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头问题 (林献羔著)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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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哥林多前书11:2-16
新约圣经只有这段经文提到蒙头问题,这段经文引起不少争论。有人主张新约教会的女子应当按照这段经文来蒙头,说:“不蒙头就是违反圣经的教训。”又有人说:“你不要听任何人说,只要读圣经,圣经就清楚指示你要蒙头了。”当然,我们不用听人讲,我们只读圣经,但许多人读而不明白圣经记载的风俗和背景,就误以为今日的教会的女子也要蒙头。我们不当听人曲解圣经,但我们也得听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
有人说:“我蒙头,因为我读经得到亮光。”这句话听来很好,但单凭字句读经不是亮光,难道几千年来读经的人都读不出亮光,而你初信几个月,直看表面就是亮光?相反,从表面不一定看清楚,而圣灵指示你,才得亮光。“不要听任何人说”。结果也听了“叫你蒙头的人”说,这又怎样讲呢?
哥林多地方是个淫乱、败坏的社会,哥林多教会是个属肉体的教会。蒙头是中东古时的风俗,亚洲有些地区到现在还是有人蒙头的。哥林多教会就有关女人、特别是有关蒙头的问题,写信给保罗。保罗就按圣经真理,结合当时的风俗答复他们。
有些爱主的姊妹不问圣经背景,单按圣经字面解释,也蒙起头来,但她们又没有照犹太人或哥林多人的方式来蒙。到底我们有没有需要这样蒙,是过去一些人的争辩,但现在争辩的人也不多了。
让我们不存成见地再来看看这段经文,使我们既不得罪神,也不见笑于人。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林前11:3)保罗不是说“我要你们知道”,而是说“我愿意”。这不是命令,而是客气的话。
请注意,这段经文不是论我们在基督里的地位,而是论神创造的安排。这里有三个“头”字,这三个头字都不是指人身体上的头,而是抽像的头,是有关管理和权柄的问题。
一、“基督是各人的头”这里的“各人”,原文是“男人”。这里不提基督是教会的元首、教会是祂的身体。基督当然是教会的元首,但这段经文不是论及这个,这里是着重个人问题,基督不只是教会的元首,祂也是各男人的头。
二、“男人是女人的头”这里的“男人”,是指丈夫,”女人”是指妻子guneikos,这个字从来没有被译作“少女”。这里是针对创造和婚姻两方面说的。神先造男人,后造女人,这男女是夫妻的关系。女人为男人而造,男人是头,这里有源头的意思。
请那些未结婚的女子们特别注意,这段经文是指已婚的女人说的。
耶稣是神的儿子,祂就是神。按三一真神说,父与子原为一:“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但保罗不是谈父子为一的问题。
这里说到基督为父所差的问题,说祂被差到地上受膏的事:“认识祢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祢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说被差,所以提到“因为父是比我大的”,(约14:28)所以说,”神是基督的头。”
有人说,蒙头不是风俗,而是神的命令。但圣经说,蒙头是个风俗:“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林前11:2)可惜中文圣经没有译出“风俗”二字,原文是“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传统习俗’paradosis”,这是指地方性的和时代性的。旧约男人在敬拜中是蒙头的:“你要为亚伦的儿子作内袍、腰带、裹头巾,为荣耀,为华美。”(出28:40,详见36-40)“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结44:18)他们的裹头巾是无边的小帽。
长久以来,犹太人的拉比因对历史的误解,”不像摩西将帕子蒙在脸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将废者的结局。”(林后3:13)就教导犹太人要蒙头,祷告时要穿外套。现在犹太人仍是这样。摩西在山上有荣耀,当用权柄遮住。保罗指出摩西蒙脸,不是因为他脸上的荣耀正在消失,其实是不愿被见消失。拉比们误解,而教导教师和拉比必须蒙头。
男人祷告或是讲道时蒙头,是羞耻,因为他们不明白“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林后3:14)
现在让我们看看几种风俗:
一、中东风俗中东妇女戴“约希麦”yashmak,这是长面纱,延长差不多到脚边,只露出头部和眼睛。
