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的神学《慕迪神学手册》
2019-08-26
[在此条目下,「改革者」、「改革派」一词是作广义用法,泛指当时推行改革运动的不同群体;而「改革宗」或「改革宗教会」(Reformed Church),则指依循加尔文神学路线的教会。]
改革的根源
宗教改革运动,是基督教义演变的一个重大转折。在过去一千年里,教会权柄不断扩展,到最后,罗马天主教会的传统和教皇的权柄确立、由这些来决定人的信仰。宗教改革就是要改变这一切既定的事情。
宗教改革运动,是由不同的原因引发起的。第一个是政治原因。1453年,伊斯兰教征服了君士坦丁堡,这事引致东方教会的没落。伊斯兰教向西面发展,甚至威胁教皇的权力范围;伊斯兰教的著作,传入欧洲,这些也影响到教皇的权柄。此外,在欧洲国家所实行的州郡制度,(national states),和自由城市(free cites),无形中也形成了一股挑战罗马政权的力量。各地有力的政治领袖,所发起的民族精神,都成为宗教改革者有力的支持。
第二个是教育的原因,这是文艺复兴的产物。文艺复兴(Renaissance?法文的意思是「再生」)打开了人的脑袋,叫人除了钻研圣经外,也研读古典的著作。当代的基督教人文主义者,首当其冲,担任了这个教育运动的先锋。伊拉斯姆(Erasmus)就是其一,他出版了一本新约圣经的希腊文版;伊拉斯姆的著作,也倡导人从原文研读新约,而不是借著拉丁文的武加大(Volgate)版本。印刷术的进步,更进一步地令更多人能亲自研读圣经。
文艺复兴也带来了另一种影响,就是以人为中心。这在某方面来说,和宗教改革者重视个人信仰和个人得救的口号是一致的。
推动改革运动的,还有社会和经济上的原因。随著中世纪时代的结束,市镇兴起,殖民地增加,市场开拓,这一切都推动了经济的发展。新兴起的中产阶层,都不愿意让金钱流入罗马。
当然,宗教上的原因更不容忽视。宗教改革者和基督教人文主义者,研读了新约,他们发现新约圣经中的教会,和罗马教会的作风,截然不同。罗马教会从教廷至圣职人员都腐化不堪,买卖圣职,司空见惯。人买赎罪券就可以抵偿以往的过犯,得著罪的赦兔;赎罪券是马丁路德最为反对的,这是导致他最后脱离罗马教会的原因。
马丁路德等人极欲寻求回到圣经的权威 -- 就是说,他们要单单以圣经作为信仰和行为的最后权威。由于人重新看重圣经,并且研读圣经,他们就对因信称义的教义和其他古时的基督教教义,产生一种新的觉醒。德国的马丁路德和瑞士的慈运理及加尔文,在讲台上大力宣讲圣经教训,大量出版属灵著作。黑暗过去,曙光初露,圣经的道理再次大行其道。
宗教改革的领袖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至1546年)
马丁路德是触发宗教改革的人物。马丁路德于1483年生于萨克森艾斯莱本的衣民家庭;他神学思想的基础,大概是在耳弗特大学(University of Erfurt)学生时期奠立的,那时,他渴望得著神圣的启示。路德后来进入了一所罗马天主教的修道院,在一次雷电轰击事件之后,他向圣安娜(St Anne)许愿,要成为修士。有一次他访问罗马,看见罗马天主教会的腐化现象,仿如从梦中觉醒。他回到威登堡(Wittenberg),接受他的神学博土学位,并且在那里教导圣经。他研读圣经,读到罗马书一章17节时,终于认识到,只有凭著信心才可以称义。这一点亮光,是路德神学的基础,也是他与罗马天主教对抗的关键原因。1517年10月31日,路德在威登堡教堂门前,钉上他的九十五条(Ninety-five Theses)。这九十五条胪列他反对天主教会的地方。路德强调准独圣经(sola scriptura) - 就是说,只有圣经才是权威;教会不是权威,教会的会议也不是。
路德留给教会一份庞大的神学遗产:他提出只有洗礼和圣餐是合法的圣礼;他著作丰富,大力攻击罗马教会,而且编写自己的教义要理;他也留给教会一些伟大的圣诗如「神是至高保障」(A Mighty Fortress);他又建立教育制度,教导人阅读圣经。
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 1509至1564年)
