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派与合一 (林献羔著)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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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读经:
“我的意思就是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基督是分开的吗?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浸吗?”(林前1:12-13)
“……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2-3)
关于“教会”的问题,我们已经出版了《神的教会》和《教会简史》。现在我们来讨论《宗派与合一》。这3本小册子可以合起来称为《教会的真理》,但也可以各自独立。
《神的教会》,主要是关于对教会的认识。许多人信主多年,对教会的认识还有许多错误的看法。
《教会简史》,当我们对“教会”有了正确的认识之后,我们就当看看《教会简史》。自从圣灵在五旬节降临之后,教会便出来了。从教会的建立直到基督再来的两千年间,教会的过程是怎样的呢?当然,教会的历史是很详尽的,但我们只是简单扼要地提说,使我们有概括的认识。末后一章提到“中国教会简史”,让我们对中国教会的发展有简单扼要的了解。
当我们明白了“教会简史”之后,我们还得要明白教会分成许多的派别——宗派。本来教会不应分宗派,但这也是必然的过程。如果我们要明白宗派的来源和宗派的实质,还得回头再看《教会简史》。《教会简史》强调教会的过程,《宗派与合一》强调分派的过程和实质。
有人强调教会不应分宗派,而是应当“合一”,因此,在末世竟然搞起“宗教大合一”。
到底“合一”的意义是怎样?是不是要人为的合一,结果造成“宗教大混合”。
《宗派与合一》这本小册子,不单详论宗派问题,还讨论了教会的真正合一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最好把这3本小册子按顺序来读。不要只读其中的一卷。当你对教会有了初步的认识或正确的认识之后,就当研究教会历史。当你对教会历史有了大概的认识之后,就当注意分派和合一的问题。
愿神藉着这几本小册子使我们对教会真理有正确的 认识。当有了认识之后,我们就当把自己摆进教会里,起着“肢体”的作用;在教会的聚会里,得到主更重要的同在,使阴间的权势不能胜过我们——教会!愿神赐福给我们!
卷一 宗派
教会只有一个,不应分成许多的宗派——派别。不过,有些宗派的目的是好的。当教会分成许多宗派的各个阶段,有不少人主张搞教会合一,消除宗派。这个想法本来很好。但如果要用人的方法去消除宗派,不但是不可能,反而会多弄出一、两派来。
第一章 宗派的意义中文圣经没有“宗派”两个字。不过有人说:“加拉太书5:20的‘异端’,原文是‘宗派’。这是属肉体的事,是被定罪的。”
请我们看看“宗派”这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这词的原文是hairesis,意思就是结党。使徒行传15:5的“教门”,24:5的“教党”,26:5与28:22的“教门”,哥林多前书11:19的“分门结党”等处,都是含有“结党”的意思。哥林多前书1:10-12的“分党”,12:25的“分门”,原文是schisma,有剖开、割裂的意思。如果我们存着结党的心去分门,那实在是不好。
有人说,分宗派就是缺了合一的精神。但如果搞无原则的合一,就是大混合。后面我们就要谈到这个问题。“宗派”,英文denomination,原意是“名称”。教会因地域区分或因信仰的重点而用的名称是“宗派”。另有译作“分党”sects,指不依照教会传统而另行组成的。犹太人看教会只是一派。
另有人说,他是没有宗派的。他称有宗派的教会为“公会”,这更是错谬的。宗派不是公会。圣经中的“公会”是指犹太宗教团体Sanhedrin,是71位议员所组成的。
我们不应当为名利或为人的意见而分党派。但如果为着真理而分别出来,这是很自然的事。这样的“分”,不是加拉太书5:20与哥林多前书1:12所说的“异端”或“纷争”。
第二章 分派的理由
存心分派,就是分门别类:“弟兄们,我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因为革来氏家里的人曾对我提起弟兄们来,说你们中间有纷争。我的意思就是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林前1:10-12)有人以属灵的伟人来分派,例如路德会,卫司理——卫理公会,因为他们是从某人得真理,得复兴的,但这是走入“我是属保罗的”的错误里了。又有人以礼节(姑且用这个名字)来分,例如浸信会,他们认为点水礼是不对的;又有人以教会的管理法来分,例如监理会、公理会、长老会等,这是关于教会的行政;又有人用军队的组织法来分,例如救世军;也有人用一个共同的名称来分,例如弟兄会;还有人以无会派的名称来分,例如基督徒聚会处,他们说:一个地方只有一个教会(地方教会);他们就是地方教会(广州教会、香港教会、上海教会等),其它公会都是宗派(半路凉亭)。其实多分出来的也是宗派,不过他们是“无名的宗派”,而其它宗派都有个名称。各派有各派的理由。他们不是完全对的,但也不能说是完全的不对。问题看“存心”怎样。如果存心是分门结党的就该被指责,但如果存心是为真理而组织的,就无可厚非。神是看内心,而不是看外貌的。
第三章 宗派的来历
宗派不是中国教会特有的。在外国一直都是这样分。当某一派差人到中国传道,他们就设立他们那派的“某某会”。圣经本来是没有“某某会”的,圣经只有“神的教会”。
一、初期教会1.自由教会FreeChurch当教会成立之后,所有教会都是按地方名称来称呼:耶路撒冷教会、安提阿教会、以弗所教会、哥林多教会、罗马教会等。不过,圣经原文有个“在”字,说明教会不属地方,只是在地方里。
初期教会还没有组织,被称为“自由教会”。自由教会重视信仰,主张民主和政教分离。