在保罗的时候,中东的面纱更隐蔽,从头蒙到脚,只为眼睛开了两个小孔。
女人不戴面巾,就会受误会。在埃及作工的美、英籍的宣教士的妻子女儿,出外时最好也戴面巾。
在中东地区,面巾是妇女的权柄、尊贵、威仪。她们戴上了,无论往哪里去,都会受人尊敬。如果没有戴上面巾,她们就变成贱民,任何人都可以侮辱她。
二、回教风俗他们的妇女承认,若没有蒙头,就会有完全赤裸和羞耻的感觉。
犹太妇女进入会堂时就要蒙头。她们戴一块叫“他利司”的蒙头布,如果不戴,就不能进去。犹太妇女向神认罪,要蒙头,这表明不配见神的意思。
蓬头散发的犹太妇女是会被丈夫疑为淫乱的(民5:18),剪发的是哀恸之妇(申21:12-13)。
犹太妇女的地位远低于男人,他们的女人是丈夫的产业,丈夫有权处置她们。她们进入会堂,不能担任节目,她们只能处于和男子完全隔离的楼座或房屋的另一部分。他们的男女是很难平等的。
妇女出外走路,或在公共场所,蒙上薄纱头巾表示顺服。她们把头盖着就表示已经结了婚的。中国古时的少女留长发,当她们结了婚,就把长发打成发髻。这是“结发之妻”的由来。
哥林多城的淫乱风气很盛的,他们的娼妓就不蒙头。淫妇若被丈夫抓了,就剃光了她的头以示众,并要离婚。这是羞辱,也是惩罚:“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林前11:6)他们对奴婢也是要剃发的,当时的尼姑也是剃发的。“凡事都可行”(林前10:23),但身处哥林多,不蒙头就是妓女,”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林前11:5)这里的“头”字,是指丈夫说的。今日有些未婚的女子也学哥林多已婚的女子蒙起头来,这是见笑于人的。
当时希腊的女先知是披头散发的。
现在让我们谈谈蒙头的方式:
圣经没有说蒙头的方式,当保罗一说蒙头,他们都晓得怎样蒙,这就证明这是一个“风俗”。通常在任何公共场合,女人都是要蒙头的。女人若没有帕子Veil,就会被人看作男人了。她们的方式:当时她们不是戴一顶帽子或披一块面纱,而是用面纱遮盖全部头发和面部。
今日教会的姊妹若要学哥林多的风俗习惯来蒙头,就当照着她们蒙头的方式,把全部的头发和面部都遮起来,否则就不要蒙。
我们读经或解经,都当注意圣经的背景。如果我们不注意背景,有许多地方就行不通了。
一、时代问题圣经是不受这世界时代限制的,基督徒不要随波逐流,但我们不要忽略圣经中的时代。如果我们不注意圣经中的时代,那我们就应当守摩西的律了。在恩典时代的人就不用守摩西的律法。我们既不是哥林多时代的人,就不用随着哥林多人的风俗蒙起头来。这是见笑于人的。
二、字面解经与灵意解经灵意解经:有许多人不顾圣经的字句,什么都从灵意解释,就会搞出许多错误来。我们应当按着字面解释,特别是预言,是照着字面去应验的。如果是预表的预言,就按表意解释。我们又当注意圣经的一贯原则,从字面引出灵意,这样才不会谬解经书。
字面解释:一般是按字面解释。“神”,就是神;“祂”,就是祂;“永生”,就是永生。
有人说:“不要听任何人讲,我们只看圣经,圣经怎样说,我们就怎样行。”这话乍听很有理,但我们怎样理解圣经的真意呢?若都按字面讲,就不用“分解”了。我们不只要分解,更要“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例如: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29-30)
当你读了这两节经文,是不是就剜眼与砍手呢?有谁按字面去剜自己的右眼、砍自己的右手呢?是不是没有除掉一件罪,又要“下入地狱”呢?
“行路不要带口袋;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太10:10)
当你读了这节经文,是不是也只穿单衣,不能带鞋和拐杖来传福音呢?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申25:5)
当你读了这节经文之后,是否也要按以色列律法时代的规定娶寡嫂为妻子呢?
这是古中东、犹太、希腊等地的风俗。他们不信的人也要蒙头,但在我们中国是没有这个风俗的。除了一些少数民族之外,我们不用像哥林多一带,信和不信的人都要蒙头。如果我们有这个风俗,街上的女人就都蒙起头来了。如果我们街上的人都蒙头,那么基督徒妇女就当然也要蒙头了。但街上的人既不蒙头,怎么我们要效法哥林多信徒要蒙头呢?
2.洗脚(约13:1-15)有人说:“蒙头是保罗的教导,所以我们当遵守。”现在让我们来看洗脚的风俗。
犹太人有洗脚的风俗: 他们穿的是草鞋,路是泥泞路,外出时会把脚弄脏;下雨天出门回家,更是肮脏,所以他们有这个风俗: 客人入门,先给他们洗脚。我们遇到客人来访,首先是敬茶,但他们不是敬茶,而是洗脚。为什么我们今天不按字面来给客人洗脚呢?如果说蒙头是保罗的教导,那么洗脚更是主耶稣的教导:“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约13:14)不只主亲自教导,书信也有同样的教导:“洗圣徒的脚。”(提前5:10)为什么我们按字面蒙头,而不按字面洗脚呢?
