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简史(七)- 复兴时期中国企业福音管理教育学会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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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绪论
第一章   使徒时期
第二章   苦难时期
第三章   国教时期
第四章   教皇时期
第五章   归正时期
第六章   复兴时期
第七章   多元化时期

附录:

1、基督教历史大事年表

第六章    复兴时期 (时间:1649 - )

    复兴时期在教会史的此处出现,相当意义是相对于教会所经历的漫长的教皇时期和改教时期的信仰低谷而言的。复兴时期在有的教会史的书中有结束的时间。本人则认为,复兴是要一直延续下去的。神是复兴的源动力所在,神是不变的。他在每一不同的时代能用他独特的方式来使教会得以复兴。在教会的信仰经历低谷时如此,在持续发展中更是如此。

壹、    敬虔运动
貳、    启蒙运动和理性主义的抬头
參、    大复兴时期
肆、    普世差传
伍、    复兴浪潮中的人物


壹、敬虔运动

    正统主义将基督教本来活泼的信仰化成一套僵化、呆板、抽象的教理,而信心变成了对这套教理的宣认,这与当初路德所瞭解的信心很不同,当路德谈到信心时,他所指的是信徒与神之间的活泼的关系,但到了正统主义时代,这种活泼的关系仿佛被信徒遗忘了一样,他们拥有精细地界定的所谓“纯正信仰”,但却缺乏了因信仰而来的生命活力。崇拜时的讲道变得乏味,其余一切的活动,如圣礼,也变得很规条化。

    主后1670年,一位法兰克福(Frankfort)牧师史宾纳(Philipp Jacob Spener)召聚了一小组信徒在他家中读经、祈祷,彼此鼓励追求活泼的属灵生命,他称这小组聚会为敬虔团契(Collegia Pietatis)。以后敬虔主义便由此得名。这种小组聚会在他牧养的教会中成为一种更新的力量。但不久,他被迫离开法兰克福转到德里斯顿(Dresden),在那里他又以同样的方法,在他牧养的教会内组织了更新的团契,其后他又再被迫转到柏林,也同样的组织更新团契。不过,更有力的影响,乃在他所写的一本名为《渴慕敬虔》(Desideria)的书,清楚地呼吁信徒聚在一起研读圣经,摒弃神学的争辩及抽象的理性思维,而在实际的敬虔操练中体验及实践圣经的真理。

    在这种更新运动展开的初期,正统主义的神学家已感到不安,当这运动渐渐扩大时,他们便公开反对这运动。然而,主后1686年,一位大学的圣经学者弗朗克(August Francke)加入这运动的行列,使这运动扩展得更快。当年,他在莱比锡大学中组织了一个读经团契,有系统的查考圣经,一次在研读约20:31时,深感被圣灵感动,于是便更积极的追求敬虔的操练。在史宾纳指引下,他开始在大学内大力推动敬虔运动,亦因为这缘故,他被迫离开莱比锡。他从莱比锡转到哈尔(Halle),在刚成立的哈尔大学任教。不久,哈尔便成为敬虔运动的重要基地。

    其实,推展敬虔运动最重要的人物应该是亲岑多夫(Count Von Zinzendorf, 1700-1760 A.d.)。他在哈尔受教育时已深受敬虔主义的熏陶,他渴慕圣经纯净的真理,力求活出圣经所要求的简单纯朴的生活,对于传福音也满有热忱。他听到莫拉维亚弟兄会信徒受逼迫,就将部分的土地送给他们,让他们仍在那里建立自己的村庄,以致可以按自己的信仰自由地生活。最后他更加入他们的行列,成为他们属灵的领袖。他们过着基督徒社群的生活,透过工作、读经、祷告、敬拜去操练敬虔。当逼迫临到时,亲岑多夫便四出宣扬敬虔生活操练的重要性,他所到之处都建立起追求敬虔生命的基督徒群体,不单在欧洲如此,在美国也是如此。

    然而,在追求敬虔的生命中,敬虔主义者却渐渐将信仰变得极度个人化及内在化。追求敬虔便完全等于追求个人内在属灵经历;他们很强调内在的光照。于是,敬虔与关怀社会、文化的活动便似乎拉不上关系,有时甚至对立起来。不过在神学上,敬虔主义所带来的问题是,主观的属灵经历往往与客观的启示真理混为一谈,例如有一首诗歌其中一句这样说:“你若问我怎知主活着,因 他活在我心。”这便是敬虔主义以主观经历去处理客观启示事实的一个很好的说明。我们要掌握神的真理,主观经历当然很重要,但主观经历却不能成为真理的依据。这一点我们要非常留意。我们可以说,敬虔主义将基督教的信仰变得很个人化和主观化,从这个角度看是助长了启蒙运动所标示的个人主义与主观主义,对于日后自由派神学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