2.不久,教会堕落与分裂有假冒为善的(徒5:1-11),有追求圣灵的恩赐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徒8:18-24);有注重礼仪、规条直到分门别类的(徒11:1-3);有过问别地教会规条礼仪,企图强迫别的教会接受他们的规条(徒15:1-5);预言有人被仇敌利用而分裂教会(徒20:29-30)。终于应验了(罗16:17-18,多3:10-11)。
教会有人高举人而引至纷争的(林前1:10-12,4:6,11:18-19);有容忍罪恶的(林前5:1-2,6:1);有不按规矩次序擘饼的(林前11:20-34);有运用恩赐而狂乱的(林前14章);有行律法影响其他教会的(加1:6-7,3:1-3)。
3.引进阶级制度(1)革利免Clement,2世纪:
他把祭司制度引进教会。
(2)依格那丢Ignatius(安提阿的):
他认为长老只管理一个教会,监督管理地区。这是“主教”的起源。
(3)居普良Cyprian,3世纪:
他是迦太基的主教。他主张圣职人员与信徒要有区别,这是上下的组织。
(4)奥古斯丁Augustine,4世纪:
他是有名的神学家。他形成了大公教会Catholic,主教之上有大主教和教长。
4.初期教会主要搞异端的(1)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又称神智派):
2世纪初期,诺斯底主张二元论dualism、否认三一神与基督的神性。这异端对教会的危害极大。
直到末世,伊拉克、伊朗仍有这组织的活动。
(2)马西安主义Marcionism(约公元140年):
马西安Marcion于公元85年,在黑海的西诺彼出生。他早期接受旧约,后来完全抛弃了。他又删改新约,他认为新约所启示的神与旧约的不同,并提出自己的圣经正典。他主张禁欲,要受浸的人发誓守童身。他说耶稣没有物质的肉身,而只有一个有知觉的形像。
他受到波利甲Polycarp等教父的反对。这异端盛行于2世纪,到7世纪时才消失。
(3)孟他努主义Montanism:
公元172年,弗吕加的孟他努Montanus自称是先知。他主张苦修、禁欲,但曾失败。他预言新耶路撒冷要降临在弗吕加。这派使教会产生分裂。
但这派也使教会重视组织的健全和领袖的权威,到5世纪时消失了。
(4)摩尼教派Manichaens:
摩尼创立:他是皇子与摩尼教Manichaeism的导师。他于公元出生于巴比伦。他主张二元论,取材于波斯教、基督教和佛教。他自称被召作挪亚、亚伯拉罕、琐罗亚斯Zoroaster(波斯拜火教的创始人)、佛祖和中亚区域的撒玛尔罕Samarcand. 他攻击圣经的教训和神的创造。又产生极端禁欲主义。
(5)亚流主义Arianism:
亚流Arius否认耶稣的神性,认为耶稣是被造的。
(6)伯拉纠学说Pelagius:
伯拉纠是英国人(或爱尔兰人),约在公元400年,他迁居罗马。奥古斯丁攻击伯拉纠主义。
他否认世人都活在亚当的罪过中。他认为人出生时是没有原罪;人犯罪是可以靠自己得救的。
(7)祭司僧侣制度(寺院制度):
第四世纪,埃及的隐士安多尼Antony因远离世俗独居而出名。4世纪初期,帕科缪斯Pachomius创立寺院。他们认为人只能在教会内凭神甫所施的圣礼下才能得救。初期主张禁欲,后来多人放纵。
(8)聂斯托利派Nestorians:
公元428年兴起,他们主张基督的神人二性是分开的。
(9)犹迪克Eutyches:
他是君士坦丁堡一修道院院长。他在公元448年提出基督一性论,他认为基督神人二性合为一性,被判为异端,他不服而上诉。
5.1-5世纪的宗派古教会基本没有什么派别,而是异端多。
一些持守真道的信徒,不赞同异端的说法,就从他们中间出来,另外组织聚会。这些聚会都没有什么派别,而是要回到圣经里去的。
(1)保罗派Paulician:
从公元50年开始,初期教会坚守信仰。许多人从天主教分别出来。他们被人诬为摩尼教派的保罗派。
第三世纪,基督徒的聚会被称为“保罗派”。
亦有因基督徒在桑历克Thonrack聚会而被称为“桑历克派”。
教会史初期敬奉古物:君士坦丁的母亲海伦娜Helena曾从耶路撒冷带来一些木片和废钉,她说这是从十字架剥下来的木片,钉子是钉耶稣十字架的。接着,人们重视画像、雕像与图像。
保罗派反对拜偶像。
天主教认为保罗派的创办人是森伯Sembat,他于8世纪末期生于亚美尼亚贵族家庭,他传道很好。
(2)东方教会:
东方教会持守纯正信仰比西方教会持久。到了第三世纪,众教会保持分立,但未分教区。
第四世纪,由巴伯宾阿给Papa Ben Aggai提出:将波斯境内众教会结成联盟,包括叙利亚和米所波大米众教会,由当地悉劳西亚——实士方Seleucia —— Ctesiphon的主教统治。于公元498年,东方大主教制度成立了。
6.罗马天主教时期(1)天主教:
公元3世纪末,教会组织受罗马政治法律的影响,形成了罗马大公教(大公教是天主教的总会),后称罗马教,1054年才称天主教。因此天主教又称“罗马天主教”。罗马大公教改变了古大公教的信仰和组织。
公元313年,君士坦丁皇宣布信仰自由,停止迫害教会。324年,政教合一。325年第一次普世会议。
公元4世纪,渐渐形成了5个教区:① 罗马教区。② 君士坦丁堡教区(君士坦丁皇于330年把罗马帝国首都从罗马迁到土耳其的比散田Byzantium,这就是君士坦丁堡,成了东罗马的首都)。③ 安提阿教区。④耶路撒冷教区。⑤ 亚力山大教区,每教区立一监督(或称大主教)治理。当时,各教区大主教相争,唯独罗马大主教才智过人,他的教区很兴旺。其它教区主教请他主持公道,因而罗马教会势力甚大。
公元375年,他们开始敬拜天使并已死的圣徒和圣像。788年,更宣布求告敬拜“圣像”和“圣物”。
天主教创立教皇理论,先由利欧Leo 大主教(公元440-461年当大主教)倡立理论。
公元467年,西罗马灭亡。那时,教会已形成强大的组织,以主教为核心,他们公认彼得为第一教皇。
第一教皇:他们认为彼得是圣经中的第一教皇。但天主教教皇是罗马教区大主教大格理高里GregoryⅠ. 他在公元590年宣布自己为第一任教皇,以教干政,政教合一。
天主教是从君士坦丁以后才兴起,正式成立天主教是以大格理高里当教皇开始(公元590年)。换言之,公元590年以前是没有天主教的。以前所谓“天主教”,应是罗马教会,带有天主教的色彩,但仍是称为“基督教”。