约翰加尔文在1509年生于法国,他是改革运动中一位深受爱戴和大有影响力的神学家。他在巴黎大学攻读,受到人文主义者的影响。后来,加尔文在奥尔良研读法律;后又到布尔日攻读。1534年,他与复原派(Protestantism)认同,之后被迫离开法国。加尔文来到瑞士的巴色,当时,他只有二十六岁,竟然完成了洋洋巨著《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那是一部向法国皇帝维护基督教的著作。这部巨著后来几经修订,最后定稿四大巨册,共八十章。
加尔文在斯特拉斯堡暂竭一会,就在1541年回要到瑞士的日内瓦,在那里度过余生。加尔文是一位牧师,他日间的时间大多用来传道和教学。他也为旧约二十七卷书和新约的所有书卷(除了启示录)著作注释。加尔文在日内瓦拥有教会和政治上的权力;他可以控诉(有时处决)人为异端。他曾经将反对三位一体论异端者瑟维特(Servetus)烧死,今天看来,这件事是加尔文一生事奉的一个污点。可是,于加尔文时代,在日内瓦和其他地方,教会领袖和异端教派都认为瑟维特的教训祸害甚大,比杀人更加严重,应该施予极刑的。加尔文曾经反复用不同方法放过瑟维特,但最后都判他死刑。
加尔文被誉为第一个用科学方法解释圣经的人。他建立起神的主权的神学,这神学主导了欧洲和苏格兰的改革宗教会(Reformed Church)的思想。
慈运理(Ulrich Zwingli?1484至1531年)
加尔文是在说法国语的瑞士事奉,而在1484年出生的慈运理,却在瑞士说德语的人当中工作。慈运理曾在贝尔纳、维也纳和巴色读书。1506至1518年,他加入罗马天主教会担任神甫圣职。就在这段日子后期,当慈运理正在研究伊拉斯姆的希腊文新约,他就接受了改革派的观点,归向基督。1519年,当时慈运理还负起一间天主教大教堂的牧养工作,他就开始传讲解经式的讲章,否定罗马天主教的很多做法。在一次市议会的公开辩论中,慈运理的观点被采纳,这事寻致改革派的神学和作凤大行其道。神甫结婚,圣象摧毁,弥撒废止,教会的产业充公用作教育用途。
慈运理认为,圣餐的功用是记念性的。这一看法寻致他与路德决裂,但他们二人在救恩信仰上都是一致的。1531年,慈运理在一次与罗马天主教邻省的战事中丧生。但慈运理的思想大大影响重洗派,而重洗派从他所获得一些看法,比路德和加尔文更为激烈。
改革者的圣经论
路德的看法
对马丁路德来说,圣经是信仰与救恩问题上,唯一真确无误的权威。就这观点,路德反对教皇的权威、教会会议、赎罪券和罗马天主教的圣礼。路德说:「信仰的信条不是根据天使,而是根据圣经,此外另别无根据。」圣经具备权威性,因为圣经是圣灵所作的见证。路德认为圣经是「神赐给教会的书卷」。在他的创世记注释的引言中,他称创世记为「圣灵的圣经」。
路德对圣经的解释,著重关于基督的讲论,因此,他称雅各书为「禾秸的书信」。他特别看重罗马书、加拉太书和以弗所书,因为这些书卷都是单纯的福音,而且论及关于基督的教训。路德也质疑所罗门作为传道书的作者,他又认为,以斯帖记不应该列入旧约正典。
路德对于圣经的解释,建立了不少有用的原则。(l)要根据圣灵的亮光,重要的不单是律法的字句。(Ⅱ)历史背景相当重要。(Ⅲ作为「律法」的旧约,与作为「福音」的新约的分别,必须加以确认。(IV)统一圣经的主题就是基督。(V)按字面解释圣经相当重要;寓意解经(allegorical interpretation)是「猴子戏」(monkey tricks)。
慈运理的看法
慈运理也确认圣经的真确无误。他称圣经为「能力的确据」(the certainty of power),意思是说「这些话语会照所说的实行」。慈运理是因为读伊拉斯姆的希腊文新约归主的,他因而否定罗马天主教会的权威。在救恩事情上,圣经是唯一的权威。
慈运理非常认真地研究圣经。他除了确认圣经的权威,更从马太福音开始,以译经为讲道内容。「作为改革者,他坚守一个原则。。一切争论的事情,都要照神的话语解决。慈运理的作风是,他的一切行动都依照圣经的教训,他用圣经的论据来回答敌对者,无论对方是罗马天主教、路德派或重洗派。慈运理努力建立他的神学,和一个按照神话语的教会,他的努力并不下于路德。」