贰、启蒙运动和理性主义的抬头

    正统主义不单刺激了敬虔运动的产生,也间接地刺激了启蒙运动的开展。因着正统主义对于任何神学思想的偏差都不能容忍,在教会内常引起争端,使基督徒彼此相残,教外的知识分子便对基督教的道理能抱一种轻蔑的态度,并且也使他们觉得应该彼此容纳,你持你的看法,我抱我的见解,彼此尊重,而不应该强硬确立自己所持的见解才是真理,渐渐,他们更开始怀疑,到底有没有绝对真理这回事,于是相对主义便开始形成。

    另一方面,正统主义神学家常常强用理性去确立、证明圣经的真理。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他们很容易陷溺在理性主义中而不自觉。同时他们护教的方式也往往造成一种错觉,就是假若圣经的真理可以用理性推翻,那么这些真理便一定不可信了。这样便引起了教外的知识分子力求用理性去批判圣经真理,以求推翻它的可信性。慢慢地,理性批判成了最高权威,启蒙运动的主要精神便是理性批判是万能的。于是,人开始用自己的理性架构去规限神的启示。

    当然正统主义只是间接地刺激了启蒙运动的开展。但启蒙运动的出现,其实是反映了欧洲整个文化的蜕变。

    18世纪启蒙思想在法国波及广泛而持久,因而有“启蒙时代”之称。主要代表有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一般而言,启蒙思想有两大特点:

    1、反对宗教,宣扬理性与科学的权威。所谓启蒙思想家将社会和人民的不幸,归因于宗教。于是,他们坚持人的理性是衡量一切、判断一切的尺度;不合乎人的理性的东西就没有存在的权利,如神学、基督教道德等等应该统统打倒。他们认为以经验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科学能够使我们正确认识自然,增长知识,破除迷信,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

    2、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宣扬民主与法制。启蒙思想家们认为,专制制度扼杀自由思想,造成社会上不平等和文化经济上的落后。因此,他们大力宣扬“天赋人权”,主张人民参与政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律规范人的行为来结束专制统治。

    启蒙运动传播产生的重大后果之一就是理性主义在宗教领域的发展,英国的自然神论是这一时期颇为流行的思想,它是科学知识突飞猛进下的产物,是一种理性主义的宗教观,反对过分执着的宗教信仰。自然神论者把上帝从这个世界中逐出,主张上帝不直接掌管世界,他们相信上帝是存在的,至少不反对这个预设,只是认为 他在创造世界、为世界制定了自然规律一后,便歇了他的工,不再干预世界的发展。世界如今由自然规律所引导,就如一部由上帝上了发条的机器,启动后便自行运作,毋须借外力推动。自然规律是上帝设置在人间的内在理性,人只须探求自然规律,不须直接探索上帝。

    一切超越理性的信条实际上是未经证实便被相信了,摆脱迷信就是自由,只有有理性的思想家才是自由的思想家,用迷信来束缚人的思想者是人类最大的敌人。一切在启示中晦涩不明或超越理性的都是迷信的、无价值的。于是,神迹自然是被否定的。

    大卫·休谟(1711—1776)是18世纪英国思想界最敏锐的哲学家,是一个彻底的怀疑主义者。他的哲学告诉人们,我们既不能知道自己,也不能知道这个世界。他没有拿出一套信仰,但却几乎批判了当时所有的信仰,他批判关于世界的知识,关于我们自身的知识,批判关于上帝的知识。如休谟把推翻理性作为一条原则,他声称理性不过是某种习惯或风俗而已。他的批判摧毁了人们赖以指导日常生活的许多基础知识,怀疑论大行其道。

    另一个重要的发现,便是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笛卡尔发现,无论我们抱多怀疑的态度来对待一切事物,有一件事无论怎样也无可置疑的,便是人类的思想。我可以怀疑外在的世界是否存在,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存在,但我却不能怀疑一件事,就是那正是怀疑的我是真实的。是谁在怀疑?是我!而达到这稳固的结论,完全是倚赖人的理性思维。正因如此,人的理性思维是一切信念的基础。因此,任何事与物不能通得过我的理性批判,我便不会相信。于是,理性成为一切真理的依据。而就这样,欧洲人便开始用理性作为尺度去批判神的启示。他们要求神用他们认为合理的方式去启示人,任何启示他们认为不合理性的,他们便不能接纳。由此,圣经的权威便受到严重的质疑。启蒙运动可以说对教会传统的信仰发出很大的挑战。而当时很多的信徒也陷入信心的危机中。同时,教会的神学思想也开始转变。自由主义神学便在这时候产生的。

叁、大复兴时期

一、英国的大复兴:

    公元1700年至1750年间,英国人的道德,一天比一天堕落。这时,虽钱财充足,百姓繁衍,道德却是薄弱非常。公元1736年,在伦敦,每六栋房屋之中就有一酒馆。有些酒馆里张贴有广告说:“每人花费一个小钱,可以小醉一次;两个小钱,可以大醉一次。”当时的社会却出现了巨大的社会问题。贫富差距加剧,社会道德败坏,宗教热诚日减,奴隶贸易、鸦片贸易、各种社会不公义、鄙俗不堪的娱乐活动、酗酒等罪恶充斥着英国社会。
此时的英国教会——圣公会,根本无力对社会现象做出回应。她自身也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潭,只注重礼仪,而轻忽生命的造就,讲道没有力量,教会缺少生机。那个时代人们相当轻视信仰。个人信仰解体导致道德标准的堕落,宽容放纵大行其道。正统派神学家虽然成功地抵制了自然神论,但却没有带给信徒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有人指出英国的道德与宗教已经败坏到“任何基督教国家从来未曾见过的程度。”这是一个需要新的推动力的时代。

