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犯罪后知道的第一件东西——自己灵修

作者:moses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
人类犯罪后知道的第一件东西——自己 因为人是上帝造的,这表明了创造与被造关系的客观存在,人在神面前难免会觉得矮了三分。又因为神把人造得太完美——既有身体(天使没有)...

 

人类犯罪后知道的第一件东西——自己

 

因为人是上帝造的,这表明了创造与被造关系的客观存在,人在神面前难免会觉得矮了三分。又因为神把人造得太完美——既有身体(天使没有),思想和智慧(动物没有),也有神的形像(天使和动物都没有),与神相差无几,所以人能“如神”的思想蠢蠢欲动,从来没有停止过。终于在撒但的鼓动下,走上了挑战上帝之路,一劫不复返。人犯罪后的第一个表现是:“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

并非吃禁果之前人是瞎子,神造了人的眼睛是用来欣赏神造的美好世界和人类同伴,从而赞美神,眼睛也是心灵的窗户,眼睛看到的就反映在人心里。神不是给人造了一双石头眼,什么也看不见,也不是像别人画龙那样,先留下两个窟窿,要用善恶树上的野果子来点睛才能亮起来。如果神连能看见的眼睛都造不出来,那样的神和他的创造物也未免太卑劣低贱了。

吃禁果之前的人能看见伊甸园的美好景色和黄金珍珠玛瑙等珍宝,能看见各样树上作食物且悦人眼目的果实,也能看见动物在吃草,并给动物一一起名。亚当看到貌若天仙的夏娃站在面前,立即来电,唱出了人类第一首爱情诗歌。只不过他们虽然都能看见,但“当时他们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世记2∶25)。这时候,亚当夏娃眼里神创造的一切美好事物,二人都看不见“自己”。

吃了禁果眼睛明亮显然是讽刺的说法,神在他们眼前不再真实,神造的一切事物也都成了虚幻的,唯一真实的是他们知道的“自己”,这个自己竟然是赤身露体,真是丢人现眼,可羞可耻。神造的一切都没有变化,但人看事物的角度变了,一切都成了邪恶。连那可爱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也成了耻辱的裸体女人,是“与我同居”的可恨女人。

“自己”(自我)是人类犯罪后的知道的第一件事物,这一重大发现彻底改变了世界和人类历史,人类的任何一次重大发现都不能与这一次的发现相媲美。从此人逐渐地不再为神而活,而是为“自己”而活,以至于发展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登峰造极地步。

然而矛盾的是,神并没有给人创造“自我形像”,人身上只有神的形像。人的“自己”(自我形像)是心里的知道,是从看到的赤身露体丑陋的泥胎土塑而推论出来的——必定有一个可羞耻的“自己”。这个“自己”是心里的虚幻反应,抓不住摸不着看不见却似乎很真实。于是数千年来无数聪明人为帮助大家和自己找到这个“自己”绞尽了脑汁,耗尽了心血。认识自我成了高尚人毕生的追求被赞美歌颂,他们自己也觉得很脱凡出俗。这些理论的中心思想就是帮助人们彻底与上帝划清界限,彻底摆脱神权,才能使自己成为站起来的人。

更惨的是,人所知道的“自己”并不是神的完美创造,而是撒但的欺骗和罪的指控,不是神看为“甚好”的,连人们自己也知道“自我形像”是可羞耻的,是赤身露体,丢人现眼的,要赶快用裙子遮盖起来。不让别人和自己看见自己的形像成了完美人生的重大负担,几乎所有的罪——谎言、欺骗、诡诈、恼怒、嫉妒、纷争、结党、贪婪、伪装打扮、挑拨离间、反目成仇、杀人灭口……都是为了这个目的——遮盖那丑陋的自我形像,从此人们的幸福不再有可能。高尚人则提出了——激励自我、战胜自我、超越自我的口号,呼召人们为之奋斗终身,希望另外找到一条拯救之路。可惜,自我既然只是虚幻的心理反映,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目标,注定了他们的所有努力都是白费功夫。

人类发明“自我”概念的目的是为了给“为我”——自私心做辩护。有了“自己”,所有的事物都与我的距离远了一些,中间隔着个“自己”。所以要先填满自己,才能走平路过去为别人着想,为别人服务。万万没有料到,自己竟然是个无底洞,怎么也填不满。于是人不再为神活,不再“爱人如己”,一切只为自己。

由此可见,撒但的厉害是人类凭自己的本事无法战胜的,他不让你给他斗,只让你看见“自己”,自己窝里斗,所以伊甸园之后四千年之久,撒但高枕无忧,隔岸观火,连个面都不见,人们根本不知道他的踪影,直到耶稣来了将其引蛇出洞,人们才能一睹其芳容。

感谢主,用十字架的救赎和复活的能力帮助我们从撒但的圈套中解救出来,使我们不再有虚伪的“自我”——自己已钉死在十架,只有主在我里面活,从此只为主活。

原来那个赤身露体丢人现眼的“自己”让他见鬼去吧。

 

《第一个家庭婚姻決裂现场勘案》MP3:

http://www.swtychina.com/gb/include/listen-20070208-124.aspx

 

 

人类犯罪后知道的第一件东西——自己

 

0


    分享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