慈运理有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神的话语是清楚明白的,是普通人可以理解的。慈运理宣告,圣经「本身是完全的,圣经的启示是为了人的好处」。解释圣经并不需要任何教会的人员-- 无沦是教皇、神甫或教会的会议。解明圣经是圣灵的工作。此外,谦虚、祷告的心灵和不存成见的心胸,都是解释圣经的条件。圣灵会按照这些条件,光照读者,明白圣经的意思。
加尔文的看法
加尔文确认宗教事情的最终权威是圣经,而不是教会。圣经是在任何时候,对所有人的权威。他确认默示的权威,因为他说,人的责任是要接受「所有在神圣圣经之上的话语,绝无例外」。
加尔文曾被称为「解经之王」,「十六世纪最伟大的解经家」,和「正意解经的创始者」。有人又称加尔文为第一个采用科学方法的解经家。加尔文几乎对每一卷圣经书卷,都作过健全的注释,他也在自己的著作《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解说自己的神学思想。他也发表了以下几项解释圣经的重要原则。(l)必须有圣灵的光照,圣灵的光照预备解经者去解释圣经。(II)寓意解经(allegorical interpretation)是属撒但的,导人离开圣经真理,理应摒弃。(Ⅲ)以经解经。这包括了按字面解经,让圣经说它要说的话,研究圣经的文法-- 字词的意义、上文下理和按一般的题目,以经文对比其他经文。
改革者的基督论
加尔文和慈运理所依从的,都是正统的基督论 -- 基督是一个位格,有人、神两性,二性并不混淆。但在此,路德有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在圣餐中,基督是真正临在;他又认为,基督的人性是具有某些神的属性,如无所不知、无所不在及无所不能等。
但这观点的问题是,它并未能对基督的两种本性加以恰当的区分。
改革者的人论
改革者的观点
路德和加尔文在人的全然败坏(total depravity)问题上的观点,大致相同 -- 人在自己得救的事情上,毫无能力。二人都承认,因为人是全然败坏的,所以神救赎入人的恩典,乃属必须。慈运理对此观点尤为认同。加尔文在日内瓦的继承人伯撒(Theodore Beza?1519至I605年)认为,亚当是人类的元首(federal head),因此,当亚当以人类的代表的身分犯罪,全人类都堕落了,而且都被玷污了;每一个在世上出生的婴孩,都在一种败坏的状况(depraved condition)下出生。
人的境况既是全然败坏,加尔文就否定自由意志之说。因为自从人堕落败坏,人的自由意志已经丧失。他认为人的意志是受限制的,人除了走向败坏,别无其他方向。可是,加尔文又认为,人仍要为自己的罪行负责,因为他是按自己的意志犯罪,而不是受外力的驱使而犯罪;此外,虽然人的理性受到损害,人还能够分别善恶,因此,人要为「不愿意行善,倒愿意行恶」负责。
全然败坏教义必然的结果,就是预定论(predestination)。路德、加尔文和慈运理都相信预定论。人因为败坏的结果,就不能亲就神,所以由神预定一些人得著救恩是必须的。
苏西尼派的观点
苏西尼(Faustus Socinus?1539至1604年)跟随伯拉纠的观点,否定人的败坏。苏西尼认为,所谓人按著神的形象而造,并不是指德性上的完全而说,而只是指人对低下受造物的管治而说。虽然亚当犯了罪,但他的罪对其他人没有不良的影响,而人的道德本性,是完整地传给他的后代。今天的人犯罪,不是因为里面遗传的罪因,而是因为坏榜样。另一方面,苏西尼又说,所有的人出生时,都拥有亚当未犯罪时的本性,因此,人是有能力不犯罪的。
亚米纽斯派的观点
亚米纽斯(Jacobus Arminius?1560至1609年)本来是一个严格的加尔文信徒,也在日内瓦跟随伯撒(Beza)学习。他在一次辩论中,觉得对手的论据比自己更强,他就改变初衷,改为提倡普救的恩典(universal grace)。他的立场基本上是属半伯拉纠主义,他否认原罪,反驳亚当的罪是会遗传到他的后代。他提到传到后世的,只是亚当罪的污染,而这种污染不过是一种软弱,这种软弱是不足以要一个人接受定罪的。可是,这种污染也叫人不能凭自己的力量得著永生。人的堕落不会,也是不曾,令人不能走第一步去亲近神,由于神将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赐给所有的人,以弥补人所承受的败坏后果,这样,人就可以在救恩上与神合作。