    正在这个时候,有几个人开始呼唤罪人悔改。他们是自由传道者,他们不在主流的英国圣公会的体制之内,甚至未受过正规的神学训练。他们不受教区的限制,可以自由到处传道,在街头、社区,直接面对广大普罗大众,以最基本的福音要道作为讲道的重心,如基础信仰、信仰与生活的关系、属灵追求及成长等。这个运动史称“福音主义运动”。由于当时教会的讲坛信息多数既重复又贫乏,广大信徒得不到喂养,无法满足属灵的需要,他们自然转向那些自由传道者,听从教训,接受牧养,这个新的属灵运动于是得到广泛的民众支持。
福音主义运动在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 ,1703 —1791)、查理·卫斯理(John Charles ,1707—1788)和乔治·怀特菲德(Judger Whitefield ,1714— 1770)三大领袖出现以后,日益壮大,汇成一股洪流。怀特菲德的影响主要在美国,卫斯理兄弟则在英国倍受推崇。

    组成觉醒洪流的泉涌之一,在一个热心祈祷的母亲心里。苏珊娜是教会史上一个了不起的妇人,他有19个子女,其中8个夭折,第15个是约翰,第18个是查理,母亲对他们管教严格。父亲撒母耳是圣公会的牧师。

    清教徒家庭非常注重宗教教育,家长肩负教导子女圣经与属灵知识的责任,每天带领孩子们灵修祷告;他们也重视道德纪律,要求严守基督徒的律法,追求个人的自制自律,举手投足都有标准规范,以合乎基督徒的体统,所以约翰兄弟非常注重生活操守。

    在牛津大学念书时,约翰努力过简朴的生活,强调对穷人的关怀、服务与牺牲,相信克己、清苦的生活,才是圣经揭示的基督徒理想。因此他认为对人的关怀不仅是慈惠的要求,也是公义的要求。按照新约圣经管家的观念,没有人真正拥有什么,他不能宣称自己是某样财富的合法主人,他所“拥有”的只是上帝交付他代为管理而已。倘若一个人将上帝交他托管的据为己有,他便是偷窃了上帝的东西。十八世纪三十年代,约翰与查理及怀特菲德等开始聚会,定期查经,组成一个团契。他们除了祷告、敬拜等属灵操练外,也积极从事慈惠工作,包括探望犯人、救济贫民、开设义学等。由于会员所行所为守一定的规则,因此人都称他们为循道者(Methodist)。

    1738年5月24是约翰一生的转折点,他在聚会中突然心中出现异样的火热感,他不仅产生了强烈的喜悦感,确认自己已不再为罪的奴仆,更感到内在的恩赐能力被释放出来。他说:“我觉得自己实在已经信靠耶稣,惟独基督才能拯救我,我已获得这个确据,因为 他已将我的罪全部挪开,并且从罪和必死的律法捆绑中把我拯救出来。”

    约翰称这样的经历为“全然成圣”,获得这样经历的人便可以达到“基督徒的完全”。由于此种成圣并非人为努力可达成,完全是圣灵的恩典与作为,所以他又称之为“圣灵的第二次恩典”,所谓第二次是相对于借圣灵而得的救赎之恩。

    约翰所教导的重生经历,为人提供了一种更为简明、又更易鉴别救恩确据的方法。只要我们内心经历圣灵的充满,获得某个超自然的内在体验,便可以肯定自己是已蒙上帝拯救的人了。宗教经验是辨别信仰真伪的确据。

    约翰·卫斯理不但是一位出色的讲员,也是一位极有恩赐的组织家。1739年,他成立了第一个循道派会社,建立第一座小礼拜堂。他一直保持旺盛的精力,积极工作直到去世。他一生的事业彻底改变了英国中、下层阶级的信仰状况。

    卫斯理临终时,他的弟妇和朋友都在那里。卫斯理振起精神,勉强的说:“世界最好的事,就是上帝和我们同在!”又举起他的手说:“世界最好的事,就是上帝和我们同在!”到了晚上只看见他的口喃喃地说:“赞美,赞美。”次日早晨,他又打开眼睛道:“再会!”这话说完,气就绝了。这时是1791年3月2日。他的兄弟查理死于1788年。现今循道会的教友有起码有两千万人。

    福音主义运动对十八、十九世纪的英国教会影响巨大。1785年,英国国教一万六千名教士中,只有三百人自称为福音派;但在1830年,一万八千名教士中,已有三千名福音派;不到五十年,福音派牧者有近十倍的增长。再越二十年的  1850年,在相同数量的教士中,更有六千人自称为福音派。

