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乃之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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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乃之约 出24:1-11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和亚伦、拿答、亚比户,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我这里来,远远地下拜。惟独你可以亲近耶和华,他们却不可亲近;百姓也不可和你一同上来。”摩西下山,将耶和华的命令、典章都述说与百姓听。众百姓齐声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清早起来,在山下筑一座坛,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十二根柱子。又打发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献燔祭,又向耶和华献牛为平安祭。摩西将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洒在坛上。又将约书念给百姓听,他们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摩西、亚伦、拿答、亚比户,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都上了山。他们看见以色列的 神,他脚下彷佛有平铺的蓝宝石,如同天色明净。
西乃之约,也称摩西之约。它就是“旧约”的所指。
上面的经文就是立约过程的记录。简单地观察这段经文,会得出这样几个要点。
1、立约的双方:耶和华神与以色列民
约的提议:耶和华神。更具体更详尽地可以参看出19:3-6。是耶和华向百姓提出,他既把他们从埃及地拯救出来,为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成为他的子民。
约的赞同:以色列百姓。因为看见了神的大能,经历了神的慈爱,有这样一位神为他们的神,那是何其荣幸。
2、立约的神圣
筑坛:立十二根柱子,这代表以色列民整体,因他们是十二个支派。
献祭:绝不是一般的合同签定,乃是肃穆的圣礼。
洒血:一半洒在坛上,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这是血约,见证了谁若不守约,他必要流血,即他必要受咒诅,必要死亡。
3、立约的条款:律法
耶和华神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命令、典章。即上文所记载的十条诫命,这是总纲;还有生活中的每一层面,这是律例;及与神亲近的献祭条例,这是典章。
这约要求以色列民在神前的态度是顺服听命,不然,就是悖逆。触犯了神所吩咐的,即要遵行的若不去行,而当禁止的却行在其间,这就是罪(约壹3:4)。不是触犯了所有的条款才是罪,也得犯了一条等于触犯了众条,因为犯一条就有罪了。
在此立约的过程中,神有极大且极多的启示赐下。特别是藉着律例、典章的颁布,使人认识神的圣洁、慈爱与公义。
在此立约过程中,人明确了自身的恩典与责任,既是神的子民,行事为人当立志照着神话语的规范。
在此约中,让人发现自身的无能,虽晓得当怎样做,却是行不出来。清晰律法的教导,但无力活出律法所要求的生活。
在此约中,让人晓得罪的工价就是死,因为所立的乃是血约。
在此约中,人的光景是何等可怜,因无力行善,就被定为罪,活在死亡与咒诅之下,等候神忿怒的临到。
在此约中,透过典章中关于献祭的条例,向人开启一扇通天之门,非凭自身,乃凭羊羔的血,人的过犯得以挪去。而这羔羊就是新约的耶稣基督。在耶稣基督还没有到来之前,人们所能做的就是翘首以待。
今日我当感恩:
因基督耶稣早在二千年前已为我来到这世上,他是完全,他是圣洁,然而他却担当了我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代替了我因违背律法而当受的刑罚。
因我不再活在律法之下,战兢的以奴仆之心态去遵行,最后却是令人绝望要受律法之咒诅。没有一个义人,没有一个行善的。藉着基督的流血,藉着与基督的同钉,我罪已得解决。
因我在基督里,在他的恩典中。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可以我行我素、自我放纵。这乃要求我的行事要与基督蒙召的恩相称。故此,我要了解律法的精意,晓得神启示律法的原则,以感恩的心行在其中,不是怕,乃是要讨他喜悦。
今日我当感恩:
过去的以色列民无力行出律法的要求,今日的我有神藉着基督的升天,赐下圣灵保惠师与我同在,内住在我的里头,引导并加力量予我,使我能够活出神所要求的。所以,我当靠圣灵行事,活在圣灵中。
神的话语给了我轨道;神的圣灵给了我力量。但求我能与保罗那样精彩且有力地宣告:靠着那加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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