改革者的救恩论
预定论(Predestination)
加尔文宣讲恩典救恩的教义。救恩是源于神永远的计划。因为神是至高的,一切所发生的事情都是由神安排。加尔文也教导双重预定论(double predestination)。他说:「我们称预定论为神永远的计划,神已经凭自己的旨意定下每一个人的终局。所有人被造的时候,境况都不相同,但有些人按预定的安排是有永生的,有些人是预定灭亡的。每一个人的被造都离不开这两个结局。可以说,他不被预定得著永生,就是被预定死亡。」预定论的教义,包括蒙拣选得著救恩,受责罚进入永远的灭亡;加尔文强调,两者都属必须。预定得著永生,完全是神的恩典,但受责罚只是因为人的罪过。
路德也认为预定论的教义,是必须的。也根据人的败坏和无能立论;慈运理则根据神的管治(providence),来建立他的预定观。
赎罪(Atonement)
改革者的观点:虽然基督教和罗马天主教都承认基督赎罪的重要性,但罗马天主教会是跟随亚奎那的教训,而改革者一般来说,是依循安瑟伦对赎罪的乱点。按安瑟伦的教导,因著人的罪,神失去了他的尊荣,基督的死是要满足神的尊荣。而改革者认为,基督的死是要满足神的公义。基督亲身担当了罪所应得的刑罚,他是以这样的方法,来满足神的公义;对基督的救赎的回应,就是信心。借信心将信徒与基督联合,信徒因此得著基督的义,归在他身上。路德说,基督「用他的血救赎了我,因著无辜受罪和死亡,让我成为他的所有,在他的国度里、在他以下生活」。加尔文又说,基督的死是一种个别的赎罪(particular atonement) -- 他死只是为蒙拣选的人而死。
苏西尼的观点:苏西尼(Socinus)否定神的公义必须借著基督的死,才得满足的说法。他认为神能凭自己的旨意赦免罪人 -- 不需要基督的赎罪。神可以凭著他的怜悯赦免罪人,而不需借著基督的死。神所要求罪人的就是悔改,和愿意顺服神的律法。苏西尼说,基督的死是一个顺服的榜样,好成为其他人的激励。
认历史上看,苏西尼的观点是属伯拉纠主义的。从近世看,他的思想可称为普救主义(Unitarianism)。
格鲁希乌派的观点:格鲁希乌(Hugo Grotius?1583至1645年)反对苏西尼的教训。但格鲁希乌又与改革者的教训不同,他所持的是治理说(governmental theory),他认为,神并不需要为罪接受完全的补偿,基督的死,其实是向神所付的一个象征抵偿(token payment)。神既然接受基督的死作为象征抵偿,他就将律法的要求放在一边。
按照新约的教训,基督的死本身就是要满足律法的要求,所以格鲁希乌的教训显然是错误的。
亚米纽斯派的观点:亚米纽斯派神学思想的形成,主要是根据库西莱斯(Curcellaeus)及林博克(Limborch),他们都曾写书纠正苏西尼派的错误。也们认为,基督的死是旧约祭祀类比的实体,在旧约的祭祀中,牲畜的死的意义是除掉罪的刑罚。基督的死是一种献祭,但祭物不是用来偿付亏欠,也不是用来满足对罪的公义的要求。按旧约祭祀的类比,旧约的敬拜者,借著献上牲畜,满足了津法上的要求,而使罪得以去除。照样,虽然基督所受的,并不就是罪人所完全应得的刑罚,但神因为基督的死,应许赦免罪人。神放弃了他公义的要求。基督受死时,所忍受的不是人所应受的痛苦。基督的死,不过是对惩罚的一种代替。
按亚米纽期派的观点,基督的死不是完全与罪等同,也不是一种代替性的惩罚(substituted penalty),而是对惩罚的一种替代(a substitute for a penalty)。代替性的惩罚要求的是两方面的价值对等,但是对惩罚的一种替代,在价值上可以较少。亚米纽斯派的观点和格鲁希乌的治理观点,有相似的地方,就是基督不是付出对罪完全的代价。
信心与行为