    福音主义重视教会的社会见证,关注社会与经济转型所带来的集体罪恶,认为这是与福音水火不相容的。他们强调上帝的全权审判,教会必须肩负审判基督徒及非基督徒的罪恶的责任,约翰·卫斯理的名言是“若对罪恶保持缄默,就等于是认可犯罪。”十八、十九世纪的福音主义者推动了一系列的社会改革,包括废奴运动、改善童工待遇、禁酒运动等,造成相当大的影响。

    不过,福音主义运动的影响主要在社会的普罗大众层面,对知识分子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就在各地教会复兴热潮蔓延的同时,自由主义神学却悄悄地占据了神学研究的大半壁江山,而各种反基督教思想也在学术界滋长。

二、北美大觉醒运动

    十八世纪前期,启蒙运动对不少新大陆知识分子产生相当的影响,自然神论与独神论 广泛蔓延,成了当时的主流信仰。如欧洲一样,美国教会陷入普遍的属灵低迷状态。但就在这时,美国东部默默地酝酿着属灵的复兴。

    促成第一次大觉醒运动的主将是爱德华滋(1703—1758),在他的领导下,于1734年在麻萨诸塞殖民地的北安普敦发动。作为牧师的爱德华滋讲了一系列因信称义的道理,他在讲道中生动地描述了神的震怒,并力劝罪人尽速逃避。很快教会有了属灵的复兴,人人都关心永生的问题,一年间超过300人决志归主。接下来的几年间,新英格兰的不同地区都发生大复兴,信主之人多如潮涌。

    这次大复兴同时伴随有强烈的感情和身体表现,如1741年7月8日爱德华滋在恩菲尔德布道,经文是《申命记》32:35“他们失脚的时候近了”,题目是《落在忿怒之神手中的罪人》。产生的效果是惊人的,讲道时常被会众的大喊大叫打断,男男女女在地板上打滚,哭喊声甚至盖过了讲道的声音,据说有人紧紧抱住教堂的柱子和栏杆,显然是在那一刻感到他们正往地狱滑落。整整一夜,该城到处都能听到人们求神拯救的呼喊。

    在大觉醒运动中,怀特菲德的作用甚大。他是一个旅馆主人的儿子,幼时生活贫困,被约翰·卫斯理引进他们的“圣洁团”,他很有讲道的恩赐,甚至有人指责他把会众弄得癫狂了。他前后7次在美洲旅行布道,怀特菲德访美的一个目标,是唤醒牧师。“会众何以这样死气沉沉?”他率直地解释:“是因为向他们讲道的人是死人。”在大觉醒运动中“死人”活了过来,开始走出来复苏他们的会友。

    一段时期后,属灵的兴奋逐渐消失,复兴的火炬逐渐熄灭。1744—1748年间,爱德华滋所在的北安普敦城教会,在那几年中没有带领一个人归主。

    第二次大觉醒运动随十八、十九世纪美国的西进运动逐渐遍及全国。西进运动是继1760年独立运动后美国建国史上最重要的一页,西部开荒区的拓荒者大多处在灵性无知与迷茫之中,而东部则逐渐出现了属灵的复兴。人们重新对基督教信仰与生活产生关注,教会人数增加。任耶鲁大学校长的德威特是爱德华滋的外孙,他在一系列的演讲和讲道中,提出自然神论、物质主义背信的罪及其危险性,在他的领导下,耶鲁大学出现属灵复兴。1802年,全校有1/3学生信主,信仰复振,并带动了其他一些大学的属灵大复兴。这次在东部的大觉醒,没有布道家,也没有感情冲动。

    西部的大觉醒则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发生。巡回布道员骑马到各地布道,展开露天聚会,有时可以延续四天四夜,有成百的人归主。在聚会中有讲员充满感情的劝勉,有诚恳的祷告,更有数千人唱诗的歌声,当人们看见自己的罪时,有的哭泣,有的尖叫。

    第二次觉醒运动是一个扭转教会整体面貌的运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教会平民化(或称平信徒运动)的重要阶段。大奋兴运动是平信徒所推动的,特别是那些受过教育的中产阶层的平信徒,他们不愿接受教会里的建制,包括教会组织、宗派礼仪、神学教义的约束,要求自由地实践信仰。他们成立超宗派、跨宗派或无宗派的福音机构,推展各样事工。他们将事工范围定位于某几项如布道、服务等专业上,这些工作都与神学讨论无关,因此不用牵涉传统的教义和礼仪,更用不着受过训练的专职教牧人员负责。

    事工联合比组织联合容易得多,超宗派的事工合作又远较跨宗派的事工合作容易,信徒若能打破宗派藩篱,直接在事工上谋求合作,便能缔造一个又一个效果良佳的群体见证。
福音机构推动各种社会改良与救济事业,如禁酒运动、废奴运动。此外,青少年事工与海外宣教这两种事工都是新兴的,不易为个别宗派与堂会独力承担,故由福音机构统筹倡办,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十八世纪末兴起的主日学运动,就是针对失学儿童设立的;而“基督教青年会”和“基督教女青年会”,则是专门针对青年的需要而开展的事工。

