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与福音——从改革宗教义看律法与福音的关系灵修
核心提示:他右手拿着七星,从他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启1:16)。 祷告:亲爱的天父,我们之所以能够来到你的面前,完全是因着你自己白白的恩典。在创世以前,你就在耶稣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乃至时候满足,你赐下你的独生爱子,道成肉身,为我们做成了完全的救赎。你又在你所悦纳的时候,把信心...
“他右手拿着七星,从他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启1:16)。
祷告:亲爱的天父,我们之所以能够来到你的面前,完全是因着你自己白白的恩典。在创世以前,你就在耶稣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乃至时候满足,你赐下你的独生爱子,道成肉身,为我们做成了完全的救赎。你又在你所悦纳的时候,把信心赐给我们,使我们得与基督联合,因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宝血而被你算为无罪,因着他为我们做成的完全的义而被你算为义人。你不仅救赎我们,更是按照你自己的美意,亲自呼召我们,使我们与你的圣工有份,这一切都是惟独因着你的恩典。全能的上帝,你的仆人再次呼求你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赦免我的过犯,发出你的亮光,使我这愚顽人能够通达,按照正意分解你的真道,解明律法与福音的奥秘。主啊,我们身上仍然有着各种残余的败坏,求你亲自治理我们,使我们一生一世谦卑地伏在你的轭下,并求你赐给我们温柔的心,与你所拣选的众仆人一起,一同成就你为我们所预备的各样事工,直到有一天,我们被召聚在你爱子的国里。奉我们的救主基督的名祈求。阿们。
要阐明律法与福音的关系,我自己实在是感到恐惧战兢,唯恐学识浅薄,灵命微弱,对于这一涉及上帝圣道的大问题,妄加评议,自召咒诅。然而,纵观历代以来,一直有许多上帝的仆人们,对于这一问题殚精竭虑,研究阐扬,甚至以身殉道,用鲜血和生命见证所信的真道。由此可见,律法与福音的关系至关重要,直接关乎圣经真道的命脉,岂可等闲视之?!如今,福音的火炬传递到我辈手中,我辈自当奋勇争先,“依赖他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弗6:10),“从门经过经过,预备百姓的路,修筑修筑大道,捡去石头,为万民竖立大旗”(赛62:10)。因此,查考圣经,恒切祷告,并考察历代圣徒在律法与福音的要义上的先知先见,特别是改革宗教会所承认的信经信条1,对律法与福音的关系简述如下。荣耀归主,责任自负,并恳求主内同道不吝指正,使真理得以广传,圣民得以造就,魔鬼蒙羞受辱。
一. 律法的界定
上帝的旨意首先是以律法的形式启示出来的。在《创世记》1至2章中所记载的上帝对人的话语,都是以诫命的形式出现的。在第三章中,上帝则是根据他的律法宣告了对罪人的审判,并启示了人类圣约历史上最早的福音:“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3:15)。所以,在律法与福音的次序上,是先有律法,后有福音。因此,我们首先探讨对律法的界定。
何谓律法,何谓福音,对于明白圣经的启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律法与福音的平衡是基督教教义的核心。惟独在历史性的改革宗神学中,这一平衡才得到了最为优美的表述。所以,改革宗神学大师华腓德指出:“加尔文主义就是基督教。加尔文主义所代表的超自然主义就是基督教的生命。”2
在四个大公教会的信经中,都没有涉及对律法的界定。原因是因为初期教会中,所面临的迫切的问题是对以耶稣基督为中心福音的界定。但是,在改革宗的信条中,则都有关于律法的论述。在现代教会中,纯正的神学已经失丧了,这使得基督教的信仰和生活越来越衰微。当今时代所见证的就是基督教的信仰和教义与周围的世界越来越缺乏相关性。特别是因为基督教会对上帝律法的忽略和藐视,使基督教的影响在社会文化的层面上日益淡薄。伯尔曼的主张一针见血:“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为机械僵死的教条。没有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3在今日的世界里,社会上的人本主义者以及教会中的反律主义者一呼一应,反对上帝的律法,使人们失去了对法律的信心,法律称为无人信靠的僵死的教条;同时,因为教会丧失了上帝的律法这一客观的标准,就落在主观主义和神秘主义的网罗之中,失去了在社会上的见证。在当初制定《第二纥里微提信条》信条的时候,在第十四章“论悔改和归正”部分,还谈及“向教会的牧师,或熟悉上帝律法的兄弟征求意见”。今日教会中,还有熟悉上帝律法的弟兄吗?
犹太人经历巴比伦被掳的惨痛的经历之后,对于独一的真神以及他藉着先知摩西所颁布的律法,是比较重视的。所以,当耶稣基督和初期的使徒们向犹太人传福音的时候,主要的问题并不是让犹太人相信一位创造天地的上帝,也不是吩咐他们遵行上帝的律法,而是相信耶稣基督就是旧约中所应许的弥赛亚-基督。因此,在新约圣经中,耶稣向门徒所问的关键问题也是:“你们说我是谁?”,彼得在上帝的默示下,作出了震撼千古的回答,就是:“你是基督。”“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参考太16:13-20;路9:18-21;可8:27-30)。在五旬节的时候,彼得讲道的核心也是:“以色列全家当确实地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上帝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徒2:36)。使徒保罗一开始传福音的时候所面对的主要问题也是:“驳倒住大马士革的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徒9:22)。原因就在于他们当时宣教所面对的对象都是犹太人。
然而,当圣经真道向一直饱受偶像崇拜文化之影响的民族传播的时候,就要面对更多的文化冲突和争战了。因此,当保罗不是在犹太会堂中讲道,而是直接面向雅典人的时候,他所首先宣讲的则是“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上帝”,“悔改”和“审判”(徒17:24)。在伟大的《罗马书》中,也是首先从律法的角度,讲明了人生的罪恶和愁苦,然后在律法与福音的关系上阐明了因信称义的要道,最后又从律法的角度说明了得救之人如何行事为人方能与蒙召的恩相称。这也是改革宗著名信条《海德堡教理问答》的架构。
1.“律法”的定义
以色列人是上帝拣选的工具,上帝所赐的律法是以色列人领受的工具。以色列人作为上帝的约民,是上帝在世上保守真理、传扬真理、施行真理的工具;上帝的律法作为圣约的标准,是上帝赐给以色列人判定是非,施行治理的工具。上帝的律法反映上帝圣洁、公义的性情。离开上帝立约的律法,我们就无法认识上帝。离开上帝所启示的律法去敬拜上帝,也是偶像崇拜。“他们晓得耶和华的作为和他们上帝的法则。哪知,这些人齐心将轭折断,挣开绳索。”(耶5:5)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上,他们最大的悖逆之处就是违背上帝的约法,顺从外邦人的恶俗。废弃上帝的律法,必被上帝废弃。藐视上帝的律法,也必被上帝藐视。“凡偏离你律例的人,你都轻弃他们,因为他们的诡诈必归虚空。”(诗119:118)遵行上帝的律法,是蒙上帝拣选的标志。“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是否遵行圣经律法,是爱主的标记。当初以色列人的悖逆就在于不遵行耶和华的律法:“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因为你们没有遵行我的律例,也没有顺从我的典章,却随从你们四围列国的恶规。”(结11:12)当然,从新约的角度来看,我们就是真正的以色列人,是亚伯拉罕的真正的后裔,是应许之子。所以,圣经的教训、上帝的律法也都是写给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