“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林前11:10)
有人还强调,蒙头不单是当时的风俗,更是“为天使的缘故”,所以我们就当蒙头。
好,让我们看看这节经文的本意。
一、“天使”“天使”与“使者”,原文是一个字,如果这里指使者,就是这教会的使者。
二、关于被造的次序天使是最先被造的;而女人是最后被造的。天使用两翼遮脸,不敢见神,这是谦卑的表现:“其上有撒拉弗(特种天使)侍立,各有六个翅膀:用两个翅膀遮脸……。”(赛6:2)天使用翅膀遮脸,不敢见神,是女人学谦卑的榜样,所以为天使的缘故,女人是要谦卑顺服。
按人类说,女人也是最先犯罪。撒但要高抬自己,要出头(赛14:13)。撒但原来是天使长,但牠犯了罪。有些天使跟牠出头,也就犯了罪,但其他的天使不跟牠犯罪,就要用翅膀遮脸,不出头,这是先犯罪的女人的好榜样,所以女人蒙头,是天使的好见证,对没有犯罪的天使也是个好见证。
这句话,原文没有“服”、“记号”等字,应译作“在头上有权柄”。权柄,是丈夫在妻子内有权柄:“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林前7:4)女人蒙头,表明有了丈夫,这样,丈夫在妻子内是有权柄的。
无论怎样讲,”为天使的缘故”去蒙头是顺服权柄的意思,这又怎能否定蒙头是一个当时的风俗呢!
“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吗?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林前11:13-15)
一、“本性”原文pbusis,英译nature,这是“天然”或“天性”的意思;也指地方、气候、文化背景及生活习惯。
男人犯罪后,要“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3:19)。男人既要劳力流汗,所以有长头发是不宜的,这是男人的本性。
二、他们的本性成了他们的风俗我们的本性就不会认为妇女在会中不蒙头是不合宜的,只在当时的风俗下,她们在聚会中不蒙头就不合宜。但我们的本性“也”指示我们,男人若有长头发是羞辱的,所以男人不该留长头发。可惜有些弟兄的头发比女人还长,这是羞耻的事。
“作”,原文是“代替”;”盖头”,原文是“头帕”,把头围绕着。这里的意思是,女人的长头发代替了头帕。这又是我们女人今天的本性。
我们的本性告诉我们,男人不要有象女人的长头发,女人也不要有象男人的短头发;男人女人都不需要用格子网来蒙头。
蒙头是个风俗问题,但为什么风俗又混入教会里来呢?我们岂不是不要效法这个世界,不要同流合污的吗?
要知道有些风俗是迷信的,是从撒但来的,我们必须弃绝。另有些风俗是世俗化的,我们不要“随从今世的风俗”,(弗2:2)因为这也是出于撒但的。有些女人随从世人穿坦胸露臂的衣服,这是妖冶,我们当弃绝。还有些风俗是我们的生活习惯,无伤德行也无害真理,相反,也有反映真理作用的风俗,例如蒙头、洗脚,我们可以照当地风俗行,甚至把它应用在聚会里。
一、哥林多女人她们在生活上是蒙头的,可是她们以为她们信了主,到会堂聚会就可以脱离当时的风俗。不过,她们有胆量不蒙头,但没有胆量剃了头发。保罗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她们在哥林多,胆敢不按哥林多风俗蒙头,胆敢不按着次序行,这是不好的。我们不能不理会社会习惯所形成的道德观念。我们有自由改装扮,但不要改成不正经的人的装扮。按哥林多的风俗,不蒙头就得剃头,剃头就是被抓的淫妇。她们抛头露面,不成体统。她们在聚会里应当蒙头,因这又是能带出真理的风俗。
天主教的信徒在聚会里蒙上透明多孔的纱。她们不只在聚会里蒙纱,她们在路上也蒙纱。
在我们的聚会里,我们不用蒙头,因为这里不是哥林多一带的地方,要有他们的风俗。但如果有些犹太人或回教徒参加我们的聚会,我们就不当要求她们都得除掉头饰:“不像摩西将帕子蒙在脸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将废者的结局。但他们的心地刚硬,直到今日诵读旧约的时候,这帕子还没有揭去。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林后3:13-14)有些日本妇女到我们这里聚会,戴上头纱、面纱,我们欢迎她们按着她们的习惯戴上。
年老的弟兄姊妹身体欠佳,在聚会里戴上冷帽子,我们不要过分要求他们脱掉。
姊妹在聚会里,不用按哥林多风俗蒙头。有些人以为她们是按照圣经的吩咐也蒙起了头,我们说,她们的心地是好的,但做法大可不必。如果她们明白了圣经的真意,她们就无须蒙头了。况且今日姊妹蒙上的“格子网”,不是当时中东的风俗,又不是犹太的风俗,也不是天主教的白纱,更不是哥林多等希腊城市风俗的长纱。这种格子网有白的,有黑的,无论怎样,都不能把头发盖住。假如你用这种格子网来当衣服穿,肯定是不能盖住身体的。
在聚会里,本来蒙头不蒙头也无关紧要,因为蒙头不是犯罪,但现在聚会蒙头,就会影响其他人。若按当时的风俗,不蒙头就是妓女。我们今日没有这个风俗,因为不蒙头的女子,没有人说她是妓女。如果硬把哥林多等地的风俗搬来,无形中就定了别人的罪,把别人定为不洁的女子,所以我们不主张今日教会的女子蒙头。你蒙头,你敬畏神,但在你旁边的女子,就被你的蒙头定她们为不洁的女子了,所以还是不蒙头为佳。