(2)天主教时期的宗派:
天主教时期应从第一任教皇大格理高里(公元590年)开始,直到基督再来后的七年灾难,天主教还存在。但现在我们特别着重从天主教开始到马丁路德更正教(1517年)时期的宗派。
这个时期的教派多半是与天主教对抗,持守圣经的真理。
①保罗派:
他们的聚会在腓力波甫利斯Philippopolis和保加利亚其它地区,存到17世纪,又遍布多瑙河以北。他们责备东正教会拜偶像,结果他们受到逼迫。
②波各米勒派Bogomils:
他们是小亚细亚爱神的信徒。“波各米勒”是斯拉夫文,意思是“神之友”。其中有比索Basil,他在1070-1111年行医。到1119年,他因拒绝放弃信仰,在君士坦丁堡竞技场被焚。
③亚勒比根斯派Albigenes:
12世纪中叶,教会在亚勒比Albi附近的伦拔斯Lombers举行大会。亚勒比根斯与天主教信仰分歧。在法兰西南部有反对罗马天主教的亚勒比根斯派。
④瓦勒度派Waldenses:
亚勒比根斯派与邻近各国弟兄来往。他们在阿尔卑斯山谷一带(几百年来的信徒)聚会,后来人称他们为“瓦勒度派信徒”。但他们认为是保罗派信徒。
瓦勒度教派比较古老,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们的教会未经什么改革,因此他们得称为“福音派”。到了1380年开始解散了。
⑤罗拉德派Lollards(胡诌者的意思):
15世纪初叶,英皇亨利四世执政,罗拉德派迅速发展,亨利四世下令将信徒处以极刑。
这时候,牛津大学名学者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抨击天主教。他发表了“神的国度”等文章,维护纯洁真理。公元1381年,他发表了反对天主教变体说Transubstantiation 时,引起了大震动。威克里夫带给英国纯正信仰,他又翻译圣经。仇敌只好把他赶到路特倭士Lutterworth,他在全英国继续教导人。
当教廷召他见教皇,他拒绝前往。直到公元1384年除夕,他死在路特倭士。
⑥胡司派Hussites:
约翰·胡司John Huss(公元1371-1415年),他是在马丁·路德之前的一位有名的更正教者。
他是波希米亚Bohemia人,是威克里夫最大的门徒,他在布拉格Prague传道。
他用捷克文写作,捷克人支持他。公元1403年,教皇驱逐他出天主教会,公开烧毁威克里夫的作品。公元1414年,在康士坦司Constance的湖上举行3年半的宗教会议,要批胡司派的信仰。不久,胡司被捕,关在一个恶臭不堪的地牢中,他受尽软硬兼施的恫吓,但他不撤回从神得来圣经的话语。公元1415年,他当众被焚死。
公元1420年,教皇5次派十字军讨伐捷克斯洛伐克的胡司派。
⑦同寅会United Fratrum——The United Brthren:
公元1463年,在里察诺Reichneau山上和1467年在劳达Lhota有聚会,他们宣布与罗马教会脱离。他们自称为“弟兄会教会”JednotaBratrska,没有意思创立新教派。但他们与瓦勒度派联系:不是另立门户,而是要回到起初教会的样式。
同寅会人数日增。来自布拉革的路加Lukas是最有名的,他作工40年。
公元1507年,同寅会受教皇亚力山大六世逼迫。路加一直不屈,后被捕,死于1528年。
同寅会另一伟大领袖约翰·奥古斯达John Augusta,他与德国抗罗宗Protestants紧密合作。
同寅会在波希米亚很快和摩利维亚建立关系。他们又在波兰聚会。
1621年6月21日受迫,要他们接受罗马天主教,但他们一一拒绝了,拒绝的共有3万6千个家庭。
7.更正教之后公元500年间,教会变成非常的黑暗,渐而演变成为罗马——天主教。教权操在教皇的手里,教皇的权比皇帝的权还大。信徒不能读圣经,只由神甫选出一些经文来给信徒——教徒——讲解。他们发卖赎罪票,讲“炼狱”等。这就完全离开了圣经的教训,失去了使徒时代教会的样式,违背了神的旨意。信徒敢怒而不敢言。后来神在德国兴起一位马丁路德。他受法国和意大利的瓦勒度派、日耳曼信徒、波希米亚的同寅会,以及荷兰人始创的“共同生命弟兄会”Brethren of the Commonlife等的影响,还有施道比次Staupitz等对路德的启发。他就把罗马教的罪恶揭露出来。
(1)抗罗宗Protestants(更正教):
公元1529年,在德国的斯拜尔Speyer举行的国会会议中,宗教改革者向罗马天主教提出抗议,“抗罗宗”由此得名。
(2)路德会Lutheran(信义会):
经过了许多的战斗,马丁路德从罗马教出来,成了路德会(德国的国教)。
路德更多强调保罗的教训,强调因信称义。但他改革不够彻底:他也给婴儿寄洗;又采取罗马天主教的教区制度,由圣品人负责所谓基督化世界的事务;也主张政教合一,以权力对付异己。
他只停留在因信称义的阶段,不重视行为。他所成立的路德会仍有许多旧制度未改。他也承认路德会是属“过渡的性质”,有如圣殿的外院。
“信徒教会”Believer’s Church:这是从路德称呼开始的,以信心为重,容纳宗派,深信圣灵使相同的信仰的各宗派合一。信徒教会与“自由教会”相连,尤其是与敬虔派Pietists相连。
路德会到了英国,就成了英国的国教“圣公会”,或称“安立甘会”Anglican Church,是“英国教会”的意思。从英国传到美国,是美国的圣公会,或说是美国的英国教会。再从美国传到中国,称为“中国的美国英国教会”。
(3)重浸派Anabaptists(公元1516-1566年):
公元1524年,在日耳曼好些弟兄会的教会,仿照1467年弟兄们在劳达Lhota所行过的,他们宣告自己的聚会独立。当日的信徒,如果还没有受浸的就要受浸,所以叫“重浸派”(浸礼派)。但他们不用这名称。
1527年,弟兄会在摩利维亚首次召开大会,当日大会有110人同时受浸。会后,胡伯迈尔Balthazar Hummeyer(有名的带领者)再给300人(包括他的妻子)施浸。胡伯迈尔到摩利维亚的尼哥斯堡Nikolsburg住下,他写了16本书,那里有6000人受浸。
后来他被带到维也纳Vienna受酷刑,他的妻子劝他要站稳。最后,他被烧死,他的妻子被人用石头绑在颈项上,投入多瑙河Danube. 同时,有许多人都为主殉道了!