肆、普世差传

    路德与加尔文非常强调上帝的主权,认定上帝国度的扩展只能由他亲自推动,人除了祷告之外无能为力,因此更正教的宣教意识并不强烈,再加上宗教改革深受民族主义影响,因此布道事工也颇受狭隘的民族自我中心思想所限制。除摩拉维运动的参与者有向外布道的观念外,其他改革者大都没有清晰的宣教异象,不曾推动任何跨文化的宣教工作。更正教的海外宣教思想和行动起步甚晚,远比天主教所做的逊色。

    天主教的海外宣教传统源远流长,这与它强调教会的普世性有密切关系。自古以来,大公教会就宣称它是人间唯一的得救门径,教会之外无救恩,传福音自然是其首要任务。早期罗马教会宣教英伦,中世纪修会的向外传教,以及在宗教改革时期耶稣会出色的海外宣教,都显示出它的宣教传统。

    当然不可忽视的是,天主教的宣教如此得力,是与十六世纪世界上举足轻重操有海上霸权的国家都是笃信天主教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其代表,随着这两个国家的舰队远征非洲、拉丁美洲和亚洲,天主教的势力也伸展到这些地区,开始宣教和植堂工作。荷兰、英国等更正教国家要到十七世纪才掌控了海权,所以更正教的宣教工作开展较晚。

    这个现象是否意味着宣教与政治、军事、经济等拓展存在着某种因果关系呢?传教活动与帝国主义侵略是互相呼应、甚或是同一扩张计划的不同部分吗?

    要将传教活动与帝国主义活动完全分开是不可能的。若纯粹从信仰的角度说,海外宣教事业之所以能启动,要取决于两个政治经济因素:

    第一,教会是否有普世意识。只有首先具备对世界的认识,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才能有关怀普世的福音工作。

    第二,海外宣教工作的推动需要有足够的支援,这包括经济及军事两方面。

    谈到军事实力的保护,是出于以下考虑:其一,先进的航海技术是随商业经济和军事扩张而发展的;其二,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护航,船队难以安全抵达目的地;其三,母国借军事和经济力量开辟的殖民地,为宣教工作提供了空间。

    英国是十八世纪最强大的海权国家,有“日不落国”之称,故它成为当时宣教士最大的输出国。不过,我们却不同意某些对宣教工作阴谋论式的指控,如基督教是帝国主义侵略的工具,宣教士是殖民地扩张的先锋部队等。我们相信开展宣教事工的原初动机是纯粹宗教性的,就是要实践耶稣基督所颁布的大使命。至今并无证据显示更正教的差会与宣教士曾被政府授予任何政治或经济任务,而宣教士在工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也无须向任何一个政府部门交代。因此,所有关于宣教士为殖民主义者的指控都是臆测的。

    个别宣教士也许出于民族感情或其他考虑,曾在宣教工场上参与其母国的政治及经济活动,但这样的事件只能说是偶然的、孤立的,绝对不是按照某个既定的侵略计划而有的行动。事实上,在殖民地拓展的早期,由政客与商人所组成的殖民者,大都不欢迎宣教士到来,惟恐宣教士会妨碍他们对被统治者的肆意盘剥。虽然来自同一国家,宣教士与殖民者的利益是不一致的。

    同时也必须认识到,由于宣教工作开始于对外扩张时期,因此差会和宣教士不可避免地分享了扩张主义的时代心态。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将福音使命与文化征服混同起来,认定所有非西方基督教的民族和文化都不仅是落后的、野蛮的、无知的,更是属于魔鬼的;宣教士的责任除了要改变这些人民的信仰外,也得启蒙他们愚昧闭塞的思想,改造他们的社会和文化,使他们并入由西方主导的世界体系。开化与基督教化是同一个使命的一体两面。

    十九世纪基督教海外宣教的历史,对很多宣教工场的国家民族而言,并非光辉灿烂的一页,基督教被视为白人文化征服本土文化的象征。所以,特别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民族独立运动迅速展开,很多国家努力摆脱欧美文化的控制,寻找独立的民族和文化身分。他们在探索的过程中,致力复兴传统的文化及宗教。对这些地区的基督徒而言,如何洗脱基督教作为文化帝国主义象征的形象,将是基督教能否在宣教工场生根建造的一个生死攸关的课题。

    福音奋兴运动的最重要成果之一是近代新教宣教事业的兴起。十七世纪荷兰政府锡兰、爪哇和台湾,新教宣教事业也随之开始。大规模的海外宣教事工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才出现,威廉·克里(1761—1834)被誉为近代宣教之父。他出身鞋匠,后来成为浸信会的牧师,属于加尔文派,相信有限救赎论,这或可扭转某些人对预定论者的一个普遍的误解,以为加尔文派既然主张上帝已经预定什么人得救,什么人灭亡,那人便不用传福音,更不用从事宣教工作了。威廉·克里很早就有向异教徒传福音的异象,对教会一直忽略这个使命而深感不满。他在1791年写成小册子《基督徒当竭尽所能引领异教人民归正》,指出耶稣颁布的大使命对今天的基督徒仍然有效,教会必须成立组织,派遣宣教士。有人主张这本小册子在推动更正教的宣教运动方面的地位,类同马丁·路德的《九十五条》对宗教改革的影响。自克里威廉(1761-1834)起,全球开始出现超宗派的国外布道的浪潮,或个人,或差会,前仆后继。十九世纪达至高峰,尤以英、美、欧等地域的宣教士往亚洲及落后地区,李文斯頓、戴德生、宣信等人身體力行,推动众教會履行大使命,藉信心宣教事业把福音传遍了地极。