路德的观点:约在1517年之前,马丁路德因为读罗马书一章17节,得著恩典的亮光,此后他就离弃天主教的教义。路德有一个深深的信念,就是称义只是凭著信心(拉丁文sola fide)。1517年10月31日,路德在威登堡教堂外,钉上他的九十五条,这件事可以视为宗教改革运动的序幕。他并且公开确认,救恩是凭著恩典、藉着信心而得著,而不是依照罗马天主教会的神人合作论。结果,路德反对天主教会补赎和赎罪券的教义,和其他任何以人的功劳在救恩上是必须的观点。路德得着一个结论,只有神的恩典是人得救和称义的根基。他说,罪得赦免和相信的人能得著基督的义,都只能靠著神的恩典。
路德说,行为是救恩上没有功效。行为是救恩的果子,但不是救恩的一部分。他将「律法的行为」和「信心的行为」分开,律法的行为是未信时的行为,在救恩上是没有果效的,但信心的行为是称义的果子。这些美好的行为,都是根据十誡,路德说:「我们所有的十诫,是神圣道理的概要,说明我们可以怎样以整个生命去取悦神。。没有在十诫以外的行为或事物是好的,是可以取悦于神的。」
加尔文的观点:约翰加尔文在因信称义道理方面的观点,大致上与路德相同。不过,加尔文更强调,称义是一种法律上的行动,称义就是神宣告有罪的信徒为义,这行动必须根据神白白的恩典才能实行。他与路德不同的,就是他救恩教义的开始,是强调神对罪人的拣选。加尔文说救恩的拣选是无条件的,「如果拣选是根据人的信心或行为,恩典就不是白白的,恩典也就不再是恩典了。]
加尔文根据雅各书二章20节教导说,行为的称义(justification by works)与义的归与(Imputed righteousness)无关;而正如路德也教导过,行为只是要显明称义的实在。加尔文所教导的,是一种「双重的称义」(double justification)。「基本上,称义是借着义的归与,被神接纳,但称义只能凭著信心;其次,结果就是称义是在人面前的宣告或彰显。这个就是行为的称义。」
加尔文为救恩的教义,建立了一个新的里程,就是他将称义与成圣连合。一方面,他将二者区分,但一方面,他将这两件事情都归于救恩的工作。凡没有靠著基督成为圣洁的人,基督均不称他们为义。根据加尔文所说,称义带来成圣。称义是白白的,成圣却是信徒感谢的回应。加尔文说:「没有人可以得著福音的恩典,除非他离开以前错误的生活,走在正路,全新悔改。」
亚米纽斯的观点:亚米纽斯教导有条件的拣选,这和加尔文无条件拣选的说法对立。亚米纽斯说,神拣选那些他知道将会相信的人得著救恩。神的供应是临到全人类。基督是为每一个人而死,不单是为被拣选的人而死。人虽然因为罪恶不能向神回应,神将先前恩典分给一切的人,这叫一切的人能自由选择相信基督,或拒绝基督。信徒是可以抗拒圣灵,堕落回到世界,并且失去救恩。而坚守忍耐是维持得著救恩的条件。
改革者的教会论
路德宗的观点
教会:路德脱离罗马天主教后,就否定教会的无误性和圣职制度的不可取代性。路德教导,所有的信徒皆有祭司职分,这是圣经真理的一个重要的发现。路德说,「教会是所有在地上的基督徒的集会」。这个就是真教会,包括所有在信仰上与基督联合的信徒。路德使用「基督徒」(Christian)一词来说明教会的普遍性。路德虽然强强调只有一个教会,但他也将可见的教会(visible church)和不可见的教会(invisible church)加以区分;可见的教会就是有圣道的宣讲和圣礼的施行,不可见的教会就是借著圣灵,和与基督的奥秘相通施行救恩的。
洗礼:路德教导圣礼只有两个,就是洗礼和圣餐礼,是神施予恩典的途径。这两个圣礼不是根据个人的信心,而是根据神的应许;不过,路德后来又教导,未信主的人也可从圣礼中得著益处。
路德对洗礼的观念和罗马天主教会没有显著的分别。他维持罗马天主教大部分的仪式。路德教导,洗礼对于札救恩是必须的,而且洗礼能在人里面产生重生。路德强调,洗礼是神与人的协约,在这协约里,神应许赦免人的罪恶,继续施予恩典;而在人的一方面,他是答应神要过一个忏悔而感恩的生活(penitent gratitude)。关于洗礼,路德又说:「这是一个最严肃的命令,我们必须受洗,否则不能得救。。这是我们最先被接纳进入基督教会的圣礼。」
路德仍然坚持婴儿受洗,他说,虽然婴儿不能运用信心,但神借着他的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将信心实现在无意识的孩童身上。路德根据为万民施洗的命令(太二十八l9),来建立他的婴儿受洗教训。