(4)门诺派Mennonites(也属重浸派的):
北荷兰韦马森镇Witmarsum的门诺西门Simon Menno(1492-1559年),他是受浸信徒中为主要教师之一。他甘心冒险,跟随他的人称“门诺派”。他在1537年起施浸,帮助受迫的信徒建立教会。到1543年被指为非法,他不久便离开,被人收留了。
(5)清教徒 Puritans:
“清教徒”这个名词,到公元1567年才出现。
约翰·诺克斯是清教派的创始人。他的名字与可敬的加尔文和法勒尔等同列。
他生于1503年(1504,1513,1515)-1572年11月24日,是苏格兰、新英格兰和克林威尔信仰的主要传讲者和创始人——清教派的信仰。
在1540年间,他离开罗马天主教。1549-1551年,他在英格兰的伯威克Berwick被封为牧师。最后他逃到欧洲大陆,在日内瓦受教于加尔文。从1556-1559年,他在那里的英国教会当牧师。从1559年4月回到不列颠群岛,在苏格兰定居直到离世。
在日内瓦的英国信徒的教会,是一个真正清教徒信仰的教会。他是英国清教派的创始人,也是美国清教派的创始人。
清教徒的特色认为宗教革新不够彻底,他们致力于教会全面和彻底的改革,主张回到新约的原则,以圣经教导为归依。他们是唯一主张“福音派”作风的教派。
长老会、浸信会等亦是清教派信仰。司布真的工作,也带着清教派的精神。
(6)希腊东正教:
他们没有像罗马天主教的改革,但有人试图革新。
路迦士Cyril Lucas(1572-1638年):他生于革哩底Crete,1602年出任亚力山大主教长,1621年出任君士坦丁堡主教长。他在阿妥斯山Mount Athos发现亚力山大抄本Codex Alexandrium(5世纪的手抄稿)。
当他任亚力山大主教长时,曾把希腊东正教、罗马天主教和基督教改革宗的信仰和圣经的教训比较,就决心离开教父们的教训,同意改革宗的信仰。罗马教会阻止路迦士的工作,在君士坦丁堡把他绞死,把他的尸身抛入海中。
(7)浸信会 Baptists:
以前有重浸派。
1555年,英国已有“信徒聚会”;1589年已有浸礼派。
1612年,赫维士Thomas Helwys等在伦敦成立“浸信会”。后来有一批信徒组织特别浸信会,或称加尔文派浸信会。
他们除了主张受浸之外,其它各方面都是福音派的信仰之外,还特别强调受浸。
(8)长老会Presbyterians:
他们因教会制度而分宗派。最初由慈运理改革为长老会。他们不称“牧师”,而是以“长老”来治理教会。他们也是福音派的信仰。他们注重使徒把权柄交给长老。
长老会比英国国教倾向大陆的改革宗。长老会在苏格兰成为正式教派。1572年,在万士富特Wandsworth成立长老会。
(9)监理会:
长老会是以长老治理教会;监理会是以监督来治理教会。本来长老就是监督,但他们认为是有分别的。他们认为监督是继承使徒的人。
(10)安立甘会Anglican:
安立甘会又称“圣公会”,是英国的国教。
起初英国国教不是圣公会派,后来到伊利沙伯统治时期,就渐渐倾向罗马教会化了。
英国国教原出于罗马教会,但受路德派及瑞士改革宗的影响,就与罗马教会分离。
(11)公理会CongregationalChurch:
他们主张堂会制度。欧文思John Owens提倡公理会教义最有力。
1795年,伦敦会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成立,后来归入公理会里了。
(12)卫理公会Wesleyan Methodist:
又叫卫司理循道宗。
18世纪,英国教会渐渐腐败了。在国立教会有几位威尔斯人,特别是若他WmWorth使多人归主。又有一位青年哈里士Howel Harris成立信徒团体,受到国立教会的反对。威尔斯运动影响了英国。
牛津大学一小群学生于1729年设立聚会,被称为“圣洁会”、“敬虔会”、“热心会”或“循道会”。发起聚会的人包括约翰·卫司理及查理·卫司理(他写了6000多首圣诗)。
神兴起一位卫司理John Wesley,一位怀特斐George Whitefield来复兴英国教会。卫司理是由圣公会出来的。可惜后来英国教会不大欢迎他们,因而教会的门就向他们关了。他们只得在空旷讲道。当时讲道只许在礼拜堂,但他们露天讲道,破坏了教会的例规。他们每次讲道都有20000-40000人来听。后来他们用方法methods来组织团体,就称他们的团体为Methodist Societies. 本来这是外号,但也成了日后宗派的名字。直到卫司理死后(公元1791年),才由社团正式成立教会Methodist Church. 英国循道会就是这样来的。后来这派也到了美国,称为美以美会。
不过,这是中国人的分法。在外国都称作Methodist Church. 中国的循道会是英国派;美以美会是美国派。统称卫理——卫司理——公会。
(13)公谊会Society of Friends:
后来卫理公会在英国又渐渐腐败了,神就兴起一位William Booth来改革。他生于1829年4月10日。他早年就离开英国教会,常到卫理公会聚会。后来神大用他,他就组织了新的宗派,他们撇开受浸和主餐,寻求里面的光照见证,但不专心查考圣经。他们专心传福音,直到1877年就改名为“救世军”TheSalvation Army.
因为他们聚会时,身体经常在震动,所以人戏称公谊会为“贵格会”Quakers(即震动意)。George Fox是贵格会的创办人。
这些信徒被鞭打,但他们不怨恨,反而人数日增。他们又到各地传福音,西至西印度群岛及英格兰,东至荷兰和日耳曼。
(14)摩利维亚弟兄运动Moravianism:
18世纪,许多弟兄们因受逼迫而避难,得到亲岑多夫Zinzendorf男爵的收容,后来他自己成为他们的领袖,得到大复兴。这运动几乎把更正教所有缺点改过来:不与政治牵连;轻看阶级,他们没有总会、分会之类人为的统一。他们极重视敬虔和宣道。
现在德国、英国和美国仍有些摩利维亚教会,但人数不多。
(15)弟兄会Brethren:
弟兄会原来是由耶稣时期传下来的,不是由天主教改革后出来的。
19世纪(摩利维亚弟兄运动后100年),英国开始弟兄会运动,重视弟兄相爱和交通,为多得亮光。
“弟兄会”是外人对他们的称呼。他们开始的时候是从各公会、各宗派出来,为维持教会合一的见证。
(16)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Brethren:
1830年,在普里茅斯一个聚会里,他们与都柏林和希里斯多的弟兄们相认识。人们称呼为“普里茅斯弟兄会”。最出色的有达秘和牛顿Benjamin Wills Newton.
①达秘John Nelson Darby:
他原来是在伦敦聚会的,但平日他经常周游各地,也常在普里茅斯作工。他脱离了圣公会,但初期仍主张婴儿寄洗。
达秘在信仰和工作上发展到高潮,这是十分重要的。
葛若弗斯Groves于1827年在都柏林Dublin会见伯勒特Bellet. 他们按圣经行,有聚会。1829年,人数增多,他们迁到纥琴孙Grancis Hutchinson的房子里聚会。
达秘与纥琴孙家里的聚会合在一起。不久,聚会地方不够用,他们在安及亚街Aungier Street购买地方为聚会之用。
1838年,达秘被邀往瑞士法语区。他在洛桑Lausanne主持聚会,称“那聚会”。在瑞士,不少人反对他的见解。他指出当时公会的缺点,叫人等候主再来。因此多人蒙恩,遍及法国、比利时、德国、荷兰与意大利等。他们都有联系。
1842年,部地华Bourg De Four聚会中有60人到达秘那里聚会;在花特丹Canton De Vaud也有许多人到他那里聚会。
1845年,他访问欧洲后,回到普里茅斯,指出牛顿是异端。数星期后,他们在别处聚会擘饼。
②达秘继续努力,不少人屈服。人称他们为“关闭弟兄会”ExcluciveBrethren。那些与卓曼RobertChapman坚持与人相交的,人称他们为“开放弟兄会”Open Brethren.
弟兄会的信仰比较纯正。达秘重新翻译圣经(英文),称达秘译本Darby Translation.