    倘若十九世纪上半叶是海外宣教事业的拓荒期,则从1850年到1900年便是更正教宣教运动扩展的黄金时期。1807年第一位宣教士踏足中国;1835年,宣教士首次登陆日本。由此可见,在欧美教会觉醒到海外宣教的责任后不到半个世纪,宣教士便已来到最偏远的远东地区。

    由于欧美的政治和军事势力雄霸全球,亚洲和非洲诸国在自愿或被迫的情况下,都得向宣教士大军开放,容让他们在全国各地建立福音据点。1857年印度,1860年中国全境向福音开放。

    近代宣教运动的最大成就,是将基督教变成普世宗教。在十八世纪以前,基督教与全球大多数民族无关,一直到了二十世纪,基督教才在全球大多数国家里奠定根基。倘若没有宣教运动,今日基督教的境况肯定大大不同。

    其次,宣教运动促进了普世合一运动。宣教运动的直接导因大奋兴运动主要由平信徒带动的超宗派运动,因此合一意愿较强。而宣教工作显示了各种棘手的文化和社会问题,是教会过去从未遇上的,因此要求不同宗派的参与者通力合作,共同处理。特别是在异域的宣教工场中,最容易促成宗派间的合作和彼此的合一。宣教运动是二十世纪基督教普世合一运动的先驱和重要组成部分。

伍、复兴浪潮中的人物

一、巴哈

    第一位我们要介绍的是大名鼎鼎的音乐家巴哈。他出生自一个音乐世家,他的全名叫约翰司巴田巴哈,许多人称他为音乐家,其实他的真正身份是教会圣乐工作者。

    巴哈在十岁时成了孤儿,他必须依赖他的长兄来抚养,也因此他很快学会了独立的生活。凭着他对音乐的嗜好,在十八岁时,他就成了一位公爵家里的风琴师,22岁时就出任一所礼拜堂的风琴司琴。曾经有人听过他的演奏之后说:那个弹奏风琴的人一定是天使下凡,不然的话就大概只是巴哈本人了。

    据说有一回,一位法国宫廷的风琴师曾经约好巴哈,要与他一较高下。有一天这一位相当了不起的风琴大师私下的偷听巴哈的练习,听过之后他就决定不告而别的退出比赛。

    1723年,巴哈决定放下出名和赚大钱的机会,专心在德国的圣多玛教堂出任风琴师与指挥诗班。他一直担任此工作到1750年去世为止。可见他认定音乐是用来服事上帝的,也因此认定必须用一种 事奉主的心志来从事音乐的工作。

    巴哈也写了许多的音乐,在他和作品里往往会看到他在开始的时候用拉丁文写的两个字母——“JJ”;这两个字母所代表意思即为“耶稣帮助我”,然后他就在这样的祷告里面来从事他的创作。当他写完这首音乐的时候,他就会在乐曲的后面又写上一些拉丁文的字母,就是“SDG”;这三个字母的意思是“荣耀都归给上帝”。带着这样心情从事音乐的创作,我们可以想象得到这一位如此了不起的音乐家,是多么敬虔的一位信徒。

    巴哈出任圣多玛教堂的风琴师和诗班指挥共27个年头,他以圣经的内容为主题创作了大量的乐曲。据一位了解他的音乐家指出,他的作品足够一个教会在五年的周期里面所有聚会来使用。巴哈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音乐家,可是他自己却认定音乐的才华不是他自己的。他之所以能弹奏这些音乐,写作这些乐曲,乃是因上帝给了他力量,因此他坚决的认定音乐的才华必须要用来服事上帝、帮助信徒。因着他的这份认定和影响,在德国就出现了相当多仿效巴哈的人,把音乐看成为一种服事而不是个人享受。

二、锐克斯

    锐克斯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但他所推行的主日学,相信很多的信徒都知道。其实在宗教改革之后教会并不很注重基督教教育的工作,教会的聚会只是以主日崇拜为焦点。后来锐克斯就看到这个异象,开办近代历史上真正系统的主日学。

    罗伯尔·锐克斯(Robert Raikes)[1735-1811],英国格罗斯特城人(Gloucester),为一报业的印刷及出版者兼慈善家,他原来颇关心监狱的改革事工。

