律的要求,惟有一神论可以。达到此项结论所牵涉到的唯一的一些假设是:(1)我们的心智活动是真实的,有意义的,并非幻梦。(2)不仅在对现今有限的各种系统上,即使在无穷的事物上,因果的推论也是有效的。(3)已知用以描述现有各种现象的各种基本原则(如因果律,热力定律等)也在自创世结束后的过去作用着。虽然以上的假设无法证明,但它们诚然是可以作为一切观察与经验基础的最合理的假设。除了可能发出源头的问题之外,没有任何科学家在任何环境之下曾对之发出质疑。除了神迹的情况之外,没有任何例外曾经被发现过(但神迹,在前面已经提过,借着接受神为因的作用,并在情况与证据的支持之下,也可以被规范在这些假设之内)。这样,圣经神的基本前提——『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创1:1),就可被认为已经获得了证明,如同任何无法直接用实验证明的理论可以被视为证明了一样。在此,上帝创造的方法,时间及其它的特点,尚未讨论。但是,作为万事之第一因的圣经之上帝的实际,基于他的创造中之无数的证据,就可以并应该被接受。上帝创造的目的除了第一因的基本问题之外,最重要的神问题就是目的的问题。在上帝存在的本质之中,没有甚么要求他必须创造。宇宙有一个起源——甚至时间也有起点——但是上帝是永在的。他在无穷的世代(无论世代二字在创世之前含意如何)中存在而未曾施行创造啊。无论上帝的本质如何,他不是乱来,也没有甚么在他的意料之外。因此,他创造这个宇宙,并创造人住在宇宙之中,必有美好充分的理由。但是我们的心思有限,除了他喜欢在他的圣言中所启示的范围之内,要想探索神的心思,乃是高傲,也无用处。『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罗11:34-36)但圣经确曾启示,人是他创造的核心。只有人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创1:26-27)只有人蒙赐权柄管理全地。并且只有人将永远与上帝同居(帖前4:17;启21:3)而且,那永恒的生活并非仅是默想式的。『他的仆人都要事奉他』(启22:3),有永远的平安与喜乐,并有一切在将来世代向我们显明的『极丰盛的恩典』(弗2:7)。尚有许多工作要成就。但是,对将来服务的性质,只是赐下极概略的启示。详情尚须等到基督复临之时。其实,个人的工作分派是赐下作为赏赐的,关系到我们今生的生活。因此,详情还无法启示,因为我们今生的服务尚未了结。既然那不仅创造空间,也创造时间的上帝从起初就知道末后,他创造的最终目的,必然集中在将来的世代,并人在将来世代中所扮演的角色上。但是因为他并未从起初就直接让世界进入这将来的状态,我们就必须作结论说,现今的状态,只是尝试性的,试验性的;并且,这个阶段,在上帝必然是有充分美好的理由的。需要一段试验时期的服务,清楚说明,人需要一段时期的试验及训练。人受造有上帝的形像,就非机器人,只能做上帝设计要他们作,及命令他们去作的工作。他们在智能与能力上也非无穷,否则,他们就不仅具有上帝的形像,而是成为上帝了。他们要为他们所可能做的事负责,但是却未准备好,从事上帝计画他们最终要他们做的事。因此需要一段准备及试验时期。而且,上帝选择不直接创造所有的人类,但间接地,借着奇妙的生育过程而达成。亚当是人的始祖,夏娃是『众生之母』。要有大量的人能够生育出来,为上帝的计画准备好,需要几千年的光阴。不仅人受造要永远活着,上帝所造的宇宙也要永远长存。地球,太阳,月亮,星宿,是永远立定的(诗148:1-6)。这个宇宙实际上就是人的家。虽然,他肉体可能死,但终会复活,成为不死,不再受死的辖制(林前15:52-53)。因此,作为人所受训练课程的一部分,他必须习上帝宇宙的性质,因为他必须活在其间,在其中永远事奉他的创造主。他不仅要习了解它,并要习控制及使用它的各种作用。他学到的,必须传给他人,传给他自己的一代,也传给他的后代,好使那在数目及知识上与时间一同增长的整个人类,能最有效地事奉上帝。当然,虽然整个宇宙受造是要作人的家,但是起先人数有限,人的知识与经验也受到限制。因此上帝特别预备了宇宙的一个称为地球的地方,作为人增长学习时期的家。此时,上帝则将诸天保守作为其它的目的用(诗115:16)。上帝自己也选择进入这个宇宙,在那里建立他的楼阁(诗102:2-3)。当然,上帝虽然创造了宇宙,并不受宇宙的限制。他超越宇宙。他在空间之外,时间之前。但是,他也是在宇宙之内,无所不在,总是在空间的『这里』,及时间的『现在』。上帝未曾启示,他天上宝座的殿在甚么地方,只是显明,它必然离地球极远。(林后12:2-4;弗4:10)那是基督从而来到这世界,及他受死复活后回去的地方(诗110:1;何5:15)。显然,他是在那里为他的门徒们预备地方(约14:3)。他回来时要接他们到那里去。在天上,也有千千万万的天使(来12:22)。这些是大能的属灵的生灵,但不像人,不是依上帝的形像而造,但受造为服役的灵(来1:14)。他们以仆人的身分服事上帝(诗103:20-21)与服事人(来1:14)。他们没有人所有的生殖能力。他们受造时就有足够的数目完成上帝的旨意。他们被称为『天上的万军』(代下18:18)。除此之外,关于本章所讨论的物质,启示的不多。我们需要谨慎,不作不当的推论或结论。但是,已经启示的已经十分引人入胜,使我们想知道更多。它们与我们所知道有关宇宙的科学知识,及我们心中对上帝的体认,美妙地和谐一致。摘自:John W. Oller, Jr.《科学与圣经》From: http://cclw.net/gospel/explore/kexueyushenji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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