圣餐:路德反对罗马天主教会的化质说(transubstantiation),化质说认为,酒与饼真正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路德也强烈反对慈运理的看法,路德认为基督是真正在圣餐中同在。他的观点称为同领说(consubstantiation),他认为虽然酒与饼没有改变,但基督的身体仍然「在、借著」酒与饼同在。
改革宗的观点
教会:路德宗和改革宗虽然都脱离了罗马天主教会,但他们彼此之间,对于那些事物应该保留,或那些事物应该去除,有著显著的分歧。「路德宗只除去天主教会中,那些圣经明文禁止的事情;但改革宗教会,走得更前,他们只保留天主教会中合乎圣经的事情。」
路德认为,教会应遵守所设立的礼仪;救恩是借著可见的教会临到人。可是改革宗信徒认为,救恩可以在可见的教会范围以外临到人。他们认为,圣灵能「随时、随地和随己意」去工作和拯救人。改革宗信徒更扩大对不可见之教会的解释:这是一个普世性的教会,没有人能看得见在所有时间、所有空间里的教会;直到基督再来,这教会才得完成;所以若要现在去分辨真信徒和假信徒是不可能的。
洗礼:改革宗认为,圣礼只在信徒有信心表现的时候,才向他们施行。因为神是借着圣礼赐恩典给人的。
改革宗相信,虽然洗礼是只向信徒施行的,但婴儿也应受洗,以表示他们是在圣约里面。婴儿受洗是一个表记,向父母保证,孩童是在约中。因为孩童是在约中,他们就有权利受洗。
圣餐:约翰加尔文反对路德的看法-- 认为基督在圣餐中是真实的临在;加尔文也反对慈运理,认为圣餐只是一个记念。加尔文认为,这礼仪只是为信徒而设;在圣礼中,基督是属灵的临在,将恩典典赐给参加的信徒。虽然加尔文认为,信徒在圣餐中是领受基督,但这种领受,不是借著物质的酒与饼,而是借著灵里的信心去领受。所以未信的人领受酒与饼,便不能得著信徒在圣餐中所得到的益处。
重洗派的观点
教会:重洗派对教会的观点,在改革派任何分支中,与罗马天主教的观点是差别最大的。重洗派这个名字,就是再一次受洗的意思。重洗派强调,教会只可由信徒组成。因此,由于婴儿是不能相信,所以,他们就不是教会一分子。重洗派与路德和加尔文也有分歧,重洗派坚持教会与国家应明确分开,故此一个必然产生的教义,就是不抵抗主义-- 他们禁止在战争中使用武器。有人甚至说,重洗派信徒不可服兵役,也不可执行司法任务。
重洗派主张过简朴的生活,他们主张根据登山宝训的教训去生活。重洗派非常著重教会的洁净,也著重执行教会的纪律,特别是针对那些苛待妻子的丈夫。他们也为了其他原因,执行教会的纪律。在教会史上,曾有一页不愉快的历史,就是他们不单被罗马天主教所迫害,甚至路德派和加尔文派也迫害他们。
洗礼:重洗派强调,只有信徒可以受洗,所以他们反对婴儿洗礼的功效。他们要求那些在婴儿时受洗的信徒,再受洗礼。在这方面,重洗派和慈运理也有分歧,因为慈运理是赞成婴儿洗礼的。洗礼只可以向那些清楚自已对基督信仰的人施行,「重洗派」这名字,就是从此而来,因为他们要求在婴儿时期受过洗礼的人,再次受洗。有趣的是,洗礼的方式不是重洗派所强调的,他们有些人主张浸礼,有些人主张浇水礼。
圣餐:路德与慈运理在圣餐问题上的分歧,是众所周知的。路德接受基督在酒与饼的真实临在;而改革宗信徒相信领受酒与饼可以获得恩典;慈运理则认为,圣餐只是基督受死的纪念而已。路德是按照基督「这是我的身体」这句话的字面解释,而慈运理则说,饼不过是象征基督的身体。重洗派跟从慈运理的从点看圣餐。圣餐对重洗派信徒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吃饼喝酒代表兄弟的相交,这可让他们得著力量,得著勉励,确信自己是一群得赎者,是「基督真正的身体」的一部分。圣餐的功用,是要坚固信徒内在的团结,让信徒在属灵分享和合一上得著共同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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