    当时,大众的生活十分困难,犯罪的情形非常严重。一天,锐克斯从伦敦回格罗斯特要请几个印刷工人。在路上,他家乡的孩子用泥土丢他,丢得他满身乱七八糟。他就想,这么坏的孩子怎么办?如果这些孩子没有人教导的话,英国的前途不就完了!锐克斯总结出——人们没有受教育是整个问题的症结。他相信只要穷苦的儿童有机会接受教育,情形将会改观,他们才会有美好的品行;长远的说,对社会及至国家都会带来良好的影响。但这些穷苦的儿童每天都要上工厂去工作以谋生,唯有星期天才是假期,于是锐克斯决定利用星期天的时间来教育这群儿童。刚开始经历了各种的困难,甚至经历失败,但锐克斯先生并不气馁。
他找到希太太(Mrs.Gritchley),她是一位十分能干的妇人(她在监狱附近有一家旅店)。锐克斯先生在她的合作下,于1780年成功的建立第一间主日学校。地点在格罗斯特城的一处厨房里;上学时间采用全日制,朝十晚五,中间有膳食时间;教学方式是重视纪律、赏罚分明;课程安排有:讲圣经故事、学习阅读、背诵英国圣工会出版的要理问答;并且参与主日崇拜。锐克斯亲自向他们讲解圣经,用圣经故事中的道德教训儿童,希望他们因此有良好的品行。

    经过三年耕耘,于1783年11月3日,锐克斯在他所出版的报纸上刊登了一篇文章,介绍主日学的工作以及成效,结果,英国教会对锐克斯的贡献反应十分冷淡,而且提出反对;在苏格兰的教会甚至认为平信徒在主日进行教导是违反十诫中的第四诫,而且认为主日学会带来教会分裂。

    感谢神,虽然国家和教会都反对这个工作,但同时也得到越来越多信徒的鼓励和支持,连伦敦许多的报纸及杂志都刊登有关锐克斯先生的成就,卫斯理约翰在讲台上也盛赞他的贡献。渐渐地这项事工受到各界人士的注意;也开始有教会响应;有更多的信徒也愿意参与这件有意义的工作,这时课程也有了一些改进,开始在班级里教唱诗歌;学生也开始有年龄限制(通常为6~14岁),并且开始了分班制度。1785年在伦敦成立了主日学推行委员会,筹集款项,在各处设立许多有系统的主日学。1811年,当罗伯尔·锐克斯安息主怀时,主日学已在各处大大的兴旺起来,其中单在英国就起码有四十万的主日学学生……

三、韦伯福斯

    韦伯福斯是一位英国人,他在教会里面主要的贡献就是以一个基督徒政治家的身份,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面。作为一个政治家,他对本国的人民有一定的影响。不过请注意,我们了解他不是因他在政治上的成就,而是作为一个基督徒,他对于奴隶制度的立场。

    在十八世纪,无论是美国还是英国都有大量的黑奴,奴隶买卖在当时是非常普遍的事情。韦伯福斯在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这种奴隶买卖与他的信仰格格不入。当时他盼望作一个传道人,可是他的朋友指出他的才华,特别是在辩论方面的才华,非常适合担任国会议员。因此他听取了这个意见,他要一心来服事上帝,并要以作国会议员的身份来服事上帝。
不久,他就以议员的身份与另外一些人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团体。这个团体的其中一个主要的目标,就是要推动在国会里立法,透过法律来停止奴隶的买卖。我们需要了解到,在当时提出一个这样的意见,需要的勇气很大,同时需要面对的困难也非常的大。很自然的,当韦伯福斯在国会中提出这个意见时,根本没人理睬他。但他没有放弃,在他的不懈努力和推动之下,经过了二十年,英国国会终于同意通过一些法律来禁止奴隶的买卖。韦伯福斯觉得还不够,虽然奴隶买卖停止了,那些已经是奴隶的人怎么办呢?因此他就进一步的推动立法,要完全的废除奴隶制度。

    我们从中可以看出这位神仆,他的心志是多么的强烈。他基于对圣经的了解,继续不断的影响身边的人,虽然到他退休时,他还没有取得成功,不过就在他去世之前,他终于成功的在国会里面推动了这样的立法;英国于1833年正式立法取消了整个奴隶制度。

四、卜维廉

    十九世纪的末叶,有一个名叫卜维廉(William Booth)的英国人发起了一个特殊性质的宗教团体,并称它为“救世军” (Salvation Army)。起初的目的,在乎宣传福音,后来推广范围,包括社会服务事业。公元1889年以后,救世军设立了救济医院、农场、劳工局。卜维廉从前是循道会的牧师,保留循道会注重成圣的教导。

    他称这个会为“军”,因他认为他们所作的工作是与罪恶交战,他自己是救世军的大将,他以下有“军官”和“兵曹”,他们都要穿军服。他们聚会和办公的场所名叫台。他们的军旗上有“血和火”的字样,“血”是指耶稣基督为人舍身,“火”是指圣灵用 他的灵火烧掉人心的罪恶,并激发人有火热的心去救人的灵魂。

