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七罪宗灵修
核心提示:一、来源及含义 七宗罪属于人类恶行的分类,并由13世纪神道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额我略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属于原罪,例如盗贼的贪婪源于欲望。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
一、来源及含义
七宗罪属于人类恶行的分类,并由13世纪神道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额我略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属于原罪,例如盗贼的贪婪源于欲望。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贪食、好色、贪财、伤悲、愤怒、懒惰、自负及骄傲。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懒惰在这里是指‘精神上懒惰’。
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将自负归并入骄傲,懒惰归并入伤悲,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遗背程度。其顺次序为:骄傲、妒忌、愤怒,伤悲、贪婪、贪食及好色。较后期的神学家如圣多玛斯?阿奎纳则对这个排序方式抱有不同的意见。 基督教
相对于七宗罪,天主教列出了七德行(谦卑,温纯,善施,贞洁,适度,热心及慷概)。
‘重大恶行’与不可饶恕的大罪是不可混而一谈。
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为:
一)好色-不合法礼的性欲,例如通奸。(但丁的标准是‘过份爱慕对方’,而这样便会贬低了神对人们的爱)。
二)贪食-浪费食物,或是过度放纵食欲、酗酒或屯积过量的食物(但丁的观点是‘过份贪图逸乐’)。
三)贪婪-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为之贪婪(或是以但丁的观点,贪婪是‘过度热衷于寻求金钱上或权力上的优越’)。
四)懒惰-懒惰及浪费时间
懒惰被宣告为有罪是因为:
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补缺失
因应该的事情还没有做好,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
均衡: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从但丁的神学观念上去看,懒惰是‘未能全心爱上帝,未能全副精神爱上帝,未能全人之心灵爱上帝’-具体来说包括懒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满足及无责任心。
五)愤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适当(邪恶的)感觉,复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赋与的权力以外,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但丁描述为"love of justice perverted to revenge and spite")。
六)妒忌-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怒(但丁说:‘Love of one's own good perverted to a desire to deprive other men of theirs’)。
七)骄傲-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因拥有而感到比其他人优越)(holding self out of proper position toward God or fellows; Dante's definition was "love of self perverted to hatred and contempt for one's neighbor")。
各种罪行其实环环相扣,and various attempts at causal hierarchy have been made。例如骄傲(过度迷恋自己)其实暗示了贪食(过份消耗或浪费食物),其余各种罪行亦有相同的连系。每种罪行其实在表现出自视比神更重要,因而未能全心全意全神地投入去爱神。
与恶行相呼应的恶魔
1589年Peter Binsfeld把每种罪行配对各个恶魔,who tempted people by means of the associated sin. 根据 Binsfeld 的分类,其配对如下:
Lucifer:骄傲
Mammon:贪婪
Asmodai:好色
Satan:愤怒
Beelzebub:贪食
Leviathan:妒忌
Belphegor:懒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