“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林前11:16)有人根据这节经文,就说:“无论怎样解释,我们也要蒙头,因为保罗叫我们不要为这事辩驳。不单我们不要辩驳,‘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不单哥林多教会是这样,神的众教会也是一样。哥林多教会蒙头,神的众教会也不要辩驳。”
哥林多教会的妇女不用为蒙头不蒙头而辩。她们认为在基督里,她们是自由的,就可以不理会当时的风俗习惯,这是不对的。保罗讲了一大段习俗,是为哥林多教会,但其中的教义,即男女平等,男女公开讲道,谁也离不开谁,都得互相尊重,这原则是永不变的,这就没有什么可辩驳的。
但有人说:“不只哥林多教会不要辩驳,神的众教会也不要辩驳,如果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
是,哥林多教会不要辩驳,神的众教会也不要辩驳。我们不能辩驳保罗,我们更不能辩驳神。但我们不是“辩驳”,而是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辩驳”二字,原文是“好争胜”。我们不能为某一个问题要争胜。保罗的重点是对使徒的教导和权威,我们不能辩驳。保罗没有叫历代神的教会都要蒙头。如果保罗这样教导,我们也不要辩驳,我们就得服从。保罗的意思是不要辩驳使徒的权威,我们不要反对使徒的权威与教导。“规矩”是“常例”、“习俗”。“我们没有这样的规矩”,意思是我们没有好胜的常例。“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这不是说,神的众教会都要学习哥林多妇女蒙头,而是神的众教会都没有好胜的常例。
保罗只向哥林多教会提蒙头的事,因为他们在这事上忽略了,以为信了主的妇女可以不照当地风俗蒙头。保罗说,要蒙头,不要辩驳。神的众教会若有其它问题,保罗吩咐之后,他们也没有辩驳的规矩。无论哪一个教会,无论有什么事,一经使徒的吩咐,就得顺服,不要辩驳。哥林多教会在蒙头上出问题,保罗针对他们的问题教导他们,他们就不应辩驳;加拉太众教会在守律法上出问题,一经使徒的教导,他们也就不应辩驳。我们现在是要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而不是辩驳保罗。
第1世纪之后(使徒教会之后),历代教会绝大部分都没有蒙头。
马丁路德更正教之后(约500年前)的教会,都没有蒙头的事。
19世纪大复兴之后,司布真、慕迪、芬尼等神所重用的人,他们的教会都没有蒙头的事。
20世纪的教会,葛培理、宋尚节、王明道等,都不主张教会妇女要蒙头。
倪柝声先生的聚会处,他们根据倪先生的教导就蒙起头来,但现在聚会处有许多人都不蒙头了。倪先生的亲属陈终道先生也不主张蒙头。
有人说:“我们不要看人,只读圣经。”但圣经也有“看人”的事:“你们该效法我,象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11:1)我们不要因人的失败软弱而被绊倒,但我们可以效法那些效法基督的人。不过,我们不要“仰望”人,我们只仰望耶稣。
我们“不是凭字句”(林后3:6)来蒙头,但我们要从蒙头的原则得教训。
“神是基督的头”,但神与基督又是平等的。
“男人是女人的头”,女人要顺服丈夫,但圣经是不许男人恶待女人。女人要顺服丈夫,但丈夫不要压制妻子:“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与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前3:7)“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弗5:25-28)按创造的次序,女人当顺服男人;但在基督里的关系是男女互相依赖,是平等的:“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林前11:11)
二、不要出头基督在神面前是蒙头的,各人在基督面前是蒙头的,女人在男人面前是蒙头的。把头蒙了,就不会被人看见自己的头。蒙头的意思主要是顺服,不出头。可惜有些女人戴了格子网,但为人很不顺服。内心不顺服,外面蒙头有什么用处呢!
蒙头,主要是表明不出头,要顺服神,不顺服而蒙头就是假冒为善。没有蒙头风俗的地方,我们只要取其精意顺服神,而绝不需要按当时的风俗而又不照他们的方式。单用格子网来蒙头,就失去蒙头的意义了。我们当好好地学习顺服的功课,特别是顺服神。
“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神。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么?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么?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林前11:2-16)
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