(17)20世纪的“小群”:
弟兄会百年后,在倪柝声的倡导下,中国和南洋各地兴起“地方教会”,被称为“小群”。
倪弟兄是从“弟兄会”里出来的,但他把一些要道改掉,例如被提、进天国和教会宗派的看法,与达秘不同。但他论生命之道还是不错的。
(18)更正教后:
本来只有罗马天主教和希腊东正教两大派,加上几个小派。但马丁路德改教(更正)后,宗派就逐渐加增了。
① 因属灵伟人而分:
路德会、卫理公会。
② 因教会制度而分:
长老会、监理会、公理会。
③ 因道理而分:
浸信会、圣洁会、安息日会。
④因新兴运动而分:
神召会、五旬节会、葡萄园教会、使徒信心会。有关灵恩和神迹问题。
⑤由戴德生来华创办的:
中国内地会。
⑥对原来教会有异议而分:
耶稣会、真耶稣会、真真耶稣会。
⑦ 对国籍而分:
英国圣公会、中华基督教会。
⑧ 因地区、省籍而分:
美南浸信会。
⑨因种族而分:
美国有黑人教会、白人教会、华人教会,现在单中国就有100多个公会;全世界已有几千个公会和宗派。
⑩不要宗派名称的一派:
基督徒聚会处(所)。
(19)基要派与福音派:
宗教改革后,欧洲又受影响,形成新神派(自由派、不信派),以致教会人数大大减少。神兴起复兴运动。当时许多脱离新神学的,称为“福音派”。
当时有许多起来指责新神学,十分激动,称为“基要派”fundamentalist偏激分子,后来改称“圣经基要派”。
基要派与福音派同是纯正信仰的,但为了避免成为偏激分子,所以许多纯正信仰的人都自称是“福音派”,是“弟兄会”的背景。
第四章 分派可以不可以
第二章我们谈过“分派的理由”。现在我们要谈“分派可以不可以”,因为有人硬说,绝对不可以分宗派,因为宗派是异端。
一、本来是不应当分派的圣经没有“某某会”的分别。教会是在神的名字之下,而不应当加上任何派别的名号来与人画分界线的,所以分派本来是很不应该的。
二、有名目是不被定罪的如果因纷争而另立宗派,这是圣经绝对不许可的事(林前1:12-13,3:3-4)。但有些宗派都是为真理而与人分离,这是很可嘉的事。不过,不好的就是加上一个“名目”。某某会这个名称不是圣经所有的,这就给别人批评的把柄。不过,单单有个“名目”,不是圣经所定罪的。为真理而出来,不只是好,而且是应当的。一个新兴的宗派,革除许多旧的、不合圣经的东西。但日久天长,这派又渐渐腐败了,于是又有人起来改革,但也有人反对。于是那些愿意改革的人只得脱离原来的宗派,而另立一派。这是对真理认识的不同而分的;但亦有根据错解或片面的经文而产生出来的宗派。无论怎样的不同,但因为目的是好的,就不算纷争。神是看人的内心,而不是看外貌的。
三、差 会如果目的是为传福音而有差会的话,这是可以的。但外国的差会派人来传福音,有人得救了,就成了那差会的支会就不好了。原来的差会是××会,现在的支会又称××会,这就不好了。由英国国教来的,称为“伦敦会”;由德国来的,就称为“巴陵会”、“巴色会”、“礼贤会”和“信义会”等。只要你是那差会名下的传道人,就长期由外国差会支薪,这不是圣经的教导。只有名目,问题还不很严重。但有了差会的界线和经济的来源,这样分党分派,高举自己的“会名”,而去压低别人,轻看别派,这是圣经所指责的,因为这是属乎肉体的事。
四、公 会我们所说的公会,不是指圣经所说的公会。我们所说的公会是指宗派说的。有派别的名称,用人的方法来组织,有人的制度与遗传,而不照着圣经的教导去作,这就叫作“公会”,或称为“宗派”。
不过,有许多公会不一定是好像哥林多教会纷争结党,也不一定是为着名目而聚会的。许多信徒根本就不知道某会与另一会的分别。他们只是在那里听福音,就加入了那个公会,只是在那里聚会罢了。所以有许多人不是为纷争结党而聚会的。我们不当与他们有间隔,而失去了交通。我们到他们那里传福音是可以的,更是应当的。
五、存心分门别类有些人存心要作领袖而另立团体,又有些人好像哥林多教会为拥护自己所爱的领袖而与人分开。这是属肉体的事,这就是罪。哥林多前书1-4章很少提到派别的名目,而多半是提嫉妒、纷争和骄傲等罪。因着虚荣的心思而嫉妒人,而与人纷争,另立派别,这是宗派,是属肉体的,是神所憎恶的。有些人自称不是宗派,乃是正统的教会。其实他们只在名目上更换一下,但却存着更深的宗派观念——与其他的信徒不相通。这就是宗派,无名目的宗派。他们认为“我是属基督的”(林前1:12),而他人就不是。这样是不应当的。
第五章 脱离宗派可以不可以
有人认为,我们必须脱离宗派,另行聚会,这才是教会。他们认为只有他们的教会才是“地方教会”,别的都是“半路凉亭”。这样对吗?
一、宗派也是教会有人说:“宗派不是教会;教会不是宗派”。请问,这是根据什么经文来的呢?我们现在不是主张多立宗派,不过,圣经也称宗派是教会。哥林多教会分成4派:保罗派、亚波罗派、矶法派与基督派(林前1:12)。他们分成4派,是极不好的,是属乎肉体的。他们由教会演成了4个宗派,这是谁也得承认的。但保罗有没有说他们现在不是教会而是宗派的呢?没有。保罗承认他们是宗派,但没有说“哥林多的4派”。他是说:“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林前1:2)保罗在写第二封信给他们的时候,还承认他们是神的教会(林后1:1)。在宗派里得救的人都是属基督的身体——教会。所以脱离宗派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二、脱离宗派之说有些人劝人脱离宗派。他们的意思是:圣经许可我们脱离宗派,但不允许我们脱离教会。他们很喜欢引用希伯来书13:13来劝信徒脱离宗派:“这样,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但这节经文不是指脱离宗派说的。“出到营外”不是与弟兄分离,而是与世界分离,过着分别为圣的生活。如果我们要脱离宗派,除非离开世界方可。我们可以脱了原来的一派,但兴起了一个新的宗派来。不论你加上一个名字或没有名字,始终还是一派。不能因为没有“某某会”几个字,就说不是宗派。无论你怎样说,始终还是一“派”。不能说你是“正统”,别人是“宗派”。可能别派没有你那一派那样好,但你始终还是一派——宗派。
三、应当说“消除宗派”按道理说,脱离宗派是不可能的,我们不如说消除宗派更好。如果把所有不合圣经的事都消除了,不再分为某某会;一个地方只有神的教会,没有宗派,这是最好的。但这件事可以做到吗?要消灭各宗派,来建立自己那一派,这与教皇有什么分别呢?撒狄教会(启3:1-5)既然是预表更正教的各宗派,我们怎能人为地消灭宗派呢?
第六章 我们当怎样行
当我们明白了教会的简史,知道宗派产生的由来之后,我们当怎样行才对呢?
一、防备与分别1.对异端异端绝对不是教会,但他们冒称是教会的一派。邪教不是基督教;但异端冒认是基督教。
我们必须认清异端。他们也引用圣经,但他们断章取义地来符合他们的教理。请详看灵音小丛书《中国的异端》!
