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教育:任何希望自由的国家都当采纳灵修
核心提示:学校在一国之中所起的角色,很简单,就是作为家庭教育角色的延伸。 以色列与异教国家的对比犹太人的小孩在八岁前是在家里受教育,然后其中一些人,接受利未人和祭司的教导,直到大约十三岁(加4;代下17:7-9),以此作为家庭教育的补充。他们五岁就开始学习阅读。 异教国家的儿童,只有是皇家或者精英阶层的...
学校在一国之中所起的角色,很简单,就是作为家庭教育角色的延伸。
以色列与异教国家的对比
犹太人的小孩在八岁前是在家里受教育,然后其中一些人,接受利未人和祭司的教导,直到大约十三岁(加4;代下17:7-9),以此作为家庭教育的补充。他们五岁就开始学习阅读。
异教国家的儿童,只有是皇家或者精英阶层的孩子才能接受教育,这通常是在家庭之外,由国家进行教育。
基督教改革异教国家的教育方法
在基督教时代最初的前几个世纪,基督徒家庭采纳了犹太人的教育模式。随着教会退步,基督徒采用了异教的教育哲学,就是教育只是给神职人员这些被挑选的少数人。这是中世纪民众受捆绑,愚昧无知的其中一个原因。
英格兰的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在1382年把圣经翻译成常用的英文,跟从他,被人称为罗拉德教派的那些周游各处的传道人则散发了这些圣经。然后他们开始教导人们识字,好使他们可以读圣经。在这之前只有神父和贵族才能读圣经。
教育在宗教改革期间得到扩展
抗罗宗改革开始的时候,欧洲大部分的教育都败坏了。接着加尔文和马丁路德在他们各自的城市设立了新的学校。教育改革是清教徒来到新世界,设立美州教育机构的其中一样重要原因。科顿马瑟写道:
(旧世界)的学习知识和信仰的学校是如此败坏,绝大部分最美好的盼望都被这些学校里面极多的坏榜样,放任犯罪的行为扭曲,败坏,彻底推翻了。(注1)
普通人的教育
在很多方面北美殖民地是非常独特的。每一个殖民地都希望人人可以接受教育,不像欧洲和其余世界各地那样,只有有钱人和挑选出来的少数人才能接受教育。要普通人接受教育,这种观念是源于基督教的。申命记第6章告诉我们,教育子女是家庭的责任。神要求古时的以色列人教育每一个孩子,因为他们国家的成功取决于每个人能认识,活出神话语的真理。如果普通人失去了这真理,国家就失去了它的自由和兴盛。
家庭教育
早期美洲建立学校的主要原因是殖民地的人要求他们的孩子能够读圣经。这些父母认为提供基督教教育,这不是政府的责任,而是他们的责任。
在美国历史的前150到200年间,教育主要是以家庭为中心的。家庭教育有时候有教师或学校作为补充,但就算在这方面,儿童教育的责任和大部分工作仍在于家庭。
美洲殖民地的教育模式和古代以色列所采用的非常相似。对两者来说,教育都是以家庭为中心的,在小孩子八九岁之前情况完全是这样。到了这个年纪,一些孩子有老师去进一步教导他们,甚至有更少数的人会上学。对以色列人来说,利未人和祭司是老师;对于美洲殖民地的人来说,牧师通常是老师。如果在牧师的社区里孩子太多,使他不能去到每一个孩子家里辅导,他会接待一群孩子到他家里来。这就是首批的“文法学校”,开始于17世纪后期。这是孩子教育的一部分,直到他们大概十三岁,那时他们加入一种学徒计划,或者可能上大学。
第一批自由公立学校
在美洲,其中一间最早在家庭之外的学校创办于1636年,是在波士顿,这主要是因为约翰科顿牧师的努力,他立下遗嘱,把他一半的财产留给学校。这间学校创立是为了给处于劣势,或者没有父母的孩子提供教育。
美洲殖民地的基督徒也把教育普罗大众看作是他们的责任。马太福音28:19-20“使万民作门徒”的大使命是通过“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来实现的。自由之链表明教育总是伴随着福音的传播。罗拉德教派的人就是很好的榜样。他们教育普通人,为了使他们可以自己读圣经。对普通人的教育也随着马丁路德,丁道尔,加尔文和其他宗教改革传道人的福音传讲接踵而来。天路客(Pilgrims),清教徒,贵格派,以及大多数其他来到美洲的定居者都抱着教育每一个人的心愿。
1647年的 “老骗子法”(“Old Deluder Law“)设立了美洲第一批自由公立普通学校。历史学家约翰费斯克(John Fiske)写道:
1647年麻省立法机构制定了一条法律,前言如下:“那古老欺骗人的撒但,他其中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拦阻人得到对圣经的认识”,所以它下令每一个有五十个家庭的城镇都要开办一所学校,孩子可以在其中得到教导如何读书写字,每一个有一百个家庭的城镇都要开办一所学校,装备男孩子,使他们可以进入哈佛大学。(注2)
教师的工资由父母或者普通居民支付。这些公立学校不在像两百年后由霍瑞斯· 曼(Horace Mann) 在麻省设立的州政府委员会控制之下。教师的课本,教学方法和管理完全是在本地的控制之下。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间,自由公立学校也在新英格兰的其他城镇和城市设立起来,但这些都只是涉及受教育人数的很小部分。私立学校,家庭和教会教育着大部分的学生。布鲁门菲德(Samuel Blumenfeld)写道,“到了1720年,波士顿的私立学校比公立学校要多,到了美国独立战争结束的时候,很多城镇根本就没有了公立学校。”(注3)像新英格兰一样,宾夕法尼亚州和纽约开始的时候有公立学校,但只是在城市里才有,乡下是没有的。直到1730年南方殖民地才有了公立学校,到了1776年才有五所。
尽管设立了公立和私立学校,家庭仍然是大多数美洲殖民地居民接受教育的地方,在独立战争期间家庭教育的人数还上升了。美国一些最伟大的领袖和思想家(不仅仅是那个年代,还包括近年的)是在家里接受教育的。这些人包括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弗逊, 詹姆士·麦迪逊,富兰克林,韦伯斯特,林肯,爱迪生,贝尔,还有很多其他的人。
布鲁门菲德说道:
“签署《独立宣言》,《邦联条例》和《宪法》的117个人,三分之一是只接受过几个月的正式学校教育,只有四分一上过大学。他们受教于父母,教会学校,导师,专科学校,学徒计划,还有自学。”(注4)
美国,以及任何希望成为自由的国家,都要重拾这种模式。
http://www.forerunner.com/mandate/X0057_Christian_Education.html
注1:《基督徒生活和美利坚合众国民事机构的特征》,作者B.F. Morris,费城,1864年,41-42页。
注2:《美利坚合众国机构的基督教历史》,编者:Verna M. Hall,旧金山, 1980年,第2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