    像循道会的发起人卫斯理一样,卜维廉起初也只是努力做奋兴布道的工作,无意另设新的教会。他愿信徒加入当时已有的教会,可是后来他看出一方面他们不愿加入已有的教会,一方面已有的教会也不欢迎他们,所以他就将他们分别组织,成为军队的体制。在他的团体之中,他采用芬尼(Charles Finney,一位十九世纪美国著名布道家)的方法,将归正的人领到圣坛之前。他采纳了亲岑多夫国际组织的观念,置此种组织于宗派和国际之上,就是说救世军是不分宗派的或超宗派的。他从安立甘教会(英国圣公会)得知组织与官阶的价值。

    救世军的工作,不只注重灵性和道德方面的培养,还以基督教的原则推动社会和慈善的事业,他们对于救济穷苦、酗酒、失业、罪犯,堕落以及对各等遭遇困苦之人的工作,已成为举世皆知的了。

    现在救世军的服务已普及八十三个国家或地区,所用的语言达一百一十六种。公元1915年来到中华,工作区域有河北、山西、山东、绥远、江苏、华南等地。在香港,救世军的工作自公元1930年开始,至今亦有七十多年的历史。

五、玛丽·琼斯和圣经公会

    玛丽·琼斯这个名字或许很多人没有听说过,不过因她而开始的圣经公会,却是每一个基督徒所熟悉的。把这个小姑娘的名字放在这里,或许不是很适合,但就她带来的影响来看,应不会过分。

    玛丽·琼斯于1784年生在英国的威尔士乡村里。当时大部分的人都不识字,整天为生活奔波。玛丽的父母没有办法给她很多,却让她有了正确的信仰。

    当玛丽只有八岁时,她就渴望学习,渴望拥有自己的一本圣经。为此目标,她从养鸡、养蜜蜂、为别人拾柴火、缝补衣服开始,付出了六年的努力。她终于得到了一本自己的《圣经》。在那个《圣经》非常稀缺的年代,拥有《圣经》是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事,玛利的事震动了英国和世界,导致了圣经公会的成立。

    1804 年3月7日,正式成立了“英国和外国圣经公会”。当时,《圣经》或者《圣经》的一部分,已经被翻译成72种语言,包括大部分的欧洲语言,和16种其他语言:埃塞俄比亚语,阿拉伯语,冰岛语,伊朗语,亚美尼亚语,马来语,土耳其语,台湾语,拉布拉多语,印度语,锡兰语,西非语,大不列颠圭亚那语和北美语(摩和克印地安语)。

    当然,圣经公会做的第一件事是确保威尔士人有威尔士语《圣经》。它还发行了刚刚译完的摩和克语的《约翰福音》。之后该组织发行的六种版本是:

  1806年,马拉思语(孟买语)。
  1808年,三思克瑞特语(一种在印度大部分地区使用的语言)。
  1809年,圭亚拉逊语(另一种印度语)。
  1809年,奥立沙语。
  1810年,汉语。
  1810年,爱斯基摩语(拉布拉多岛语)。

  自那以后,协会的工作平稳地向前发展。它是一项多人合作的工作。传道士去外国,学习当地的语言,把《圣经》翻译成该种语言。有时圣经公会支付一两个人的费用,使他们可以全职翻译。翻译完成以后,必须经伦敦的圣经公会委员会核查通过,然后才将它付诸印刷,送给那些需要的人。

    “英国和外国圣经公会”不是世界上唯一的圣经协会。其他组织也纷纷成立,协助这项工作棗如苏格兰的“全国圣经公会”(1826年);“美国圣经公会”(1816年),“尼德兰圣经公会”(1814年),等等。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是:让讲每一种语言的人都有《圣经》可用。

    1946年,他们组成了一个世界性大家庭“联合圣经公会”,旨在协调全球各地圣经公会的工作。到1993年终,圣经(包括单行本)已被翻译成2062种语言。

    威尔士人以玛利·琼斯为代表,种植了一棵如今枝繁叶茂,遍及世界的大树。

大事志:

A.D.1648-?
1715    “头脑”时代开始。
1727    德国莫拉维亚合一弟兄们之复兴。(新岑多夫带动的)
1738    卫斯理等的复兴运动。
1750    工业革命在英国开始。
1776    美国独立宣言。(1789华盛顿成为第一任美国总统)
1792    英国伦敦会成立
1793    克里威廉(近代差传之父A.D.1761-1834)首次被差往印度
1815    滑铁卢战役━━拿破仑破败。
1886    学生立志海外宣教运动
1895    马干尼发明无线电。
1901    美国标准版圣经出版
1903    怀特兄弟驾第一架飞机飞行。开始航空时代。
1904    英国威尔斯的复兴。
1905    爱因斯坦发表“相对论”。
1906    舌音派在美国加州开始。
        韩国的复兴。

    虽然复兴时期与末后时期的时间彼此有重叠,但为了对历史有更清晰的了解且为了方便记忆,故把1910年后的历史大事放在末后时期的大事志中。

目录:

   --     绪论
第一章   使徒时期
第二章   苦难时期
第三章   国教时期
第四章   教皇时期
第五章   归正时期
第六章   复兴时期
第七章   多元化时期

附录:

1、基督教历史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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