19世纪开始有新派:从“社会福音”、“新神学”、“新正宗神学”,直到现在的“自由派”Liberalism, Modernism,换汤而不换药。他们根本是不信圣经,实在是“不信派”、“假信派”。他们所信的只是哲学和社会思想,把政治混入信仰里面。
真信的人才是教会。有形教会是在地上,但他们的地位是“坐在天上”(弗2:6)的,而不是属地的团体。
如果是异端,我们必须拒绝,绝不能容忍,以免信徒跟着他们走迷路:“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要谨慎,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太16:6)撒都该人是不信复活的:“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太22:23-28)这是撒都该人的酵。撒都该人就是“不信派”。我们不能与假先知、假教师合作,我们要切切“防备”他们的“酵”(教训,太16:12)。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16)有些是假传道人,他们是“不义”、“黑暗”、“彼列”(撒但的别名)(14-15节)。“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17节)
2.对不同的看法过去传统有许多不合真理的事,例如受洗、婴儿寄洗等。当人发现圣经是“浸”、没有婴儿寄洗与坚信礼等之后。他们要按真理而行,所以就从洗礼会中间出来,另行聚会。这是对的。我们不要因为避免分派而迁就洗礼,将错就错。这不是圣经的教导。
二、有交通对邪教、对异端我们应当防备,又要远离。至于别的派别,我们虽然不附从他们的看法,但我们不要与他们没有交通。因为我们都是弟兄,是神家里的人,就当彼此相爱。关于合一的问题,我们还要详细讨论。
三、持守真道无论有多少宗派,我们都应是“福音派”Evangelical,也称“基要派”Fundamental. 我们绝不要走入“不信派”那里。
福音派,是持守真理,一切根据圣经,相信一切基本要道(教义)。许多宗派都归在福音派里,但亦有些宗派是有点偏离真道的。我们可以与他们有交通,但不要跟他们的差错走,更不要让信徒跟着他们走。
卷二 合 一
历代教会特别在更正教之后都有产生宗派,但也有许多人认为不应当分派,而要合一。不过,有些人对圣经中所论的合一认识不清,甚至搞出错误的混合来。
一、不是“合成”的按中文“合一”的意思是“合而为一”。但教会原是“一”,而不是人为“合成”的。
“叫他们合而为一”(约17:11,21-23),原文是“为一”,英译maybe one.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身体”不是人为合成的。我们不能说:“把我的手合在我的身体里;把我的脚合在我的身体里。”我们的手和脚原是在我们的身体里的,不用“合”。我们个别基督徒原来就是基督身体里的一个“肢体”,不用人为地合在里面的。但约翰福音17章不是说“宗派”的合一。
二、这是圣灵的合一“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
这节经文所说的“圣灵所赐”,原文没有“所赐”二字,而是“圣灵的合一”,“心”字也是没有的。
这个“一”是圣灵的合一,而不是“人为”的合一,也不是“组织”的“一”,更不是宗派的大混合。圣灵的合一,就是“生命”的“一”。
圣灵根据十字架的成就,除去了一切的阻隔,使信徒不分什么人,而都是“合一”的了(弗2:13-18)。
合一不是人为的,而是神作成的,圣灵把我们浸成一个基督的身体:“……都从一位圣灵受浸,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林前12:13)这是成了事实的。
三、五种不分1.不分犹太与外邦“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林前12:13,加3:28,西3:11)
2.不分自主与为奴的“……自主的、为奴的。”(加3:28,西3:11)
3.不分男女“……或男或女。”(加3:28)
4.不分受不受割礼的“……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西3:11)
5.不分文化程度的“……化外人、西古提人。”(西3:11)“化外人”,指不识希腊文化的人,即没有文化的人;“西古提人”,是野蛮人的代号,在公元前8世纪曾对犹太人大肆蹂躏。
凡相信得救的人,都是在基督的身体里,不分什么人,都是在“一”里面。
四、七个“一”(弗4:4-6)哥林多前书12:4-6,12-13提到4个“一”:“一神”(6节)、“一主”(5节)、“一灵”(4节)并“一身”(12-13节)。以弗所书说到7个“一”,“7”是完全的意思。
1.“身体只有一个”“教会是祂的身体”(弗1:23),我们各人都有了同一的生命。无论有多少的宗派,所有宗派里真信的人都在一个身体里。我们不能说自己是教会,别人是宗派。所有得救的人都在身体里,所以宗派也是在“一”里面的。
2.“圣灵只有一个”(弗4:4)“圣灵”,原文与“呼吸”同一字。身体若没有呼吸就是死的。凡信基督的人不只是在基督的身体里面,更是都有同一位圣灵。
我们是由圣灵重生的。没有圣灵的人,根本就谈不上合一。
3.“同有一个指望”(弗4:4,参1:18下)同在一个身体里,我们的指望是大的、是丰富的:“永生的盼望”(多3:7)、基督的再来(彼前1:13)、复活(林前15:19-22)、身体改变(腓3:21,约壹3:2-3)、奖赏(腓3:14,林前9:24)、天上的基业(彼前1:3-4)、新天新地(彼后3:13-14)。
4.“一主”(弗4:5)就是基督(林前8:6)。
5.“一信”(弗4:5)这信不是指初信主时得救的信,因为这里的“信”字是进行式的believing.这是得救后的信心,但这个信也是在因信得救的基础上。
6.“一浸”(弗4:5)(1)水浸:
有人说“一洗”,点了水就在一洗里。如果说水礼,“点水”就不在这“一”里,因为原文是“一浸”。
(2)主要是圣灵的浸(林前12:13):
凡得救的人同是浸入在基督的身体里的。
7.“一神”(弗4:6)(1)“就是众人的父”:
不是不信的众人,而是“我们各人”(7节)。父是基督的父、是以色列人的父,是基督徒的父。
(2)“超乎所有之(上)”:
按神的崇高,当然是超乎众人之上的。
(3)“贯乎众人之(中)”:
“贯乎”是穿过的意思。按神所赐的恩典和生命,祂是穿过我们的。信徒散居在各方,又在不同的团体里,但神是穿过我们的。按灵命我们是合一的,神用看不见的线来穿过我们,使我们成为一。
(4)“也住在众人之(内)”:
这里的“众人”是指我们。因为我们是神的殿(弗2:21-22)。
神超乎众人之上,基督穿过众人之中,圣灵住在我们之内(罗8:9,14)。合一:7方面都同。如果有什么不同只是表面的不同。
第二章 历代都有主张合一的
