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查考(二)随笔

作者:黄晓远 来源:新浪博客 浏览:
本站提示:资料来源网络,仅供参考,谨慎分辨 圣经神学 **圣经神学不是关注人的作为,乃是注重神及神的行为(诗105:1-45)。如约瑟的生平,可以为我们的榜样,可以述说;但从另...

本站提示:资料来源网络,仅供参考,谨慎分辨


圣经神学

**圣经神学不是关注人的作为,乃是注重神及神的行为(诗105:1-45)。如约瑟的生平,可以为我们的榜样,可以述说;但从另一层面是看神的作为,神如何透过约瑟保全神的子民,使他们生养众多,实现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本书记录了以色列民在摩西的带领下从埃及出来的历史,其中摩西的忠心、勇敢、牺牲等都可以述说,但这一切更是证明神遵守诺言。

 

一、神

1、神的名字

Ø  耶和华:我是自有永有的

Ø  耶和华拉法:耶和华是医治我们的

Ø  耶和华尼西:耶和华是我旌旗

2、神的属性

Ø  信实守约

Ø  大有能力

Ø  独一真活

Ø  荣耀威严

Ø  圣洁忌邪

3、神的作为

Ø  护理

Ø  拯救

Ø  引导

Ø  供应

Ø  训诲

Ø  同在

 

二、基督

虽没有直接提及,但有丰富的预像,指向基督的事工。

1、逾越节的羔羊

2、被击的磐石

3、摩西中保的职分

4、会幕

5、祭司

 

三、摩西之约/西乃之约

1、此约的介绍

这约处于旧约的中心,是因为这里有大量的启示赐下,非常详尽。其基本特点是律法,要求人遵行。

1)历史背景:从埃及得赎,意这约是与赎民(外在的得赎)立的。(出19:4-6,20:2)

2)与前约的关系:是建立在前约——亚伯拉罕约之上的,不是另一个约,乃是基于亚伯拉罕之约,从中出来,有进一步的启示,其特点为律法。(参出2:24-25,6:8,32:13,利26:42,申1:8,6:10,9:5,29:13-15,30:20)

 

2、此约的目的

1)外在的/暂时的目的:是给赎民的,去管理他们的生活,同时通过献祭,开展对神的崇拜,建立属神的国度,成为地上万民的光,万国祝福的来源。

2)属灵的/永恒的目的:为了预备与指向基督的再来。为基督的到来铺路——预备人接受基督,成为属灵的国民,建立祭司的国度(加3:20-24)。这如何实现呢?透过三个方式:

Ø  向以色列及所有人启示神的圣洁,也启示人遵守律法的无能。

Ø  藉着预表与隐射指向基督:如逾越节、会幕、祭坛、祭司的职份、献祭、摩西的事奉、以色列民(神的长子,从埃及召回我的儿子。太2:15)等预像基督。

Ø  指向教会:作为特殊的一族,祭司的职份。彼前2:9

 

3、此约的渐进启示

1)这是神的律法与旨意更详尽、更大的启示。

2)对神品质与人之本分更大的启示。

3)对人的罪与无能更大的启示,同时也使人知道罪的能力,揭露更多的罪恶。律法揭露人的罪恶,成人的训蒙师傅,引导人来到基督面前(参加3:24)。

4)对神国度与目的更大的启示:国土、国民、国权(神的统治与同在)有了更多的启示。

5)对基督——君王有更大的启示,通过预表与隐射,指向永恒的目的。

如对神的崇拜,藉着献祭来建立,利1-7章比创4章更详尽。

 

4、此约的大致观察

1)摩西之约惟独赐给以色列民(参申7:6-11)。

2)此约应许以色列民物质的祝福。

3)此约应许的基础是顺服(参申7:11,8:1、19-20)。

4)此约不是以救恩的方式颁布的,故,不是作为救恩的一种途径。来10:1,9:9

5)此约并不是神改变了救赎的目的,乃是继续。

6)此约是暂时的,现在无效。来9:9-10

7)此约指向基督,为基督铺路,预备新约。加3:22-24

8)此约由基督实现了、成全了、终止了。

9)此约对信徒没有效力与权威。

10)此约被新约取代,不再恢复。来8:7、13,9:9

 

5、此约的设立   出19-24章

1)约的提议:神

2)约被接受:百姓

3)约中的律法

Ø  十诫:核心

Ø  典章:事奉献祭的条例

Ø  礼仪:节期

Ø  律例:健康与饮食

4)约的确立

Ø  藉着血,这表明严肃的正式协议

Ø  在一起吃喝,这表明交通

5)约的实施

Ø  进一步解释审判。

Ø  关于祭坛与祭司有详细的解释,设立亚伦与利未人。

Ø  生活的每部分都有规条。

Ø  律法是没有恩典的,违背就得处死(遵行得福非指得救恩,乃是有形的祝福)。

Ø  以色列要成为祭司的国度,以国民的身份(申4:5-8)。

Ø  以色列人与迦南人争战,这是与蛇后裔的战争及对之审判,绝不是普通的战争。

Ø  对亚伯拉罕的物质祝福——土地、后裔、大国、福气,藉着以色列民都要实现,条例是顺服。没有顺服就失去祝福,被赶出应许之地。

Ø  以色列人被选上是用作救赎目的,意思是神与女人后裔立约——弥赛亚要来,祝福全人类,打败撒但,实现神旨意,要以亚伯拉罕与以色列人为载体与途径(参创3:15,12:3)。

**基督已代替我们成全了律法,消除了律法的咒诅。现在,律法成我们生活的一般指导,新约中有更详细的启示,作我们新生活的规范。不是为得救,乃是为成圣。

 

四、神迹

1、何谓神迹?

从广义而言,凡神所行的事都是神迹;从狭义理解,神迹专指神所行的超自然的事。圣经总揽了二者,神迹可以是:

1) 一般的自然律。(参伯5:8-10)

2)“偶然”或“巧合”的机会。(参创24:12-27)

3) 某种大自然的突变,使人得到帮助。部分成因是可以解释的。如神用大东风使红海的水退去(参出14:21);在旷野中,有鹌鹑飞来,有吗哪出现(参出16:13-14)。

4)完全不能解释的事。如摩西丢杖变蛇,伸手出现麻风。(参出4:1-8)

5) 过后才知道的事。如预言、神的惩罚或医治。(参约4:46-54)

 

2、狭义的神迹

在圣经中不是经常出现,主要集中于四个时期:

1)摩西和约书亚时期;

2)以利亚和以利沙时期;

3)但以理时期;

4)耶稣和初期教会时期。

 

3、神迹的目的

神迹不会单单为个人的需要而出现,而往往有以下的目的:

1)印证神的启示,在历史的关键时刻,显明某人是神所差来的。(参出4:1-9,约3:2)

2)与救恩有关。(参太12:38-39,徒7:36-37,来2:1-4)

3)彰显神的大能。(参出9:13-16,民14:13-14,路9:41-43)

4)教导一个属灵的功课,使荣耀归给主。(可2:1-12,来11:19-40)

 

4、神迹的分辨

人须分辨神迹是否出于神,因为撒但邪灵也会行类似的事情,如法老的术士也会丢杖变蛇(参出7:8-12)。所以神迹需要验证,凡出于神的神迹,必然:

1)有更大的能力,胜过不是出于神的作为。(参出7:12)

2)不会叫我们离开神,或违背祂的旨意。(参申13:1-5)

3)不会使人感到迷惑。(参太24:23-27)

4)可以求神清楚显明,以作鉴别。(参士6:36-40;约壹4:1-6)

0


    分享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