使徒时代的合一后,慢慢有纷争、有异端。于是有人主张回到圣经里的合一。教父居普良写了《论教会合一》。特别是天主教时代的罗马教会,他们搞大合一。但有些人不赞同教皇的作法,就另行聚会,可以说是小宗派。
自从马丁路德更正成为改革宗(1517年)之后,宗派就渐渐增多。在这种情况下,也有不少人主张“教会合一”。
一、福音派加尔文主张各处聚会归自己牧师和长老带领,但法国教会开始组织区会,又有省总会,于1559年在巴黎举行首届总会。这些教会的信徒统称为“福音派”,后人称之为“预格诺派”Huguenot,科利尼Admiral Co Ligny为领袖。他们有2050个教会,有40万可作战的壮丁。但他们受到袭击;停止后又有战斗,延续了20年,1598年准许自由。
有些宗派都属福音派的,他们是要照圣经而行:加达尔斯、诺窪天派、保罗派、波各米勒派、亚勒比根斯派、瓦勒度派、罗拉德派、重浸派、门诺派、斯顿德派、浸礼派、独立派和弟兄会。
二、坎伯尔·多马Thomas Campbell他原是北爱尔兰长老会的牧师,于1807年到美洲。他主张教会合一。1809年,在华盛顿附近的一次会议,他提出要回到圣经的教训,才能达到真正的合一。
他们同心成立华盛顿基督徒联合组织Christian Association of Washington,他提出“宣言”。他们无意另立教会,只想成立一个组织,推动合一。他的儿子亚力山大(全家迁居美国)脱离长老会,读到他父亲起草的“宣言”,竟不谋而合。但坎伯尔害怕这联合会变成新宗派。
1810年10月,长老会大会在匹次堡Pittsburg举行,坎伯尔提出合一,受到厉害的禁止,其他团体仇视日增,因此,他们于1811年在百鲁舒仁Brushrun成立“新约教会”,选长老(监督)、执事。他们认为受浸是礼仪,就不再提了,但后来查考圣经才知道是重要的事。1812年,坎伯尔和他的妻子连同父母和妹妹等在水牛溪Buffalo Creek受浸。这又引起宗派更加敌视,只有浸信会赞同,而且提议百鲁舒仁教会与他们联合。
当地浸信会组成“教会联会”,称“赤石”Redstone,后来又分裂了。
第三章 生命的合一
“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
一、合 一圣经不是叫我们“制造”合一,而是叫我们“保守”。“保守”,证明已经有了,因为这是“圣灵所赐”的。耶稣为门徒祷告,也是求神“保守”已有的“一”:“……圣父啊,求祢因祢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祢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约17:11-12)这里有两次提到“保守”他们,特别第十一节的保守,是“叫他们合而为一”的。这个“合一”,是神“使”的:“使他们合而为一”(21-22节),也是“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23节)。
这几节经文所说的“合而为一”,原文没有“合而”,都是“为一”。
1.不是把社会团体混合基督的身体不是混合的。有人把不是真信的“不信派”也混在一起,有如大巴比伦的大混合(启17章)。那是七年灾难,以天主教为首的大混合。这是“大淫妇”(启17:1),神要藉18章罗马巴比伦来灭了17章的宗教大巴比伦。
我们不要搞大混合,美其名为“教会合一”,其实是“政教合一”,例如要得天主教教皇的同意,君王才能登基。
2.不是“统一”天主教强调统一。基督教所谓合一,实在是“统一”,要求各宗派要服从指挥:要唱一样的诗歌、要讲一样的道。这不是“合一”。身上的肢体有交通,但不是起同一的功能,也不是宗派名称的取消。
3.不是合作基督徒应当有协调和谐的合作,但这不是圣经所说的“合一”。
二、生命的“合一”圣经所说的合一,是生命的“为一”,不是宗派的大混合。
我们得救就有永生,所有真信的都有永生。所有得救的人的永生是同一生命的,这是圣灵所赐的“合一”,绝不是有生命的和没有生命的各宗派,甚至连异端都混合在一起的“大合一”。
第四章 我们当怎样行(弗4:1-3)
前面我们所谈的“我们当怎样行”,是在对宗派问题有了认识之后;现在我们也讨论对“合一”的认识,对于“合一”的问题,我们又应当怎样行。
以弗所书1-3章是教义,论基督徒因信称义的地位,在基督里的丰盛;4-6章是基督徒的生活——“行事为人”(4:1)。我们得救,不是靠行为(2:8-9),但我们在得救之后,就当有好行为来荣耀神。
保罗以“为主被囚”为荣:“被囚”,原文是“囚犯”。保罗不以“为主被囚”为耻,反以此为荣(3:1)。 “劝你们”(4:1),“劝”就是求(罗12:1)。他以为主被囚的身分来求以弗所信徒,要他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我们既得了极大的恩典,只因信而不是靠行为。但在得了大恩之后,要不要有好行为来荣耀神呢?
一、相 称1.“蒙召的恩”(弗1-3章)神呼召我们,是要叫我们因信脱离极大的死亡,这是“蒙召的恩”。
2.“相称”“相称”原文是axiōs,有相等、相称、值得、合宜、相配和堪配的意思。在哥林多前书16:4,这字译作“应该”:“若我也该去,他们可以和我同去。”提摩太前书1:15,4:9译作“是十分可佩服的”。提摩太前书5:18译作“是应当的”。
所谓“相称”,就是相等,但无论怎样,我们也不可能活出超过神恩典重量的生活;如果放在天平里,就显出我们的亏欠来,所以我们就要尽量达到“相称”的地步。
二、怎样达到相称的地步“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弗4:2-3)
我们要做的事非常多,所以说“凡事”,就是“无论作什么”。下面提出3方面关键的美德。
1.谦虚、温柔新的心志有这两种表现,所以先要改换新的心志(4:23)。
(1)谦虚(4:2):
英译lowliness,看自己微小得很,这是一切美德的宝石。
异教徒认为这不是美德。他们认为豪爽才是美德。我们在耶稣面前的谦卑,常常被藐视为畏缩、奉承、卑鄙。
当我们只与邻舍比较,我们以为自己是了不起的;当我们未听有名的讲道家讲道之前,总以为自己是了不起的;当我们未听有名的演奏之前,我们还以为自己是不错的。
我们当与基督来比较。这样一比,我们就会谦卑了。
(2)温柔(4:2):
亚里士多德认为:温柔是该生气时生气、不该生气时绝不动怒,只在适当时动怒。
“温柔”,原文是praus:指动物经训练后才服从命令。
谦虚的结果是温柔:有些人外面温柔而里面骄傲。我们当从里面做起:“柔和使怒消退”。(箴15:1)
耶稣的榜样(太11:29):耶稣是心里柔和的,并不只外面柔和。
温柔并不是软弱:耶稣心里柔和,但祂面向十字架时是十分刚强。海绵是柔软而又不屈的,它不会伤人,也不会被碰伤;它能忍受许多的压力,而不会被压成凹状。我们应当做海绵式的基督徒。
2.忍耐、宽容谦虚、温柔,是主动的;忍耐、宽容,是被人攻击时当有的态度。
(1)忍耐(4:2):
“忍耐”,原文makrothumia,包括:
①永不屈服:
基督徒的忍耐,是一种绝不屈服在错误中的忍耐。
②容忍:
有报仇的机会,但不去报仇。大狗对小狗的鲁莽动作是能容忍的。
内心忍受而不觉得痛苦,忍人之愚而不会厌烦,对无知的人能和气,遇到不快的事亦不发怨言。
③有神的忍耐(罗2:4):
神忍耐挪亚时代的人(彼前3:20),神的忍耐是长久的(彼后3:15)。
④耶稣对扫罗的忍耐(提前1:16)。
(2)宽容:
这里的“宽容”,是指包容说的。
①面容要“宽”,不要“长”:
要时常面带笑容。
②对世人:
我们不要计较他们,因为世人是没有完全的,我们要以“宽容”对待。
③对基督徒:
基督徒也没有完全的,连我们自己也会得失人,所以要“包容”。
④“互相”:
这是团体的事。我们常是互相磨擦。我们不应要求对方包容自己,而要对自己严要求。我们先从自己做起去包容别人。但圣经要求我们“互相”,所以每个基督徒都要包容,这就成了“互相宽容”。
⑤要用爱心:
爱心agape. 原文有4个爱字:
eros男女之爱,性爱。
Philio亲爱的,感情上的爱。
storgē家庭间的爱。
agapē最高的爱。对我们不好的、不值得我们去爱的,我们也当以仁慈待他(她),有了这种爱才能互相包容。
⑥不是对罪恶包容(林前13:7):
要在真理范围(13:6)内“凡事包容”。
3.“用和平彼此联络”(弗4:3)有了以上4种美德(谦虚、温柔、忍耐、宽容),就要“联络”。不只没有争执、不计较、全包容,更当“联络”。但我们不要用世人的手段去联络。
我们不只自己要过属灵的生活(各人自扫门前雪),更要在基督里有交通。
要用“和平”“彼此”“联络”。不要大声大气,应当和气。要全身联络,连于元首基督(弗4:15-16)。
三、“竭力保守”我们知道合一不是人为的,而是圣灵的合一。圣灵既赐下了同一的生命,这是“一体”。圣经从来没有叫我们“制造”合一,只叫我们“保守”圣灵的“合一”。
我们不能“制造”合一,虽然我们有了合一,但我们会破坏这个“一”,所以圣经要我们“保守”。
我们要彼此相爱,但可惜有许多基督徒互相嫉妒、互相纷争、互相批评,甚至互相陷害的也有。这样,我们就破坏了圣灵的合一。请注意,神知道我们会破坏合一,所以叫我们要“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说“保守”是容易,但真正做到“保守”就不容易了。所以保罗不单劝我们要“保守”,他更是说要“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既然说“竭力保守”,就证明保守是不容易的了。我们十分愿意保守(保住),但不久,又与人相争,这就破坏了合一。
我们必须靠着圣灵,这是要付上代价的,是要“竭力”才能做到的。耶稣求神保守我们,但我们也要保守,不要破坏。
我们当“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我再说,我们的合一,不是人为的,而是要做到像父与子的“为一”:“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约17:11)“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22节)父与子的“一”,不是“作出”,而是从太初就是这样的(约1:1-2),所以我们不是搞合一,而是“竭力保守”已有的“一”。
人为的“合作”、“统一”、“合并”、“名称的废除”等等,都不是圣经所说的“合一”——“为一”。圣经的“一”,是里面生命的“一”,而不是外面组织上的“一”。
大混合:把所有宗派的名称都消除,不再称“浸信会”、“长老会”、“神召会”、“福音派”、“卫理公会”、“信义会”、“监理会”等,来个大合一,其实这是貌合神离。这不是圣经所说的合一,而是人为的统一、人为的混合。我们要竭力保守在圣灵里面的“一”。
如果我们能做到以上几件(谦虚、温柔、忍耐、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加上圣灵的合一,就可以说是达到“与蒙召的恩相称”。不过,要做到这几件也是不容易的,我们应当靠着圣灵,尽量接近这“相称”的地步,就不至于破坏“圣灵的合一”。
结 论
《宗派与合一》一书,使我们认识宗派的来历和教会合一的真意。
如果为了嫉妒分争而纷派,这是不对的(林前1:10-11)。有以属灵伟人来分也是不好的:“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林前1:12)例如“路德会”、“卫理公会”是以马丁路德和卫司理的名字来分派。
“我是属基督的”(林前1:12下),这也是不对的,如果平时说“我是属基督的”是对的,但以“属基督的”来分派,意思是其他宗派就不是属基督的。我们应把所有真信基督的人说“我们都是属基督的”就对了。不论他是属哪一派,只要不是异端和不信派,就都是属基督的了。
有人强调圣经某部分真理而忽视圣经中所论别的真理。他们以片面真理来形成了宗派,这会失去全本圣经所说的福气,也失去和其他圣徒交通的机会。
为真理而分派是必然的事。据各人所看见的,要持守真理,这样成了一个宗派是有必要的。
虽然分成许多宗派,但当彼此接纳(弗4:4-6),不过,我们不要随从那些极端而行。对于超过基督教训的,我们连问安也不可(约贰9-11)。
比分宗派更糟的,就是强制性的合一,或漠不关心的联合。
1948年普世大联合运动Ecumenical Movement:在日内瓦建立普世教会协会,基督教与天主教联合。1948年8月23日,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正式成立,目的以消除宗派为起点,搞政教合一。这是诸教联合主义Syncretism.
1993年8月在芝加哥召开第二次世界宗教联合会,有125个团体7000位代表参加。
1997年6月在三藩市召开:包括天主教,佛教Bahai’s,黑穆斯林Sikhs,印度教Hindus,自由派和福音派(三藩市圣公会主教Wm. Swing)。还有其他福音派支持者(详看《启示录要义》119-121页)。
这种教会大合一不是圣经所说的合一。这种大联合是启示录 ---……点击这里用繁体中文阅读17章大巴比伦的前影。我们要切切防备。
我们谈过《神的教会》和《教会简史》。《宗派与合一》和以上两本小册子都是讲关于“教会的真理”。《神的教会》是对教会的认识。《教会简史》是关乎教会两千年的过程:使徒教会后,教会受罗马10次大逼迫;君士坦丁时期教会成了“政教合一”;从公元590年,大格理高里进入罗马天主教时期;公元1517年,马丁路德从罗马天主教出来,成了更正教时期;18-19世纪教会大复兴时期;20世纪到基督再来是老底嘉教会不冷也不热时期;末一章是“中国教会简史”。《宗派与合一》卷一,是论及教会分成许多的派别,特别是在更正时期之后;卷二,是论教会合一问题。如果我们要对教会有认识,就得把这3本书都读,不可缺一。作为一个基督徒,是应当对教会真理有正确认识,就会把自己摆进教会里面。这样,才能得到更大的福气。愿神藉着这3本小册子使我们更加蒙恩蒙爱!
一九五四年初稿
二○○九年六月增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